末世残兵-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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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这俩人刀枪不入!”
“大哥,他们是特种兵!他们变异了!他们是进化者!他他们”
“大哥,咱逃吧!咱咱打不过他们!”没拿枪的四个劫匪顿时慌了神,开始语无伦次地惊叫,诸如“进化者”、“特种兵”、“异能”之类的词语层出不穷。
“去你M的!”拿枪的劫匪也顾不得想想为什么郑远清二人不马上把他们射杀,就手指连动,继续叩响了扳机。
“砰、砰!”又是两枪,又是两个黄澄澄的弹壳,郑远清二人仍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只是在枪响的一刹那微微动了动,仍然保持着鄙夷的讥笑。
“咔哒、咔哒。”持枪劫匪手中的枪没子弹了,劫匪仍然机械式地扣着扳机,额头的冷汗伴随着撞针的空击声如瀑布般流下,脸上的表情由不解变为恐惧、再变成绝望。
“行了,玩够了没?傻×,玩过枪吗?”许书成冷笑地喊了声,用汽狗指了指早已经吓得动都不敢动的四个劫匪大声喝道,“抱着头跪地上!唱《东方红》!”
欣喜中带着迷惑的李若琳站起身来看着郑远清二人,只见二人双臂高举,右手持枪、左手掌托枪柄,右臂伸而不直,左臂弯而有度,左眼微闭,头向右稍歪,和目标三点一线,枪口微微偏上;含胸拔背、左脚前、右脚后,躯干向右稍微偏转,双膝微曲,整个姿势稳若泰山、杀气腾腾――这才是标准的持枪姿势,什么是专业,这才是专业!
对比着另一边007般的持枪架势,李若琳会心的笑了,她明白了怎么回事:看来这群劫匪不仅小说看多了、电影也看多了,就这水平还当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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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以直报怨
“军爷,军爷!饶了俺们一条狗命吧!俺们也是为了混口饭吃啊!”五个劫匪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顿时腿发软、声发颤,这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成了傻×。
“军爷,军爷,您们是飞天遁地的进化者,我们只是普通人,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您是英雄,杀了我们这几个蚂蚁有损您威名啊!”领头的一看对方的持枪姿势,再和自己这自以为拉风的姿势一对比,孰优孰劣一看便知,电影上漂亮的姿势也只会出现在电影上。
“噗――军爷。”许书成忍不住又笑了,这都哪跟哪啊?给哪学的称呼?搞得跟大清王朝似的。
“老子再说一遍,双手抱头、跪下唱《东方红》!我数到三,否则格杀勿论!”郑远清对五人不着调的讨饶听而不闻,一边慢步向前,一边一字一句地说道;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就像六月寒风一般冷酷,这让刚才说变成鬼了也得记着他的那个劫匪后悔得只想扇自己的脸。
“一――!”郑远清开始查数。五个劫匪已经有两个开始尿裤子了,另外三个双腿也像筛糠般哆嗦,以前拿枪指着人家,看人家发抖觉得挺爽、挺过瘾,但是今天换成自己才感觉到被枪指着的感觉简直生不如死。
“二!”冷酷的声音再一次砸着五个劫匪的耳膜,郑远清对许书成小声说道,“书成,过去把枪拿过来。”
“军爷、军爷,我们唱,我们唱――东方红、太阳升。。”五个人抱着头蔫了吧唧跪地上的开始唱歌,刚才的嚣张劲一扫而光,此刻他们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嘿嘿,果然是54式。”许书成劈手夺过劫匪手中的枪在手上掂了掂,然后从劫匪的衣兜中搜出一个满仓的梭子,退掉空匣上膛顶火,然后一脚踹在一个黄毛脸上骂道,“连换弹夹都不知道,就这水平还敢打劫?”
“说吧,告诉我枪和子弹哪来的?也许我可以考虑放过你们。”郑远清走到领头的青年身边,用手中的汽狗死死顶住他的脑袋。
“呜呜呜――军爷,俺们是在村里民兵仓库偷的,饶了俺吧,俺们只是村里的混子,没多大用,脏了您的手咋办啊?呜呜呜!”领头的劫匪此时已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嗯,挺上道。告诉我民兵仓库怎么走,不然,这就是下场。”许书成冷笑一声,抡起枪柄照着其中一个黄毛的后脑勺就是一下子,黄毛哼了一声就晕了过去。
“我说我说我说我说!从前面的引桥下去,一下去看见的那个村,进去那个村,那个,那个,进村第一个路口往左拐‘民兵办公室’地底下就是,军爷,我都说了,您饶了我吧!呜呜呜!”
“书成,你来还是我来?”郑远清看了眼不远处路边那几具头骨粉碎、脑浆迸裂的尸体,有男的有女的,所有的女尸都没有穿裤子,就那么光着下身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郑远清已经愤怒不起来了,因为他管不了,他只能接受现实。末世才刚刚开始,人心就已经堕落成这样。那么以后呢?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当幸存者吃不饱、睡不安稳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人几相食呢?
“算了,还是你来吧。”许书成的脸抽搐了一下,把上好膛的手枪递到郑远清手中――他没杀过人,打人他敢,真杀人他的胆子还是不够大,“我去挡住若琳,别吓住她了。”
郑远清叹了口气,心道:兄弟啊,你还是没逼到那份上;别急,会有你开枪的那一天。
“渣滓,去地狱吧。”,“砰!――砰!――”看着许书成挡住李若琳的视线后,郑远清毫不犹豫地对着眼前五个牲口扣动了扳机,五颗弹头钻进了他们的头骨,带着大半个后脑勺和红白夹杂的脑浆、碎骨飞向远处,五头牲口带着无尽的罪恶下了地狱。郑远清没有丝毫的心软,就像当年把那个毒贩子烧成焦炭时一样果断,这种人必须死,他们不死会有更多的幸存者死。郑远清似乎能感觉到两双眼睛在冥冥中静静地看着自己――勾魂使者已经等候多时了。
郑远清走到李若琳身边,却没有挡着她的视线;有些事情,男人去解决就行了,但是女人也得学会面对。
“若琳,睁开眼吧,有些事你得学会适应;以后这样的事情多着呢。”郑远清把李若琳搂在怀中轻轻地说道。
“远清,你不用担心我,我明白的。”李若琳紧紧搂着郑远清,壮着胆子看向郑远清身后五具脑浆迸裂的尸体,“以后我不许你们再这么冒险,刚才我都想着直接从高架桥上跳下去得了。”
“以后不会再有这种事情了。我保证,因为――我们马上就有真枪了。”郑远清搂着李若琳欣喜地说道。
“远清,我们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许书成一边强忍着反胃的感觉一边把横在路中央的两辆金杯车挪开,李若琳正在不远的地方蹲着吐酸水,第一次看见这种场面的人都会有反应;李若琳倔强的不让郑远清陪着,她要锻炼自己的胆量,不能像个娇小姐那样一无是处。
“不,我们这是在替天行道;有些人,他不死,会有更多的人死。给作恶的人更大的恶,就是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才是正道。”郑远清从车上又搜到十几粒子弹,把两只弹夹填满后顶上一只,然后看着一地的尸体说道。
“书成,以后你就会明白,世事即是无常,人生即是奈何。我第一次用火焰枪把一个毒贩烧成焦炭的时候,我的老连长就给我说了这句话,多少年,直到今天再次开枪杀人的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这不用胆量,只要想明白,你也会这么淡定。”郑远清看着远方的路,悠悠地说道,“如果他们只抢东西不动人,我会放他们一马,但是他们已经被贪欲蒙蔽了双眼,造下如此大的孽,如果咱们对他们慈悲,就是对那些死者残忍、也是对后来的生者残忍,那样,咱们才是造下了孽。”
两辆摩托车向着下一个引桥驶去,许书成那辆车只是个小毛病,上午震动过大把一个电子部件震松了而已,郑远清很轻松地就搞定了;毛病不大,但也从侧面说明了国产货的质量仍待提高。
“远清,书成,打枪真的那么难吗?我还以为和电视上一样随便个谁都能一枪毙命呢。”李若琳伏在郑远清背上开心地笑道。
“那是艺术夸张,哪那么容易就一枪毙命啊?刚开始离得远,我没看清他们的模样,你知道我有些近视,一开始我还以为碰到高手了呢,敢单手持枪,那会儿确实被吓住了。结果呢,这五头牲口跑近了我一看,这不就是二流子吗?你看他们那驾驶摆得,跟007似的,典型的电影看多了。”郑远清想起那个007的范儿就好笑。
“就是就是,你看他们那挫样,还装007呢;54要是那么好打的话部队还专门训练手枪干嘛?30米开外就敢单手射击?看把他能蛋的。”许书成叼着烟笑眯眯地说道。
“哈哈哈哈!原来都是让影视剧给忽悠的呀!我说他们求饶的时候说那话怎么跟电视上一模一样呢!”李若琳在后面轻轻地拍着郑远清的背,笑得花枝乱颤。
拿枪的那个二流子确实影视剧看多了,54式手枪受时代限制设计不太合理,后座力巨大。就是受过正规射击训练的警察、军人要远程射击,也得双手持枪,采用标准的姿势才能控制得住弹道。
而且手枪是最难控制的枪支,还不像步枪只要有膀子力气,三点一线瞄准起码不会打飞;手枪因为没有枪托稳定枪身,全靠双臂肌肉的控制,在开枪的瞬间很容易就会产生一定幅度的震动,枪口稍微一震,子弹就偏的没影了,哪是那么容易就打得准的?没有开过枪的人,就是站他面前不动,让他双手持枪,超过30米的距离随便他打,十发子弹中能有半发命中就算他运气好。
刚才那个牲口明显刚拿枪没多久,连计算剩余子弹的数量都不知道;他们以为近距离抵着人家脑袋杀了俩人就可以当007了,不过那头牲口没有被震脱臼手腕,倒也算膂力不错。
当然,那种单手射击、超过20米还能枪枪爆头的高手不是没有,但那都是拿子弹和活人喂出来的、万中无一的绝顶高手。
第十九章民兵武备
“远清,你们拿的是假枪啊?能让我看看不?”李若琳笑够了,附在郑远清耳边问道,郑远清这会儿高兴,没有戴头盔,李若琳淡淡的发香直往他鼻子里钻,这让郑远清很是受用。
“给,不要用它对着自己人。永远不能把枪口对着自己人,是持枪人的第一守则,就是玩也不行。听话哦!”郑远清把那把仿真汽狗递给李若琳。
“明白!天,这**造的和真的似的,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唬住了耶!”李若琳跟个孩子似的把玩着汽狗,她还第一次听说还有仿真的汽狗,看来女人真是天生和枪无缘。
“拿着吧,以后你就用它唬人,管用着呢。看样子花了两千大几买的汽狗还真买对了。”郑远清哈哈笑着。只是这汽狗只用一次就没用了,他有些心痛那半个月的工资。
“嗯,太好了,我也有枪了!来,夫君,妾身赏你一个!――啵!”
“哎――呀!娘子一吻,为夫真是心――花怒――放啊~~”
“呸!唱得真难听!”
十分钟后,郑远清看见了前面的引桥,看路牌从这里下去就是保定市了,怪不得有民兵武备库呢。摩托车驶下引桥朝着劫匪们说的那个村子驶去。
这个村子不小,看规模应该有上万人,这应该是附近最大的村子了,也只有这样的村子才会有民兵武备库。郑远清二人先把摩托车停在村口熄火,让许书成陪着李若琳留下,自己则拿着工兵铲别着手枪轻装上阵,先进村打探一番。
村子里安静得就像恐怖片中的**一般,一座座农屋在炎热的阳光中落寞地矗立着,几扇破碎的窗户随着风吹左右摆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村中的柏油路坑坑洼洼的,几台沾满鲜血的农用车依旧安安静静地停在墙角,残肢断臂和零碎的尸体东一堆西一堆地散落在路面上;街面上没有大群的丧尸,只有三三两两的老年丧尸和小丧尸在路边晃悠。
郑远清悄声无息地在村子里跑了几个来回后确定了自己的分析:这里靠近京津,居民生活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虽然已近农忙时节,但是看样子村里出去打工的人回来的不多,剩下的都是老幼,基本没什么防卫能力,就是变成丧尸了,也是老年丧尸和小丧尸,速度、力量都无法和壮年人变成的丧尸相比。
偶尔有几个老年丧尸发现了郑远清,伸着苍老的断臂扑过来时却被工兵铲几个招呼,脑袋就搬了家。郑远清不敢用刚到手的54式,尽管他手里还有两梭子弹,他害怕把别的村子中的丧尸引来,现在这寂静的**,一点枪声都会像放炮似的传出去好远。
“怎么样?里面的丧尸多吗?”看到郑远清快步跑出村口,许书成掐灭香烟问道。
“不多,都是些老头老婆和小孩,没什么威胁。咱推车悄声进去,拿了枪就跑,这里不能多待;我没往村中心走,不排除有青壮年丧尸在那里。”郑远清把工兵铲往摩托车后备箱上一插,推起摩托车走向村口。
“哎呀,真可怜,这么小的孩子”李若琳孩子似的拽着郑远清的衣服角跟在后面,指着墙角小声的感慨道。墙角处一个还穿着肚兜的光屁股小丧尸正狰狞着小脸、瞪着泛着青光的眼睛吱哇乱叫地爬向三人,小小的胳膊被泥地里的碎石划得到处是口子,一条腿已经只剩下森森白骨,沾满泥土的肠子在它身后拖得老长。
“还不到两岁吧?可怜的小家伙。”许书成手起铲落,一个小小的头颅打着滚落到角落做咬合运动去了,“我怎么感觉我跟鬼子兵似的?”
“这就是末世,比鬼子进村还残酷。和末世相比,战乱简直就是天堂。”郑远清苦笑着轻声道,“和平的时候盼望着世道赶紧乱吧,不用整天考试、受气;但是真到了乱世或者说末世,才感觉那时的日子多么幸福。”
“是啊,起码那时能吃饱。昨天早上咱们还能吃饱饭呢;今天就得考虑晚饭吃啥了。可怜还是可悲?”许书成叹了口气,失去了才知道宝贵,人就这贱毛病。虽然乱世还能活,甚至还有机会从社会底层翻身,但是末世呢?
三人停在一间写着“民兵办公室”的华丽小楼前,郑远清不禁苦笑,和村子里的泥瓦房、青砖房一对比,这豪华小楼就跟天堂似的,不知道村委会哪来的这么多钱盖这么好的小楼;建这栋楼村长的腰包又鼓了不少吧?
果然,在一间虚掩着门的类似普通储藏室的小屋里,发现了一个向下的楼梯,看着厚厚的水泥墙壁,郑远清肯定了这下边就是民兵武备库。
郑远清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还凑合,小楼前是一片大空地,应该是民兵集训的地方,不远处就是通往村口和村中心的大路,只要动作够快跑是没问题;只是这空地周围的胡同有些太多了点,如果让堵住可真让包饺子了。
许书成在外面放哨,郑远清和李若琳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走下楼梯进入了劫匪们说的武备库。地下室不大,两边齐刷刷地放着两排两米高的木头柜子,尽管做工粗糙,但都是真材实料的木头板。
离楼梯最近的一个柜子,上面的门已经被撬开,里面散乱着黄澄澄的手枪子弹。枪架上还有6把上着保险的54式,乱七八糟地扔着,以及整整七盒包装完好的子弹,看样子劫匪拿的那一把枪是唯一一把没有上保险的,应该是民兵队长常用的――这群笨蛋,不会玩枪就别去当劫匪,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
“若琳,站我身后。”郑远清拿出54,扣动扳机,几枪就打开了剩下柜子的大锁。拉开柜门一看,郑远清顿时热血沸腾――只见宽敞的柜子里除了10条56式半自动步枪外,甚至还有一箱五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