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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盗灵人-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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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听到什么了?”

“的确有声音,可是我辨别不出来,不过我猜测能够利用魔能发动这些动物攻击我们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秦子扬。”

樊狸的一席话弄得珈蓝搞不清头脑,她只是立刻握紧了长弓,死死盯着四周。

“你觉得会是秦子扬知道我们来了,想要谋杀我们?”珈蓝低声问道。

“可能是,我在牛头上看到了黑色的烟,好似刚才看到的魔能,之前就听说过秦子扬可以控制动物,是不是她利用魔能将这些动物变得狂暴,然后来攻击我们?”

“那么动机呢?你是叶雨凝的朋友,又是舞媚焱和谢凌的朋友,她想杀你干什么?”珈蓝缓缓站直身子,靠到窗户边上,发现外面的狼群已经撤离,而那四只羊和剩下一头牛都在附近吃草,这时门口突然一声犬吠,巴图出现在牛背上,一口咬住死狼的喉咙,一扭身子将死狼脱下牛背,整个过程它都没有表现出攻击的架势,珈蓝就没有再放箭。

樊狸只觉得耳边嘈杂的声音更为刺耳了,他转头看着四周,发现除了这一头牛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不对,好像有别的东西。

樊狸蹲下来用摄灵照着砖房的四周,他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怪不得没有狼冲进来,原来这房顶密密麻麻挤满了蝗虫,按理说蝗虫不可能倒挂在顶棚,而且是以如此的数量,可是眼前的景象证明了此事是千真万确的,而且樊狸借着打出去的蓝光还看到,那蝗虫一个个都颤抖着身体,好似在发声。

“珈蓝,你听到什么了吗?”

珈蓝摇摇头。

“好像只有风声。”

“风声不是这样。”有经验的牧民立刻反驳了珈蓝的话,他们一同看着樊狸,再顺着樊狸所指的方向朝着顶棚一同看过去。

第十一章 顺其自然

“这都是些什么啊!”牧民举着腰刀不停地朝着身后的方向蹭,珈蓝此时也明白为何外面的狼群统统消失。比起狼,蝗虫钻进这间屋子要方便的多,再次表明了眼前的攻击方式都是有秩序、有条理的。

“蝗虫不是吃素的吗?”珈蓝小声嘟囔道。

“如果它们的目的只是咬死我们,不违背自然啊。”樊狸回答道。“曾经有一位博士讲过,对于不少昆虫而言,它们的行为就像是程序,也就是说它们没有恐惧感而言,只有对刺激的反应,好比一群蚂蚁攻击一头大象,即使前方被踩死了多半,后面的仍然冲得义无反顾。”

“这是谁说的?”

“好像是秦子扬吧。”樊狸低头对着珈蓝苦笑着,那牧民投来奇怪的目光,估计是对樊狸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笑出来的不解。

“如果眼前的一切都是秦子扬造成的,那么她是无法改变昆虫自有的天性,也就是说,这群昆虫还是有趋光性的。”樊狸举起手中的摄灵,一只脚踩在牛头上。

“你要干什么?“珈蓝对他喊道。“万一你出去了,那群狼就躲在四周怎么办?”

“但是眼下也没有别的办法了,这群蝗虫明显在等待命令,如果它们冲上来,就彻底晚了!”说罢樊狸的手背立刻涌起刺眼的蓝色光芒,果然,那群蝗虫冲着他笔直地冲过去。樊狸一踩老牛的头颅跳出砖房,朝着远处跑去。

珈蓝举着弓箭也踩到牛背上,望着逐渐跑远的樊狸,想都没想就跑出房门。

外面仍然是静悄悄一片,周围已经没有狼的影子,也不见**,甚至连死狼都见不到。远处樊狸手中的光芒渐渐熄灭,他将外套脱下来蒙在头上,跪倒在地,蝗虫群经过他飞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天亮了。”身后传来牧民的声音。珈蓝朝着东方望去,那边出现了一道火红色的微光。身后传来一声闷响,只觉得后面有什么东西一动,珈蓝赶紧撤到一边,那头趴在门口的牛竟然站了起来,而且摇了摇脑袋,向着一边走过去。

确定这头牛没有危险后,珈蓝赶紧跑到樊狸身边,此时樊狸已经从地上爬起来坐在草坪上,附近找不到蝗虫的影子。

“太奇怪了,你觉得呢?”樊狸望着日出转头问着珈蓝,珈蓝只是摇摇头,她回头看着从远方跑过来的**,它的身上没有血迹,周围也没有血迹。

“好像一切都是梦一样。”珈蓝望着破碎的蒙古包和被顶穿的砖房,然后拍了拍身上的土。她回头望着半拉山,东方旭日散发的光芒打在半拉山平缓的一面,另外一面黑洞洞的,看上去很像油画。

“难道这里真有什么神圣的故事?我们侵犯了某种神圣的东西,惹得一身狼狈?”樊狸站起身和她一同看着半拉山。

“大草原总是带着一丝神秘感。”珈蓝回答道。“曾经我当导游的时候,听过狼的故事,都说狼是一种极其聪明的生物,它们能活在这片草原,自有一套自然法则。”

“那牧民呢?”珈蓝看着身后说道。樊狸回头看着四周,旁边的牛羊已经远去,不见牧民的影子,只有**蹲坐在破旧的蒙古包旁边。

“可能进砖房收拾东西去了。”樊狸回答道。

“不对。”珈蓝快步跑到砖房里面,樊狸站起来跟上去,还没跑到砖房跟前,珈蓝就跳出来。

“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樊狸看着四周,一马平川的哪有人的影子。他又抬头看看半拉山,这座小丘陵比平时显得要雄伟的多,阳光打在它的身上,它仿佛变成了一位正在打坐的佛像。

“你看。”珈蓝指了指远处的**,它也朝着这边看过来,好像这一刻樊狸看出它眼中的那份警告。那条狗扭过头,朝着远处跑去。

“我明白了,昨天我听到的声音并不是蝗虫发出来的声音,而是**的灵魂,它就是那个牧民,所以我们撤到砖房的时候没有狼冲上来咬他。可能我们真的触犯了什么东西。”

珈蓝听完后没觉得奇怪,而是对着半拉山跪下来,放下身上的腰刀和弓箭,对着山峰三拜。樊狸觉得她这么做也对,反正周围又没人,不用顾忌颜面,于是他也跪下来,学着珈蓝的样子对着山峰拜了拜。

“以前听过一个道士打扮的人对我说,这个世界上,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我想草原也有自己的神明吧,如果我们打开了魔能这样恐怖的武器,理应受到惩罚。当时真应该多问几句,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道士。”珈蓝站起身后继续说道。她转身看着远方,远处有一辆面包车匆匆驶来。

“车来了。”她说道。

“早该来了。”樊狸回答。

他们回到西乌珠穆沁旗,樊狸找了一家网吧,搜索妮丝娜的名字,他忙乎了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在某个纹身贴吧里面找到了妮丝娜的名字。上面介绍了一些纹身师的名字,先是介绍男纹身师,例举了几个比较有名的纹身师,然后就是女纹身师,妮丝娜的名字排在第三,而且旁边还附有照片。那是一位梳着脏辫的女孩,大花臂,皮坎肩,一脸凶中带狠的微笑,看上去竟然和珈蓝有几分相像。樊狸开始翻看关于妮丝娜的回复,上面有网友介绍了她的相关信息,说这个女孩是青岛很著名的纹身师,是内蒙古人,后来她回到青城,开了一家正规的纹身店,还开了livehouse,认识很多地下乐队。

“看上去是个棘手的家伙,不是吗?”樊狸扭头看着坐在一边啃着烧鸡的珈蓝,一脸坏笑着,珈蓝没有理会他,一心一意看着电脑屏上的僵尸电影。

樊狸继续挖坟,将许许多多早年的帖子都挖了出来,上面有很多最近的回复,大多都是在说酒吧歌手的事情。

“你看!”樊狸突然大声叫道,他一拍珈蓝的肩膀,没留意珈蓝手里还抓着烧鸡,半只烧鸡就这么滚落在肮脏的地板上。

“你有病吧!”珈蓝骂道。

“你看你看!”樊狸指着屏幕,珈蓝凑过去一看,是一条新闻。

“‘昨日秦子扬现身青城酒吧,昔日摇滚歌手改唱民谣’,这说明什么,秦子扬在青城。”

“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珈蓝盯着屏幕发呆,而樊狸已经拿出手机订下了今晚去青城的机票。

“走吧,我们只能从锡林浩特坐飞机,现在找辆车去锡林浩特正来得及。”

大约一个小时后,他们坐上去往锡林浩特的汽车,还是包了一辆的车。一跳上车珈蓝就觉得樊狸不对劲,他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你就这么希望看到秦子扬?”珈蓝瞅着他那股兴奋劲问道。

“可不是嘛!我很想看看叶雨凝煞费苦心想要救出来的人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她不是很像艾薇儿吗?”

“我的意思是……”

“行了,我知道。”珈蓝打断了樊狸的话。“你就是对叶雨凝念念不忘,如果没有叶雨凝,你也不会答应倪梓琼来内蒙对吧,我就知道你小子还是想着她。”

“唉,都是一段悲伤的故事了。”樊狸假装抹泪。“你说如果我和秦子扬搞好关系,她会不会帮我让叶雨凝回心转意呢?”

“滚!自己想去。”珈蓝将头扭到一边,看着窗外。

樊狸不好意思再去打扰珈蓝,便靠在椅子上,昨晚根本就没睡好,本来就虚弱的身子骨经历了半拉山之神的折磨,就更弱不禁风了,他只觉得自己一放松下来就昏昏欲睡。

他很快就进入梦乡,梦见那些在迷城的日子,梦见他走到新月饭店旁边,叶雨凝对着他招手。

他很高兴能够再次见到她,久违的感觉冲上心头。很快,他就和她面对面坐着,吃着叶雨凝亲手做的牛排,听着她的歌声。也许对于叶雨凝来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不过就是平平淡淡,她虽然是天才但不飞扬跋扈。只希望能够找个地方安静唱首歌,或者吃顿西餐。

樊狸印象中的叶雨凝,不是威风凛凛的正义骑士,而是张口就能唱出故事来的歌手。他喜欢抱着吉他略显颓废的雨凝和她夹杂着悲伤往事的声音,他更喜欢能够享受着她的歌声,还能看到自己向往已久的她从天而降,就像天女下凡一样。论财力、相貌和内在原因,樊狸知道自己配不上叶雨凝,可是如果能够看到伏雷得姆老人家,即使是倪梓琼变成的伏雷得姆,他可能就会说:世界上本没有配合和不配合的事情,只是两情相愿就够了。

眼前突然出现了辽阔的大草原,他突然很想笑,因为自己原本就在大草原上,何苦再从梦里面塑造出一个大草原来呢,这一看就是伏雷得姆把戏。

“其实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是不是每一个盗灵人都是如此。”伏雷得姆出现在他面前,一边喝着酒水,一边抬头看着天空。

“你指的是什么?”

“梦和现实的距离。我发现你做梦也在动脑子,虽然想到的东西天马行空,但是却不会纠结。我看过很多人做梦,比如电竞人士会梦见永远打不了游戏的电脑,画家梦见画不出彩虹的笔或是灰白色的颜料,还有你身后明明追着一头老虎,却无法迈开步子逃走。你的梦不一样,你的梦里面蕴含着很多科学道理和心灵鸡汤,你的思维还真是强大啊。”

樊狸走到他身边,低头看着他空空如也的酒杯,确定这不是倪梓琼,然后一抬手,他的手里也出现了一杯酒。他喝下红色的液体,发现这没有倪梓琼给自己的酒好喝,眼前这杯酒平淡无味,如同白水。

“你都学会反客为主了。”伏雷得姆故作惊讶看着他手中的酒水。

“以前倪梓琼化成你的样子给我排忧解难,我遇到生活中的问题时,她就会帮助我理清思路。”

“那是我经常给别人做的事情,她在模仿,她是铸梦高手,只是如此天才竟然一度迷失在自己的梦幻之中,好在如今她已经脱离了那种痛苦。其实你和她一样,我想你已经发现了,不像潘明月,倪梓琼更容易给人带来温暖。”

“没错,有时候她就像一位知心姐姐一样。”

“哈哈,不要被别人美丽的外表而迷惑。”

“如果你可以和倪梓琼一样为我排忧解难的话,那么我有一个问题,为何在我的心中总是有一股力量拉着我向着秦子扬的方向走?”

“你的问题可真难,人和动物不一样,老虎爱吃肉,羚羊爱吃草,可是人却什么都爱吃,人也什么都想做。所以当你要搞清楚你的直觉为何指着秦子扬的时候,是一个研究人为何从猿人进化到现代人的过程。”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道家有一种说法叫:顺其自然。”

第十二章 向往神明

自从在酒吧演出的视频被人传到网上后,秦子扬的名气好像在一夜间就死灰复燃了。先是有人在艾薇儿歌迷会的论坛上发出了这个视频,随后秦子扬吧里突然火爆起来,她的唱歌视频也登上了网络新闻的头条。

走出理发店,披着一头微黄直发的秦子扬一瘸一拐跑到妮丝娜的越野车上。

“刚才染发的时候,那几个洗发妹一直瞅着我看,还给我拍照,你说我是不是要火?”秦子扬坐在副驾驶拿起车里面的干脆面,前些日子她在网上买了一些儿童食品,都是小时候吃过的东西,拿出来叙叙旧。

“你已经火了,今天看了一个帖子,讨论摇滚小v如何成为民谣驻唱的历程,还说摇滚在你心中已经死了,人们看到那个坐在酒吧安安静静的你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妮丝娜开始倒车、转弯、上路,秦子扬咬着方便面,嘎嘣嘎嘣脆。

妮丝娜借着等红灯的空隙看着秦子扬。

“又回到曾经的样子了,可是你还是那个你吗?”

“你说这话糟不糟心,我已经成这样了,历史是不会倒回去的。”秦子扬回答道。“唱民谣不也挺好,有时候我就需要那种伤感的调子来治愈我的内心。如今脑袋不行了,腿也不行了,摇滚虽然没有死在心中,但是也正离我而去。”

“你这哪是草原孩子说的话。”

“草原的孩子怎么说话,难道要我开门下去高歌一曲?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说的也没错,我挺喜欢锡盟的歌曲,我喜欢拉长调,也喜欢呼麦,像我这样的都能学会黑嗓,估计有朝一日是不是也可能学会呼麦呢?”

妮丝娜将秦子扬送回家里,就去店里面送设备去了。她们约好在一个小时之后出去吃烤串。这些日子秦子扬吃了不少次蒙餐,三围开始回暖了,胳膊不再像根柴火棍子一样细。她坐在家里面瞅着吉他发呆,想到大学时期玛莎送给自己的吉他,上面还刻了自己的名字,后来她将吉他送给了叶雨凝,不知道她把吉他玩坏了没有。

回想起和玛莎在一起的日子,她的脑海里充满了美好。玛莎从美国回来后,她们就总是黏在一起,一起出去冒险,一起被同班同学欺负,一起成为高中同学的笑柄,最后一起走进“蚁巢”这个庞大的军事基地。其实她能够有机会被“蚁巢”的人发现,最后成为“蚁巢”的副指挥官,全靠玛莎。玛莎的父亲就是“蚁巢”的指挥官沙克·格瑞,他将自己的女儿培养成一位出色的杀手时,也将秦子扬培养成了主导精神食粮的领导者。其实对于秦子扬而言,最珍贵的都是那些曾经,那些泛黄的岁月和逝去的童年,还有一张张褪色的面孔。有时候秦子扬真的很想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初中的也好,高中的也好,大学的也好,总之让她看到熟悉的面孔,让她忘记“蚁巢”后遗症给她带来的冰冷。

她抱起吉他开始唱《童年》,她喜欢《童年》中欢快的旋律。小时候不喜欢罗大佑的歌曲,只喜欢一些有刺激感的歌,可是真正走过顽皮的年龄,熟知时光飞逝后的艰辛,她才深深爱上了这些记录每个人生活细节的歌曲。

一首歌刚刚唱到三分之二,门突然被砸得砰砰直响。秦子扬只觉得头皮发烫,一股火冲上来。她走到门口往猫眼里那么一瞅,却发现是马乔。一看是妹妹的男友,也不好意思发火,便打开门。

“娜娜?娜娜?”马乔看上去很焦急,他绕开秦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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