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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新列强时代-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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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的管辖较为复杂,对于享有领事裁判权但国籍不同的外国人之间的案件,按照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朝廷根本就无权行使管辖权。

最早在1844年清美《望厦条约》第25款就有规定:“若合众国民人在中国与别国贸易之人因事争论者,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从此等条约中,就开了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之间的诉讼案件,根本不受大清司法管辖的先例。

而在清法《黄埔条约》,以及此后与其他列强国家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对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之间的混合诉讼案件一般都作了“大清官员均不得过问”或与某国“订约办理”的规定。

这就把外国人之间的诉讼案件,完全交由外国领事审判,而不管他们在大清领土之上所犯下的种种罪行。

这样的情况,就公然违反主权国家,有权对外国人管辖的“属地优越权”的国际原则。

如而当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与无约国人之间发生诉讼时,对此类案件如何审理,在这些国家所定立的条约中未做具体规定。

一般均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享有领事裁判国家的外国人为被告,则应由外国领事审判。

若如无约国人为被告,则应由大清地方官府审理。当不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时,因为没有同清政府签订有关领事裁判权的条约,也没有就“一体均沾”条款达成一致,故此类案件应根据大清的法律对其进行审断。

而这样的现状,便造成了一种很不好的情况。

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有约和无约国人,在大清享受的司法权利实在不可同日而语。这就导致了那些无约国家国民,强烈要求本国能够在清享有其它列强国民一切权利,这就引发无约国家多大清的窥视和攻击。

不经意间,大清的外部环境便变得极为恶劣。

可以想见,不管众列强国家之间斗得多么厉害,只要涉及了大清的问题肯定得联手一致对清。朝廷除非下大决心死抗到底,或者在战场正表现出色得到列强国家的正视,否则就免不了继续吃亏。

这样的事情,这些年已经出现过很多次,每每列强国家都是联合出手,逼迫大清签订一款又一款严重不平等条约,为各自国家在清攫取大量利益。

就比如英法两国,在欧罗巴大陆的关系绝对说不上好,甚至还因为争夺欧罗巴大陆霸主之位大打出手,可是一旦涉及对清事务,两国远东地区高层却是时常联手作战,这两年两国联军可是联手过两次,而且一次规模大过一次,还不介意美国和俄国这两个无耻国家沾光占便宜……

第538章不容乐观

一干两江文武官员都听傻了……

这些东西他们可是闻所未闻,单就知晓各大口岸地方官府日子不好过而已。

可是听得吴大总督如此详细讲解,这才明白洋人的险恶用心和卑劣手段,各口岸地方官府的无奈和憋屈。

真真憋屈!

在自家地盘还不能管束洋人,就算人家作奸犯科也轮不到各口岸地方官府处理,这不是助涨了洋人的嚣张气焰,躺他们更加无法无天么?

心想以后他们要是遇上这样的糊糊事该如何是好,可惜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可想,除了憋屈的老实认栽也没其它办法。

更让他们惊奇的是,吴大总督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

不怪他们如此好奇,怎么说都是田朝上国的官员,眼睛基本上都放在大清这一亩三分地上,整日里为着头上的红顶子忙碌不休,哪有心思理会洋夷的事务?

就算国门被强行打开,就算大清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可官员们心中田朝上国的矜持依旧浓烈,对洋人表面上客气骨子里还是很瞧不上眼的。

他们能够花心思了解列强本土的一些基本状况已经很了不起了,哪有心思和时间理会这些有的没的。

虽然现在听来很惊悚,可是要他们花费大力气和精力搜集整理这些资料,那也是万万不可能滴。

对于官僚们来说,这些领事裁判权什么的,听着虽然感觉憋屈真遇上了也是麻烦,但其实对他们而言并不算什么,他们更看重的还是头顶的官帽子和手头的权力,受点委屈就受点委屈算不得什么。

确实,吴可为了收集整理这些资料,可是花了老鼻子劲了。

从坐镇淮北开始,他便有目的的收集整理这些有用没用的资料,其间花费的人力物力真是不在少数,折合成银子的话数以万两计。

为了分析洋人所作所为中所包藏的祸心,他还特意组建了一个专门的分析小组,请了身边心腹幕僚还有上海苏州等地一些熟悉洋务的商人帮忙,这才能有眼下的表现。

当然,他很了解手下官员们的想法,自是知道他们其实对这些没啥切身体会,要他们严重关注也是屁话,只能说是提醒他们小心一点,免得以后真遇上了这方面的事情吃亏而已。

所以,他在介绍洋人的各种手段之余,也不忘拿出收集到的具体实例做教材,跟手下官员一齐讨论看有哪些解决办法。

愿意听的就听,不愿意的他也不勉强。不过到时候真要出了什么事,那也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不讲情面了,他都事先提醒了不是?

其实他特意在大年初二说这些,除了提醒手下官员小心防备洋人之外,也是一种自我学习和提高的过程。

虽然他前世明白洋人从来都是狼子野心,对华夏就没安过什么好心,可是他们具体做了些什么,其中又包藏了哪些祸心却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到了清代之后,虽然也跟洋人有过接触,但几乎每次都是他占据主导地位,也没怎么觉得洋人如何如何。

先是跟洋人军火贩子购买军火,白花花的银子在他手中,加上见识方面也不差,洋人很难以次充好耍什么手段,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后续余款那些军火贩子一个个老实得很。

之后便是与上海租界之间的龌龊,占据主动权的依旧还是他所在的两江总督衙门。所以认真来说,他真没怎么在洋人手上吃过什么大亏。

可是朝廷与列强签订的那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又不是假的,当然从条约中也很难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一切都得电灯条约实施以后慢慢从中发现端倪。

领事裁判权就是吴可手下分析小组研究出的一项成果,从这中间发现列强损失大清主权的一系列手段,要是以后撞上了自己如何自处等等等等。

从收集的大量相关资料中发现,列强对大清主权的侵犯是一步步逐渐深入,从洋人弄出的观审制度中便可见一斑。

观审制度是西方列强取得在清领事裁判权之后,所确立的强行干预大清司法审判的制度,是指在混合案件中原告方的官员可以到被告一方的法庭以陪审员的身份列席旁听,并参与案件的审理。

若原告为外国人,被告是清人,那么原告所属国领事官员有权至朝廷所在地方官府衙门“观审”,朝廷的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

若观审之员认为审判、判决有不满意之处,他有权“添传证见、查讯、驳讯案中作证之人、再行传讯”。

而观审制度在大清的实现也有一个过程,1844年7月3日签订的清美《望厦条约》在处理涉及美国人与清人,因民事关系发生争端且不能调节结案的问题上,有“经两国官员查明事实之后,公议察夺”的内容。

之后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也有所规定,这应是观审制度的发展了。

条约中明确指中:“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需会同公平审断,以昭允当。”“会同审断”不只是停留在“公议”的阶段而是对此有了突破进入了“审”的里程。

更有甚者,列强见朝廷软弱好欺,在谈判中所提条件一次比一次严苛,还有条约规定:至中国各口审断交涉案件,只能视被告者为何国之人,即赴何国官员处控告;

原告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承审官员处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庶保各无向偶,各按本国法律审断。

还有条约规定:倘遇有中国人与美国人因事相争,两国官员应行审定,中国与美国允,此等案件被告系何国之人,即归其本国官员审定。

原告之官员于审定时,可以前往观审,承审官应以观审之礼相待。该告之官员,如欲添传证见,或查讯、驳讯案中作证之人,可以再行传讯。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不公,亦可逐细辩论,并详报上宪。所有案件,各审定之员均系各按本国律法办理。

这就将观审之员的权力进一步扩大了。英美等列强通过“观审”制度以维护本国原告的利益,通过“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又可以保护被告,这是领事裁判权在清又一大发展。

为了扩张在清权益,列强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手段都能使唤出来。

朝廷的一步步退让没能得到列强的任何同情,只会加剧他们的贪婪提出更加过分的要求。

洋人使出的手段真是花样多变,除了搞出个陪审制度外又弄出更让人恶心的会审公廨来。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前些年列强诸国在上海租界成立了洋汀浜北首理事衙门,这是列强设置于大清国土的第一个会审机关,也是会审制度的发端。

之后朝廷与列强诸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相关方面的不平等条约,其中有不少条款就有这方面内容,使这一制度在大清各口岸城市迅速确立。

依据这些不平等条约内容规定,凡涉及外国人的案件,必须有该国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诉讼,若被告为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被告为无约国人,也必须由其本国领事陪审。

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之间的诉讼案件最终也须外国领事会审并操纵判决。

真真滑天下之大稽,合着在自己国土内,朝廷都没法给租界内的国人判罪定刑了,洋人实在做得太过拉,都欺到头上拉屎拉尿了。

在会审公堂设立初期,洋人还会遮掩一二,审判之员一般都依“大清常例审讯”,但到了中后期随着洋人在大清实力的加深,列强干脆彻底撕破了脸皮也不再顾忌什么,外国的领事官员实际上已成为会审公廨的主审官,大清的法律也不再成为其审判的依据。

西方列强不断扩大其在公堂中的权力,这也就超过一些条约所定的权力范围。在上海租界内实行的会审制度使有约国的领事获得了对租界内华人和无约国人的部分司法管辖权。

会审公廨实际上是由朝廷出人出钱在租界内设立的,却以维护西方列强利益为己任的审判机关,是西方列强在清扩张和延伸领事裁判权制度的产物,是朝廷丧失租界等地独立的司法主权的又一重要标志。

在诸多的“国中之国”内,列强通过设置法庭或法院,以专职审理发生在租界内的案件。

英国在清曾设置“英皇在清高等法院”,美国在清也设立法院,其他列强国家也依据条约竞相效尤在清设立法庭或法院。

这些法庭是列强在大清的设立的主要审判机构,它是列强在大清行使领事裁判权的主要方式,也是对大清司法主权的粗暴践踏。

租界之内“外人不受大清之刑章,而华人反就外国之裁判”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情况,还真是让吴可感觉不怎么乐观,在之前他决没想到列强在各口岸的触角,竟是蔓延得如此之深……

第539章突然的调令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特封吴可一等忠勇侯,实授两广总督即日上任,钦此!”

传旨太监声音尖细高昂,读完旨意后将手中明黄绸缎递了过来,满脸笑意冲着吴可贺喜道:“恭喜了吴侯爷,接旨吧!”

“谢主隆恩,万岁万岁万万岁!”

吴可缓缓从地上站起,一边让人撤了香案一边接过传旨太监手上的明黄绸缎,看也不看一眼递给身边长随亲信,满脸客气的请传旨太监入内上座喝茶,奉上丰厚谢礼热情寒暄说些没营养的话,直到送走心满意足的传旨太监出了衙门正门。

“朝廷这是怎么回事,招呼都不打一个便将大人调往两广?”

待到周围没有外人,作为吴可心腹的总督卫队标统参将吴平忍不住愤愤出声。

“谁知道呢?”

没理会身边心腹各种复杂表情和心思,吴可只轻轻叹了口气摇头道。

“肯定了小人作崇,在皇上跟前说了大人的坏话!”

见吴可没有阻止的意思,吴平胆子大壮忍不住埋怨出声:“别看两广总督和两江总督官品一般,可谁不知道里头的情况却相差甚远?”

吴可默然,作为天下九督中排名第二的两江总督,又岂是地处南方的两广可比?

真说起来,就算号称天下九督排名第一的直隶总督,除了地处京畿政治优势明显之外,在经济文化的影响力方面其实不如两江总督。

直隶总督所辖也不过后世的河北天津两地而已,加上比邻京师很多事情都受到朝堂直接影响。

历任直隶总督都身兼大学士或者中堂之位,为的就是拥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性,不受到京中权贵的过多干扰,真实权力比之地方督抚还是差了不少。

更不用说在军事实力方面,直隶总督衙门与两江总督衙门根本就无法比。

紫禁城里坐龙椅的那位,怎么可能允许近在咫尺的直隶总督衙门拥有的军事实力,超过京营和禁卫军的实力呢?

两江总督则不同,一手执掌安徽,江西和江苏三省地域不说,而且还都是天下有名的膏腴精华之地,单单财政收入就不是号称天下第一督的直隶总督可以相比,两者在财税收入上的差距可不小。

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手头有了钱加上天高皇帝远的,又需要弹压三省地方两江总督衙门所辖清军人马可不在少数。

特别是太平军肆虐期间,两江总督直辖兵马更是数以十万计,可以说得上天下第一的地方诸侯,地位之要可想而知。

两江总督手中权力甚重只是其一,关键是吴可做了两年的两江总督,很多政策都才刚刚铺开初见成效,就这么离开了实在心中不甘。

就说以工代赈吧,经过两年时间的发展各项章程已颇为完善。

此时以工代赈的巩膜,已经超过了十万人这个恐怖数字。

想想十数万青壮,起码得有五万以上家庭数十万人口得靠这个吃饭,两江总督衙门每月都得撒出数以万两计的银两专门用作此处。

他不敢想象,如果他调走了后任者会不会将以工代赈的政策继续下去。就算能坚持下去,又能不能做得像眼下这样虽说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但参与进来的青壮劳工却从来没吃过什么大亏。

倒不是他的觉悟一下子高了,见不得治下百姓受苦什么的,只是他做事秉承着一个极为朴素的理念:哥们为这事出了大力就要见到效果,不管是好的效果还是坏的结果,总之就不能让哥们的努力完全打了水漂。

他最恨的就是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却又贪婪成性又没有自知之明的家伙。总有那么一群人,没啥本事不说却在衙门有那么一星半点关系,时常能从衙门接到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赚些银子养家糊口。

以工代赈这么大的工程,衙门里那些官吏还不可尽的安排自家穷亲戚,进入各大工程营充当小头目和管事之职。

工程营的薪资都是日结,每日里的流水就有近万两,其中能够动手脚的地方实在太多。吴可这里看得紧,但凡抓住在银钱上手脚不干净的,轻者直接清理出工程营永不录用,重者该判判该打打决不留情。

而且监督的人手不是总督卫队亲兵,就是从军中拉来的精锐之士,全都是乡勇队的老底子,跟江苏地面上根本就扯不上什么关系。

可就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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