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兵-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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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义臣陌刀横斩,兵器相撞,段义臣这陌刀乃是用上好的精钢百炼而成,加上势大力沉,交手的瞬间就斩断了那汉兵小队长手中的马刀,接着顺势横刀一抹,斩落了这汉兵的左臂。
“啊——”那汉兵小队长疼的大叫一声,却依然不退,右手执着断刃直刺而出。
“给你一个痛快!”段义臣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手中陌刀奔向那汉兵小队长的咽喉。
“尔焉敢如此猖狂!”一把镔铁长枪瞬间杀至,拦在陌刀前边,正是随后赶到的李炎李惊涛。
“大人,你小心。”那汉兵小队长笑了笑,终于坚持不住,一头栽下马去。
“段义臣,我杀了你!”此刻李炎双眼喷火,身旁弟兄的惨死,让他的长枪不再有任何防守姿态,枪枪直冲段义臣要害。
“李炎,你这个疯子,你看看四周,你难道就不明白么!”此刻段义臣眼圈竟然也微微发红,怒视着李炎,陌刀奋力抵挡。
“死战不休!”李炎字字如金石,段义臣一时间抵挡不住,加上肩膀的伤口影响,差一点被李炎刺下马去。
“也许我再没机会告诉大哥我是飞将之后,但今日此时,在这战场上,我就是飞将之后,我的体内流着少卿公的热血,他的过失我来弥补,他的英名我来换取!”李炎坚定的想。
任他大风起,任他鲜血流,我乃飞将后,死战未有休!
“你这个疯子,阿尔斯就上来了。”段义臣低喝道。
“你休要再玩花样!”李炎冷笑一声,此刻他手臂上的伤口也已经破裂,鲜血渗透铠甲,浑身上下更是沾满了敌人的血肉,整个人虽然疲惫,却依然如天神一般,四周的鲜卑轻骑根本不敢靠前。
直到这个时候,这些骄傲的草原骑兵,才明白了那视千军万马如无物、往来纵横的“帝国杀神”是怎样的一种威武。
“你现在身处自己兵将保护之中,若快撤,以你们的马力,还可全身而退!”段义臣出刀也已经没有开始那般凌厉,只是一味的招架抵挡。
“难道你真想让自己的这些好儿男在这里么?雷东风来不了了,除非他能插翅而飞,你难道真的以为阿尔斯,以为我们看不破你们的计划么?”段义臣喝道。
段义臣的话如一头冷水,泼在了头脑有些发热的李炎的脑袋上,但他只是犹豫了片刻,毅然道:“段义臣,我不管你是什么心思,今日我李炎必须力战到底,你纳命来吧?”
“这是你的选择?那我尊重你的选择!儿郎们,汉兵已经力竭,加把力气,一定要把他们全留在这里。”段义臣冷声道,却忽然马打连环,选择了退避。
李炎本想追赶,但此刻身边汉兵压力大增,段义臣跨马坐骑速度又快,转眼已经跑向鲜卑骑兵聚集的本阵,他犹豫了下,开始指挥手下有意识的收缩,因为远处的阿尔斯和他手下的高卢轻骑兵已经蠢蠢欲动。
此刻,再和段义臣纠缠已经不是好的选择,整队后向远处那狼子野心的西方联军发起最后的冲击,狠狠咬上他们一口,再进入冥府也算死得其所。
~~~~~~~
“李炎,你跑不掉了,赶快投降,明月骑士阁下敬重你是一个英雄,只要你归顺我福尔斯王国,就封你做一军之长。”一个福尔斯王国的参谋对着阵中往来撕杀的李炎高声喝道。
这参谋的话一出口,阿尔斯并无反应,那条顿公国重装步兵团的万夫长门格尔和罗丹公国轻装步兵团的万夫长布卢斯科尼却是脸色齐变。
归顺福尔斯王国?和归顺西方联军,甚至归顺教廷都只差几个字而已,但其中的含义却大不相同。
虽然福尔斯王国是西陆最强国之一,但毕竟还是西方联军所辖,更是教廷严格控制的所在。难道明月骑士还想将福尔斯的士兵从西方联军、从教廷中独立出去不成?或者,这是那老狐狸何塞的授意?
不能,明月骑士是教宗亲封,听说教宗并无后代,视明月骑士为己出,那参谋应该是口误。
不说这两人心思各异,那边李炎一枪戳死一个拦路的鲜卑骑兵,看了看战场上的形势。
此刻,一直纠缠在一起的汉兵骑兵和鲜卑骑兵已经慢慢互相脱离,显然段义臣也不想指挥自己的手下和这些拼了命的汉兵硬碰硬,毕竟他也要为自己考虑,没有了这些精兵,他在西方联军也无法立足。
“李炎,明月骑士阁下是极爱才的人,你们等待的救援不会来了!雷东风已经被我们明月骑士阁下的大军拖住,他现在想跑都跑不掉了,你们的计划破产了。”那参谋故意大声道,就是为了提升自己这边的士气,顺便打击李炎和那些汉兵骑兵的士气。
果然,那些西方联军无不显现出欢欣鼓舞,而汉兵虽然没有流露出明显的懊丧之色,但脸色显然都变得凝重了许多。
毕竟,苦战坚持等待救援是一回事情,而苦战坚持却再无退路又是一回事情。
而且,雷东风在这些汉兵心目中,就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带领他们从海外龙城一路拼杀到中南行省,虽然处处惊险,却鲜有败绩,反杀得看似强大的西方联军鬼哭狼嚎。
如果真的连雷东风也被西方联军困住,那今日还有谁能神兵天降,将他们带出生天?
虽然这般思想,但此刻,能围绕在李炎身边,继续战斗的汉兵骑兵,竟然还有近六百人。虽然这些汉兵骑兵几乎个个带伤,有些人甚至就是强自支撑,在马匹上屹立不倒。但事实是,在这片战场上、在刚刚的不足半个小时内,已经倒下了近两千鲜卑轻骑的尸体。一比五的杀伤,让西方联军又一次明白汉兵骑兵的强大,而远处那死战不降的“帝国杀神”更是毫无颓色,反向西方联军这边高吼道:
“尔等蛮夷,只懂得烧杀劫掠,哪明白我帝**人之精神。不论雷东风军团如何,这里的汉兵却绝对不会投降你们,你们杀我一名兄弟,我们就杀你十名走狗!即便我们战死,雷东风军团也会将你们悉数斩杀,进入我黄泉冥府,陪伴某家!想哪楼兰城下、黄河岸边的十几万冤魂,就是你们明日之模样!”
“可恶!”那西方联军参谋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刚才的话不但没有打击到这些汉兵骑兵,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反抗之心。而最后那几句,更是让这些饱受打击的西方联军一阵哗然。以一换十,至死不休的报复,若放在从前,这些西方联军士兵未必相信,但自从潼关之战后,他们却相信了这一点。
日后,这一只杀不尽、死不休,跟随雷东风征战四方的狂澜飞骑渐具雏形。
第四卷,天行健 第八十一章,杀不尽(5)
李炎李惊涛在战场上大发神威,在鲜卑骑兵的重重包围中往来纵横,看得四周的西方联军士兵目瞪口呆。
这,就是“帝国杀神”的威武。
“这李炎,好生了得,大哥你若不受伤,正是他的敌手!”虽然被李炎一枪穿透肩膀,还被挑了起来,但与和李炎大战数十回合,最后被震出内伤的拓跋宏川相比,乞伏罗所受的只吃穿刺的伤害,伤口虽恐怖,但胜在抢救及时,却是没有了生命危险。
此刻乞伏罗已经悠悠的醒了过来,正见到李炎指挥剩下的最后的几百汉兵骑兵结成了阵势,由衷赞道。
“阿罗,你好好休息吧,不要动气,李炎武功是不错,可惜不听人言,我看让今日难免一败。”段义臣关切的看着嘴角还挂着一丝血迹的乞伏罗,又看了看场中的李炎,有些愤懑道。
“男儿当如此,生死何足惧。”乞伏罗忽然轻声道,这个草原上的汉子也拥有一颗宽广的心,并不恨作为敌手的李炎,反而很是欣赏。
“所以你即便被李炎挑起,也。不喊痛,对么?”闻听此言,段义臣双手一紧,问道。
“正是,我是鲜卑,他是汉兵,我身在。他的位置也会如此,这是军人的本分。”乞伏罗想站起来,却又牵扯到了伤口,一裂牙,嘿嘿道。
“但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去做……鲜。卑、大汉,这些年来其实又有何分别,相差的怕只是人心……”段义臣忽然觉得有些苦涩的味道,转头不再看乞伏罗。
“大哥,阿尔斯准备冲锋了。”乞伏罗一直关注着两边。的动静,叫道。
“阿罗,你好生在后阵呆着……第二旅团,第三旅团上马,。准备冲阵!”段义臣喝道。
~~~~~~~
阿尔斯眼看李炎和剩余汉兵开始有意识的回。缩,渐渐与西方联军拉开了近两百米的距离,而且看模样并没有撤退的打算。
当然,现在汉兵。的马匹损失惨重,早不复开始的机动,想要撤退,肯定跑不过阿尔斯的高卢轻骑兵。
阿尔斯知道李炎是准备抵抗到底,根本不会投降,换他做李炎,也不会选择投降,这是一个骑士的荣誉。
所以,阿尔斯立刻下令身后高卢骑兵团的轻骑兵准备冲阵。
“可惜这里不是平原,不能展开我们的优势兵力,否则何须如此麻烦。”阿尔斯心下暗想。
除了面前的中南大道,道路两侧虽不是山岩,但也是杂草树木丛生,纵然阿尔斯手下的明光骑能力出众,想要完全展开也是困难。
“贝尔蒙多,你带一千骑尽量冲击汉军本阵;段,你带所部殿后,其余人跟我冲锋!”阿尔斯分配完毕,一挥手,身后高卢骑兵团的明光骑,立刻分出一个千人队,在贝尔蒙多带领下直奔李炎和他身后的汉兵骑兵奔去。
而阿尔斯自己,也随后纵马上前,身后四千高卢轻骑兵一拥而上。
在这些高卢轻骑兵眼里,对面的李炎虽然可怕,但有“明月骑士”带领,一样可以战胜。
这信心,正是阿尔斯在西陆百战不败带来的,而自从东征以来,阿尔斯也的确没有遇到过敌手,死在他手上的汉家将军却也有十几个了。
“来了……”李炎立在汉军前锋正中,汉兵骑兵此刻已然保持三角突击之阵,作为阵尖的李炎巍然不动。
两百米外,由福尔斯王国高卢骑兵团组成的钢铁洪流正轰鸣而至,仿若出栏的猛兽般,气势腾天。
六百对五千,后边三千多名刚和汉兵撕杀过的鲜卑骑依旧虎视眈眈,还有三千罗丹公国的轻装步兵和数百条顿重装步兵。
“妹子,红鸾,我李惊涛怕是回不去了,不过我无悔!”李炎忽然笑了,他这一生不正渴望这样的生与死么?
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后,杀敌如麻,千军辟易,即便壮志未酬,又有何妨。
至少,那“帝国杀神”的名头已经远扬。
“狂澜飞骑,掷飞矛,其余人,上弩箭!射——”李炎喝道。
一阵飞矛与弩箭编织的死亡之网洒向冲锋而来的高卢轻骑兵。
“啊——”瞬间,数百高卢轻骑兵坠马惨死,但更多人却悍不畏死的喊叫着冲锋而来。
而且,这些阿尔斯亲自训练出来的明光骑开始意识到人员过于集中的危害,不待指挥官下令,就自动的分散开来,甚至跃到了路旁的草丛树林里。
这一片地势,相对于狮头岭峡谷那边宽阔了许多,而且道路两边不再是陡峭的山岩,而是间杂着丘陵的草木荒野,更远处才有低矮的丘陵连绵出现。
但即便是这样,除了平坦的中南大道,其余地方也都是坎坷不平,而这些明光骑竟然可以轻松的在这样的道路上分散开后,保持一贯快速的冲阵速度,其素质可见一斑。
二百米,瞬间即到,在付出了几百条生命的代价后,高卢轻骑兵脸上那狰狞的怒气已然清晰可见。
“全体出刀,冲锋!”眼见高卢骑兵在将领的带领下狼扑而来,李炎暴喝一声,纵马而出。
“杀!”李炎提枪刺向当前的一个高卢骑兵团的百夫长,那百夫长手中长戟向外一扛,竟然挡住了这一招。
李炎面色顿时凝重起来,眼前这支高卢轻骑兵虽然打扮上跟他在楼兰城下的高卢骑兵团的轻骑兵并无不同,但气势和骑术上明显更胜一筹。
而且大多数手中的兵器,使用的并不是西方联军轻骑兵常用的重剑或者骑士长枪,而是长戟或者长矛。
而长戟和长矛,在帝国一般是重装骑兵才会使用的装备。
身穿轻铠,手执长矛长戟,兼具速度与力量,这些高卢轻骑兵的“明光骑”的确不容小觑。
高卢轻骑兵个人战斗力很高,刚才冲阵鲜卑轻骑、如入无人之境的汉兵骑兵,此刻竟然和对方形成了胶着状态。
一方面固然有汉兵骑兵长途奔袭,连番战斗,已经不在巅峰的原因,但这阿尔斯亲自训练的明光骑的确有其不凡之处,尤其在小范围的战斗上,明显经过训练。
“给我将汉兵分割、包围,不要过多纠缠!”贝尔蒙多在阵中喝道,那代表万夫长的红色头饰分外明显。
“杀——”李炎暴喝一声,终于还是将那百夫长刺于马下,纵马直接冲向了阵中大呼小叫的贝尔蒙多。
明光骑能力不凡是一方面,有这样一个指挥调度更是一方面,李炎动了将其杀死的念头。
“保护大人!”几个高卢轻骑兵立刻迎了上来,手中长戟长矛齐齐向李炎挥来。
“开——”李炎气沉丹田,鼓起一股血气,双臂力带千斤,镔铁长枪荡出一个半月,顿时,挡路的几个高卢轻骑兵只觉得手中连震,手中武器再也把握不住,脱手飞出。
下一刻,李炎长枪连点,将几个高卢轻骑兵刺下马来。
这一枪虽然震慑敌心,但却让李炎耗费了大半力气。
而贝尔蒙多也借着这个机会遁入阵中,根本不与李炎正面交手。
李炎顺手摘下雕弓,那边明光骑一看李炎要射箭,不要命一般疯狂向李炎冲来。
李炎无奈,只好收弓回囊,挺枪抵挡。
此刻,汉兵骑兵中的狂澜飞骑对抗上高卢轻骑兵的长矛、长戟,还算得心应手,这些狂澜飞骑手中的陌刀,虽然不比段义臣的那种重量,却也是轻骑兵中少有的重兵器,比之长矛、长戟,在这种轻甲骑兵的对决中更利于劈砍。
一刀下去,往往就是骨断筋折,这些明光骑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由一人吸引对方攻击,其余人左右杀上,来破解狂澜飞骑的可怕刀法。
但其他汉兵骑兵,面对明光骑的攻击就有些吃力了。帝国轻骑兵的制式兵器一般为长柄马刀,刀杆长一尺三寸,刀身长三尺四寸,利劈砍,且分外灵活。
这种武器对抗上传统的西陆重剑或者骑士长枪,都占尽优势,千年来的大陆公路的战争,帝国占尽上风也证明了这一点。
但对抗上重量十足,却不失灵活的长矛和长戟,马刀的劣势就显示出来,如果是重骑兵,还能凭借速度与其周旋,不正面对抗,在高速运动战中生生拖垮对方。
但高卢轻骑兵、尤其是这阿尔斯的明光骑,速度并不在汉兵之下,正面对抗之时,马刀很难抵抗出长矛或长戟的刺杀,往往一刀被长矛荡开,下一刻就会被刺在身上。
此刻,如果不是汉兵分散小集团作战能力的强大,不是那狂澜飞骑的彪悍,汉兵败势早现。
但即便如此,随着阿尔斯指挥的后续大军的压上,汉兵骑兵还是逐渐被分割包围起来,情势已然越来越危急。
但这些汉兵却并无一人选择后退,人人都是浴血奋战,往往是临时前,都要死死抱住对方人马、甚至是兵器,将对方拖在地上,任乱蹄踏身而亡。
鲜血,生命,痛苦的哀号,忍受不住的嘶喊;他们不是不畏惧死亡,但在这些汉兵的心中,战士的荣誉更高于这死亡。
第四卷,天行健 第八十二章,杀不尽(6)
连续N章战斗,也总算不愧热血的历史了。前几日,一个新朋友加了群,进群后赞扬说这是他看过的最热血的书。对于这个赞扬,小飞可是真不敢当,因为小飞自知这本书写的很自我,也就是太按照自己的心情去写了,从开始计划写书,到查找资料,写提纲,完全是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