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的穿越女-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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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丽等人。对命令的理解是,要寻找女王陛下失踪的女儿。而不是一个不成器的未来女王。
“唉!”罗怡在没有穿越之前,总觉得下属么,都是任由统治者操控的木偶,叫他们往东就往东,叫他们往西就往西,等到自己靠妥协、收买、威逼利诱、大军压境等办法登上统治者宝座的时候,却发现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不说别的,找自己的“亲生”女儿,居然还要和两个最亲近的下属两面三刀,绕开他们去从基层抽调人手组建“寻找安娜特别行动小组”,这离她原先想象的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生活差距实在有点大。
这时候,她发现那个曾经让她头疼万分的qq系统好友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处的!
要不是对方多年如一日,不管罗怡是刚穿越人生地不熟的男爵夫人,还是已经绑架了教皇,兵锋阴影直指永恒之城的纽斯特里亚大魔王,都永不止息地劝她早日嫁人,辞职、宅斗、生娃……还一定要生一窝,穿越前并没有什么政治野心的罗怡恐怕坚持不了当女王这么又累又危险的工作!
但是,每当她想到“哎,我太累了,我要歇歇”的时候,qq好友都会在梦里告诉她,另外一条道路有多么“美妙”,使得她“美梦”一醒,就立马精神抖擞地去和内外敌人,哦,是敌人和下属斗智斗勇去了!她可不想跟商业奇才以斯帖一样,在没有破腹产的条件下生孩子以至于痛苦地死在产床上!那可是比几把长矛捅进腹腔还让她敬而远之的结局!
毕竟几把长矛捅进腹腔后再强壮的人也坚持不了多久,而在这个年代,难产而死那是几天几夜的事情!
要是对方不在她放松地享受新发明(其实是复制)出来的美食,或者在欣赏美颜的时候,也跳出来要求她宅斗生娃,那……那她就对系统非常满意了!
现在,她刚刚布置完寻找安娜的工作,又必须马上埋头去为即将打响的战争作准备了!
下一个要处理的,就是珍妮递交的文件,罗怡刚刚组建军队的时候所提议要设立的拒马长枪阵,终于被研制成功了。
“原来是这样做的吗?”罗怡自己在经历了初次军演,得到了一个可笑的失败后就将它抛之脑后了,没想到珍妮居然默默地带人研究出来,只不过它的条件……
ps:恩,qq好友的作用有谁在这章前面猜到过呢?
第388因地制宜
书接上回——上回说到罗怡大魔王当初听信论坛帖子组建的长枪阵,被人当了笑料以后再没捡起,倒是珍妮不声不响地将其开发出来,便有看官说:“说话的,你错了,大魔王不是有个外星qq,可与好友联络,瑞士长枪阵怎生练法,多百度百度几本兵书也就有了!”
看官,这书说了这么多回,你还不晓得好友脾气?试想一下,罗怡大魔王开了qq,对好友道:“亲,身处乱世,赶紧与我找几部西洋冷兵器兵书来,再来一部大炮铸法……”
“亲,你莫傻了,不管什么时代,女人要紧的就是嫁人、生娃、宅斗,读兵书有毛用?待我发几部宅斗妙法与你观摩,记得给我写读书报告,共同探讨怎么绑住男人,收拾各路男女小三、提防不安好心的闺蜜……”
“呃——娃我已经有了,男人与闺蜜也都不必提防——都躺地里了,速速发兵书与我!”
“你莫强装,哪有女主小说男人死了的,我与你说,枯木总会逢春,你只要对守活寡的现状淡然处之,男人玩腻了、玩不动了、玩出一身花柳毛病下面烂完了,总会有回头想起老妻,需要老妻端屎捧尿的一天,我再发几部精妙的古今宅斗之法与你,包你遇到的每个男女小三——不管是他从路上捡来的女乞丐,坟地里骗来的狐狸,还是从青楼里追来的表子,路上强过的难民,戏院里玩过的小唱。都有来无回,最后天天给男人换尿布擦口水喂三餐的肯定还是你……”
“呕!”
先前罗怡大魔王也曾求过现代资料。遭遇大抵如此,所以只有自力更生。什么瑞士枪阵、轻重骑兵、土改水利、教会高炉,半个字儿也不与qq好友提,横竖那头千篇一律,只会发些宅斗一百零八法、生子三百六十五式等“古今通用,女人最要紧之物”过来,还不如去看看公元前科技大全,捡些在这个时代还算超前的拿出来实验实验,搞不好还能更进一步,弄个女皇当当。再多收些又美貌又能干的男女朝臣……
之所以还要试验,是因为大魔王已经发现,并不是科学就一定适用,比如有人曾经发表过这样的见解:“男尊女卑没什么,女人不打仗,平均寿命长,相比男人的“尊”其实自有优势,刚强易折,盲目追求平等是蠢。”
“女人寿命长”是现代科学证明的。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适用吗?不适用。
因为很多女人,根本活不到天然老死,因为男尊女卑的缘故,一部分出生的时候就被溺死。还有一部分一直吃剩饭、被虐待……在古代,因为生孩子而死亡也十分常见,有个墓志这样记载一个富裕的北宋官宦小姐的一生——她生了四个孩子。全部夭折,她自己在生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死的时候不过二十多岁——这个白富美还没活到当时的平均寿命。
女性平均寿命超过男性,还是近代的事情了。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经历了几十年战争后,男性比女性多两千万!
这就是“自有优势”!
刚强易折,不够强则可能落地即死,根本没有“柔弱者长生”的机会……
连现代科学,在古代环境下都不一定适用,公元前的科技武技,在实践前更得好好试验了,否则,真是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比如,罗怡就曾经跟许多人一样,以为拉几个流民,发几支长枪,训练一下步法,就能组成“瑞士枪阵”,结果可想而知——训练对瑞士方阵来说固然重要,可是随便找几支长枪,练出赤卫队的可能性都比练出瑞士枪阵的可能性大。
因为,瑞士枪阵所用的长枪,是长达20英尺(六米)的变态货色,也许有人对“六米”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现在一层楼的楼高,也就三米不到,所以,一支瑞士长枪竖起来,很有可能会把三楼阳台上晒的衣服挑下来,枪头为防劈砍还包裹了一米长的铁皮,根本不是两三米长的红缨枪那种就比士兵高一点,就枪尖是铁头的轻巧货色……就是身强力壮的蒙古族pla,要想拿着这种变态武器走路,也不是一天能做到的,更何况瑞士长枪的用法,也非常有讲究,对敌的时候,不是像狮心理查对付阿拉伯轻骑兵那样,将长矛尾驻地,矛尖上挑对敌,而是相反,士兵双手举长枪,长枪尾在最高位置,枪尖向下对敌,此外,通常所说的“瑞士方阵”,其实是由三个小方阵组成的,他们的惯用战术,就是当敌人攻击“品”字形瑞士方阵的第一个小方阵时,另外两个方阵从侧翼运动向前,包围对手,这需要各方阵很高的配合,一个方阵“遇敌如风”或是“友军有难不动如山”,就得不到胜利。
所以,训练一个瑞士方阵,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也难怪现代的梵蒂冈教皇卫队,拿的还是瑞士兵早期用的长戟而不是长枪(也有可能是那种变态武器实在太长,拿了不方便在城市里活动,一不小心就会把朱丽叶阳台上的花盆打将下来或是长枪不利近身肉搏,不能像戟兵那样方便与刺客搏斗的考虑)。瑞士人使用长枪,也不是因为“便宜、省铁”,他们早期刚做佣兵的时候更穷,连铠甲和头盔都置办不起,是有名的无甲兵,然而用的长戟,是斧头加矛尖,用的铁并不少,后期改用长枪的时候,部分瑞士人已经宽裕到可以配备头盔与胸甲甚至当时被认为最好的、很多骑士都买不起的米兰甲了,可见,“便宜、省铁”不是瑞士人用长枪的理由,之所以改用长枪,是长枪比长戟长一倍,更能对付重骑兵长枪的缘故。
而罗怡在观摩过后,也发现它在对敌的时候有很大的限制,首先机动力不足(相对轻骑兵而言)不能胜任侦察、断敌人粮道等工作,其次就是远程不够,跟马其顿方阵一样,需要骑兵与远程兵种的配合,否则就会被动挨打,当然,这种刺猬阵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也难怪兵书称瑞士人为最好的佣兵(虽然也有兵书说,意大利人认为他们“最好”是因为他们从不逃跑)不过要是指望光靠他们去横扫啥,那是想多了,他们自己还需要其他兵种配合呢,肆虐意大利的雇佣骑兵,最后还是被法国骑兵横扫的。
第389我要当皇帝
其实不光是瑞士枪阵,世界上哪一支有名的强军是由单一兵种组成的呢?侦察、遮蔽、掩护、突击、攻坚、占领、断后……诸兵种各有擅长,平原、山区、水泽……各兵种自有用武之地,便是蒙古铁骑,后面也跟着他们俘虏和招募的工匠组成的工程兵队伍,否则不能一再击破城池。偏偏有一些人,不知有意无意,在各大论坛上散布“骑兵无用论”,理由是马匹太贵、马匹太娇气、马匹吃得多、马打仗会死——好像人打仗就不会死似的——若按着他们的理论,天底下最适合冷兵器战争的是女人,因为价格便宜,吃得又少,耐力又强……
幸而罗怡穿越之前不大看军事帖,也就被那个“三米长的瑞士长枪”骗了一回,所以对建立骑兵还是很上心,早早地就预备好了马种,并吸收了匈奴人的经验,让小孩子从骑羊开始练习骑射,再从中挑选好苗子组成轻骑兵。这些人因为是从小训练的缘故,纪律性远高于一般征召而来的士兵,所以在大魔王的指挥下,能打出游牧民族经典的“诈败”风筝战术,倘若是一般的纽斯特里亚贵族骑士,能约束他们听从命令,不提前冒进也不见敌马上逃跑就——算了,这种高难度的事情,连有乌尔里希公爵加持的前前任正统国王都没有办到过,还是别难为穿越大魔王了,倘若他们能这么有纪律,就那几百个远道而来的北方人早就教他们给赶下大海去了,卡拉曼人来也未必能讨得了什么好。也就没穿越大魔王什么事儿了。
也不光是纽斯特里亚一国的贵族骑士如此无法无天,近的科洛姆纳国。好些贵族已经不听王命、自立小朝廷久矣,远的帝国大贵族和皇帝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不对付到什么地步呢?永恒之城的教皇有了麻烦。照例要皇帝派兵弹压,随后教皇给皇帝加封,以示皇帝威权,现下纽斯特里亚自称前任教皇在手这么大的事儿,永恒之城的那位三催四请,急得眼睛冒火,这忙皇帝着实该帮,偏生他双手两脚都在和自家的贵族骑士干架,实在抽不出手来揍纽斯特里亚大魔王这群反了天的。也就嘴上支援了几炮,逼得永恒之城的那位无奈,和真理教结盟的主意都拿了。
既然教皇都能和真理教结盟了,那么皇帝在被手下的贵族们给按得四脚朝天的时候,也难免灵机一动——
“什么!我要做皇帝?”
罗怡大魔王乍听这道喜讯,喜欢得两眼翻白,嘴巴张得能塞下十个饺子,要不是接书信的时候还坐在椅子上,椅子又是先前特特请木匠固定在地上(以免手下们打架的时候抡起来当凶器)怕是一个后仰当场就躺地上了。
乖乖龙地咚!区区一个国土不怎样大、民众不怎样多的纽斯特里亚王国。都让她忙得昼夜颠倒,如今凭空一顶皇冠飞来,这还不把她压扁啊!
“是的陛下!”“没错陛下!”“千真万确陛下!”一众朝臣争先恐后向她贺喜,恭维她马上又要金光闪闪地升上一级。成为这片大陆上的最高统治者——暂时还是名义上的——不过他们个个都拍胸脯保证,很快就会变成现实意义上的——当然,他们自己也可以都跟着升级的升级。发财的发财——在这种关系到他们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都是要多积极又多积极。要多勤快有多勤快的——在王子公主失踪案时的那些官僚作风,此刻一点儿都看不见。就像统统换了个人似的。
“可是他的儿子应该不像他说得那么甘心放弃皇位吧!”大魔王徒劳地挣扎道,“也许只是口头上说的,当事人并不知晓,毕竟这可是皇位呀!他又是正统继承人,现在却给我这样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他怎么肯呢?也许只是老子的外交技俩,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陛下,您有所不知,”总主教侃侃而谈,他深知通往皇帝宝座的路也同样通往永恒之城,女王不肯相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陷阱她总该相信,“皇帝已经吃了好几次败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现在将皇位献给您,他的儿子还能做瓦肯亚人的国王,要是没有我们的援军,他和他的儿子能在修道院里终老也是神明亲自护佑了。”
“总主教说的话是确实的,”老雅各布在旁边保证道,“他丢失了大片国土,我们商会在那里囤积的商品受的损失我已经写在报告里了——倘若陛下能继承皇位,光复帝国领土,将古代帝国的秩序与法律重新建立在古代帝国的领土上,那不仅陛下的英名会万世传颂,而且陛下和我们商会的损失也一定能得到弥补……”
大魔王恼怒而不甘地盯着老雅各布,这句话着实地击中了她的软肋,古代帝国的秩序与法律她是一无所知,但是“商会的损失”这几个字她还是听得懂的,然而她还是不肯就这样落入火坑,哦,错了,是去当皇帝:“我并没有皇家的血统呀!他手下的贵族们怎么能服气呢?”
“噗!”参谋长哈哈大笑,“您说得好像现在还坐在皇帝宝座上的这位,跟古代帝国的皇帝们有什么血缘关系似的——待会儿请总主教大人给您加个冕——若您嫌弃位分不够,不如先封他做了教皇——不就成了,至于他手下的贵族们,他现在的手下们要是服气他,也轮不到您当皇帝了呀!横竖总是不服气的,不如先做了再说!”
“就是!”弗朗西斯破天荒心情很好地给参谋长点了个赞,“他们不服气,揍他们揍到服气为止!”
“……”我们这是在纽斯特里亚朝廷上讨论是否当皇帝,还是山寨里讨论是否去劫道啊?大魔王罗怡听到手下们这些真面目毕露的说话,感到了深深的无力,那是预见到未来当女皇的生活,也绝不会比现在当女王轻松的无力感。
第390落难凤凰不如鸡
远在他乡的小路易,并不知晓自己的母亲即将要升级当女皇,自己的身份也将从王子变成皇子的喜讯,即便知道了,以他目前的处境来说,这也着实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不管他的身份是王子还是皇子,总还是北方人的俘虏,而且,他还刚刚送别了奥拉布大叔。
倘若奥拉布大叔的年龄小上十岁,或是没有在卡拉曼人手里受过那样的虐待,或是在渡海后能得到有营养的食物和一段平静的时光调养,他也许可以健康地活上很多年,可以再次看到他在真理土地上怀念了无数次的纽斯特里亚的海岸和图尔内斯特大教堂的银色圆顶,可以欢喜地迎接自己孙儿的降世并带他们到图尔内斯特大教堂去还愿礼拜,然而,没有如果,北方人看在他有养马的才能上没有特别地苛待他,但是他身体的元气已经在残酷的奴隶生涯和提心吊胆的逃亡中消耗殆尽,那次下河救路易着凉后便一病不起,而这种病在没有抗生素的时代是能害死一个壮小伙的。
他在凌晨的时候过世,一双混浊的眼睛仍然不甘心地望着那苍白的天光,似乎要在天上望到魂牵梦绕的故乡,路易替他阖上了双眼,觉得应该为他念一段经文,但他在学校里所学的有限,宗教知识就更少了,这时候绞尽脑汁能想起来为他念的只有一段过节时候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