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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金牌小书童-第141章

小说: 金牌小书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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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之岚道:“是啊,我们都是抗争不过命运的可怜人。”

“我记得当初义父好像跟你约定了十年时间,对不对?“凤之瑶道,“恭喜你,很快就再也不用做违心的事了。而我,恐怕一辈子也挣脱不得。”

“十年。。。我人生当中最好的光阴,却用来放弃了自己的理想,背井离乡来到大唐都城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奸细,只为给已经腐朽到骨子里的家乡送去一份可贵的情报。呵呵,是不是很傻?几分情报就能挽救齐国么?真是荒唐之极!“

任谁也没有想到,堂堂凤之岚居然会是大齐国的奸细!这样的消息,足以在汴京城掀起惊涛骇浪。可是对面的凤之瑶却一点也不感到震惊,显然对这件事情早已知晓。

“唉!”

凤之瑶叹息一声,道:“国家大事,又岂是我们两个女子可以改变的。怪只怪我们进入了凤门,却又如此优秀。”

凤之岚自嘲一笑,道:“我从来没想到‘优秀’两个字,会成为囚禁我一生的牢房。”

又是一阵沉默。

良久,凤之瑶徐徐起身,脸带回忆道:“比起姐姐你,我要幸运的多了。当年我被义父收养进入凤门,是姐姐你夸我跳舞有天分,手把手地教我舞蹈;我被义父打得遍体鳞伤时,是姐姐你给我上药,偷偷带馒头给我吃;我被那些比我大的女人欺负、排挤;又是姐姐你替我出头,保护我。现在想想,那段时间也许是我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凤之岚同样缅怀起旧时光,声音有些飘忽:“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还提它做什么。”

“这些事情,我一辈子也不会忘掉。“凤之瑶道,”我这一生最感谢的人,就是姐姐你,最亏欠的人,同样是姐姐你。别人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大唐,我却一清二楚。其实姐姐你才是第一个练成‘凤舞九天’的人,相比当时勉勉强强跳出这段舞的我,你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

凤之岚面色一变,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不光知道这些,还知道当年咱们齐国势微,义父编好了一段姐妹争夺天下第一、失败者心灰意冷远赴大唐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便是你我二人其中之一。“凤之瑶苦笑道,”说起来,义父也许是大齐唯一一个清醒的人,所以他这些年总想要做些什么,让只图安逸的皇族重新唤起危机意识。但想要窃取大唐高层机密,作为奸细一定要有足够特殊的身份和合理的理由——还有什么比曾经的天下第一舞姬更好的掩饰呢?而那时候,你担心我年纪小承受不住打击,所以就主动请缨,不惜搭上自己毕生的追求,成了‘失败’的那一个。”

凤之岚神色不变,道:“都已经过去了,这十年纸醉金迷的生活,让我的水平大不如前。如今你已是名符其实的天下第一。”

“不,在我心目中,姐姐你才是永远的天下第一!“凤之瑶说着,泪水早已不受控制地滂沱而下。“当我知道了这些,你知道我心里有多难过?我情愿当年远走大唐的人是我,也不愿意像现在这般活得这么痛苦。”

凤之岚转过身来,掏出手帕轻轻擦去凤之瑶脸上的泪痕,笑道:“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哭鼻子呢?”

凤之瑶一把将她抱住,道:“在姐姐面前,我情愿永远还是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凤之岚闻言大笑,道:“说到小女孩,你可算不上——你已经是小女孩的姨娘了。”

凤之瑶当然知道她说的是谁,道:“倾歌的确是个练舞的好苗子,我看过她的筋骨,再加上姐姐的调教,将来她的成就绝不会在我之下。”

“她现在可比你差得远了。”凤之岚道。

“姐姐,自从知道了当年的事,我一直想要为你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好。”凤之瑶道,“还好让我遇到了倾歌。我有种预感,我欠你的东西,她迟早会替你讨回来。”

凤之岚道:“一入凤门深似海。相比之下,我情愿她做一个普通人。”

凤之瑶奇道:“我记得当年你不是对我说过,成为天下第一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么?”

“是啊,不过那已经是十年以前的事了。”凤之岚微微一笑,打开窗户,看着外面清冷的街,喃喃道:“十年之前,你我都是豆蔻年华,心比天高,只向往凤凰展翅,令天下人仰望。但名望这种东西就像是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飞得越高便套的越紧,直把人勒的喘不过气来。可笑世人往往看不透,仍飞蛾扑火一般去追寻。”

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凤之岚嘴角噙着笑意,又道:“命运无常,十年时间让你得到了想要的东西,成为了万人敬仰的天下第一,而我却远走他乡,隐姓埋名。这十年来我想了很多,有时候失去并不一定坏事,起码它让我看清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十年前,你我皆想要名望,十年后,我却只想要自由。”

“自由么。。。”凤之瑶重复道。

“是的,自由。”凤之岚道,“人总是这样,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想要追寻什么。我现在最渴望得到的,便是自由了。”

凤之瑶道:“如果重获自由,你想要过怎样的生活呢?”

“傻妹妹,其实除了舞蹈之外,我们还有很多值得去追求的东西。”凤之岚笑道,“但是作为一个奸细的我,却不配拥有。现在我只想放下所有包袱,没有国仇,没有家恨,轻轻松松地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凤之瑶道:“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了么?”

“有。”凤之岚一脸甜蜜,道:“也许在别人眼里,他算不上多好,但是在我看来,他便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真的么?”凤之瑶兴奋道,“恭喜你,姐姐。那个全天下最幸运的男人,他叫什么名字?”

“他姓彭,叫彭远征。”凤之岚有些骄傲地说道。

“彭远征。。。我记住了。”凤之瑶道,“可惜我明天就要返回齐国了,否则一定要见见未来的姐夫长什么样子。”

凤之岚叹息一声,道:“他是个大唐军人,而且地位不低。一开始我接近他,是为了替我们大齐获得情报,但谁能想到造化弄人,唉!“

“谁能想到,姐姐神仙一般的人儿,却不知不觉着了他的道儿,嘻嘻!“凤之瑶笑道。

“贫嘴!”凤之岚横她一眼,道:“你比我漂亮,也比我年轻,也应该多拿出点时间来看看外面这大千世界,寻找自己的幸福。十年了,我终于快要解脱了。”

凤之岚说完,转身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竹盒,道:“好了,闲话说完,该说说正事了。大唐和夏国即将开战,前些日子夏国侵扰边关,恐怕所图不小。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搜集资料,全部都记在这里了,你把它带给义父。”

凤之瑶脸色为难,并不伸手去接,道:“姐姐,你忘了?”

“哦,我忘记了。我是替齐国隐姓埋名的内奸,而你,则是凤门的台柱,绝不过问政事。”凤之岚喃喃道,捉住一只在窗台上酣睡的鸽子,将竹盒绑在它的腿上,轻轻一扔,那白鸽忽扇着翅膀,一会儿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只不过任谁也没有发现,一直在街角监视飞雪悦兰阁一举一动的一个黑影,忽的对那鸽子吹出一只短箭。。。

“姐姐,我要走了。“凤之瑶将桌上已经温了的茶一饮而尽,站起身来道:”能再见到你,真好。”

凤之岚微微一笑,道:“十年之后,我们也许会再相见的。希望那时候我不是齐国的奸细,你也不是天下第一,我们可以没有包袱地坐在一起说话,在一个被窝里聊天,就像十年前那样。”

凤之瑶脸带向往,微笑道:“那我们可说好了,十年后再见。”

(这一章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章,也是斟酌很久才写下来的一章。这算是对凤之岚复杂身世经历的一段解释,也是对后文很重要的一段伏笔。凤之岚这个人物,向来很有争议,很多人感觉出现的女人主角就应该收,但是我之前也说过,每一个人物都会有自己的一段故事,这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凤之岚再我心目中有着不低的地位他,她为了一个腐朽的国家,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到大唐潜伏10年,费尽心思接近大唐高层,而且努力营造一个市侩商人的形象。但她是矛盾的,培养柳倾歌便是她的不甘,所以她把柳倾歌看作自己舞蹈生命的延续。而阴差阳错下遇到彭远征,则唤起了她对自由的渴望。一个挣扎在理想、感情和国家大义三角中间的女人,一个用十年演戏蒙蔽天下的女人,我想应该值得大家去喜欢。)

第二百九十三章 汴京一夜听风雨(1)

清冷的夜,层层乌云遮蔽了月亮,让本就漆黑的夜路多了几分凉意。79阅一道闪电划破长空,不一会儿功夫,淅淅沥沥的小雨便落了下来。

“这该死的鬼天气!”

方砖长街之上,一道魁梧的身影紧了紧衣服,粗声粗气地咒骂了两句,不由加快了步子。

这人名叫赵山河,今年三十岁,生的虎背熊腰,两百多斤的身子就像是一尊人猿,浑身结实的肌肉看起来充满力量。这样的人独自走在夜路之中,怕是任谁看了都会避瘟神一样躲得远远地。

壮实有壮实的好处。从小就又高又壮的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便是入伍从军,上阵杀敌,像那些前朝名将一样名动天下。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勇武和力气没有发挥的余地不说,又臭又硬的脾气却让他吃尽了苦头。

从军第一天,他因为把一个装满了脏衣服的盆子扣到了那个一脸趾高气昂的让他给洗衣服的老兵头上,吃了整整二十军棍。从此以后,这种怎么也改不掉的倔脾气伴随他一起成了老兵的公敌,使他处处受到排挤。那些同年入伍的人前前后后都得到了提拔,只有他始终挣扎在军队的最底层,郁郁不得志。

一直到七年前,他才从噩梦一般的军旅之中解脱。

当时一个叫许先的男人找到了他,问他愿不愿意加入一个叫“飞天门”的组织。

对于一心想要报效国家的他来说,进入到一个陌生的组织,便等于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但是残酷的现实却让他失望透顶,最终他犹犹豫豫地答应了。

没想到的是,这成了他这一生最英明的一个决定。

进入飞天门没多久,他便把以前所在的“东平卫”里买官卖官的军官送入大牢,算是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从那之后,栽在他手里的贪官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现如今,提起“飞天门赵山河”的名字,许多平日里手脚不干净的官员都会心中打怵。

在飞天门的这些年,赵山河过的无比痛快。这个近乎无所不能的组织给了他施展抱负的平台,也给了他无与伦比的信心。哪怕眼下京城的局势错综复杂,那些夏国的狗杂碎在搅风搅雨,他也觉得不过是跳梁小丑自讨没趣而已。

这几天时间,他一直在研究程采夕带回来的消息,一点一点地排查。但是这些夏国人似乎忽然间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安静的让人心生疑窦。他每天关注着从京城每个角落传递回来的信息,却是一点线索都没有。今天一直忙碌到深夜都一无所获,让他多多少少有一点丧气。

看着漆黑的夜,赵山河忽然想起自己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娘晚饭还没有着落。由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工作上,赵山河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一直和老娘相依为命。

想到疏忽了老娘,他不禁赌气一般地拍了拍脑袋,暗骂一声不孝。

雨渐渐大了起来,赵山河一路小跑,衣衫早已被打湿。看着一座有些破旧的老屋出现在自己眼前,粗犷的面庞上露出一丝微笑,那是回到港湾的宁静与温馨。

他轻手轻脚的推开房门,怕惊扰了上了年纪的老娘清梦。但是刚一进屋,他的眼神陡然变得锐利起来。

长期在飞天门的牢房里厮混,让他对弥漫在空气中的味道再熟悉不过了。

那是血的味道!

血腥味是从厅堂右手边的布帘后面传来的,那正是老娘的房间。赵山河心中忽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来不及细想,他便一个箭步冲过去掀开布帘。

“轰隆!”

又是一道闪电映亮了夜空,借着那瞬息的光亮,赵山河看到了让自己窒息的一幕:一道自己熟悉无比的佝偻身影,此时安静地趴在地上。她的身子下面,一大滩殷红的血迹染红了地面。看着白发下那已经发青的脸庞,竟是早已死去多时了。

“娘!”

赵山河发出一声嘶吼,虎目含泪,颤抖的双手轻轻碰触地上的女人,却发言后者的身子已经冰寒。

“桀桀桀桀!”

一阵如同夜枭鸣叫般刺耳的笑声从身后响了起来,赵山河双目通红,满脸杀气地怒转过身,大声喝道:“是谁!”

在他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人。那人连赵山河胸口都不到,看起来又瘦又小,一双胳膊却长的出奇。几乎垂到地面的双手上,绑着两个黝黑的黑爪。爪尖闪烁的寒光,似是催命的鬼符一般。

那人瞪着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盯着赵山河,脸上闪烁着近乎病态的兴奋,喃喃道:“血…好多血…桀桀桀桀!”

赵山河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头顶,道:“你是什么东西!”

“血…风猿鬼最喜欢血了!”

那人的眼睛越来越亮,盯着赵山河的眼睛异乎寻常地激动,就像是情场初哥盯着一丝不挂的美女一般。他兴奋地伸出腥红的舌头,舔了舔黑色的铁爪。铁爪锋利,竟把自己的舌头都划破了,一滴鲜血顺着爪钩缓缓流下。

风猿鬼非但不感觉疼痛,竟是连身子都兴奋地颤抖起来,道:“把你的血…给我…好不好?”

赵山河心中蓦地一惊。身在飞天门,怎么会不知道“风猿鬼”三个字代表着什么?但相依为命的老娘就死在眼前,若是大仇不报,他也枉为人子了。

“西域妖人,来我大唐装神弄鬼!老子今天就活剥了你!”

一声怒喝,赵山河雄壮的身子如脱兔一般动了。蕴含着爆炸性力量的铁拳疾风般轰了出去,哪怕面前是一堵墙,他也有信心一拳轰碎。

狭窄的屋子,迅疾的人影。这根本不可能躲闪的一拳,却出奇地落空了。

刚刚还站在眼前的风猿鬼忽然消失不见了,等到赵山河意识到不对劲,只觉得自己的后背上不知不觉趴着一个人。

忽然,一股冰寒之感袭遍全身。

“血…血…给我!“

近乎"qing ren"般的呢喃就在耳边,赵山河浑身汗毛乍起。他刚想要伸手将背后的杂毛给揪下来,却感觉冰寒的铁爪就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轰隆!”

窗外,闪电映亮了夜空。

窗内,那面斑驳的墙上,只见一个壮硕影子的头颅和身子渐渐分家,一捧献血挥洒而出,染红了整个墙面。

残破的小屋之内,只余下一个仰天大笑的矮小身影。他捧起赵山河那怒目圆瞪的头颅,深深嗅了嗅刺鼻的鲜血味道,如同闻着令人心醉的鲜花一般,一脸的陶醉。

“血…唐狗的血…桀桀桀桀!”

(明天三更,求给力!)

第二百九十四章 汴京一夜听风雨(2)

“这鬼天气!”

彭远征回到府上,抖了抖身上的雨水。79免费阅方才还是月朗星稀,忽然有阴雨连绵,汴京的天气,还真像眼下的局势一般扑朔迷离。

“张叔。”

举步走进院子,彭远志知道老管家一向晚睡,习惯性地叫了一声。但是一直走到内院,都不见有人应声。

看了是已经睡下了。彭远征心里想着,静静地看了看雨幕中自己的家,忽然有一丝怅然。

这诺大的庭院,从爱妻去世的那一刻,便算不得一个完整的家了。

想当年他和妻子青梅竹马,一直到步入婚姻,是何等的甜蜜幸福。但是上天似是看不惯有"qing ren",硬生生的夺走了他的挚爱,让原本世界最美满的家庭一瞬间分崩离析,只余下他和儿子相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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