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大将军-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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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词一首
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裙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耀,翠盖空踟蹰。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今译
从前有一个在霍去病家的奴才,叫冯子都。他依仗霍去病大将军的权势,调戏卖酒的少数民族女孩子。这个西部地区民族的女孩子十五岁了,在春光明媒的一天独自在酒家。她穿着长裙带着飘带,宽宽的袖子上绣着合欢花。头上载着蓝田产的美玉。耳朵上挂着从罗马(大秦)进口的珠子。头上梳的两个发髻美丽的整个世上都少见。一个发髻就是五百万钱,两个就是一千万钱。(以下是女子的口吻)没想到金吾子(武官名)优雅的来到我的住所。银子做的马鞍是多么光耀,绿色的车盖在风中晃动,好像也在犹豫要走还是要留。他向我要清酒,我用丝绳提来盛酒的玉壶。他向我要珍贵的菜肴,我用金盘盛上做好的鲤鱼。他要留给我青铜镜子,还想挂在我的红色的罗裙上,我不惜红罗裙撕裂,怎么也不能让他轻薄我的身躯!男人喜新厌旧,女子重视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人生中刚认识的新人是代替不了感情深厚的故人的,再说我们的地位也是贵贱不同不能逾越礼法。多谢金吾子对我的抬爱,你的单相思是不可能的。
正文没有马镫,匈奴人的战斗力一样很强。
在讨论没有马镫的匈奴骑兵是否厉害之前,先感谢以下几位大大。
‘月下青风’大大指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出自“程氏遗书”卷十二,并指出汉朝女子改嫁很正常。现已将此语改为‘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
谢谢月下青风大大。
‘笑看云翻’大大指出,汉代时三个字的名字好像很少,而且谁要取三个字的名字估计要被歧视。看到此评论吃了一惊,回想一下确实很少。例如:刘彻、李广、卫青、刘邦、韩信等等,似乎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回头又一想,三个字的人物其实也不少,如:霍去病、程不识、李广利、司马迁、公孙弘、东方朔等。当然,后边几位是复姓,纯属搞笑一下。
谢谢笑看云翻大大。
‘烂柯樵’大大批出汉时所谓的金,一般以铜居多。我也相信,汉时的金大多为铜,不然不可能动不动赏赐几十万两,乃至于千万两。
但遍查史料,里边大多为金,包括名家翻译的也都用‘金’而不用铜,将错就错,只当秦汉时候盛产黄金吧。
谢谢烂柯樵大大,当然还要谢谢很多很多关注本书的大大。
下面,讨论‘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屏蔽’大大指出的,没有马镫匈奴厉害有限这个问题。
说实话,以前我也相信匈奴人没有马镫厉害有限,因此在上本《踏秦川》时,匈奴几万几十万的骑兵被大秦步兵割韭菜般的所灭。
但,遍查汉史,发现自刘邦到汉景帝之间,大汉与匈奴人对战,胜绩寥寥,只到文景大规模养马,汉武帝使用骑兵对骑兵,这个局面才被颠覆。
如果。匈奴骑兵不厉害。都是下马而战。试问他们落后地弓箭与质量并不高地弯刀。怎么能打得过完全继承秦朝地强弓、劲弩。以及戟、戈、矛等长柄兵器?要知道。中原地治炼技术十分地发达。匈奴在占领阴山一带后才开始少量地采矿冶炼。(没有再查资料。记忆中好像是阴山。)
经过不断地查资料。终于找到没有马镫匈奴人也很厉害地证据。
因为马匹地移动及地面地不平坦造成颠簸;所以影响骑射地准确度。骑弓手会趁坐骑四脚离地才放箭;将影响减至最低。另一方面;由于箭有一定地重量;箭飞行一段短距离后会向下。因此骑弓手向天空射箭;一般是箭与地面成四十五度;让箭飞行时呈抛物线;再垂直地击中目标。
上边没有说是什和朝代地骑弓手。就算是有了马镫之后地骑弓手吧。但。根据《六韬》中《犬韬—武骑士》中记载:
武王问太公曰。选骑士奈何?
太公曰: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已下。长七尺五寸已上。壮健捷疾。超绝等伦。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译文如下:
武王问太公道:怎样选拔骑士?
太公说:选拔骑士的标准,取其年龄四十以下,身长七尺五寸以上,身强力壮,敏捷快速,超过一般人的,能在乘马疾驰中挽弓射箭,对前、后、左右各方应战或回旋进退,越过沟堑攀登高地,冲过险阻,横渡大水,追逐强敌,打乱众多敌人的,这种人称为武骑士,待遇不可不优厚。
《六韬》又称《太公兵法》,有人说是后人假借太公之名所做,但不管怎么说,今日考古已发现,汉初的古墓中已有《六韬》的竹简残片,可见《六韬》是在出现马镫前所做。由中可以看出,那时农耕文明的骑士尚能在疾驰中挽弓射箭,对前、后、左右各方应战,越过沟堑,冲破天险,追逐强敌,何况一辈子生活在马背上的匈奴人?由此可见,匈奴人与汉军对战是不用跑到跟前下马应战的,加上速度极快,战斗力应该很厉害。
究竟有多厉害呢?汉初,匈奴号称有‘控弦之士’三十万。他们作为游牧民族,从小生长在马背上,长于骑射,他们马术精良,射术奇佳,只穿轻便的皮甲十分灵活。汉的晃错曾在《言兵事疏》中说匈奴有三大长处为汉军所不及:其一,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其二,险道倾厌:且驰且射,中国之骑弗与也;其三,风雨罢劳,讥渴不困,中国之人弗与也。
由晃错的《言兵事疏》可见,匈奴不光马比中国的强,骑士比中国的强,就连忍饥挨饿,连续做战的能力也比中国人强。
由此,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匈奴人很强,没有马镫也很强,李陵五千步兵战匈奴十数万骑兵,完全是在匈奴人的战斗力被汉朝大军打得锐减后的一个异数,绝对不能作为匈奴骑兵战斗力很弱的论据。
谢谢各位大大,我的话完了,欢迎斧正。
正文第一章一个穿着怪异的人
匈奴人有句谚语:为了一匹狼而损失一千头羊。
汉匈两国,连年厮杀。结果往往是匈奴人谚语里所说的那样,每死一个匈奴人,会有一千个汉人丧命。
匈奴人战斗力之强,打从高祖立大汉天下,到文景之治结束,汉军数十年无一胜绩。而近百万边兵把守,苦心经营的长城要塞,基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匈奴人入长城如同进自家的后花园,陇西、北地、五原、云中、上谷、雁门等边郡,每年都会被击破。少则损失一千百姓,数十万牛羊。多则损失上万百姓,牛羊数不胜数。
边民们养成一种习惯,烽火狼烟一起,里长立刻敲锣打鼓,能走能站会喘气的,无论男女老少都拿起武器,聚集起来准备与敌拼个你死我活。这一天,烽火狼烟未起,里长也未敲锣打鼓,云中郡清水县的妇女们舍下哭闹的孩子奔向大街,不明就里的男人们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抄起菜刀扁担也上了街。
匈奴人并没有杀来,近万居民虚惊一场,夹道看着北门口走来一个十七岁上下,一身古铜色皮肤,长相还算英武,穿戴实在邋遢的年青人。来人穿着一件玄甲,甲上有数根穿缀甲片的麻线断裂,甲片朝外翻去,露出里边粗麻白色内衣。他头顶戴着的铁盔曾被刀砍出一个坑来,如今坑虽敲平,但仍有些凸凹不平,把边上那道刀口衬的十分明显。玄甲外还罩着一件腥红色斗篷,上边有数个烧破的略大黑洞,以及十数个箭矢射出来的三角洞口。
年青人跨下的马瘦骨嶙峋,让人担心会撂了蹄子,把上边的人摔个狗吃屎。
马囊中倒插着一件四尺高黑漆匣子,这也许是最为派场的行头,上边的黑漆崭新,在阳光下烁烁发光。
汉初,除了骑兵,普通百姓出行骑马并不多见。人们大多选择坐车,有钱的坐马车,没钱的坐牛车,再没钱的坐羊车。一般来说,除了狩猎基本没人骑马,偶尔有人骑,若他骑的是一匹健驹倒还罢了,骑着一匹雌马或者幼马,绝对会惹来人们的一场耻笑,甚至会被人看不起,不再与其交往。
来入穿的甲是高级将领才能穿的玄铁甲,披的斗逢是都尉一级专用的腥红色斗篷,然而不坐车却骑着一匹病入膏肓的马,更可笑的是马腹下边吊掉着两个不知什么玩意的东西。
穿着的不搭调让瞧热闹的人忍不住开始要嘲笑,马上青年将手按在剑上,怒目歪视,嘹亮的喝道:“谁敢笑,我就杀了他!我发誓,一定会的。”他的眼神、脸上的表情,以及按剑而坐的姿势,起了很大的威慑作用,围观的人中就要笑出声来的,慌忙又把笑声咽回。
青年顺着莲花大街穿城而过,腰上配剑与玄甲上甲片撞击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一人一骑在一抹夕阳斜辉下出了城。
“过去的那人是谁?”终于,有人问道。
“云中都尉徐冶的独子!”有人高声笑道:“姓徐名胜利!在云中县的名声不亚于郡守,不过是让人耻笑鄙视的名声。那年我押解粮草去云中,到处都有关于他的传说。好奇心使然,守在他家门口半日,终于有了一面之缘,因此认得。”
“徐都尉的儿子?我也有所耳闻,是不是……”另一个人问道。
“一个败家的玩意,可惜了徐都尉的名声。”那人摆了摆手,清了清嗓子对周围的人恨其不争的讲了起来……
正文第二章明白了三件事
马是通人性的,尤其是一匹曾为纯种宝马却被主人饿成一匹癞马,更加的通人性。‘千里雪’尽量把踉跄的脚步迈得平稳,悠哉悠哉于驰道上徐徐向前,好让主人的思索不被打乱。
徐胜利的眉头拧成一块结,目光深邃的望向远方。他心如明镜,知道自己现在是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可并不在乎,而且相信,到了长安便是好运的开始。
隐忍了十七年,压抑了十七年,他终于想明白三件事情。
十七年前,盛夏的某夜,一道闪电把他带来这个朝代。当紧闭的双眼睁开,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荆编的摇篮里,脸正对粗大的木制悬梁,四周是被刷成耀眼白的土夯墙壁,有个四十多岁看起来却像六十岁的老男人跪坐在旁边,轻轻将篮子摇来摇去,刹那间天悬地转。
徐胜利有些不相信,以为自己在梦中,伸手去揉双眼,突然看到两只莲藕般稚嫩白晰的小手臂在面前舞来舞去。好似看到两条眼镜蛇在面前舞来舞去,他惊叫一声,空阔的屋子里响彻起嘹亮的哭喊声,惹得老男人一番手忙脚乱,脸色大窘。
徐胜利发现自己能说话是在第二天晚上,意识到目前尚是未过满月的幼儿,留了个心眼没有开口说话。
老男人几乎每天夜里都来,跪坐在摇篮旁边絮絮叨叨的讲着话,勾引着让他叫爸爸。老男人来的时候,有时披甲带盔,有时穿常服,可不管披甲还是常服,衣服的质地都为土灰色细麻,而他身上则始终穿着柔软的丝绢。
从老男人混乱的述叙中,他知道老男人名叫徐冶,为细柳县县尉,平生最大的理想是当上边疆某郡的郡守,训练出一批把家安在马上的骑士,与匈奴人在草原上展开一场生死对决。
那些日子,老男人喜欢一边用木制的小勺往他嘴里喂一种难吃的肉糊,一边说着话,讲的最多的有两件事。
老男人最崇敬的人是周亚夫,不为别的,就因周亚夫敢拒陛下于千里之外。据他所讲,周亚夫屯军细柳时,陛下前来慰问,别的营垒将军巴结的不行,营门大开,率领大小将领列队恭迎,皇家卫队浩浩荡荡如入无人之境。唯有周亚夫,敢将营垒大门紧闭,兵卒刀出鞘箭上弦严阵以待,把陛下的仪仗队挡在营垒之外,直到陛下派使者持节前来通报,周亚夫才命人把营垒的大门打开。然而,见了陛下也不下马,坐在马上给陛下行了一个提剑礼,嘴上说道:“铠甲在身,不便下马行礼,还望陛下见谅。”
徐冶赌骂发誓说这是亲眼目睹的,当时吓出一身冷汗,以为要坏事,陛下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没料到陛下却把周亚夫夸赞一番,并亲自给周亚夫持缰,对群臣说只有这样的将军才算得上真正的将军,唯有这样的将军才能打赢匈奴人。
徐冶讲这件事时。脸上泛出红光。眼中精光四射。激动地不能自持。不过。据徐胜利分析他是在吹牛。按徐冶前后讲地对照。那时他仅为细柳县尉。周亚夫屯军细柳。他被召入军中当一个管粮秣地小官。与营垒差着十几里路。怎么可能亲眼目睹?
徐冶还说。他相信陛下地话。也相信只有周亚夫这样地将领才能打赢匈奴人。可是。匈奴人来去如风。这边烽火狼烟升起。等周亚夫领着援兵赶到。匈奴人早不知到了何处。所以。他想组建一支把家安在马背上地骑兵。以快打快。把匈奴人打得落花流水。见了汉人就得叫‘爷爷饶命’。在他地叙述中。提起匈奴人语气中除了鄙视便是憎恶。匈奴人根本不算人。甚至连做禽兽地资格都没有。徐胜利不明白。如此瞧不上眼地匈奴人为何汉兵总也打不赢。以至于想胜利想疯了竟给他取了一个大俗地名字——胜利。
三个月内。徐冶每天都来大说一通战胜匈奴人地最新想法。这些想法全是痛快麻利大胜匈奴人地意淫。最具代表性地是用战车冲散匈奴骑兵地马队。再用步兵分而包围。全歼匈奴骑兵。说地多了。那种感觉就像一只绕着脑袋嗡嗡飞地苍蝇。让人心生烦意。
徐胜利终于憋不住。不再装哑巴。告诉徐冶其实他有战胜匈奴人地方法。而且只需数百至一千人。便可全歼匈奴骑兵。
徐胜利心里明白。任何一个人看到数月小儿开口说话。一定会异常吃惊。如果小儿嘴中还说着让人匪夷所思地话。更会怀疑此人是不是妖孽。继而杀心顿起。但徐冶地絮絮叨叨着实让他无奈。而且徐冶四十多岁得子。经过三个月地接触发觉这人还不错。他有七成把握对方不会起杀心。就算起杀心也下不了手。
他告诉徐冶。他地出世绝对算上天送给大汉地最好礼物。从此之后毋须再担心匈奴人。等再过些时日。他能够下地行走。要开始一系列地实业计划。首先。会造出枪。这种东西可以把子弹射出去。几百步远地敌人应声而倒。再造出刀枪不入地防弹衣。跟拳手一样大小但威力惊人地手榴弹等等。这些造出来之后。匈奴人根本不是对手。不过这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地。他还要造出飞机。里边可以坐几十到几百人。千里之地一个时辰便可到达。造出火车。里边可以坐上千人。沿着两条铁轨走。一天一夜能跑几千里地。造出手机。千里之外可以与人说话。坐在长安就能对边关地武将下命令。造出坦克。能够发射炮弹。呼地一下过去。几百人都会被炸死。只需一辆。便能横扫匈奴国。打到单于庭去。
正如徐胜利所料的,徐冶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他说的东西,把他当成妖孽,看他的眼神十分怪异,徘徊于摇篮前几次伸手想将他掐死,终究下不去手。自此减少来他荆篮旁边说话的次数,每次来的时候也是以为他已熟睡,站在摇篮前怔怔发呆,偶尔还会流下几颗老泪。
不过,毕竟他是徐冶老来得子,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