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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娇妻如云-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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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沈傲手中的茶壶抢过去,腰肢儿一摆,便急促促地下了楼。

春儿很勤奋啊,性子也好,将来必定是个贤惠的妻子,沈傲心里美滋滋地想着,独自落座,哼了首曲儿,便有几个路过的侍女和小厮向他行礼,沈傲笑着与他们招呼,便问:“吴掌柜哪里去了?”

有人答道:“吴三儿掌柜说是想再开一家茶店,正与人洽商店铺的事,至于吴六儿掌柜则在对街照顾那边的生意。”

家业大了,吴三儿都有点儿忙不过来了,沈傲忍不住唏嘘感慨,想当年的吴三儿,还是个善良懵懂的小伙子,半年功夫,就成了市侩的商人了,头脑也开始练得灵活起来,居然还有几分商业嗅觉,所以说,许多人一辈子庸庸碌碌,并不是他们天性如此,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已。

过不多时,春儿笑吟吟地端着托盘上来,脸色微微带着些许的俏红,眼眉儿一拱,喜滋滋地道:“沈大哥你来。”竟是意外地主动拉住了沈傲的手,往三楼走去。

哇,春儿最近怎么这么活泼了,来?去哪里?莫非这样不好吧本公子还没有做好准备呢沈傲心里狂喜,跟着春儿进了一间闺房。

咦,这好像是春儿住的房间,房间不大,弥漫着淡淡的香气,陈设简单,却又有一种温馨感。

到了正中的一个小案子上,春儿朝沈傲微微一笑,随即指着案上的一本账册道:“沈大哥,你看,这是我作的帐,这个月的盈余都在这里。”

说着,春儿拿起账本递到沈傲的跟前,翻开一页,书页上有一行行蝇头小字,字迹娟秀。

春儿道:“你看,这个月邃雅山房的盈余最多,有三千三十七十贯,刨去各种用度,纯利是两千三百四十一贯。至于遂雅周刊,总共的纯利是八百九十四贯。”接着,她微微地蹙起眉,喃喃道:“只是这遂雅山坊的收益却令人有些担心,只有四百余贯,这样大的店面,单修缮的钱便投入了两千多贯进去”

沈傲无语,原来是叫自己来看她的工作绩效的,笑着接过账簿,翻了翻,一行行账单错落有致,倒是十分规整。

不过这账簿似乎有点小小的问题,这样的记账方法,不但耗费时间,而且一旦出现些许的差错,整个帐就很容易出错;看来这个时代的记账方法挺落后的。

春儿见沈傲沉眉,顿然有些忐忑地道:“沈大哥,怎么了?是不是出了错漏。”

沈傲微微一笑,道:“错是没有错的,不过我教你一个更好的记账法。”

提起笔,沉吟一想,便在账簿上笔画起来,一边笔画,一边道:“你看,你可以把帐分开来算,比如支用了多少钱,只需在这边的帐上填上数额,收入呢,就记在这一边,如此一来,两边的账目就清楚了,到了月底的时候,再将收入的总额减去支出的总额,这帐不就清楚了吗?”

春儿眸光一亮,沈傲教导的办法又简单又清晰,她如何不明白,连连点头:“嗯,确实可以省下不少功夫,也可以避免出错。”

沈傲呵呵一笑,迎向春儿那聚满崇拜的目光,反倒有些不太好意思了,今日精神正爽,便道:“我教你用一种新的数字来计数吧;这样更方便。”

这个时代的阿拉伯数字还未流传,这种记数方法显然要方便得多,沈傲分别写下0至9的数字符号,开始教春儿辩分,春儿很认真地学,加之资质倒也不笨,总算弄清了原委,其实要学会这种数字很简单,只要本身有计数的基础,再将0和零,一和1往上套就是。

教得差不多了,沈傲便直起身,将笔抛下,道:“这样计数,一来这账目寻常人也看不懂,就算有也只是为数几个人知道,这其次嘛,等将来我们的生意扩大了,用从前的办法计算过于繁复,若是用现在这个办法,则可省许多力气了。”

春儿听到沈傲一口一个我们,脸色窘红地道:“沈大哥,这些办法你是怎样想出来的?”

沈傲呵呵一笑:“你沈大哥夜观天象,一道金光突然灌顶,顿悟而出,行不行?”

春儿眼帘儿一眨,道:“金光灌顶时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痛。”

沈傲愣了一下,没想到春儿还真单纯到连这样的话也信,自己一时倒显得尴尬起来,解释不清了;春儿和周若、蓁蓁不同,不管是什么事,都无条件的相信沈傲,看上去傻乎乎的,那一种无条件的信任却令人感动;这让沈傲在她面前胡扯时,有一种负疚感。

哎,这叫恶人自有恶人磨,想想本大公子专以骗人为生,遇到了春儿,这浑身的本事有点用不上劲了。

轻叹一声,等沈傲回过神来,却看到春儿一双眼睛直勾勾地落在沈傲方才笔画的账簿上,似乎是在消化沈傲所教的内容,竟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眼眸儿时而迷蒙,时而清明,深陷其中,令人不忍打扰。

沈傲无语,春儿竟将自己撇一边了,这算什么事,搬了石头似乎砸了自己的脚啊,早知如此,不应该这样早教他,等自己要走了再教。

百无聊赖,只好失魂落魄地出了春儿的闺阁,从过道过去,却见一间屋里竟是灯火摇曳,沈傲觉得有些奇怪,咦,大白天的点什么灯?须知年关到了,火烛钱可是涨了整整两个大钱啊,这家伙太不节约了吧。

门是虚掩着的,沈傲偷偷瞄了一眼,总算知道怎么回事了;屋子里很凌乱,四处都是书架和堆积的各种书,一张脏不溜秋的床上也摆了许多的书籍,墨汁儿连墙壁都没有放过,靠窗的地方,却恰好被一个书柜给遮挡了;纵是白天,窗里透不进光,也非得点起烛火不可。

再往桌案上去看,只见一个蓬头垢面的家伙危襟正坐,提着笔,却是陷入了深思。

他他是小章章?

沈傲一时膛目结舌,上一次见到这个家伙,他还是一副很干净,蛮晴朗的样子;怎么几天不见,就成了这鬼样子?妈啊这么长的头发连根绳带子都不结一下,这也太离谱了吧

敲敲门,沈傲扯着有些僵的笑容道:“小章章小章章在不在?”这是明知故问,也是为了掩饰自己偷窥的行径,做人要厚道,偷窥很影响节操的,更何况偷窥的对象居然是个大男子,若是传出去,难保不会有人浮想联翩。

“表表哥表哥你来了,快,快进来。”陆之章的声音带着激动,他的嗓音有点变了,以前还带着点儿磁性,可是现在,除了粗哑还是粗哑。

沈傲推门进去,凑近些看,总算可以确认,眼前这个人是小章章了,叹了口气,道:“小章章啊,你这是怎么了?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做什么?就算娶不到表妹,也不必将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吧哎,你看看你,这么大的人,居然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沈傲边说,边将目光落在桌案上,似乎感觉有点错怪陆之章了;这桌案上却是无数张白纸,有的涂鸦了潦草的字迹,有的雪白一片,这家伙不会是在写作吧?

陆之章带着羞愧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番,道:“啊表哥,实在抱歉,想不到你要来,坐,坐吧。”

沈傲坐下,捡起案上带着潦草字迹的草稿,当先三个字他却是认得,隐隐约约像是那猴头三个字;陆之章在一旁道:“表哥,我在赶稿呢,再过两日,周刊就要送初稿去审核刊印了,现在故事只完成了一半,尤其是这本西游记,虽说剧情已经有了,可是我打算写得更精彩一些,教看周刊的读者不要失望。”

“哦。”沈傲这才发现,陆之章除去养尊处优之外,还算是个比较刻苦的人,工作还是很认真的,就是这幅艺术家的扮相,让他一时间接受不了。目光一落,却看到了案下的一封信笺,他和陆之章的关系自然不必说,径自捡起信扬了扬,意思是询问能不能看看;陆之章颇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信上的封泥早已撕开,将信笺掏出来,展开一看,这一回,沈傲又震惊了

居然是读者来信而且还是个粉丝,开头便盛赞小章章的故事生动,言语之中更有无尽的暧昧之词,看着,看着,连沈傲都不由得羡慕起陆之章的艳遇了,早知道做写手这么受人瞩目,这故事该自己操刀才对。

不过等看到落款,沈傲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草,落笔的人叫张大壮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极有可能性取向出现异化的男人,好悲剧,写手这一行还是让小章章去干的好,每天码这么多字,什么肩周炎、腰骨疼痛不说,收入还少得可怜,说不定将来生了女儿连奶粉都买不起,咦,这个时代有奶粉吗?本公子最近是不是有点时空错乱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唐大人威武

第一百七十七章:唐大人威武

看了会陆之章的初稿,一回生,二回熟,陆之章写故事的能力倒是长进不少,这家伙也用了心,再加上市场的反响极好,倒是令他备受鼓舞,因而才废寝忘食,已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

像他这样的公子哥,若是不出意外,只怕一辈子也就是混吃等死,沈傲恰好给了他一个施展才华的机会,陆之章才明白,人原来可以这样地活着,虽然每日心力交瘁,可是却充实无比。

所谓情场失意,事业得意,陆之章陷进去,便不能自拔了,每当收到读者来信,虽有批评,却是赞扬的居多,浑身便立时充满了力量。

只不过,沈傲心里苦笑,洪州的陆家若是知道本公子把这大少爷骗来写稿子,不知会是什么反应,说不定会纠集人痛扁本公子也不一定,还好,还好,身边还有一个保镖,异日狭路相逢,自然是邓虞侯在前抵挡,本公子去喊人救命。

和陆之章说了会话,鼓励他一番,便站起身告辞了。

陆之章急于赶稿,倒是没有留他,依依不舍地将他送出门,道:“表哥,等西游记的初稿定了,我抄送一份送你,你帮我看看,有表哥把关,我心里踏实一些。”

沈傲点点头,步出这间乱七八糟的屋子,总是感觉现在这个陆之章和从前那个小章章有很大的差异,哎,看来自己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变,不管是吴三儿还是春儿,连这混吃等死、五谷杂粮都分不清的小章章都变了,这教本公子情何以堪?

下楼梯口的时候,恰好撞见了吴三儿上楼来,吴三儿也是刚刚回到邃雅山房,听到沈傲来了,忙不迭地上楼,一见沈傲,顿然喜逐颜开地道:“沈大哥有些日子没来了。”

两个人相处久了,已经培养出了默契,只需一个颌首,一个笑容,便可看出许多事,沈傲呵呵一笑:“三儿,店铺的事已经谈成了?”

吴三儿眉开眼笑地道:“谈成了,这一个铺面是在外城,外城贩夫走卒多,人流量极大,若是开一家寻常的茶肆,供人歇歇脚,生意不会差的。这是我们邃雅山房第三家分店了,除此之外,印刷作坊我也打算扩大一些,除了向工匠订购活字工具,还要招募不少人手,好在昨夜沈大哥将那些古玩送来,今日清早我已将它们卖了,一共是八千六百贯钱,明日买主就送钱来了。”

沈傲惊奇地道:“卖得这么快?你不会是拿到当铺去了吧?”

吴三儿讪讪一笑,搓着手道:“拿去当铺,能换来几个钱?沈大哥莫忘了,我们这邃雅山房里,爱珍玩的雅士可是不少的,我把东西拿出来,买主就寻来了。”

沈傲这才想起,这邃雅山房里,还有不少茶客等着他鉴定珍玩,这一忙,竟是把许多事都忘了。

沈傲笑呵呵地道:“这样就好,早些换了钱,比什么都强。”与吴三儿说了几句话,天色渐晚,便留下来吃晚餐,邃雅山房的晚餐吃得较迟,要一直等到茶客们都走了,关门打烊,这上上下下几十口人便将茶座摆成饭桌,连同厨子、侍女、小厮一起落座,倒有点后世吃大锅饭的感觉。

这一条,其实是沈傲提出来的,掌柜和员工一起吃饭,能增进一些感情,增加凝聚力。数了数人,发现所有人都来齐了,唯独陆之章却是迟迟不下来,春儿便笑道:“陆公子就是这样的性子儿,我去给他送食盒去,他在屋子里边吃,能一边想事。”

春儿寻了几样小菜,添盛了米饭装入食盒,便挎着食盒上楼去。

沈傲却是板着脸,对吴三儿道:“这样下去可不行,闭门造车,有个什么用?要教他多出来走动走动。”随即又道:“想个办法,去招募一个能读能写的人来给他打下手吧,一个人既是主笔又是编纂,也难为了他。”

吴三儿应承下来,笑道:“早先我也有这个想法的,只是一时寻不到合适的人选,毕竟能读能写的,大多数也不稀罕这碗饭,价钱要高了,又不值当。”

沈傲笑道:“这种事有什么值不值的,多花几个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吴三儿点头,低头吃饭了。

春儿下了楼,沈傲教她坐在身侧,众目睽睽下,春儿略显扭捏,却终是落座了,众人都是窃笑不止;沈傲脸皮厚,不怕人笑,春儿却是窘的不行,这顿饭吃得颇有些心不在焉。

直到夜深,沈傲才想起回府去,临别时沈傲问吴三儿到了年关时怎么过,吴三儿苦笑道:“这邃雅山房里,多数都是外乡人,我们自己备些酒菜,热闹热闹,一夜也就过去了。”

说到这里,众人唏嘘不已,每逢佳节倍思亲,沦落异地,每到这个时刻总是最难捱的。沈傲的思绪也漂到了另外一个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他虽然只是孤儿,可是仍有许多难以忘怀的人和难以忘记的事,叹了口气,道:“多购些年货,不要怕花钱,一年难得高兴一次,要过得比别家好,过得比别家丰盛,只要是我们邃雅山房的人,往后都是亲人兄妹,要相互扶持。”

众人纷纷道:“沈公子说得对,到了这里,我们都是亲人。”便是有人眼泪都出来了,平时沈公子油奸嘴滑的,怎么今日却说出这么令人感动的话。

其实并不是沈傲的话感动,只是这句话恰和适宜罢了。沈傲目光落在春儿身上,一双眼眸深望着她,低声道:“春儿,该歇的时候也要歇着,不要累坏了。”

“嗯”在众人面前,春儿忸怩地说不出话来,雾腾腾的眼眸儿抬起来,恰好遇到沈傲灼热的眸子,一时恍惚。

“沈公子,快走吧,再不走又要宵禁了。”外头的邓龙提着一盏灯笼连声催促。

沈傲笑了笑,留下一道背影,会同那灯笼的光芒,消失在夜幕之中。

寒冬腊月,又是一场大雪飘落下来,雪花儿不大,却是纷纷扬扬地将视线也遮蔽住了,放眼望去,远处的景致变得模糊起来。

沈傲穿上蓑衣,周恒和邓龙各提着酒水、腊肉一道儿出门,往唐祭酒的府邸去,三人一深一浅地踩着积雪,在落寂的街道上说笑步行。

周恒今日倒是颇有兴致,听说邓龙会刀法,便一路追问,邓龙难得遇到一个吹牛的机会,自夸一番,将自己喻为那行走江湖的独行侠,替天行道,扶弱锄强之类的添油加醋地说出来,引得周恒神往不已。

沈傲却只是一路地笑,不揭破邓龙的把戏,等到了唐府,沈傲才发现,这位唐大人所住的宅邸与他想象中的并不相同。

没有雕梁画栋,更没有高墙阁宇,只是一处孤僻的小院落,院落里腊梅盛开,花香四溢,雪花皑皑的堆积在篱笆上,霎是好看。

去叫了门,唐严穿着件袄子出来,第一眼看到沈傲,顿时大喜过望,一边打开门,一边故意埋怨:“这样的寒冬腊月,你们真是胡闹,有这个心意就行了,何必要亲自来,至不济,打发个人来跑一趟,送一份名帖,老夫也就心满意足了,若是冻着了身子,这书还怎么读?”

说是这样说,可是那脸色却是红光满面,显是开心极了。

沈傲送上了酒水和腊肉,道:“唐大人,微薄小礼,还请笑纳,这是学生的一番心意。”

周恒也连忙将礼物送上;这些礼物,都是寻常孝敬夫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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