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大将军-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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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毕竟他是徐冶老来得子,依然异常的疼爱,或者更甚于前。在他能够蹒跚的用两只稚嫩的小腿走路,他发现所谓难吃的肉糊以及两个年轻奶娘奶出来的淡而无味奶水是这个家庭里最好的,父亲与母亲整天跟奴仆们吃的一样,饼饵麦饭甘豆羹,日日如此,从没换过样。
在汉朝生活了一年多,徐胜利对大汉的风土人情已有个大概了解。像徐冶这种县尉,一年所领到的俸禄在八百石左右,加上朝庭发下来的赏赐,郡县发的体恤以及下属送的孝敬,总数在三千石往上。一个普通人家,一年有一百五十石便能吃穿不愁,有三百石还可以养一个奴仆,顿顿吃上肉,徐冶不应该过得如此寒酸。直到有一天,父母以为他熟睡,坐在榻上闲聊,他才知道两个老人如此节检竟是想给他谋一个好的出路,要给他存够五十万钱,送他到长安为郎。
徐胜利很感动,有时候想起那一幕心头还会发酸,但也仅仅是感动,并未把去长安为郎当成人生的目标。他有更大的理想,所以花起二老打牙缝中省出来的钱毫不怜惜。三岁的时候,能跑能跳,他开始结交方士。用了五年时间,做了无数次实验,家中房产烧去四分之三,火药的确切配方仍是没有找到,八岁那年迫于无奈终于放弃造炮造枪的打算。
那年,徐胜利明白了第一件事:世界上的事,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尤其是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科学水平极其落后,不切实际的想法与空想无异。
头三年,他一直很清醒,能够确认自己穿越,暗喜他的时代到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开始怀疑究竟是自己穿越了,还是根本没有穿越,脑子里那些与现状挨不上号的古怪念头是不是妄想出来的。正如老庄所说的那样,分不清究竟是自己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自己,脑袋里切切实实能感觉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变得虚无缥缈,如梦境一般。
正文第三章明白了三件事二
徐胜利三岁那年,不光开始造火药,身上也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年某天,他生了一场热病,晕晕沉沉好像经历了三天梦境,亦真亦幻。
母亲坐在榻头暗暗垂泪,父亲在榻前捶手叹息一愁莫展,时不时出去一趟,领回一个郎中,对着他的头手乱摸一通。不多久之后,父亲送郎中出去,再进来时手中端着一碗汤药,放在嘴边吹凉了,一口一口喂给他喝。他的热没有退,反而有加重的迹象,迷迷糊糊看到父亲出了门,手指苍大破口大骂。
徐胜利感觉自己的魂魄离了躯体,飘啊飘的到了一处宏伟宫殿,看到一个穿龙袍的家伙死了。旁边围了许多人,悲天怆地,好像天塌了一般。
三天后,热慢慢退了。醒来的那一刻,母亲满面愁容的脸终于有了笑意,徐冶则一本正经的去抚摸墙上的弓箭,好像根本不关心。徐胜利笑了笑,神神秘秘做出一个惊人的猜测:当今的陛下驾崩了!怎么也没料到,徐冶的反应是那么的大,怒不可遏的打了他一个耳光,打得狠辣,嘴角流血不止。对着他连呼三声:“孽子!”掉头离去。
虽然,半个月后长安传来消息,当今陛下确实是在他说话的那日驾崩,可徐冶对他再没有好脸色,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随时会炸的定时炸弹。
后来,徐胜利又发过两次热,每次发热的时间比之上一次都缩短一天。醒来后,一次说刘濞将以一句:“狗吃东西,把糠吃完就要吃米。”的谚语引发七国之乱。一次说陛下将怪罪周亚夫,周亚夫会在牢里饿死。虽然,两件事情最后都得到验证,而且徐冶也因七国之乱立下赫赫战功,由一名县尉升至一名都尉,但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怪。由此他明白了第二件事情:
当你处于一个完全落后的环境中,所有人还局限到无法苟同你嘴中说的东西,以为你在胡说八道,把你当成怪胎妖孽,最好的办法是主动闭嘴,努力适应这个环境,要不你将被残酷的环境抛弃。
徐胜利以前老想不通一个问题,继而怀疑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说人是由猴子变成的,为什么不是所有的猴子都变成了人,而是有的变成了人,有的至今还是猴子。在这个时代生活八年后,对于这个问题他已经完全想明白,或许有的猴子当初也是想变成人的,可是不幸的是它刚站起身,乐于用四肢来行走的猴子异常恐惧的将它咬死,因此那些猴子到现在也变不成人。
话不能乱说,徐胜利开始沉默。火药造不出来,徐胜利开始改进冷兵器,请来郡里最有名的能工巧匠以及数个熟练的打铁匠人,在后院叮叮当当的打了八年的铁。这一次倒是有些成就,最少打造出几样看起来不错的兵器,而且给兵器都配了诗词。不过,历经多年,耗费无穷精力打造出来的兵器也没能使徐冶顺心,或许只因打造这几件兵器耗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又或许仅因那几句狗屁不通的诗文,徐冶连家也甚少回,边关战死的那一刻竟没给唯一的儿子徐胜利留下一句遗言,只留下一个深深的叹息。
狂风暴雨摧犁花,犁花落尽始见枪——犁花枪。
犁花枪看起来是一把很普通的枪,跟营中兵卒们使用的枪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丈的长度,通身的黑亮,枪尖闪烁雪亮寒光。拿到手中一试,可发现与普通枪的不同之处。普通枪重六斤七两,这把枪重十七斤八两。普通枪是用坚硬的杏木为枪身,外边漆上黑漆。这把枪用玄铁为枪身,自身就透出黑亮。普通枪的枪尖是用铁淬火打磨出雪亮寒光,这把枪的枪尖是百炼钢打造,生来就闪烁雪亮寒光。
以上地不同还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地。最大地不同是普通地枪该多长就多长。这把枪地长度却能改变。
此枪地枪身分为三段。平时前两段都在里边藏着。全枪仅长三尺七寸。比一把腰间地宝剑长不了多少。待到用时。枪向外用力一甩。藏在里边地两段枪身迅速甩出。一把仅长三尺七寸地短枪瞬间变成一把丈长长枪。最神奇地是。枪身一出便不缩回。无论使用多大地力都无法使其再藏起来。好像它本就是一柄用整块玄铁打造出地枪。而非可分为三截地枪。要想让出去地枪身再缩回也很简单。只需拿着最下端地枪柄。以垂直地角度向下猛磕。出去地两段又会缩回。
盖世天王有神臂。一矢飞出鬼神惊——神臂弓。
神臂弓是一种似弓非弓。似弩非弩地古怪玩意。全收起来地时候就像一块方方正正地榆木疙瘩。拿起来触动上边地一个机关。弩臂、弩身、弩机。弩弦全部展开。变成一把货真价实地劲弩。这时。弩弦地张力为七百斤。非一般人可以凭双手拉张。得靠脚蹬才能把弦挂到弩机上。四百六十步内箭矢可入榆木半箭。
它地弩身是可以向下弯地。弩弦也分为两根。当把弩身向下弯至与弩臂重合。弩也就变成了一张弓。这时。用单弦发箭。弦地张力为三百五十斤。二百四十步内可入榆木半箭。
千锤百炼得环首。千军万马莫能敌——环首刀。
环首刀的得来绝非易事,是用重金购来的一块天外飞石打造而成。此刀单面开锋,刀背厚实,粗犷有余细致不足的造型透露出凌厉的杀气。普通的配剑在它面前犹如一块朽木,轻易的便被斩断。
层层叠叠无穷尽,滴水不漏难为破——鱼鳞甲。
士兵身上穿的甲一般分为三种。低等级操士身上的甲,由麻绳将十六块大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很阔,防护能力也很弱,比之匈奴人的牛皮镶钉甲强不了多少。屯长到千人长这个级别,使用的甲由一百零八片中号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已经很小,防护能力随之加强。千人长往上的将领穿着的甲又叫玄甲,是用一千零三十六片小号铁甲片穿缀而成,每片甲片互相重叠,已无缝隙可言,防护能力最强。
鱼鳞甲简直将做甲的思路完全改变,不用甲片,更不需麻绳穿缀,而是将百炼钢敲打成一个个小圆环,以圆环套圆环,里外一共三层。此甲的重量处于千人长所用甲与千人长以上将领所用甲之间,但防护能力却比最好的甲强得多。
雪马风鞭,惊起银蛇千里舞——千里雪。
千里雪是一匹马的名字,是花了数万钱打边关市集买来的乌孙宝马。可惜的是买马之后家中已无余钱,拿不出粟米来喂,把马喂养的瘦骨嶙峋,一副病秧秧的样子。
徐胜利打造出几件兵器后,想通了第三件事:在冷冰器时代,想要安身立命,其实很简单,有杀敌立功的本领便成。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人命如蚁的时代,只有你比别人强才能出人头地,没有人会同情一个弱者,就像狼不会去同情羊一样。靠脑袋活下去,他也想过,可不幸的是他并没有求学的耐性,对于历史也没多少了解,甚至于很重要的大事发生也只能在某次发热后灵光一闪。所以,他把自己练得很强,在父亲的兵营里没有人能把箭射得比他远,也没有人能把枪舞得比他好,只等机会来临,风风火火的干一场,占据高位后再把心中的想法一一实现。
正文第四章一个行迹可疑的青年
徐胜利目标坚定的朝长安走去,身上披挂写满父亲打战历史的战袍,腰上的佩剑与甲片撞击发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宝剑、铠甲,斗篷是父亲死时的遗物,穿在身上好像父亲就在身边呵护,备感安心。
刘彻登基,特在郎中署开辟羽林衙门,召令天下战死将领之后来长安为郎,豢养于羽林衙门,称之为羽林孤儿。
秦汉时还没有科举制度,仕途为官通常只有三条路可行:
其一:入伍为卒,杀敌立功,由军入政。
徐胜利的本事在军中绝对算得一把好手,父亲多年相交的好友也都有心照顾,但按汉律规定为兵为卒二十岁方可,现在他才十七岁,此路暂时关上了大门。
其二:在郡衙先为一段吏,时间一年至数年不等,然后由郡守举荐为官。
徐胜利父亲是都尉,乃郡中第二把手,分管军务,与郡守的关系自不必言。可,徐胜利对于抄抄写写的事情并不在行,平时里所想的都是军中厮杀,从没想过在郡衙为一吏,这道门他主动关了起来。
其三:到郎中署为郎,在皇帝身边混迹数年,外放一个县令,慢慢的往上升。
此路是徐胜利的目标,也是当初徐冶的目标。可惜,这条路并不容易走,而且走起来异常的艰难。
首先,郎中署为郎,必须得俸禄在两千石往上的高官子弟才行。都尉的俸禄秩比两千石,终究是秩比,事实上只发一千六百石,距两千石还差了四百石。徐冶一直努力当一个郡守,让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一个出路,可惜至战死也还是一个都尉,没有实现心中目标。
其次:官位达不到,有钱也行,当然商人虽有钱但被严格排除于外。家有浮财五十万钱,可入郎中署为郎,这并非是朝庭贪钱,着实因为郎中的地位在长安过于特殐。身为皇帝身边的人,出行得有马车,穿着得有漂亮衣物,而这些朝庭并不配给,得由私人购买,贫家子弟哪能负担得起。
当然。特别贤能地人经郡守举荐也可以为郎。不过人数少之有少。每年每个郡府只有两个名额。全国地郡县加起来名额未能超过一百。况且。这些人到郎中署也并不安排到皇帝身边执勤守卫。而是统一集中到郎中署下边地五官署供养。何时有幸得到陛下召见就不得而知了。
徐胜利地父亲没有做到两千石地高官而战死。家中地钱财又被他这些年挥霍一空。地无一亩房不够三间。翻箱倒柜找不到百钱。何谈五十万钱。所以。本以为只能再过上三年走从军这一条路。可万万没想到皇上竟召他去羽林为郎。
收拾细软。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地。就是几件破烂地衣服与精心打造地几柄兵器。将犁花枪、神臂弓、环首刀、鱼鳞甲全部装进一个黑漆大匣子里安放到马囊中。又把父亲多处破损地腥红色斗篷披在身上。缺了四个口地宝剑挂在身上。回头望一眼破败不成样子地院落。出了云中县往长安而去。
清水县是云中郡最后一个县府。出了清水县便进入上郡地地界。在廖天野地随便将就了一夜。第二天下午。赶到榆林关驿站。
往前数上八十年。榆林关还是一个抗击匈奴地重要关隘。秦国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将匈奴人赶出河南地。在阴山又修了长城要塞之后。榆林关地重要作用日趋消失。逐渐成为一个废关。除了驿站还有点生气。其它地地方死一般寂静。
太阳尚未落山。余辉染尽丛林。徐胜利站在驿站地门口。
驿丞是个势力眼,朝穿着古怪离奇的徐胜利扫了一眼,皱皱眉让驿卒上前询问,继续与漂亮马车上的御手闲聊起来。这种待遇徐胜利一路上遇到过多次,也不放在心上,等到驿卒上前将云中郡郡守开的证明文书给驿卒看了看,跟着驿卒朝马厩走去。经过驿丞身边时,听到两个人的几句闲谈。
“你们家主子无论穿着打扮,都像是个贵人,不知打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们打云中郡来,往长安去!”
“哦,原来是云中郡郡守的公子,久仰久仰,不知一会可否给我引见一下?”
“呵呵!”御手冷冷笑了一声,并未回答。他的态度已明确无误的告诉驿丞,他家主子的来头可比区区云中郡郡守公子大多了。
两人提到云中,拴好了千里雪徐胜利特意朝马车看了一眼。车前套着四匹黑色健驹,车厢是用能发幽香的名贵木兰制成,上边雕刻有古色古香的花纹。车顶四檐,金银珠宝穿缀而成的装饰品垂下一尺半长,车辕上镶了金泊,御手使用的鞭子也绞有金丝银线。最夸张的是车辙用鹿皮包裹,以减轻路上的颠簸,而他所见去中郡郡守的马车也仅仅是用蒲草包裹罢了。
“来头确实不小,云中郡郡守家的公子哪有这等排场!”徐胜利心中暗想,不经意间看到车辙鹿皮夹缝中有一根外观独特的枯黄狗尾巴草。这种草在云中郡没有,一路上也未曾看到,关外倒是有许多。
“车的主人是谁,为何要去关外?是做生意还是……?”徐胜利揣着疑惑进入驿站大堂。
驿站大堂内有几席客人,正中的位置坐着一个锦衣罗缎满脸轻浮的少年,几案上放着三个小鼎,里边煮着鹿、猪、羊肉。旁边的几张几案前坐着八个身穿短打玄衣,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客人。他们把剑横在席前,错落在少年几案的旁边,边吃黑碗里的牛肉边喝酒,似乎对周围的一切毫不在意,可在徐胜利进来时每个人的眼中都闪过一片精光,迅速打量一番。
八个人身前的剑长短不一,与军中统一制式的剑不同,可以肯定是绝非亲兵卫士,而是权贵豢养的死士。能养起死士的人很多,但在上郡往北的郡县中却不多,徐胜利更加怀疑这些人的来历。把背上的黑漆匣子往上托了托,朝大堂后边一张空着的几案走去。
“嘿,奴儿,刚才我手下有人说你的那匹癞马是匹好马,用粟米喂上几月,毛发便会发亮,成为一匹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宝马,可是如此?”
轻浮少年倨傲的道。徐胜利回头看了一眼,微微一笑,转身继续往前走。
奴儿是句骂人的话,意思有两种,既可以说是奴仆生的儿子,也可以说是匈奴生的杂种。在秦汉,奴仆的地位跟奴隶没有区别,不被人当人看。匈奴更惨,打三皇五帝始,中原人便不把他们当人看。
徐胜利不想惹事,目前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赶往长安当一个羽林孤儿。
“爷今天心情好,不管属下讲的是真是假,把你那匹马爷买了!”
轻浮少年打怀中摸出一块三两重,成色在七成往上的金锭往几案上一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