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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篡唐-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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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间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想必是言虎突围之时,担心发生意外,故而把他藏于路边。恰逢郑仁基返回荣阳,路过当地,就抱养了郑言庆,此事有太多巧合。若非郑言庆是你九叔之子岂能如此?我已派人前往平凉,设法与你九叔联系。如若郑言庆果真是你九叔的骨肉,”小,李渊一笑,李建成立刻反应过来。

“父亲放心,孩儿定会善待言庆。”

;“走吧,天不早了”明日你还要督运一批粮草前往辽东城下。也不知这一场战事,何时能够结束?。

李渊说完,打马扬鞭。

李建成眼珠子滴溜溜打转,嘴角一翘,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笑容。

六月初,于仲文宇文述,率九军共三十万五千人马,渡过鸭绿江,直扑萨水。

而与此同时,郑言庆在太白山中。度日如年,焦急的等待着郑宏毅的消息。索性粮草还算充足,无需此担心。可这样的等待,确是一种煎熬。

十天,在郑言庆眼中,如同十年漫长。

第十日傍晚时分。郑言庆正在和谢科说话。

忽闻山洞外一阵喧哗骚乱之声,言庆与谢科连忙起身,走出山洞。

只见雄阔海和阁棱,簇拥着郑宏毅和沈光,急匆匆走来。沈光身后还有一匹神骏的战马,马背上托着一个麻袋。两人看到了郑言庆,连忙快步走上前来,插手行礼。

言庆,我们凤来了!”

郑言庆如释重负一般的长出一口气。和郑宏毅、沈光两人拥抱两下,而后问道:“你们怎么走了这么久辰光?我还以为你二人在木横镇出了差池。若你们再不回来,我就准备带人前往木椎镇一行。小“万万不可”。

郑宏毅连忙说:“新罗人在木横镇中,已布下天罗地网,只等咱们前去。

我打听得消息,高句丽人向新罗王金伯净发出警告,如若敢收留我等,亦或者放我等自新罗境内通过,他们就要踏平新罗,故而,金伯净派出花郎道大将金庆信,率五千新罗士卒,埋伏于木横镇周遭。只要我们一出现。他们就会立刻将我们拿下”高句丽人说,死活勿论郑言庆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心里面暗自庆幸不已。

幸亏自己多了一个心眼儿。否则现在,恐怕已成了死尸。

沈光说:“我等得知消息之后,就准备回山禀报。不成想木挂镇突然戒严,我们一打听才知道。那金伯净似不太放心金庚信,故而命其女金德曼,率花郎武士前来木楼镇协助金庚信。

我和宏毅一商量,既然新罗人意图背叛,那我们也无需客气。一不做,二不休,我和宏毅,把那位金德曼公主,从木楼镇府衙中劫持出来。若新罗人胆敢有所行动,就先杀了金德曼。”读!

第卌章新罗(五)。x。

点郎,是新罗贵族的青少年团体。起源干新罗真兴王,咀,宗时期。

金多麦宗。又名深麦夫,是新罗国第二十四代国王,在位时间约二十四只左右,曾联合百济人,夺取高句丽十座城池。不过旋即遭到高句丽人的报复,惨败而回。百济人更因此而被杀死近三万人。若非金三麦宗麾下有一员将领,名曰花郎,冒死救下真兴王,新罗就将面临灭国之难。

此后,深麦夫便组建花郎道,习练武艺,在军中推广。

又因为花郎道所收弟子,皆以贵族子弟为主。而按照当时的风俗,贵族子弟好敷粉装扮,花郎之名更由此而来。

按照新罗人的习惯,以“骨。而划分阶级。

王室为第一骨,其余贵族为第二骨。之下平民,则没有资格加入花郎。是以。花郎道成为新罗国举国尊重的一个组织。若身为贵族子弟而没有加入花郎道,那就算不得贵族子弟,甚至会遭受排挤。

郑言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花郎。之名,好一番疑惑。

幸好郑宏毅师从颜师古,对于新罗的风俗也有一些了解。而后在木横镇生活十日,更加深了对这个国家的印象。他详细的向言庆解释了“花郎。的由来。郑言庆这才算是明白一些。

听宏毅所说。莫非这花郎道。就是后世跑拳道的前身?

郑言庆撇了撇嘴,“那金德曼又是怎么回事?”

对于那个还在马背上昏迷不醒,好像种猪一样被装在袋子里的新罗公主。郑言庆同样一无所知。

这的确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前世,中国史读了不少,可是韩国史,郑言庆是全不了解。

郑宏毅挠挠头,笑呵呵得说:“这是沈大哥的主意。本来几天前我们就该回来了”没想到这个。公主,带着二十名花郎突然抵达,使得木横镇一连几日被封锁,我们根本无法出城。

后来我打听到,这个金德曼在新罗,颇有些奇异之处。

她是金伯净和摩耶夫人所出。本为双胞胎,她是次女。在新罗国内,生下双胞胎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是圣骨男尽的征兆。加之当时正是金三麦宗为新罗王,王后美室当权,所以金伯净只得把她送出“金城?”

郑言庆和谢科一怔。

郑宏毅连忙摆手,“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个金城郡,是新罗王都,也叫金城近韩国庆州附近”

“哦!”郑言庆有些尴尬的笑了。

所谓圣骨男尽,就是说以后再也无法有儿子的意思。

在这个时代。虽说男尊女卑的思想远不如后世那般严重,可没有儿子,的确是一件大事情。

郑言庆道:“你接着说。”

“金伯净要把她送出金城,但美室并不赞同,并派人追杀。

不过这小娘倒是好运气,被花郎道大魁首,哦。就是前新罗国大将军文奴所救。不过由于美室权势熏天,新罗已无法隐藏。所以文奴就派人把金德曼送往陇西,由陇西李氏保护。”

“陇西。李氏?”

郑宏毅点头道:“正是陇西李氏。据说文奴与陇西李氏关系颇为密切,文奴之女,曾嫁于陇西李氏族人。但究竟是哪一房?却不太清楚。反正新罗人都这么说,我也不好追问太多。”

“你接着往下说。”

言庆对这个金德曼,开始产生了兴趣。

听上去,她的身世很传奇啊!

郑宏毅说:“后来真兴王金多麦宗薨,真智王金舍轮登基。

不过当时掌控新罗朝政的人,依旧是王太后美室。甚至在金伯净登基的时候。美室族人也曾想控制金伯净”只是金伯净不是金舍轮,他的长女金德万甚有谋略,嫁于朝中权臣金龙树之后,凭借夫家力量,与美室相抗衡金德曼是在五年前返回新罗,甚为金伯净宠爱。

加之金德曼与新罗王室金庚信关系密切,所以隐隐已压制住美室族人的趋势。

只是美室族人与高句丽东部大人渊太诈有姻亲之好,故而金伯净想要铲除美室。也不容易。”

郑宏毅这一番解释。最能引起郑言庆关注的,还是最后一句。

看起来,新罗国国内的状况,似乎也不是很团结啊!权臣美室、王室族人。之间争斗的非常激烈。

美室又与渊太稽有关系,这就变得更加复杂。

金德曼金德万姐妹,郑言庆的脑筋。开始急速运转起来。他隐隐觉得,这其中定然有一些漏洞可以利用。但利用来做什么?他却想不出来。即便是金伯净王室与美室不合。但在高句丽的威逼之下,金伯净也不敢放任他们逃离。言庆苦思冥想,总觉得,他好像忽略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言庆,沈光他们把这个金德曼劫持过来,定然会引得新罗人骚动。

当何去何从。你必须要做出决断”否则的话,一俟新罗人出动,到时候我们就要腹背受敌。”

“谢大哥。你才才说什么?”

郑言庆连连摇头。“不是这一句,是最后一句。”

谢科疑惑的看了郑言庆一眼,沉声道:“新罗人一俟出动,我们将腹背受敌。”

郑言庆闻听,却徒然抚掌大笑。

“我知道她是谁了,哈。善德,没想到善德竟落入我手中。”

当沈光提起金德曼这个名字的时候,郑言庆就有些耳熟。特别是后来郑宏毅介绍她的经历。更让郑言庆感觉有些古怪。

前世时,他并不喜欢看棒子片。

特别是那些棒子们大言不惭的说某某文化是他们创造,更明目张胆的掠夺华夏文明的时候,他就非常不快。可上层默认,几句不疼不痒的抗议之后就偃旗息鼓。郑言庆虽则愤怒,但身在体制内,有些事情也无法避免。

所以,诸如大长今之流的棒子片,他一概不喜欢看。

但棒子们有一部片子。确实拍的不错,那就是《善德女王》。

相对而言比较符合史实”至少在他看来,比某位国内知名鸟导演,耗费上亿资金打造出来的那部,所谓根据《三国志》改变,还原三国历史的《三国演义》。要强百倍,乃真千倍。

善德女王,生于隋唐之交,其父真平王金伯净。

她是新罗历史上。统一朝鲜半岛,消灭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结束朝鲜半岛三国鼎立局面的第一位女王。

或者说,她是后世高丽棒子们的祖奶奶也不为过。

郑言庆前世在观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曾百度过一下善德女王的资料。这位善德女王的名字小似乎就是金德曼。

“把这小娘给我带过来。”

沈光等人疑惑不解,不明白郑言庆为何,突然对这个新罗娘们儿产生了兴趣。

不过既然他吩咐下来。沈光也不可能拒绝。他叫上阁棱,两人把金德曼从马背上抬下来。放在郑言庆面前,沈光用小横刀划破了麻袋,立刻从里面滚出来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呃,你怎么把她劫持来的?”

郑言庆看着眼前只着贴身小衣,裸露着光滑臂膀和修长玉腿,几近半裸的女子小忍不住好奇询问。

沈光笑了,“劫持她,又有何难?

她住在木横镇府衙里面,我趁花郎武士不在时,偷偷溜进府衙,以五鼓迷魂香吹入她的房间”没想到这小娘正在洗澡,我见时间紧迫,干脆用床单把她包裹起来,连夜把她带出木横镇,藏于河边洞穴之中。随后我又回城。杀了两个新罗武士,和宏毅少爷换上他们的衣服,第二天一早,趁木横镇骚乱之时,大摇大摆的出城,然后带着这小娘,返回山中。”

“你带着一个人,如何出城?”

这一下,连谢映登也好奇不已。

他没有见过沈光出手。几年前白雀寺一战。沈光因手臂受伤,所以未能展露本领。这一路过来。沈光偶尔会展露几手,但并不是很出众。所以,谢科虽然从郑言庆口中得知,沈光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他的真实本领。

沈光笑道:“这有何难,只需一根绳索而层我把她捆在县上。然后借用城头大毒绳索,溜出城去。然后又借用绳索入城,并不困难。”

他说的轻松,可所有人都知道,那并不容易。

沈光并非一个人。而且还要躲过木横镇中,新罗武士的盘查戒严。一进一出,神出鬼没。绝非普通人可以做到。

郑言庆笑道:“沈光当年在通远市,就有肉飞仙之名。

十数丈高的旗杆。他可以轻而易举攀岩上去,并能从旗杆上纵身跳下,身轻如燕小落地无声。

呵呵,也许疆场搏杀。看不出沈大哥的本事。但若在斗室之中,与虎狼争雄,胜出者定为沈大哥。”

“肉飞仙小果然名不虚传!”

谢科等人忍不住低声赞叹,郑宏毅更是羡慕不已,“原来沈大哥这么厉害,我却是毫无觉察。

不过,沈大哥你又是如何跟随言庆呢?”

“呃,,二十贯钱!”

“啊?”

郑言庆笑着把他和沈光结交的过程讲述一遍,更让郑宏毅顿足捶。

“我住在洛阳城里,言庆住在城外,却错失了沈大哥这般人物”言庆,你着实好运。有沈大哥这种高手,又轻而易举得了大黑子和阿棱这样的猛将。为何独你这般好运气,我却没有?”

郑言庆也忍不住笑了”,是啊,回想起来。他的运气的确不错。

这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呢?他嘴角一撇,刚准备开口说话。却在这时,淀光眼神一凝。锵的横刀出鞘,刀刃抵在金德曼的哽嗓咽喉之处,厉声喝道:“我知你已醒,休再装神弄鬼。”

郑言庆等人一怔。向金德曼看去。

只见半裸小娘。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抖,咽喉处轻轻一动。睁开了一双,明眸!

第卌一章新罗(六)

……哪言庆只经做好准备,聆听高八度的惊声尖换做任何人,醒过来发现自己半裸身子。躺在冰凉的地上,周围全都是手持兵器的凶神恶煞,都会为之惶恐。轻者惊声尖叫,重者痛哭失声”毕竟奇女子。并非天天都能够见到。

但是,金德曼并没有表露出,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恐慌。

“新罗一直是大隋卑天可汗忠实的臣民。你们竟然劫持本宫,难道就不怕将来我父王禀报天可汗吗?”

看起来,她已经猜出了郑言庆等人的来历,语气中带着一种威胁之气。

郑言庆好奇的打量金德曼一眼。不可否认。这是个小美人胚子。原来新罗人也不似她们的后代那样,全都是由大饼子脸改造而来。至少这个金德曼,颇有些妖媚,长得到是楚楚动人。

不过。郑言庆不喜欢!

金德曼看上去过于精明,过于冷静,不似个普通女孩子。

美人虽则令人着迷,但是一个过于精明的女人,未必让每个男人喜欢。

至少,郑言庆刻不会喜欢。他默然解下身上大氅,披在金德曼身上,遮住了曼妙半裸胴体。

而后站起身来,对沈光说:“杀了她!”

啊?。

郑宏毅和谢科不由得一怔,有些不明白,郑言庆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女孩儿生出杀机。

沈光二话不说,举起横刀。

;“慢着,我可以让你们平安离开新罗当郑言庆把大氅披在她身上的时候,金德曼还心中窃喜。就知道这些中原人,会向她低头。

她在陇右生荐了十年,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更自认对中原人的习性很了解。

可没想到。郑言庆全无半点怜香惜玉之心。把大氅披在她身上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取她性命。

先前强作出来的冷静和高傲,一下子烟消云散。

郑言庆停下脚步,回身饶有兴趣的向她看去。

我是新罗的公主,我父王最宠爱我。只要你们把我放了。他一定会答应你们的条件,放你们通行郑言庆凝视半晌,突然撇了撇嘴。

“小沈光,杀了她!”

郑宏毅诧异的问道:“言庆,既然她答应让我们走,为何还要杀她?。

“小宏毅,你刚才也说过,新罗如今王室和美室族人斗的正厉害,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能顶什么用处?

莫说她是公主,就算她金伯净的老娘,在高句丽人的威胁之下,也不敢放我们通行。既然不可能,那她显然是在说瞎话。一个能一下子猜出我们身份和目的的小丫头片子,岂能不知道这其中的轻重?她不过是想让我们放她回去,然后等我们自投罗网,好杀了我们雪耻。

金德曼公主,我说的没有错吧,”

金德曼顿时沉默了!

可是郑宏毅显然有怜香惜玉之心,还想开口劝说。

然则郑言庆虎目一瞪,目光陡然间变得冷戾起来,让郑宏毅到了嘴边的话。又生生咽回去。

金德曼有些慌张了。

;“天朝大人,我真的有办法,令你们通行。”

郑言庆看了她一眼,沉声道:“我事情有很多。这也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好吧,我洗耳恭听“小金庆信,木横镇的金庆信军主,是花郎道武士。

他对我很好,我可以修书一封,请金庚信军主护送你们登船”由木横镇顺流而下,就是金浦。那里距离天朝不远,只需登上船只。旬月就可抵达贵国东莱郡。金军主是我新罗第一骨贵族,他父亲金舒玄和母亲金万明,在鄙国素有声望,正好掌控洛东水至金浦的水路要道。

金浦是金万明娘家,驾洛国王室昔日领地,只要到了金浦,你们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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