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军事电子书 > 夜天子 >

第328章

夜天子-第328章

小说: 夜天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石耶洞司的土司马上跟了一句:“我赞成!”

张铎终于绝望地意识到,他根本无法号召这些各怀私心的土司们与他一起行动,要想动用武力驱逐格哚佬,只能和上次一样,动员张家的兵马独自进行。如果集结张家全部的兵马倾力一击,就算格哚佬部现在有两万精兵,他依旧有机会把他们赶回深山。可是如果那样,张家的精壮男丁将损失殆尽,那样的胜仗还有什么意义?

张铎咬紧牙关,腮肉突突乱颤,良久方道:“耕牛由本府负责挑选?”

叶小天道:“格哚佬寨主说,可以!但必须是健壮公牛,不能做假!”

张铎恶狠狠地道:“好!本府同意了!我倒要看看,老天究竟站在谁那边!”

:月末最后一天,求月票!



第71章一切皆有可能

今天的主角,是一头牛。

说到牛,巧的很,格哚佬的部落所驻扎的这座山,就叫牛头山。不过他们迁来时并不知道这座山头的名字,只是看这里地形地势各项条件都很宜居,所以就选择了这里,后来从山下百姓口中才知道,他们称这里为牛头山。

牛头山并不是什么有名的山,在官方地图以及地方府志上都没有记载,只是附近村镇的百姓为它起了这么个名字,就这么流传并延续下来,这座山定名为“牛头山”至少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天刚蒙蒙亮,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草原还笼罩在一团迷雾当中。张知府亲自选送的那头大牯牛正懒洋洋地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尾巴时不时地扬起来,在身上轻轻一拂,极其悠闲。

嘴边就是青草,它却懒得食用,显见是已经吃饱了。

围绕着这头大牯牛,分别是张家、于家、果基家、格哚佬山寨的人马,以及作为见证人的几位土司老爷,他们各成阵营,泾渭分明。有些方面的旗帜已经插在那里,但只有几个随从士兵侍立,正主儿还在路上。

张家来的是张胖子的胞弟张绎还有他的宝贝儿子张雨桐,两人是一路护送那头健壮的牯牛赶来的,牯牛就卧在他们之前的草地上,旁边还有一架犁,犁铧锋利,闪闪发光,是用上好的钢铁专门打造的。

提溪司长官还在牛头山上“做客”,他的一位本家叔爷因为住在乡下,当日幸免于难,没有被捉上山,今天也特意赶了来。说是叔爷,他只是辈份高,其实年纪比张绎也就大了不到三十岁。

老爷子看看那头牛,又瞅瞅那架犁,不解地道:“牛是健壮的公牛,这犁又用了这么好的钢,土舍,你这是啥意思,明摆着他们是想坑咱们老张家,咱还生怕这牛耕的不够快么?”

张绎看了眼那头悠然而卧的大牯牛,小声解释道:“老叔,人不扶犁的话,那地要么会犁歪了,要么犁铧就会跳出地面,只在地上划出一道痕迹。按照约定,只要被犁铧拖过的地方就算,并不是一定要深耕翻开泥土,你明白了么?”

老爷子恍然大悟,抚着白胡子点头道:“原来如此,用锋利的好犁铧,那犁铧就不大容易跳出土面?”

张绎道:“不错,犁铧锋利,就容易深入土层,而且没有人扶,它就会歪在土里,那样的话更难拖动。”

老爷子先是神色一喜,赞道:“好!算计的够精细!”继而又埋怨道:“用好犁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挑一头这么健壮的公牛?”

张雨桐插嘴道:“叔公,在牛身上咱们很难做手脚的。如果咱们不选一头健壮的公牛,格哚佬那边一定不答应,如果他们牵出一头牛来,很难说他们事先有没有牵着那牛已经走过几遍路线,让牛记住了熟悉的道路,那就容易脱离咱们掌控了。”

老爷子想了想,深以为然,抚着胡须“唔唔”地点了点头。于家的人此时还没赶到,格哚佬一方的人赶到后,一群人便走过来,开始检查那头牯牛,以防张家在牛身上做手脚。

张绎冷笑一声,厌憎地走开,张雨桐也随即赶上。张绎踏着草地缓缓而行,悄声问道:“侄儿,你确定,牛最恨红色?”

张雨桐回头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前年替父亲进京朝贡时,侄儿曾经见到过几个西洋和尚,其中有个西洋和尚说起他们家乡的事,曾经提到他们国家的武士喜欢以利剑逗杀斗牛。据那西洋和尚说,那些武士斗牛时,一手持剑,一手持红布,将红布挥舞几下,就会把斗牛气的发狂,不要命地冲过去。”

张雨桐笑了笑,道:“侄儿也怕这西洋和尚所言不实,又或者他们国家的牛和咱们这儿的牛喜好不同。所以选定牯牛后,我曾试过一次,这头大牯牛果然极为厌憎红色,侄儿只舞动了几下红布,它就向侄儿猛冲过来,险些用它锋利的牛角挑到侄儿身上。”

张绎欣然道:“好!这是你从西洋人那儿听来的消息,咱们这儿可没人知道,咱们既然掌握了这样的秘法,今日就能稳赢了。嘿嘿,到时候我倒要看看于家那个小贱人会怎么哭!”

张雨桐微笑道:“众目睽睽之下,咱们如果用红布引逗牯牛,必会引起格哚佬一方警觉。所以侄儿另想了办法,侄儿安排了十几路人马,分别扮作迎婚人和送亲人,穿着大红喜服等在前方,只要这牛往咱们张家犁去,就引逗它冲向于家的地盘。”

张绎狠狠地点头:“嗯!既然扮的是迎亲的,那么再准备些炮仗,用爆炸声惊吓它、驱赶它!”

张雨桐得意地道:“何止炮仗,锣钹唢呐,一应俱全。”

叔侄俩对望一眼,放声大笑起来。

※※※※※※※※※※※※※※※※※※※※※※※※※※※

叶小天和文傲陪同格哚佬、引勾佬及几位山寨首领验视着那头牯牛。山寨里本来就有会侍弄牛的人,文傲还特意从于家请了位老庄稼把式,两个人对耕牛和耕犁反复检查了几遍,确认未做手脚。

这时,提溪于家的掌印夫人带着儿子赶来了。于家寨的小土司被侍卫抱下马,抬眼一看,正好看见格哚佬,马上欢呼一声“义父!”便欢喜地跑过来。

叶小天一呆,就见格哚佬弯下腰,一把接住于家的小土司,把他抱了起来,笑容可掬。

引勾佬轻笑着对叶小天解释道:“大人回铜仁时,我们山寨便和于家寨在羊口山会唔了。双方谈的很好,于家寨的掌印夫人说格哚佬和她亡故的丈夫非常相像,所以就让儿子拜了格哚佬为义父。呵呵,这位小土司只比咪酒大几岁,上山时小咪酒很喜欢他呢。”

叶小天听了不由翻了个白眼儿,于福顺于土司长什么样子他最清楚不过,和格哚佬哪儿相像了?他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微笑看着格哚佬和小土司亲热的掌印夫人,恍然大悟:“小土司年纪太小,他母亲这是在给他找帮手呢。”

这样也好,两家的关系又近了一层。等小咪酒长大,是要继承其父的位子,成为格哚佬部首领的,他的义弟则是于家寨的寨主,两人彼此照应,叶小天也乐见其成。

由此,叶小天忽然想到了迄今依旧悬而未决,不曾彻底解决归属问题的水银山,围绕着水银山,是果基家、杨家、展家、于家,纠缠不清一团乱麻的亲属关系。现在于家又和格哚佬部又成了亲戚。

有时候,一个大家族,亲兄弟们争家产,都会闹得不可开交。不知道几百年后,提溪这地方会不会又因为什么事情,引致各方争吵不休,那时候除了展、杨、于、果基四家,只怕又要加上格哚佬的后人吧……

叶小天悠然神往的时候,果基格龙正亦步亦趋地跟着娇小玲珑的采妮姑娘。一路走来,格龙这儿采一枝、那儿摘一朵,不知何时居然编成了一支花环,他把那艳丽缤纷的花束递向采妮:“采妮姑娘,送给你。”

“送我花儿干吗?”采妮手指轻轻搭在花环上,睨着格龙,眼波盈盈欲流。

格龙咧开了嘴巴:“今天天气好,一会儿太阳出来,阳光一定很毒,你的肌肤这么娇嫩,比花儿还要美丽呢,若是晒伤了可不叫人心疼,戴上它可以挡挡阳光。”

采妮被他这番虽然并不高明、但是在山中已经很难有机会听到的甜言蜜语哄得眉开眼笑,她接过花环,大大方方地戴在了头上,花瓣上还缀着晶莹的露水,却掩不住她娇美的容艳,果然是人比花娇。

果基老土司躲在几名侍卫中间,偷偷看着儿子的举动,心中大赞:“我儿虽然一身蛮力不喜动脑,眼光倒是不错。这个女娃儿生得漂亮,给我生下宝贝孙子一定也很好看。她这么精明,又能弥补我儿的不足,这个儿媳妇,硬是要得!”

※※※※※※※※※※※※※※※※※※※※※※※※※※※

红日,喷薄而出,天边的白云瞬间披上了亮丽的色彩!

比普通的牛足足高出一个头、大出半个身躯、强壮得仿佛一台钢铁战车似的大牯牛已经站起,挂上犁铧,仿佛一名勇士披上了盔甲。

它正值壮年,体型高大,骨骼强健,肌肉紧绷,通体油黑,尤其是两只牛角,又长又弯又尖,非常锐利。

“吆吼吼……”

按照约定,无人扶犁,几名骑士策马站在牛后面,身姿挺拔,手中的长鞭在空中狠狠一挥,“啪啪啪”地炸出几道清脆的爆炸声。

这头大牯牛显然是耕田能手,也已习惯了耕耘,当轭头套上它强壮的身体时它就已经跃跃欲试了。“不用扬鞭自奋蹄”,当鞭花在空中炸响的时候,它已迈动有力的双腿,奋力向前冲去。

张家、于家、果基家、格哚佬引勾佬等人,以及前来充当见证的土司们,纷纷策马,跟在那头健牛的后面,向前方冲去!

泥土欢快地翻滚着,闪亮的铁犁掀开了层层泥浪,草原上的迷雾在红日的照射下迅速地消褪,前方的视野变得愈来愈清晰,大牯牛拖着铁犁向着远方奔跑、奔跑着……

:月末最后十几个小时,求月票!



第73章一牛定江山

那鞭炮堆在一起,一炸开来火星四溅,将整堆炮仗同时引燃了,一时间崩得碎屑漫天乱飞。一片爆竹的碎片突地崩到“新郎倌”所骑白马的眼睛里,那马吃痛,嘶吼一声,便向前方猛地窜去。

那匹马所冲的方位正是采妮。采妮见状惊呼一声,欲待策马逃开,却已来不及了,眼见那惊马向她直撞过来,正腻在她身边献殷勤的果基格龙大喜,可算逮到护花的机会了!

果基格龙长腿一抬,轻轻松松从马上跃下,抡起钵大的铁拳,一声大吼:“呔!”钵大的铁拳重重地击在白马的耳门上,一声沉闷的肉体撞击声,那奔马竟是悲鸣都来不及,便轰然一声砸在地上。

如此一幕实在威武,引得格哚佬等人大声喝彩:“好神力!”

采妮姑娘看在眼里,眸中不禁泛起奇异的光采。

那白马一倒,将“新郎倌”压在身下,痛得他惨叫连连,格龙也不理会,只是转身关切地问道:“采妮姑娘,你没事吧?”

“没……”采妮摇摇头,望向格龙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格哚佬看在眼里,不禁捋着胡须暗想:“看来这门亲还真有门儿!”

牯牛拖着铁犁跑出二里多地,这才放慢速度,张绎和张雨桐不能明目张胆地轰那牯牛改变方向,眼睁睁地看着它“义无反顾”地向前走,每犁开一寸地面,都像割肉一般的痛。

叶小天看那牯牛越行越远,虽然随着体力消耗,它的速度越来越慢,可再这么走下去,只怕划走的将全部是张家的土地,叶小天忍不住对文傲小声道。“差不多了,再这么下去,只怕张家要悔约了。”

文傲是于家的人,若是依照他的心意,恨不得这头牛一整天都在张家的地头上转悠,不过他也清楚,各方面都希望不动刀兵圆满解决,不会遂了他的这份心愿,所以轻轻点点头。

叶小天见文傲同意,便双腿一挟马腹,赶到格哚佬身边,低声道:“这牛还是在咱们事先设好的路线上么?”

格哚佬眉开眼笑地道:“没有,这牛被他们一惊,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路径啦。”

叶小天眉头一皱,道:“这可不好办了。”

格哚佬道:“让他们张家多出点血,有何不好?”

叶小天道:“亏,张家是吃定了。不过,如果继续这么下去,我担心张家会不惜一切也要悔约,我们的目的,可不是和他们拼个两败俱伤,还是见好就收吧。”

格哚佬听他这么说,挠了挠头,扬声唤道:“采妮,采妮!”

采妮和格龙正并辔而行,不知在说什么悄悄话,看她眉眼含春,娇羞妩媚的样子,格龙那一拳打死惊马的神威,显然是已经掳获了她的芳心。一听伯父招呼,采妮连忙提马赶过来。

格龙追了几步,识趣地站在两丈开外,向叶小天冷傲地一扫,虽然强作镇定,却是眉挑唇扬,一副扬眉吐气的模样,看得叶小天莫名其妙。

格哚佬对采妮低声吩咐几句,采妮点点头,招过一名山寨武士,趁人不备,从马鞍旁解下一个水囊交给他,又吩咐了几句。

张绎和张雨桐正亦步亦趋地跟在那几名驱赶牯牛的武士后面,张绎脸色越来越黑,眼看就要化身包公,张雨桐则脸色越来越红,扛一刀就成了关公,根本没注意到采妮的小动作。

经过一片小山包时,那个接了水囊的侍卫趁机从侧面绕开了,张绎叔侄还是全无察觉,他们两人已经攥了一手心的汗。

眼看那牛还在向张家的地盘前进,他们恨不得冲上去一口把那牯牛咬死。可是在场的不只有于家、果基家和山寨的人,甚至还有几位请来担当见证人的土司,如何能当众毁喏背信。

眼见那牛继续向张家的地盘挺进,前行再有二十里,就到了提溪司所在的小城,张绎双目赤红、鼻息咻咻,快要暴走了。

他双腿一挟马腹,正要扑上前去,就见那牯牛似乎走得累了,低下嗅了嗅,嚼了几口青草,忽然扭转方向,向西面稳稳走去。

张绎双腿挟着马腹,臀部微微抬起,在马背上保持着僵硬的姿势大约有三息的时间,忽然脱力般软软地坐了下去,后背黏黏的,已然是汗透重衣。

张雨桐见此一幕,险些痛哭失声。他们叔侄都已到了忍耐的极限,可现在牯牛却转了向,忍了一肚子的焦虑和怒气陡然失去了发泄出来的最后一丝推动力,实在是说不出的难过。

采妮派出的那人绕到前面,就是从此处横向洒下了他们配制的那种液体,直到接上他们之前做下手脚的位置,所以那头牯牛到此便转换了方向。

午时,他们停下来,就着山泉水在树下简单地吃了点食物,那头牛也用上好的精饲料喂养了一番,还在水里给它加了盐巴。

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在日落之前,他们能圈出多大的地,并且能及时返回牛头山,那么牯牛行走范围之内的领土便尽归山寨所有,包括这个范围之内的村庄和村庄中的百姓。所以现在还不是涸泽而渔的时候,必须要让这头牯牛保持充分的体力。

众人歇了大半个时辰,格哚佬山寨的人便迫不及待地驱赶着牯牛继续上路了。下午,牯牛终于进入了于家的地盘,一过地界,张绎叔侄就像虚脱了似的瘫在马上,被他们的侍从扶下来,塞进了随行的一辆马车。两叔侄挤坐在一起,掀起轿帘儿,阴沉地注视着外面。

进入于家领地之后,武士们驱赶牯牛的热情明显降低了,在盟友的土地上,怎么可能毫无顾忌。再者,虽然刚到下午这头大牯牛就进了于家的地盘,但它已持续犁了一上午的地,体力消耗极大,不可能再保持上午的速度。

武士们时不时就要抬头看天,注意太阳西行的位置,他们必须得赶在太阳落山前,重新回到牛头山。张绎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喃喃自语道:“我张家雄踞铜仁五百年,难道气运真的到头了吗?”

张雨桐咬牙切齿地道:“他们一定做了手脚!一定做了手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