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初唐-第13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归这携带量有限不是么?
另外,每个士兵会配备一把横刀,一把弓箭,两壶箭共二百支,在一般情形下,士兵们是不会浪费箭支的,而只有在围猎的时候,感觉这猎物不会跑掉,箭支能够回收的情形下才会用箭支来射击猎物,有时也会在极度危险的时候用箭支来射击,可这种情形下,就很难保证自己人的安全了。
“报少将军,前方发现野猪的痕迹,”一个会打猎的斥候前来跟杨恒汇报道,“野猪,有几头。”“回少将军,看爪印有一个小群落的样子,大概在十头左右,其中有一头大型的公野猪,还有几头一年生的幼崽,或者里面还有几头带仔的母猪存在?”
“那你知道这群野猪在什么地方么?”“回少将军,这群野猪是在一个山坳里面,四周的山不是很陡,完全可以用合围的方式来吧这群野猪给收拾掉,这是野猪所在的地方的地形。”说着话,这名斥候就随手在雪地上面画出了一个图形来,甚至连一些地方雪的厚度也大体估计了一下。
再说这野猪,野猪是群生动物,一般情况下冬天都是在白天找地方躲藏起来,而在夜间出外打食,可眼前这个斥候所画的图可以看出,野猪同样是在躲藏了起来,可要想不声不响的去袭击野猪那是不可能的,要说嗅觉,这野猪甚至会比狗的嗅觉都要好的多。
“一队二队的旅帅前来开会,其他人先就地待命。”很快杨恒就下了命令,他是把这二百人给分成了里外三层,最里面一层的士兵加起速来之后就用脚来控制方向,然后是手拿横刀,冲让斥候激起的野猪群而去,用最快的速度在野猪身上割上一刀,而且是无论割中割不中,都不要多管了,利用惯性的时间尽快把横刀挂起来,然后双手撑雪杖加速离开,然后再是第二队的士兵用同样的方式对付这几头野猪,而最后,有活着的野猪就会冲到离第三层士兵所在的位置一定距离的地方,这些士兵会用弓箭来对付野猪的,这样,如果让十头野猪跑了,那真是无话可说了。
“注意,从下风头把野猪包围起来,然后斥候先去把野猪给惊动起来,接着第一队开始行动,在第一队离开五十步左右的时候,第二队也开始行动,然后第三队开始开弓,等待野猪的到来。”
对于杨恒的这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来说,猎获一群野猪应该是很轻松的事情,首先,那横刀是相当锋利的,可要比杨恒曾经的历史上的横刀要强上很多,而且,还采用了拖刀战术,就是说,对野猪跟刀来说,那都是用相当高的速度相向而行,这可不是刀的砍的力度,而是锯割的力度了,无论多厚的野猪皮也承受不住这切割的力度的,尤其是有的猪还不会是挨一刀而是挨几刀的事情了。
士兵们很快在离野猪所在地的半径有二里多路的地方合围了起来,首先,斥候快速的行动了起来,他不但是高速的滑行着,甚至还不时的用雪杖打起一些雪块来激起野猪的愤怒。
这野猪被一惊,立时之间就愤怒了起来,这人在雪地里面会得雪盲,这野猪也有可能得雪盲的,不然这群野猪怎么会四散逃走呢,杨恒还担心这些野猪会朝一个方向前进,可现在就不要担心了,里面有一头近五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头二三百斤的母猪,自然也有几头是不到百斤的当年的野猪了,或许还要瘦一些的,因为有半个冬天过去了,这个时候野猪都是开始瘦的时候了。
不过,这不是十头野猪,而是十二头野猪,足够让全军吃上两天的时间了,如果再能够找些别的东西的话,也许还能吃的时间长一些,这个,遇上野猪,就有可能找到野猪能吃的食物,野猪能吃,自然人也能吃了,就是杨恒前世的特种兵都能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别说这个时代的人了,就是干树皮,他们也能煮来吃了的。
第三零三章被吐谷浑盗走的技术
虽说是一路走走停停,磕磕绊绊的,不时会打一下猎,甚至不时会有人掉下悬崖去,可最后还是用比骑兵大军要快的多的速度来到了兰州的城外,当到达兰州城外之后,杨恒则是给气的两眼直冒火光,甚至都要把人给烧熟的的感觉。
“少将军,你,你没事吧?”眼前这个来汇报的斥候看着杨恒的眼神有些吓人,心惊胆战的问道,这少将军可一直都是脾气很好的一个人,很少有人会惹他生气的,就算是他当教官的时候严厉的多,可也没有让人感到有害怕的感觉,而这次怎么了,怎么少将军会这个样子了呢?
他是不知道,杨恒是感觉,自己辛辛苦苦(自然,这是杨恒自己想的了,其实他也没有那么辛苦的。)研究出来的滑雪板竟然被这吐谷浑给学去了,就是大唐也只是用了一次而已,而这次还是第二次使用呢,可吐谷浑竟然要比大唐还要大规模的利用起这滑雪板来了,甚至利用在了军事上,杨恒不得不恨这是什么人把这个东西给传出来的,他当初可是要求老爹的士兵不要把这个东西传出去,甚至是对一些知道的将军们也是如此嘱咐的,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吐谷浑竟然这么快就学去了,甚至用的都很熟练了,如果这次不是杨恒带队到来的话,也许这次大唐会吃亏的。
“我没事,你跟我说说,敌军有多少的人在进攻兰州,他们的武器是怎么一个样子的?”杨恒还是有些生硬的说着话,“回。回少将军。敌军有近两千多人呢。他们正围绕着兰州城射箭,不过他们现在还没有攻下兰州城来,可我感觉,城里的伤亡一定是不少了,因为在城墙上可到处都是血迹,甚至是守城的士兵也都有些疲劳不堪的样子了,估计从我们接到烽烟情报起,他们就一直攻城不断。甚至我认为,在附近不远处一定会有他们的一支运输队的存在,不然他们不会如此的及时补充箭支,还有食粮。”
“去,跟将军汇报,就说我说的,现在先停止前进,就地扎营,唉,算了还是我去说吧。你们斥候队赶紧去调查附近的敌军的情报,注意不要让敌军发现你们的存在。”
“这你放心。少将军,敌军一定不会发现我们的存在的,我发现他们有几个缺点,一个是他们都没有戴面纱,这么说他们得雪盲的可能要多一些,还有,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是用雪地保护色的,而我们都是用白色的披风,这样我们迅速的从他们周边通过,他们也发现不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他们的斥候队了,而他们却没有发现我们的任何人,就是这个地方,也不是他们的斥候所能够到达的地方。”
这就是杨恒训练出来的斥候,他们不但能够准确的侦查到情报,还能对敌军进行分析,甚至还能发现敌军的一些缺点。
“嗯,好,不错,等这仗打完了,我会给你们斥候队单独请功的,注意,尽量不要惊动敌军的任何人员,以防他们有所怀疑我们的援军是不是来了。”
这斥候队是归杨恒所管的,可大军却是老爹所管,所以,为了尊重老爹,杨恒还是需要跟老爹去汇报,甚至提出意见来的,不过,在上下级关系上,杨恒在老爹的面前绝对没有电视剧中的古代军队那样,就是父子也是要严格遵守一些上下级的规矩问题。
不过这件事情,可没有士兵们挑理的说法,他们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人家是父子么,什么点兵遣将的事情,甚至杨恒都不需要到大帐报道的,不过如果杨恒不到的话,老爹也一般不会发号使令的,为啥呢,其实老爹就是一个没文化的武将,让他冲锋陷阵还成,可让他来点兵遣将,他就不是能做的很好了,所以,一般老爹还是要等杨恒跟他汇报之后,甚至是杨恒建议之后,他再按照杨恒的建议来派兵遣将,不过这种事情在下面众将领的眼中是将军在考验少将军而已,也正是如此,老爹没有对任何一个迟到的将领处罚过,不过这不是老爹不想处罚迟到的将领,而是每次都是老爹先到,然后就坐在中军帐中听着点将鼓,等待着众位将官的到来,这个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这支军队从杨恒训练之后,就曾来没有一人迟到过的,众将领们都很是佩服将军的能力,你看,就连小将军都那么厉害,不要说将军了,而且,老爹也曾经在军营中显示过他的武力的,在这种情况下,还真没有敢炸刺的士兵或者将领呢。
不过杨恒却知道,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缺点,可他就是改正不过来,老爹在他眼中,那只有亲情,这是自己这世的老爹,可要是让他尊敬老爹,那真说不上尊敬这两个字,他唯一能够做到的只有爱而已,自然,这也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可作为一个穿越者来说,很难说对谁是尊敬的,就是这具身体的父母,也是如此的,可如果说这具身体的父母有什么伟大的事情的话,也许会让他尊敬的,而作为穿越者唯一能够尊敬的人就是自己的媳妇了,可自己的媳妇却不能用尊敬来的,那个尊敬也不是没有,尊敬只是在合体之前,如果合体之后还尊敬的话,那么怎么合体,这个时候还要尊敬的话,那么人伦大事怎么办呢,所以,尊敬也是要分时候的。在杨恒看来,对于夫妻之间,从双方初见之时的雌雄激素之间产生的爱意,慢慢的在接触中会变成一种尊敬,而接下来又会在慢慢的尊敬中变成一种水乳交融的爱,只有经历了这三个步骤的历程,这才是一对完美的夫妻的,这个,有点扯远了哈。
“将军,”这个,也算是杨恒在众人面前对老爹的一种尊重罢了,“将军,据斥候来报,前方已经发现了敌军的存在,而敌军却没有发现我们,甚至他们的斥候队伍也没能达到我们所在的这个距离,所以我认为,我们现在应该扎营休息了,还有等斥候的精确情报到达之后再做出具体的部署来。”这,让众将官们还真认为将军在考验少将军呢,而老爹一说话,也更加确认了这一点。
这个,不能说老爹虚伪,只能说作为一个将军,在军营之中要有威信的,如果他的威信扫地了,谁还理他呢,况且李二也是知道这种情况的,这才是每次派老爹出征,都会让杨恒随行的,而且还每次都是指名让杨恒来负责斥候队,李二也不是没有让杨恒的老爹跟着杨恒多学习一些东西的打算。
所以说这古代的提拔对皇帝也好,对被提拔的人来说也好,都是有好处也有坏处的,不要以为皇帝提拔的每一个人才都是真正的人才的,也不能说每一个人才,皇帝都能驾驭的了的,其实作为科举跟杨恒前世的考试选取的人才同样有如此的现象,甚至有时这考取的人才还不如被皇帝给看中的人才有能力呢,总之,这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事情。
自然杨恒也是看透了李二的想法的,所以他总是有意无意的点拨着老爹,而老爹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认为在儿子面前很丢面子了,还有一些其他的想法,他学习的也是很认真。
“准,就按照你的想法执行吧,你再给某说说斥候侦查到的情报吧?”老爹做出了一幅考核儿子的样子,可大家不知道的是,老爹不是在考核儿子,而是在学习一些事情呢!
第三零四章战(一)
大军在一个背风的山坳中扎下了营帐,不过,说是扎营,可明火是不准有了,因为此时已经算是在战场了,如果出现了炊烟,明显是告诉敌军,我们来了么。
“传令官。”“到。”“传我命令,除了执勤人员之外,所有人员都吃携带的干粮,先吃一个半饱,然后抓紧休息,如有不从,军法从事。”“是,将军命令,除执勤人员之外,都吃半饱,抓紧休息了。”
这次,老爹没有等杨恒发话,他自己就先下达命令了,明显敌军就在眼前了,也就是说,马上就要跟敌军交战了,所以,必须让士兵们休息好了,而吃饭,那一定不能吃的太饱,否则怎么能睡着呢,而扎营,什么常规的扎营方式是不适合他们了,虽然后面还有大军,他们算是前军,可他们这个前军跟普通的战斗的前军是不一样的,其实他们算是主要的支援力量了,而后军,那是要一劳永逸的收拾所谓的吐谷浑的,本来,李二在朝堂上是研究着要把来犯的敌军打走就成了,可把杨恒叫去之后。
“陛下,难道我们每次都做这种事情,一旦敌军来犯,只要安排一支军队把他打走就成了么?”“啊,怎么,你还有什么好的想法。”“陛下,臣认为,现在我们大唐已经是兵强马壮,粮草丰足了,完全可以打一个歼灭战。”
“歼灭战,你是想把来犯之敌都消灭掉么,对,好想法。你说说你的步骤吧。怎么能够把来犯之敌全部消灭。而不让他们跑了,要派多少兵力?”李二还是误解了杨恒的想法,这不能怨李二,他安稳的时间久了,都有些忘记了灭敌国才是最好的一个战斗的最好的方法了。
“陛下,你理解错了,臣是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吐谷浑给消灭了。虽然说不能把所有的吐谷浑人给杀光,可把他们这个国给打散了,让这个国在世上再也没有了,或者是把他们的王族都给消灭掉,或者给抓回来,陛下你看这是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事情呢。”
“好……”
就这样,在朝堂上又经过大臣们的讨论,最后一致决定,要给予吐谷浑以决定性的打击,这才有了两路行进。三路大军出击的决议出现。
杨恒这一路自然是为了先救援被攻打的两个城池的,而后面的大军则是要在大雪开始消融的时候才开始出击。还有就是,杨恒这路军队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时刻监视着吐谷浑的动静,当大战打起来之后,能够掌握住准确的情报,保证一击而破。
“小子,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开始,斥候队能够很快得到足够的情报么?”老爹还是有些不放心,这离了马甚至没有重盔甲的战斗,还是首次,自然老爹有些担心了,甚至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战斗方式。
“你就放心吧,阿爷,我们的斥候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可是我们手中王牌的王牌了,如果他们不成的话,那这仗就不要打了,再说我们的士兵,在路上我不是也把围猎的方式给改变了么,原定为固定的打猎的队伍,转换成了轮流围猎,这样也练了兵,我不认为这雪地的敌人能够比雪地的狼群还要厉害。”
路遇狼群,这是杨恒没有想到的事情,既然有狼群的存在,就很难打到猎物了,所以,狼群是必须要打掉的,不然在一段时间内就很难有猎物的补充,可狼群也不是好惹的,虽然说狼群不会去惹大军的存在,可狼群会袭击斥候不是么,当杨恒遇到第一个狼群的时候,就很快改变了斥候的探查方式,让斥候中,甚至是军队里面有熟悉狼这种野兽的猎人来跟斥候一起行动,一旦发现有狼群的痕迹在,那么在斥候的后面都会紧紧跟着队伍的,他们不但要把狼群惹起来,还要拿这些狼来当食物呢。
其实说起来,狼并不是特别可怕,可由于人们的心里作用,反而感觉到狼是最难对付的一种了,这样,无论是斥候,还是普通的士兵,面对狼群的时候,都会有些害怕的,在这种情况下,被激怒的狼群反而要占上风的,而狼最大的优势就是短时间的速度,还有扑咬,以及灵活的行动力。
…………
“狼群,快跑。”这下可是坏了,这一声大喊好似是把狼群给激怒了,也好似是这群狼有好久没有进食了,当这几个斥候转身的时候,狼群已经加到了最高速。
“啊,”一个斥候一惊,接着就摔倒了,这真是越着急,这越出事情,“快,冲上去,否则前面的那名斥候的生命将不保了。”杨恒在远处一看也是着急了,一边大喊着,一边迅速的提到了最高速。
当他到达狼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