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问情-第2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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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点石成金,什么三饼二鱼,在这个时代觉得不可能的却又被称为法术的东西,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人人都会。
初初开始的时候他们看着那个叫惊奇呀,那些本领他们也会,只不过需要东西辅助。略略交换意见之后,相对于那些还处在萌芽时期的生命碎片,他们选择了去研究这些有着高技术的物种。
或许是因为自身的本领,那些人并没有发现他们是外来者,还以为是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果然他们随口报出一处或许是去过的地名,胡说了一些什么进化论,居然哄得那些人团团转,丝毫没有怀疑将他们当成了同类。
就这样,他们居然也成了——神!
那真的是一个乱七八糟的时代,他们弄了很久,终于确定了,原来这些物种是这个星系里上一个劫难留下来的遗孤,只不过对于过去的事,并没有多少记载下来。
也不知相处了多久。他们骇然发现这些身负异能的物种竟然不是纯生物,而是经过了精密的组合出品的类似是生化人的东西。
所谓的呼风唤雨、步中生莲,不过是他们的体内早已被植入某些物质,导致可以异于常人,并且能够运用自如。
比如那个可以号令百兽的家伙,他的身体里就给植入了克制百兽的物质,这才能够随意于山林中喝一声,那林中的猛兽吓得跪在跟前。
又比如那个可以操控花草生长的人,他的身体里流的便是绿色的血液,并且还带着阵阵的嫩叶气味,想来他的身体应该是植入了草木中的精华。
总之有好多好多。
不过,他们还是有了个小小的总结,这些异于常人、具有超能力的神,并不是如那些无意组合的生命碎片那般随机匹配,而是刻意为之。就像是他们在实验室里面制造那些完美的躯体,也是经了千万次的试验而来的。
他们觉得这些所谓的神是有人造出来的!
暗暗地,他们留心观察着那些“怪物”的一举一动,还特别去新出品“怪物”的地方观察过,可始终都没有遇见或是找到有关于制造这些“怪物”的人的一点儿蛛丝马迹。
对于他们这些在战争中负责后勤的人来说,那实在是不可思议。要知道,每一次战争后,他们打扫战场,都要很小心地留意还有没有生命的碎片。他们生之不易,若然还有自己人的生命碎片当然要捡回来重新培育,但若是敌人的,则要想办法除之,以免留下后患。所以若果那些“怪物”是被造出来的,那么必定要有材料和工具。可是他们半点也找不到,只能说明,他们找到的那些“诞生点”那不是实验室,甚至连出货仓也不是,那应该是被转移后不知是第几个的地点了。
不过一时的没有发现,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有发现,他们本准备慢慢查,可没想到变化来得那么的快。
那些本就是“乱七八糟”的怪物,且又性格各异,相互间的矛盾又岂会没有,只要随意的一根导火线,顷刻间可惹出熊熊大火。
一眨眼,满眼的神迹和神人都不见了,消失得半点痕迹都没有,直让人怀疑那不过是一个幻境。
不过数万年之后,他们确信,那些的曾经并不是幻境,而是实实在在的。因为他们又再次见到那些曾经的神。
只不过,对方不再认识自己,就如同双方都是陌生人般。
而这一次,他们的研究结果是,那些生化人有重生的本事,不过却失去了记忆,至于最值得研究的能力却是在逐步退化。原本有翅膀的,一扇万里,可重生之后,也就千里不到。
还有的是受伤之后,不再是动动念头就可以康复,而是有了一个复完的过程,比如要用药,比如要处理伤口等。
不过在外形上,这一批的“怪物”倒是比之前那些顺眼好多,最起码没有那么的奇形怪状。想来那个“造物者”的审美观有了提升。
但他们始终找不到那个人或是制造点。
还好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找到一个“造人者”,那就是后世所传的三皇之一女娲。
如果有人问江一山,人是不是女娲造出来的,他会答:是的。如果再问,是不是所有人都是,东方的、西方的。他会反问你,白马是马,那马都是白马吗?答案当然不是。那明确的说,应该就是女娲曾有造过人出来,但只有一些。
是的,他们仅仅看到那个“造人者”只是造出百来个来解闷罢了。
还以为找到了他们要找的人,没想到却找到个与他有相同爱好的人罢了。
然后他们便一同观看着那些产品的成长。
这些也叫做人,但是却比人还要厉害多点,毕竟刻意造出来的,身体上总会添加些东西。所以他们也有着比“神”差一点的能力。
多了这么一个种类,他们实在是不觉得什么,在这儿也呆了数十万年了,凭着他们精密的仪器,踏遍世界各地,竟然数不出这个星球里究竟存在着多少生物。所以新变成的这种“泥人”,也只不过是第n+1号。
或许那个“造物者”又觉得这一批的“神”不合他意了,又或许是他看到他的制造品竟然不经他的批准私下制造同类来扩大势力,总之他可能怒了。
神话时代末期的战争暴发了,先就是两个家伙打一架,不知弄断了什么,然后洪水来了。这样,不止是天上的“神”,还是地上的“人”,统统不能幸免。
这一场血洗持续了好多年,不过水过留痕,总算给未来留下了一丝一毫可以追索的遗迹。
而那一个“造人者”看到自己造出来的宝贝损失惨重,竟然心痛起来。一心痛,理智便不清晰了,居然运用了身体里的异能枉图改变什么,到最后力竭而亡。
或许是好心有好报吧,这一次,没有毁灭得干净。
然后他俩,两个幸存的“神”便呆在这个遗迹上收拾烂摊子。这一呆又是数万年。
之后呢,又发生了什么事,那是江一山最不愿意想的事情。
(ps:不用说了,真心的乱。检讨下。原本下午时构想得好好的,偏偏到了晚上,准备写的时候来了个衰神,还来了两次,在人家明确表示不欢迎不理睬的情况下,居然还厚着面皮闯进屋来,还要水。丫的,我只想一杯热水泼过去。真是火滚得很。)
第七十七章
如果有人问江一山,你存在了那么多年,见证了那么多的事,麻烦你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那么他会说这是一个垃圾桶。因为这儿的东西多到你想不出来,多到连最高科技的仪器也算不出来,这并不算什么,最可恶的是,那些物种偏偏都是残破不全的,至少在他看了亿万件后都没有看到一件堪称是完美的产品,弄到最后他都有些审丑疲劳了。只觉得那些都是别处遗弃出来的,只是到了这儿,触到了某个装置将其重组出来。那所谓的赋予生命,在他看来真的是糟蹋能源。
所以,他真心的不太喜欢这儿。
更何况无风,也就是他的凤儿,竟然为了救这个残破的世界,耗尽了能源。
如果说看到丑陋心情不佳,那么看到心上人作殁更是不佳中的不佳。
那时的江一山还叫作无崖,看着失去生命迹象的同伴,那心情更是非笔墨能形容,虽然焦心,但是却并不担心,他二人异体同生,如今自己还活着,那么对方就有活的希望。只要他活着,并有足够强大的能力,便能将对方救活。
那时的他只是想着救醒她之后,两人就离开这儿,回去或是继续游历,皆随她愿。然而一切并没有按着他的想法进行。
重生之法被人破坏!
当人在世间这个大染缸里面哪有不沾上一点半点的,他不是神,也不是佛,虽说自小的教育很多,但最好的教育也敌不过在社会上走上一圈。他已不再是那个终日呆在实验室里面只知研究的无崖了。历经数十万年,与同伴携手阅遍他人生死,看得多,感悟的也多。
无欢与无忧的出现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
面对着执法者,他并不认为他们会是来接他们回去的,与其被捉回去接受裁判,倒不如放手一拼。最重要的是他们所做的事,恰恰阻碍了他。
死的人太少了!
绞尽心思才挑起的战争,居然给人破坏得七七八八,他不是嫌结束得太快,而是死的不够多。
亡灵太少,而具有异能的亡灵更少,这样成功的机会将会大打折扣。所以他不得不暗暗对付他们。
没想到最后还是给发现了。
当无欢打散那些魂灵时,他觉得散的不是那些魂灵,而是自己。心里的灰凉比当日亲眼看着无风离去还要厉害,瞬间绝望涌上了心头。他明白对方的心情,当日无风离去,自己又何尝不难过,但想着自己还在,还能替她重生,所以才没有气馁下去。他想告诉他,无忧还可以重生的,可惜他没有听自己说。直到很多年之后,他才恍然过来,无欢并非不会复活无忧,只不过他发现她的心已非属他。若然他知道自己与凤儿的情谊,那么他定是不愿看到他们两相要好,而他自己却是孤家寡人。呵呵,这便是人性,这才是他们千万年来苦苦压抑的情感。他们并非无情无欲,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生生地给剥离了出去,可一旦触及,身心里那“挖”出来的坑便会渐渐填埋。
如果他想令他的凤儿醒来,那么首先就要将阻拦者一一清除。
可是他的凤儿并不想他犯下杀孽,更不想他杀害同类。那么他要做的便是……
他想他的凤儿醒来,看到的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没有战争,没有杀戮,没有欺骗,没有争夺。就如他们生长的星球那样,美得让人感叹,美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凤儿。”
轻轻地语音带着数百万年的情谊呵在她的耳边。
他知道她听得到。
他知道她也明白自己现在究竟在做些什么。
为了他们美好的将来,有些事,他不得不做……
银芒骤强,欲将一切化为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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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气缭绕,琴声幽幽,初时极低,似有似无,但却是低而不断,有如游丝随风飘落,却又连绵不绝。不知何时调子一变,琴声逐渐增大,但仍是十分柔和,听不出是何曲子,却让人暖入心肺。
蓦地,琴音一颤,倏忽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串简单的音符,如漏风的山洞里传出的呼啸之声。可在这一连串似呼非啸的声音后,紧跟着的是一声轻脆的响音,悠悠的笛声渐渐成形!
凌天恒不禁愕然转头,只见坐在小几前的燕若梦从哪里取出了一支笛子吹了起来。初时想来是试音,随后找着音后,也渐成调子,倒也听得入耳。
他又惊又奇!
她不是说她五音不全的吗?她不是说除了电子琴,什么乐器都不会的吗?为何她却会吹笛子?吹笛不是弹琴,不是用手乱拨就行了,它用的是气,还要有精准的指法。
一想到她的指法,不禁想起之前教她掷暗器的情形。她的手指呀,还真的是适宜练铁沙掌的,一点儿也不灵活。手把手地教她如何在指间夹住细小的暗器,可教了很久,都是一个结果,暗器从她的指缝里掉了下来。不是她的指缝疏,而是手指太僵了。僵硬得直直的,连屈一下都困难。那时候他真的不明白她怎么就能把伏魔棒耍得行云流水的,最终不得不归根于那棒子够粗,而她又是用整个手掌抓着的,不是夹在指间!
他瞧着她指尖轻轻地按在笛子上的圆孔上,然后轻轻地抬起,再按到旁边的圆孔上。动作很慢,但起码配合着她吹气的力度,音已成。
几个调子后,笛音渐渐上了轨道,想来她已找到了窍门。凌天恒嘴角微微勾了勾,手指一动,配合着她的笛声弹了起来。
因为不熟练,燕若梦吹得很慢,很多时候还走了调。凌天恒并不急,放慢了动作等着,若是吹错了,则急急一拨琴弦补上个调或是乱上个音,倒也能配合得上。
清风袭袭,流水潺潺,琴笛相合又是在何时何地与何人?
“公子如何称呼?”
清清的嗓音带着一分甜腻,是他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了。
“凌天恒。”
虽然来了这边也有数十年了,偶也与人交往,但这儿的礼仪却还是学不会,那文刍刍的谈吐实在让他觉得矫情。
是的,他学了那么久,看了那么久,也就是“矫情”二字最为适合他评价这个社会的人际圈。
可是眼前的这个衣着暴露,却又令人觉得直爽的女子,倒让他眼前一亮,总算让他不再害怕接触这一方水土的红粉佳人。
“那我唤你凌大哥可好?”
甜甜的笑容毫不吝啬地展现给眼前的这个陌生男子,仿佛她看到谁都如此爽朗,但又觉得她仅仅只是对自己而已。
“好。”
他知道这边的人有以“凌”为姓的,也多是以为自己是姓“凌”的。素不知其实他们那一族是姓——凌天。
在这个社会里,二字的姓也并不是说很稀有,三字、四字甚至更多字的姓大有的在。可是偏偏他这个姓也太特别了。
“凌天”?
凌驾于天上吗?
当初第一个人问自己,报出姓氏后,换来的是提刀追杀。当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仍是如此的时候,他不得不反思了,是不是自己的姓有问题。
这儿最大的官儿是天子,其次是各个诸侯,而他偏偏却姓“凌天”,要凌驾于天上。人家不拿刀斩你,还斩谁呢。自此之后,他再也不向别人说自己的姓了。实在逼不得已,就报上全名。奇怪的是,问他的人要么便称他为“凌公子”,要么就是“凌先生”,或是“凌兄弟”等等。皆以“凌”字在前,冠上其它的称谓。弄了很久,他才明白,别人是以为他姓“凌”。
为免却再招惹来麻烦,他并没有去辩解,只是含糊的应着。久而久之,他也把自己当是姓“凌”的了。
可是如今,瞧着眼前这个女子,不知为何,他只想明明白白告诉她,其实自己并非姓“凌”,而是姓“凌天”。可是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姓名不过是个称呼罢了,在他那边,更多的时候是排行或是辈分称呼对方,很少会用到名字的。只有在重大的仪式里,才会由大祭师或是族长念出自己的名字,旁人则是知道罢了,而不会唤出来。
他没有再去解释,只是含笑颔首。
少女笑靥如花,几下就已经奔到他的面前来,瞧着他的琴,赞道:“你弹得真好听。”
他也稍稍颔首,微笑着回道:“姑娘的笛子吹得也挺好。”
他记得这儿的人是很着重礼仪的,男子可不是能随意问女子的姓名,既然人家没说,他自然也不方便问。
“哪里,随意吹吹罢了。”少女娇笑着,倒也懂几分谦虚,而非大咧咧地受着,可转而又稍稍惊呼了声,“噢,瞧我,都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丝丝。”
他瞧向她,那一身的丝带,配上这名儿,还真是挺适合的。
(ps:最后再见一见丝丝吧,话说我挺喜欢她的。这个世间,真的没有几个人肯为了别人付出自己的生命,包括灵魂。)
第七十八章
他瞧向她,那一身荡起的丝带,配上这名儿,还真是挺适合的。
他说,他叫做凌天恒。
她说,她叫做丝丝。
不说出身来历,不论功名富贵,不讲英姿秀颜,不谈风花雪月,只闻宫、商、角、征、羽。
他,一把长琴。
她,一支玉笛。
身边,清风阵阵;足下,沙砾碎碎;眼前,江水滔滔;耳畔,乐音缭缭;指间,音符飘飘。
烟波渺茫,涛声依旧。湍流的水边是无数的堤岸,岸边或村落、或树林、或绝壁、或悬崖。
无名的山坡无人占领,无人开耕,无人砍伐,无人射猎,无人游览,却有着说不出名儿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