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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明末朱重八-第57章

小说: 明末朱重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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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小姐毕竟是*县令的女儿,对朝廷处理事情的方法还是略知一二的,她没花什么力气想,只是一瞬间就反应了过来,惊呼道:“朝廷会认为……我们马家通匪……”

“没错!”朱元璋微微点头道:“我若放你走,马家会因为通匪罪名,被抄家灭门,甚至诛尽九族,你和你的丫鬟全部要死……所以我说,劫走你,反而是救你。”

一零二、形势

张家小姐张大了嘴,半天合不上来,过了许久,她才艰难地道:“向官府解释,就说我是好不容易逃出去的,行吗?”

朱元璋笑而不语,只是淡定地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不等朱元璋开口,张家小姐自己就低下了头,苦笑道:“这样的解释不可能行得通……乱民围府,我带着十八个丫鬟完好无损地逃出去,这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别说官府不相信,连我自己都不信。”

“就算官府信了!”朱元璋轻叹道:“你仍然得死,因为你从一大堆暴民里逃出去,没有人会相信你还保持着贞洁,马二少爷肯定会一口咬定你已经被乱民侮辱了,说你丢了马家的面子……接下来会把你抓去浸猪笼,你信不信?”

张家小姐脸sè一变,若她的相公是个好人,她不信,但她的相公是马智彬,有名的马家废物二少爷,品xìng极差,这话她听到耳朵里,立即就信了。

“所以我说了,劫走你,是唯一让你能活下去的办法。”朱元璋轻叹了一声,其实他对张家小姐没半点兴趣,压根不想拿这么一个女人来做压寨夫人,但是他必须做一些让马家蒙羞的事,这样才能把马家从这次乱局中摘除,让官府相信马家没有在背后支持起义,这样才不会导致马三小姐莫名其妙地被连累得送命。

转了几个变,绕了许多路,说了许多言不由衷的话,甚至给自己莫名其妙安上一个压寨夫人,他只是不想长得很像大脚马皇后的那个女人死掉而已,不可谓用心不苦。男人就是这样,费尽心思去做一件事,绕山绕水绕十八道弯,就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好,可惜……那女人压根不知道。

张家小姐的脸sè由白变青,又由青变白,过了许久,才道:“你可以抢秋叶做你的压寨夫人,她是千肯万肯的,不一定非要选我啊……我跟着你的队伍走,做个洗衣服的婆子行不?”

“不行!”朱元璋摇了摇头,看都没看秋叶一眼,就道:“秋叶份量不够……”

抢一个丫鬟做压寨夫人,明显没有抢马家二少nǎinǎi来得有份量,扫马家的颜面也扫得不够彻底,朱元璋是不可能这样选择的,作为一名枭雄,他只会选择距离自己目标最接近的手段。

张家小姐脸sè一苦……她也无话可说了,在面对强大的力量时,她这样的弱女人,压根就没有决定自己未来的权力。历史上这样的女人多不胜数,被豪强们抢来抢去,今天是这个人的夫人,明天是那个人的夫人,这些女人也不敢反抗。

“你也别摆出一幅这样的脸……”朱元璋摇头道:“做我的压寨夫人,总比做马智彬那废物的夫人要强……嘿……将来,至少能封个……算了!当我没说。”他本来想说至少能封个贵妃,话要出口之时,突然想到:对着一个女人夸什么海口?这种事,做出来给别人看就行,不需要在嘴上说,而且收她为压寨夫人只是权宜之计,并不代表真的要把她当成自己的女人看,封贵妃这种事未必能轮到她,因此就将这句话压了下去。

“对了,张家小姐……我不能可能总是叫你张家小姐?今后要抢你做我的压寨夫人,总得用个像样的称呼法,你的闺名叫什么?”朱元璋随口问道。

张家小姐苦笑,低声道:“张樱仙……”

“嗯,好名字!”朱元璋掉头就走,再也没看她一眼。

他的脚还没迈出门,就听到后面有一个怯弱中带着三分不甘的声音问道:“朱八哥……我……我呢?”

是秋叶的声音,她一直深爱着朱八哥,这一年时间来,每天帮着朱八哥打扫房屋,清洗衣物,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就连知道了朱八哥要造反,她也没有去告发他,甚至想着帮他掩饰……没想到最后,朱八哥居然选了她家小姐,这可真是让她柔肠寸断,哭都哭不出来。

她只是一个卑微的丫鬟,知道自己的身份低下,根本就不敢和自家的小姐争男人,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总得为自己争取一下?她鼓起了十二分的勇气,认真地问道:“朱八哥……我呢?我怎么办?”

“不需要怎么办!”朱元璋头也不回地道:“继续帮我洗衣服打扫,我的屋子,交给你了。”

秋叶楞了:这是什么意思?继续让我当丫鬟吗?果然,我就是个丫鬟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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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工作在紧张地进行着,马家大院不停地有牛车和骡车驶出去,在朱元璋的心腹们护卫之下,一车又一轩的粮食,被运向黄龙山,两天之后,粮食已经运出去了一半。

朱元璋坐镇在马家大院里,一边等着粮食运完,一边派马小天打听着白水*县城里的情况。

据马小天回报,白水现在仍然一片混乱,处于无序的状态,种光道一伙人漫无目的地烧杀抢掠,行动完全没有计划xìng,把整个*县都搞得乱七八糟。

白水的乡绅们几乎全部遭殃,被种光道一伙人杀得七零八落,有几家为人机灵,距离起义现场远的乡绅,已经卷铺盖跑路,还有几家距离白水的三个百户所比较近的乡绅家,背靠着朝廷的百户所,底气比较足,就出钱招募了乡勇,组成了乡勇队,打算和种光道一伙人拼了。

“官兵的动静如何?”朱元璋认真地问道。

马小天立即报告道:“官兵缩在百户所里,没啥动静……不过有个有趣的事,种光道一伙分成了很多小股,在乡间打劫,有一股大约两百多人,冲到了距离西南百户所比较近的乡绅钱家,想烧杀抢掠。钱家组织了乡勇队,大约有一百人,和种光道一伙对抗。”

“嗯……发生了这种事,百户所里的官兵应该会出来!”朱元璋低声笑道:“人数不落太多的情况下,官兵的胆量会变大,会立即从百户所里杀出来。”

马小天竖了竖大姆指,笑道:“不愧是朱八哥,判断还是那么准确!百户所里的官兵看到种光道一伙人的人数与乡勇队差不多,立即从百户所里冲了出来,结果……嘿,朱八哥再来猜猜,结果是哪一边赢了?”

“这还用猜么?”朱元璋笑骂道:“种光道的手下不敢打,直接逃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交战。”

“哇,您真是神了,这也能猜到?”马小天佩服得五体投地。

朱元璋笑而不语,其实这是很容易猜到的,在暴民抢劫的时候,暴民们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有一定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做的是坏事。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底气就不足,缺乏执着的jīng神,以及为之战斗的勇气。再加上他们没有经受过训练,在碰上正规军队的时候,难免会畏惧,害怕,因此还没接战,就撒腿跑了,这是很正常的情况。

但是……如果这些暴民并不是在打砸抢烧,而是在做些替天行道,自认为正义的事,往往就不会这么脆弱了,反而会有一种为之战斗到死的勇气,这是另外一回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朱元璋仔细想想,然后认真地道:“这次咱们的起义与郑彦夫那一次不同,郑彦夫只杀了县令,没有向乡绅动手,所以遭到的反弹并不激烈,也不迅速。这一次,种光道这么一搞,乡绅们组织的乡勇队马上就出现了,接下来,乡绅们会发现,各自为战的话,实力太弱,他们会把自己的乡勇队合并在一起,成为一只可以与种光道的队伍对抗的军队,那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这个过程并不长,只需要几天时间,乡绅们的乡勇队就会合并,种光道战败,然后乡绅们的目标就会转到我们身上。”

“种光道会战败吗?”马小天有点不解地道:“同样都是乡亲们组成的队伍,战斗力应该差不多,种光道有人数优势,应该不会输啊。”

“呵呵,并不是人多就一定赢的!”朱元璋笑道:“关键在于……指挥与统属。种光道的暴民军虽然有仈jiǔ百,人数还在不停的增加,但是这些人不听指挥,乱七八糟的,我相信种光道也没有能力指挥他们。但是乡勇队是不同的,他们拿着乡绅们给的佣金,当然就会听乡绅们的命令……在战场上,一个不懂军事的乡绅瞎指挥的军队,绝对比一只完全不听指挥的军队强。”

马小天张了张嘴:“我不是很懂!”

“嗯,这样来说!”朱元璋笑道:“假如敌人从北面来袭马家。我下令,两百人迎敌,两百人向东迂回到敌人后方夹击。如果一只听命令的军队,就可以听我的命令来行动,但一只不听命令的军队,就全看士兵们高兴怎么干了,他们说不定全都留下来正面迎敌,也有可能全都跑去迂回敌后……结果整个战场一片混乱,每个士兵都在按自己的判断来行事,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最后的结果就是必败无疑。”

“哦,原来如此……”马小天恍然大悟。

一零三、运粮

朱元璋的手下们加快了运送粮食的速度,两天之后,马家的粮食已经运到最后一批,朱元璋也打算随着这一批粮食撤退了,同时跟着一起走的,还有张家小姐张樱仙和秋叶两人,至于其他那些丫鬟,朱元璋本想放掉,但是她们却不愿意走,说什么也要跟着张樱仙,没办法,只好全部带上。

一百名心腹战士,押着粮车队从马家大院里驶出,朱元璋、张樱仙、秋叶等人也随在队中,才走了几步,麻烦问题就开始出现了。

张樱仙走不快!

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从小就接受缠脚,一双小脚可以算是正宗的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步一摇,这样怎么可能走得快?而且她也算是被朱元璋强抢来的,心情不好,边走边哭。她的贴身丫鬟和秋叶两人,一左一右搀扶着她,可惜还是走不快,三个女人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完全跟不上牛车运粮的速度。

朱元璋皱起了眉头,虽然他是个古人,却不像普通的古人那样喜欢缠脚的女人。因为他上一世唯一爱过的女人马皇后,就是大脚的,人称大脚马皇后。爱屋及乌,朱元璋因此而喜欢不缠脚的女人,像张樱仙这种小脚女人,他看到就觉得烦闷。

还好,有一辆装满了粮袋的牛车上面还有一点点空位,朱元璋让张樱仙上了那辆牛车,坐在粮食堆里,这才总算解决了她的走路问题。

这个女人对于朱元璋来说,是个巨大的累赘,但是朱元璋却非要把这个累赘抢在身边,为了让马三小姐不受牵连,他也不可谓用心不苦了。

“放火!”朱元璋最后下了一个命令。

士兵们得令,点燃了几堆预先准备好的柴草,马家大院立即沐浴在了雄雄的大火之中……

朱元璋看着这座燃烧中的大宅子,心中还是略有点感触的,毕竟,这个宅子是他来到这个新时代的第一个立足点,是他的起点,他从这里展开了一段新的人生……如今看着它化为灰烬,心中不可能没有一丝感伤。

不过这种感伤只有短短一瞬间,当他转过头来的时候,眼神已经变得锐利而且坚定。

马车上的张樱仙则是哭得稀里哗啦,她的老家已经卖给了别人。新安身的马家虽然有个讨厌的丈夫,但公公和大伯还算对她不错,在这里的生活也算安逸,现在这个家又化为了灰烬……而且她还很担心,担心朱八哪一天晚上突然闯进她的房间,强行把她按倒在床上……因为朱八说了抢她做压寨夫人,所以这一天迟早也会到来,到时候她根本无力反抗……

她的命真的很苦,前途茫茫,除了哭,她又能有什么办法?

不过她并不知道,能跟着朱元璋,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她没有遭遇到这一系列的惨事,而是还在做一个普通的乡绅小姐,将来终究免不了卷入狂暴的农民起义大cháo,到时候如果落到罗汝才一类的人手里,下场将会更加凄惨。

罗汝才最喜欢的就是抢夺乡绅、地主家的小姐,将她们收纳成自己的妾室,他在起义后期势力大了之后,身边美女不下百名,据说罗汝才以前很穷,娶不上媳妇,所以他起义之后最喜欢的就是抢劫富家美女……什么劫富济贫、替天行道都是扯蛋,他起义就是为了抢更多更多的美女……好,又扯远了,还是回正题。

粮车队向着北方前进,走了一阵,气势逼人的黄龙山脉就出现在了北方……黄龙山是一座石质山,不是泥土山。泥土山的山势往往较平,没有什么诡异的起伏变化,但是石头山却很复杂,往往都是千沟万壑,山川多变。

黄龙山总体的海拔在5米左右,主峰大岭海拔7米,算不上高山,但是地形却继承了所有石头山的传统,复杂!非常复杂!以大岭、关山、界头梁、烂柯山为代表的十条大山梁,将黄龙山脉切割成七川五塬九十八条沟,走进山脉里,稍一不小心就会迷失方向,在层层叠叠的山沟里迷失。

朱元璋的粮食暂时就存放在黄龙山脉边上的一条小山沟里,在这里中转一下,再转运进去,一旦进山,就没有路了,牛、马、骡子都派不上什么用场,大多数的地方得靠人力运输。朱元璋知道靠自己手下的两百多名心腹,已经不可能再继续搬运粮食。

“马小天,你去山里找郑彦夫和王二,他们应该已经安顿好乡亲们了,让他们转告乡亲们,朱八哥又找来了一大批粮食,叫他们下山来搬运。注意……别告诉他们这些粮食是从马家运来的……只说是我从别处弄来的就行。”

马小天略有些不解,奇道:“为什么不能告诉他们粮食是马家的?哦,这个问题应该这样说,为什么不在他们进山之前,就让他们带上这些粮食……却要他们进了山之后再出来搬一次,多麻烦啊!”

“嘿,你不懂人心……”朱元璋笑道:“如果进山之前,就让他们来马家搬粮食,他们就会想,既然是马家的,应该算是抢来的粮食,他们就会把这些粮食视为他们参与了起义抢来的,会要我们马上把粮食分掉,如果我们不分,就会失去人心。但是,告诉他们这些粮食是我费尽心力找来的,他们就不好意思乱动,得等着我来分配,这样才方便我掌控局势。”

马小天张了张口,叹道:“还有这样的考虑?天啊!真复杂!朱八哥,换了我来坐您的位置,只怕人心早就散光了,这些地方我根本不会注意,马马虎虎就酿成大祸。”

“别油嘴了,快去!”朱元璋挥了挥手,马小天带了两个兄弟,向着山里去了。进山的路并不难找,因为王二和郑彦夫一路上都做了记号,而且一千多百姓进了山,那脚印也不是短时间就会消散的。

朱元璋则带着剩余的两百多们弟兄,守着满山沟的粮袋!

有些小说里,时间轴特别快,比如派个兄弟进大山区找增援部队,什么半天时间一天时间就找来了……那都是瞎扯蛋,除非那座山是个可怜兮兮的小山丘……只要稍稍有点气势的山,就不是短时间可以走个来回的。因为古时的山可不比现在的山,有什么索道、吊桥、水泥石阶给你走,那时的山大多是荒山,在里面行走要自己开路,自己越沟,要多困难就有多困难。

朱元璋知道马小天等人短时间内回不来,起码还有好几天时间才能来呢,所以他也不着急,就让手下们在山沟里好好休息。粮袋就随意地堆在沟里,也不遮掩……反正不怕下雨打湿粮食!这明末的大旱灾里,要是能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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