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火枪神-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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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好处就是无论是放多少东西进去,背包始终是背包的重量,并不会随着东西的增多而增加重量,要不然光凌云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些锅碗瓢盆他就已经背不动了。
下午的时候天色便黑了下来,乌云如墨,太阳也失去了光华。滚滚雷声夹杂着闪电袭来,空气仿佛都在颤抖。
暴风雨来得太快了,凌云幸好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
前边有个小镇,不过那里是蓝色区域覆盖的范围,凌云可不敢去那里寻找休息的地方。13号公路旁边有山坡,山坡上有个岗楼,看样子是人类防军遗留下来的。这可是凌云认为最好的地方,因为岗楼属于军事设施,一般都十分坚固,就算这几天有恶魔过来,凌云也能借助工事进行防守。
正如凌云预料的那样,这座岗楼早已是人去楼空。刚碰到门把手,整个门便轰然倒地,溅起大片烟尘。经过时间的侵蚀,防护门早就变得破败不堪。
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地上满是厚厚的灰尘。凌云进去的时候忍不住捂住鼻子,空气中飘荡着一种腐烂发霉的味道,加上腾起的烟尘,十分刺鼻。
看来这里绝对是安全的,因为地面的灰尘上边只有些凌乱的小爪印,那是老鼠留下的痕迹,看来没有恶魔和人类再来过这里了。
门后边是个通道,不是很长,只有五六米的距离。通道的尽头仍然是一道安全门,凌云试着推了几下,门已经被锈死,根本打不开。
飞起一脚,伤口都快要撕裂开来,那门终于有了动静,不过仍然没有打开。接连踹了几脚,门开了,一股污浊的空气迎面扑来。
凌云捂着鼻子退后几步,才从背包里掏出了手电筒。暴风雨袭来,外边的天空几乎和晚上差不多,这里的光线也变得极暗。
岗楼分为两层,凌云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下边那一层,周围是没有窗户的。上边还有一层,有不少麻雀和野鸽子已经在上边安家落户。
凌云心中大喜,起码食物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不过最令人高兴的是,这座岗楼里的东西居然没有完全带走,看来这些人在撤离的时候走得也很匆忙。
清理地上的灰尘,凌云可以看到到处都是散落的纸张,都已经残破泛黄,字体也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旁边有几张床,床上的被褥凌乱不堪,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味道。凌云并没有打算在床上休息,而是用这些破床将通道堵了个严严实实,以防恶魔趁他睡觉的时候钻进来。
不过搬这些床铺的时候凌云却发现了不小的惊喜,原来床底下还有很多好东西没有带走。
一箱军用手雷,箱子有些残破,可是里边的手雷却崭新如故,虽然已经过了使用期,但应该能够使用。将这些小心手雷收进背包里,凌云接下来收拾其它东西。
还有个大功率通讯器,居然是是那种手摇式的。这种通讯器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在没电的情况下进行通讯,而且自带大功率信号发射器。不过这台信号通讯器是坏的,凌云摇了半天,信号发射器嘶啦作响,并没有其它声音。
鼓捣了半天信号发射器,凌云还是决定去看看其它东西。还有把三棱军刺,不过刀柄已经锈烂。抹去灰尘,那不锈钢的刀身仍然散发着点点寒光,刀锋仍然是锋利无比。
凌云现在最缺的就是一把趁手的近身武器,这把三棱军刺简直就是上天恩赐的。将平底锅的柄卸下来,经过一番折腾,三棱军刺终于安装好。样子有点不伦不类,不过好在结实和趁手。
还有两把M4突击步枪,不过枪身已经锈得不成样子,显然已经不能使用,这让凌云郁闷了一阵子。
还有几瓶酒,不过酒瓶里的酒挥发的还有半瓶。这绝对是十几年以上的窖藏好酒,凌云收进背包里,如果有一天能够回海上市的话,一定把这几瓶酒送给老头子。
其它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十几年了,有用的东西也就变得不能使用了。
在搬床铺的时候凌云发现了几张照片,其中有几张全家福,有一个帅气的小伙子,还有个漂亮的美女,他们中间是个小女孩,胖嘟嘟的小脸显得十分可爱。剩下的照片全是那小女孩和那女人的照片,看样子是后来给那小伙子寄来的。恶魔入侵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分散。
想着想着凌云的眼睛竟然变得有些湿润,小心地将那些照片收起来揣进怀里,说不定以后会遇到这些照片的主人。
外边电闪雷鸣,暴风雨狂暴地肆虐着大地,而此时凌云所在的地方却变得很温馨。点燃一小堆篝火,烤着鸟肉,煮着鸟蛋,凌云忽然发现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
暴风雨停了,就该去蓝色区域了,是生?是死?现在好好享受吧……
……
第33章 :血色猎魔团
四天,暴风雨整整下了四天四夜。
不过在这四天里,凌云却获得了宝贵的休息时间。麻雀和鸟蛋让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快,伤口经过处理也好得七七八八。那个大功率信号发射器凌云整整摆弄了四天,还是没有修好,其实他压根就不知道怎么操作。毕竟是十几年前的家伙了,很多配件甚至他从来都没见过。
第五天凌云爬上二层岗楼,准备多收集点鸟蛋之类当食物,毕竟回去的路还很漫长,必须做好充足准备才行。在恶魔横行的区域是不能生火的,否则你呗恶魔军团包围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朝阳透过云朵洒下一片金黄色光辉,雨后的空气很新鲜,微风带着阵阵泥土的气息拂过,令人精神一震。
不过最令人振奋的不是微风,而是凌云似乎听到了远处引擎轰鸣的声响,由远及近。
好久没有接触到人类世界的气息了,尤其是老头子走后,凌云感觉自己现在越来越被那些恶魔所同化。如果照这样下去,他甚至都怀疑自己会成为一个恶魔。
声音越来越大,那是两辆土黄色的悍马越野吉普车。车上坐着几个人,看不清容貌。
凌云兴奋地扒开通道里的东西,飞快向外冲去。这样的机会简直太少了,如果能被那群人发现带走的话,说不定自己很快便能回到海上市。
吱呀一声,两辆悍马同时停在了岗楼面前。
前边悍马吉普车上坐着两个人,头戴红色贝雷帽,身穿花布迷彩服。为首的是个黑脸大汉,带着黑色墨镜,嘴角歪叼着一只烟屁股,忽明忽暗。
“老大,你确定信号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开车的司机是个中年汉子,个头不高,蒜头鼻子,一张麻子脸。
黑脸大汉打开悍马车上的信号接收器,仔细确认几遍后点头说道:“应该就是这里了。”忍不住打量四周,除了公路周围那些残破的汽车外,只有这座岗楼里可以确定有人类生存下来。
“老大,你确定不是恶魔搞的手段?”麻子脸仍然显得有些疑惑。要知道那些恶魔越来越难缠,而且越来越聪明。经常有些高级的恶魔会利用人类的通讯器发出求救信号,然后对来支援的人进行伏击。
黑脸大汉摸摸下巴,摇头说道:“从信号的迹象上来看应该是个人类,而且信号不论是时间还是频率,显得很不稳定,应该是一台老式信号发射器。要是恶魔的话,估计它们也不会选择极端天气里发送信号的,不是咱们这种车载信号通信器是根本无法接收到那种信号的。”
“老大,我们还是尽快完成任务吧,干嘛半路上趟浑水?”说话的是个尖嘴猴腮的小伙子,他手中抱着一把M4A1突击步枪。
“少说废话,都保持警戒,我去看看。”说话黑脸大汉从悍马车上跳了下去,从背上的背包里抽出一把SRMM1216战斗散弹枪。
是一枝由米国萨姆公司设计和生产的半自动******,发射12号口径霰弹。M1216******最大的亮点是采用可拆卸的旋转弹筒供弹,弹筒内部是4个独立的管状弹仓每个弹仓的容弹量为4发,所以纵容弹量高达16发。
散弹枪最大的好处就是近距离作战杀伤力极大,尤其是在丛林、巷战或者建筑物内战斗的时候,更能展现出它出色的战斗能力。面对恶魔的时候,散弹枪往往会发挥出意想不到的额外效果。
坐在后边那辆悍马吉普车上有四个人,两男两女。
他们是海上市血色猎魔团,虽然只有五名团员,但是每个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在猎魔者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那个黑脸大汉叫尤帅,也是血色猎魔团的队长。此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极为冷静老练,擅长近身格斗,绰号黑魔。
开车的麻子脸是猎魔团的导航员,也是整个小队的技术工程师,各种枪械设备他都能快速修理好,绰号麻子大蒜。
后边开车的小伙子带着战斗力探测器,他是整个小队的战术分析师,熟练掌握各种恶魔的资料和数据。小伙子今年才23岁,名叫胡飞,绰号鹰眼。
尖嘴猴腮的那个小伙子叫侯明,绰号猴子,是小队的火力突击手。
最后一排座位上有两个美女,其中有个美女已经将一把银白色迷彩狙击枪架在了车门上,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始终警戒地注视着四周。
她叫尤娜,年芳20,队长黑魔的妹妹,猎魔团里的狙击手,负责火力支援,绰号小辣椒。
别看她哥哥长得五大三粗的,可是这个妹妹尤娜却是个不可多得美人坯子,曾经在海上市的猎魔者选美大赛里拿到了冠军。不过她的脾气就像她的绰号一样,曾经在外边执行任务的时候,有其它猎魔团的家伙调戏她,结果直接被她的狙击枪轰爆了脑袋,小辣椒的名声也在整个猎魔者圈子里宣传开来。
后边车座上还有一位美女,只不过和小辣椒相比,她的确显得稚嫩许多,甚至胸部都没有发育。不过论名气,她的地位甚至比整个血色猎魔团的人加在一起还要大,她就是萝,海上市三大高级附魔师之一。
这次的任务是去苏杭小镇的月亮井取金贞子,也只有那口井里出产金贞子。金贞子是高级附魔里不可多得的特殊材料,而且不懂附魔的人就算是到了月亮井也不知道怎么能弄到金贞子。
由于金贞子用光了,萝只好亲自去取金贞子,所以发布了个三星赏金任务。要求猎魔者小队不能过多,而且必须是精英里的精英才行。
当凌云冲出岗楼的时候,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他从来没有感觉像现在这般激动过。不过转眼间那种激动便僵在脸上,因为一把黑洞洞的散弹枪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鹰眼,数据。”黑魔对着后边的吉普车吼了一声。
“战斗力332,各种数据都是渣渣,绝对安全,这家伙是个人类。”鹰眼很快将凌云的分析数据报出来。
缓缓将散弹枪放下,黑魔嘴里的烟屁股吐在地上。“老实交代,你小子怎么会在这里?说不清的话老子一枪崩了你!”
“我是战争学院的学生凌云,和同学出来进行实战训练的,结果和他们走失了……”
凌云还没说完,那把散弹枪再次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你撒谎!”黑魔冷冷地说道,手指已经向扳机扣去……
第34章 :半路杀出的哥哥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说话之前要先动动脑子,否则有些话甚至会要了你的小命。——凌云。
(万分感谢书友1264448178给予本书的处。女打赏,女神夏雨薇已经打包,请注意查收。)
现在凌云就说了谎话,他总不能实话实说,自己是和老头子两人出来的,是来实战训练的,然后老头子走了。
这样说的话别说黑魔不相信了,就算是那群白痴恶魔来了都不相信,那样反而他会死得更快。
不过就在刚才的谎话里,黑魔仍是听出了漏洞百出。如果说是战争学院的学生也许他会相信,不过要来这里训练,那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的,况且还只是一个人。以他的战斗力,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这里?而且这里很接近蓝色区域了。
凌云现在也懒得解释了,他知道解释是徒劳的。
黑魔并没有开枪,接着问道:“这里还有其它人么?”
凌云摇摇头,摊开双手,表示这里就自己而已。
黑魔不可思议地上下打量着凌云,眼前这个小伙子衣服早已破烂得不成样子,身上缠满了绷带,暗红色的血迹说明他曾经受过伤。战斗力菜300多点的渣渣,他是怎么能在恶魔横行的地方坚持活到现在呢?他很好奇。
现在的凌云的确和大街上的乞丐差不多,衣服上大大小小满是孔洞,而且身前的衣服也在上次被魔狼撕裂了一道大口子。满头银发如今也变成了灰色,满是尘土。由于这两天凌云用雨水洗过脸,那张脸还算是清秀。
“老大,一个没用的渣渣而已,我们走吧,别耽搁时间了。”猴子不耐烦地嚷嚷着。
“带上他,这次的赏金翻倍。”正在这时候,坐在后边的萝说话了。
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当萝见到凌云的时候那张小脸上写满了惊讶。虽然在酒馆里和凌云只见过一面,不过凌云给她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尤其是他腰间那把手枪。好几天甚至她的精神都没法集中,那把枪实在是太完美了,就算是她现在的实力,是个萝恐怕也难做出一把可以相媲美的。
听到萝这么说,猴子不禁皱着眉头说道:“大小姐,我们这次任务可是非同小可,带上这个废物只能是拖后腿而已。”
“赏金翻倍,如何?”这时萝的脸色居然变得异常冰冷起来。
猴子吐吐舌头,只好看向队长。
黑魔也没想到萝居然会为了这小子把赏金提高一倍,不过他也懒得继续过问,主顾关系他还是要遵守的。既然赏金提高一倍,反而是血色猎魔团沾了不少便宜,何乐而不为呢。
“走吧,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就饶了你!”黑魔一脚踹在凌云的屁股上,转身就走。
此时凌云也已经看到了后边座位上的萝,脸上满是惊喜之色。急走几步,走上前去说道:“萝,怎么是你?”
“凌云哥哥,我们又见面了。”萝微微笑道,看凌云的眼神很清澈,甚至还有一种崇拜的味道。这里的凶险她还是很清楚的,凌云居然独自一人生活在这里,足以说明他的不凡。
萝居然开口喊这小子哥哥,整个血色猎魔团的人完全惊呆了。
尤其是猴子,本打算借机嘲笑这小子几句的,哪曾想萝直接喊他哥哥,到嘴边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难怪赏金会翻倍,原来这小子是萝的哥哥。萝可是被称为是附魔界的天才少女,恐怕她的这个哥哥也和她一样是个变态级别的人物,要不然谁一个人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黑魔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看来这次没有白来,救了这小子的命,萝起码欠他们血色猎魔团一个大大的人情。
两人再次见面,似乎有无数的话题要说。
“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赶紧上路吧。”黑魔看着凌云没有上车,忍不住摁了几下喇叭。
“你去前边,我有话要和凌云哥哥说。”萝这时候对着猴子说道,眼神却始终没有从凌云身上离开过。
猴子虽然心眼里是一百个不愿意,不过也没有办法。在受雇佣期间,主户的所有条件要尽量满足的。其实还主要是萝的身份,就算是整个海上市猎魔团,谁也不愿意去得罪这个小丫头的。
当凌云坐上车的时候,尤娜忍不住皱皱鼻子。不是因为凌云身上那种怪怪的味道,而是她有个习惯,那就是每当对一件事情好奇的时候就会皱鼻子。能让萝喊哥哥的人,尤娜在神罚酒馆也混了四五年了,却从来没有听人提到过。
能和高级附魔师搭上关系的人,早就成了各大猎魔团争相拉拢的对象。如果能进一步接近高级附魔师,那么对整个猎魔团的提升都是有极大帮助的。
凌云哥哥?这小子叫凌云?怎么从来没有在圈子里听到有人提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