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秩序-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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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刺史是一个胸怀宽广的人,否则他也不会竭力举荐和提携年轻的冯道,因此,他也不介意向过去自己的这个幕僚学习。通过了解,他发现营州都督府长史房下设立了很多新的部门,这些部门的名称非常俗白,比如办公室、槯税科、商贸科、法律科等等,张刺史倒不以为意,这是为了方便百姓,很好理解。但他并不认为这些新的部门就能够很好的分担起繁重的事务,部门设置再多也无济于事,只不过是形式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报给长史本人来处置,丝毫削减不了长史本人的工作量,或许其中的好处就是上报的时候能够更有条理一些。
然后张刺史不耻下问,落下脸面和年轻的冯长史做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终于得到了答案,答案就是——处置权下放。通过将处置权下放,让各曹拥有实际的决定权,具体来说,就是让各曹获得不需要上官定夺而可自决的批复权,如此一来,原本必须每项必报的事务,就被各曹分摊了,官府主官就获得了极大的解脱。
对于这样的举措,张刺史很震惊,也很疑惑,他提出来的问题是,主官的权力不就被架空了么?对此,冯道给他的答复是:抓好决策、抓好财务、抓好人事。具体而言,主官需要考虑的是一地的发展方向,制定发展政策,通过财物的控制和人事任免来实现自己的治政意图。
那么如何保证各曹官吏不滥用权力呢?冯道的解释是,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一曹制定一曹的规章制度,要细化到如何实施、如何操作、如何追责,各曹依据本曹的规章制度来行使处置权,就可以保证治策在大原则上不出偏差。主官可以通过制定大政策和控制人财物来贯彻自己的施政方略,或加大财力的投入,或撤换不力的官吏。
同时,冯道刻意强调,要想实现这样的治政框架,必须着力加强对律法的推动,构建一个拥有各种类别法律文本的体系,而非过去单一的依靠一部《永徽律》,必须做到各曹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张刺史认真琢磨了良久,终于有所领悟,这似乎是将朝堂之上的各部机构放到了地方,直接在基层以实现处置权的下移。
冯道认为并非单纯如此,这种治政框架打破了过去“民不举、官不究”的那种官府与百姓泾渭分明的状况,更讲究官府对地方民生的主动引导,从无为而治到有所为、必所为,在功能上更加完善,在责任上更加分明。
张刺史看着这个仍然年轻,却更加沉稳的年轻人,不禁叹道:“可道雄才,有此一策,百世留名矣!”
冯道苦笑:“不敢贪都督之功。”
张刺史奇道:“你是说,这是都督之策?”
冯道皱了皱眉,一股奇怪的意味爬上眉梢:“都督言道,此乃‘现代政府框架’。”
张刺史琢磨着“现代政府框架”这个新鲜词句,又听冯道追了一句:“都督还说,不改革、无发展。”
张刺史耗费半年之工,全面模仿营州官府体系,建立了新的平州官府,同时,营州方面制订的律法和条令也越来越多的被平州接受,其中的很大一部分甚至只字未动便开始实施。
《营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条例》便是其中之一。(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幽州留后(十八)
ps:感谢侠客行兄打赏。后面的章节很不好写;请原谅本章的晚到。
刘山喜栽在了《营州都督府公共交通安全条例》之上,被拘押于平州大牢之内。他原本以为营州方面终于和幽州撕破了脸,自己即将被营州都督作为祭旗之用。至于什么“违法”,那纯粹是借口而已,谁听说过一州兵马使在本州境内设卡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可刘山喜没有想到的是,平州方面煞费苦心,围绕他“违法”一事连续召开多场“司法审理”,让刘山喜着实过了好几次堂。在连续三天的审理中,平州督查公所不厌其烦的纠缠于法律条文,纠缠于所谓“举证”,而平州巡回法院则耐心细致的在各次“过堂”中听取所谓“起诉”。另外让刘山喜奇怪的是,督查公所还专门指定了一位来自平州讼师协会的所谓讼师,帮助他申辩罪责。
在连续的审理过程中,刘山喜惊讶的发现,似乎平州方面确确实实是因为设卡收费一事在追究他的责任,而并不是他原先所想的“祭旗”。而且他还了解到,如果定罪,他的处罚将是“退回一应非法所得,缴纳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罚金,主要责任人拘押十五日”。
难道不是因为营州和幽州的派系之争?难道不杀头?
定案之日,刘山喜终于相信,自己果然是为了什么劳什子的破坏公共交通秩序、强掠他人财物等罪名而定罪,在讼师“初来乍到,不明法律”的辩护下,他的处罚也非常轻——退回所得,罚金一倍,免于拘押。
被释放后的刘山喜及所部回到了平州南门的大营。百思不得其解的刘山喜召集心腹继续商议。对于这次事件。部下们都纷纷开口。却莫衷于是。对于平州云山雾罩的处理方式,大伙儿都表示看不懂,这种一味纠缠于细枝末节的繁琐程序让所有人都十分疑惑,在他们看来。最终的处罚之轻,与之前的举动完全没有可比性。他们朴素的认知里,出动数百兵马,发动那么多官府衙门。平州方面所获得的只是总计不到三十贯的赔偿和罚金,实在是得不偿失。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这样的大动作竟然与政争无关!大伙儿费力试探的结果是,什么都没试探出来。难道说就为了给自己等人一点颜色看看么?可这点颜色也太不堪了,对众人来说可谓九牛一毛。
在各种意见中,刘山青的意见渐渐成为了主流,并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同。既然一次试探没有试探出来,那么就要再次试探。可是试探的方式要做一些变化,应当在平州方面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尽量不与各方争利,同时要符合平州方面遵循的律法。
刘山青的办法是“上诉”。在这几天的审问过程中。这个小团体的核心班底相当于经历了一次“普法教育”,对于律法和程序开始从心底里有了一份潜移默化的认知。在最终判决结果出来的时候,巡回法院提刑官曾经追加过一句话,即“若有不服,可于六十日内依律上诉”,但为刘山喜等人辩护的讼师告诉他们,这个结果已经非常好了,建议他们取消上诉。
“讼师说了,上诉不会有太好的结果,咱们这个案子,终审和初审的判罚不会有太大变化。再说咱们也没吃什么亏,费那个劲道作甚?”刘山周不明白,他的问话代表这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咱们不求改变判罚结果,咱们只求这件事情能够引起营州都督的关注。”刘山青解释道:“直到现在,咱们一直是在和平州方面打交道,某甚至怀疑,营州都督府究竟知不知道咱们已经到了平州,要知道咱们可是在这里被晾了一个多月……”
刘山青的怀疑已经到了荒谬的地步,新任平州兵马使履任,无论如何平州都会向营州通报,何况刘山喜还有山北行营监军的官职,节度府肯定已经行文柳城了,营州都督府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怀疑虽然荒谬,但众人的感觉却一点都不荒谬,大伙儿觉得自己似乎都被人遗忘了。
刘山青接着道:“某向讼师问过,如果要上诉的话,需要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实际上所有平州、柳城、燕郡、锦县、辽城等巡回法院的判决,都可向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唔,由此观之,平州实际上已经纳入营州的掌控了。上诉当然不是咱们的目的,咱们的目的是,到营州去打这场官司。”
刘山青的话让刘山喜为首的这个武人团体眼前一亮,经过刘山喜定夺,他决定亲自前往,带同刘山青等几个心腹一起去营州,留下刘山周在大营内看家。
为了节约时间,刘山喜咬了咬牙,派人到平州城北的马市以百贯之资购买了几匹可乘的好马——当然不可能是战马,战马是营州严控的战略物资,市面上是见不到的,但能有马出售,也已经算不易了。
元行钦已经带兵返回了榆关,刘山喜等人出关的时候是正大光明出去的,所以元行钦也得到了禀报,他来到关下见了见刘山喜。元行钦没有向刘山喜行礼,刘山喜也没有回礼,双方不约而同的将这个细节忽略过去。
听说刘山喜是要到营州高等法院上诉后,元行钦不由笑了笑,刘山喜话一出口,见到了元行钦的笑容,本人也觉得有些脸红。堂堂一州兵马使沦落到要上什么劳什子的“法院”去上诉伸冤,说起来也算是天底下的一大奇闻。
但元行钦没有说什么,他直接挥手放行了,同时他还打算赠送刘山喜等人一点吃食和仪程,却被刘山喜委婉而坚决的推拒了。
沿着宽敞的官道向柳城奔行的途中,一行人需要经过两道收费关卡。经历过庭审洗礼的刘山喜已经知道,这些官道虽然是由官府所建,却“承包”给了商户,商户收取路费的同时。要向官府缴纳“承包费”。这就是刘山喜“违法”的原因——他侵犯了官府和商户的联合收益。同时。刘山喜还知道。如果官府需要通过官道,要向关卡出示官府开具的批文,“承包商”在向官府缴纳承包费时,会以此扣除一定的数额。如果没有批文。就算身为一州兵马使的刘山喜也一样要掏钱。
何况经过庭审之后,刘山喜知道自己“兵马使”的身份其实并未得到营州方面的真正认可,似乎对于节度府的任命,营州方面有很多异议。这也是刘山喜决定到营州一探究竟的原因。他迫切需要营州方面认可他的身份,就算不认可,也要给句踏实话不是?一直不理不睬算怎么回事?
官道修整得很好,到达柳城之后大伙儿估算了一番,要比平日节省三成左右的时间,这还是马匹奔行的速度,如果换做笨重的大车,恐怕节省的时间还要倍之!怪不得越是规模大的车队越愿意走官道,与节省的时间相比,那点过路费就不是什么事了。如果再算上走野路付出的辛苦、颠簸乃至马蹄、车辆的耗损。刘山喜觉得过路费其实还有提高的余地。
因为在官道收费问题上栽了筋斗,刘山喜比较留意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一路上。他发现了许多逃费的商队。这些商队规模较小,行走非常灵活,从官道上下到野路上很容易,他们往往在临近关卡处便离开官道,远远的绕过关卡后再重新回到官道上来。
途中也会时常遇到身着皂衣的骑者,他们沿着官道巡查这种现象,如果恰好碰到车队正处于上下官道的变换过程中,那么就可以处以较高的罚金。但通常来说这种机会很少,十个里面至少会漏掉**个。尤其是那些骑马的单行者,基本不会被抓到现行。于是,刘山喜开始默默思索,如果是自己拥有这么一条官道的收费权,应该怎样尽可能的避免这种逃费行为。
柳城的繁华令刘山喜等人暗暗乍舌,这种繁华是从离城三里左右就开始的,车辆络绎不绝,行人如织,道旁店铺林立,比起幽州还要显得更热闹一些。
刘山喜遇到了一队在野外训练后准备返回军营的营州士兵,这些士兵队列严整、精神高涨、军纪肃穆,最令刘山喜羡慕的是,他们制服统一,且人人披甲,而且一看就是成套甲胄!刘山喜想起自己手下百来号人只有十几套零七八碎拼凑出来的皮甲,心里不自然就矮了一头。再看看自己几人穿着的各色陈旧服饰,更是羞惭。
“果然是营州精锐,令人不可逼视!”刘山喜感叹道。
“什么精锐?差远了,和上一批不能相提并论!”不留神旁边一个看热闹的路人插了一言。
“上一批?”刘山喜有些诧异,如果这样的精锐猛士有很多的话,那么营州的战力势必要比自己原先预想的还要高出许多。
“恩,上一批新兵刚结束训练。这一批是新募,也就不到二十来天,某家小郎就在里面。”那路人虽时满口贬损,但眉宇间又似有炫耀之嫌。
回营的新兵和城门处驻守的军士都给刘山喜留下了深刻印象,柳城内的繁华更是让几人目瞪口呆,刘山喜等人甚至几乎忘却了自己的使命,一连在城内转悠了数日,方才恋恋不舍的回过神来,开始办正事。
营州高等法院接到了刘山喜的上诉状,上诉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对平州巡回法院判罚的申诉,二是对自家“平州兵马使”官职和身份的确认要求。营州高等法院对第一条申诉进行了简单的审理,很快驳回了上诉要求,维持原判。对于上诉的第二项,营州高等法院没有受理,因为这不在其职责之内,而在于营州都督府。但营州高等法院表示,会将这一要求转呈都督府,请刘山喜等人等候三日,三日之内,无论如何处理,都会给他们一个答复。
第三天的时候,刘山喜终于等到了答复,让他们于第二天到都督府听候处理结果。(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幽州留后(十九)
ps:再次感谢雷霆兄连续打赏,感谢ligytoon兄的月票,还要感谢希夷兄的慷慨——不满你说,老饭自己也去领取了一章,呵呵。前面的故事情节有些书友说太跑题,老饭觉得,这些故事还是不得不说的,因为其中涉及到一些关键问题,而且马上就要展现出来了。至于过路费的事情,后面章节也会讲到,当然也会吸收大伙儿的意见,这个东西可不能忽视,那句话怎么说的:要想富先修路,多生孩子多砍树!
营州都督府位于柳城城北官衙街,事实上,官衙街不止一条大街,他是由官衙街、官衙东街、官衙北街、官衙西街围绕起来的一片区域,其中又错落分划为各条胡同。整片区域被称为“公务区”,营州都督府、都督府长史衙门、都督府虞侯司、都督府教化司、都督府作训司、都督府调查统计局、营州高等法院、营州督查院、柳城县衙等等机构都密集于此,同时公务区内还分布着如都督府招待所、营州医署、营州教育署等官办社会机构。
刘山喜等人需要听候处理结果的地方其实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都督府,而是都督府旁边的教化司。教化司掌考功、升迁、军部任命等重要职责,刘山喜所求平州兵马使一职的承认问题,按理并不在教化司职责之内——平州其实在名义上与营州是平行的,但在眼下的局势中,这个问题又确确实实只有教化司挨的上边,所以身兼教化司宣教处从事的韩延徽在这里召见刘山喜也算说得过去。
何况韩延徽本身就是为了处理这个问题而从西辽泽回来的。
大安山之变、刘守光窃据卢龙节度留后乃至刘山喜被任命为平州兵马使兼山北行营监军的事情引起了整个营州的极大关注,这些情报当然也毫不迟疑的送到了正在草原上率军征战的李诚中手上。对于如何应对这一突发情况,如何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作出正确的选择,是整个营州高层高度重视的事情。
作为最终决策者的李诚中也一直在思索着应对之道。但至今没有一个定论。主流意见当然是对这一切都不予承认。其中尤以军方的意见最为激进。刚刚赢得了再一次战略决胜的军队正是信心满满的时候。从高级将领到参谋军官再到中低级军官,全都喊出了气势汹汹的宣战诉求。
正在紧密布置围困西辽泽以迫使契丹人最终投降的参谋人员们甚至只花了三天工夫就拿出了一份作战计划,要求以强硬口气应对幽州,并宣称将在一个月内彻底解决幽州问题!
这份计划中拟定动员战兵一万三千人。包括营州军左右厢及老营全部、坏约联军五营全体,其中营州军自东向西,经平州、蓟州而至幽州,途中顺道歼灭蓟州兵;怀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