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唐历险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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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采萍也觉得认识了梁兴发是她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一朵红霞浮上了她的脸颊。
万达偏偏要不合时宜地插进一句话,他对梁兴发说:“瞧你这话说的,倒好像是你上辈子在皇宫里当过宫女,这辈子赶投胎赶得没喝孟婆汤就出生了。”
梁兴发瞪他一眼说:“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啊。”
汪伦把一个鸡屁股塞进万达的嘴里说:“是不是连吃都停不了你的嘴。”
万达乐得大嚼特嚼,其实他就好这一口。
这顿晚餐在亲切欢快的气氛当中进行。江仲逊趁着酒兴要对众人宣布一件事,并且说弄完这一件事他就算是在天之灵也能够安息了。
众人被他这么一说顿时感到异常压抑,好像即将要上演生离死别一样,纷纷放下筷子,表情严肃屏声静气地听江仲逊老前辈作重要讲话。
江仲逊眼见气氛不对连忙叫大家吃好喝好啊,不用弄得那么严肃,又不是皇帝上朝。
众人纷纷要求江仲逊还是先把他的重要事情说了吧,省得因为太过于惊讶把骨头也给吞下去,要是吞不下去又吐不出来就麻烦了。
江仲逊喝了一杯酒说:“其实我说的是一件喜事。你们再这么哭丧着脸我就不说了。”
众人连忙换上了嬉皮笑脸,李氏和万达干脆夸张得张大嘴巴哈哈大笑,将一嘴黄牙暴露无遗。
江仲逊眉开眼笑道:“我活了大半辈子,什么事情都看得开,什么事物都放得下。只有一件事情除外。那就是我唯一的女儿的归宿问题。如果她能有一个好归宿,就是阎王叫我三更死我也绝不留恋到五更。”
众人纷纷埋怨他又来了又来了,就不能为自己说点吉利的话吗,让那些晚死的人情何以堪啊。
江仲逊说:“哎呀,人到了这个年纪,就剩两件事情可以考虑的了,一个是生,一个是死。早说就能让亲人早点做好思想准备啊,省得到时过于悲伤。”
众人对此深表赞同,然后纷纷将眼光投向梁兴发的身上,弄得他像个恒星一样即使没有灯光也能反射眼光。
梁兴发也不矫情,也装萌,更不废话,走到江采萍的身边单膝跪下道:“我梦中的情人啊。你愿意嫁给我吗?”
众人都没见识过这种礼仪,惊讶得目瞪口呆。李氏甚至认为他只跪一只脚显得诚意不足,建议他双脚都下跪,最好三跪九叩的。
汪伦和万达则觉得梁兴发说话太直白,应该先准备好聘礼然后找个能言善辩的媒婆帮他把求亲的话说出来。
梁兴发恍然大悟道:“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确实应该入乡随俗的,还老惦记着家乡那一套。都怪我用情太急切。”
李氏埋怨道:“你那家乡也太奇怪了,怎么一点也不尊重传统呢。”
江采萍羞得满脸通红,低着头不说话,一切全凭他们做主。
江仲逊倒是不介意,只要有情人终成眷属就好。
梁兴发说:“干脆等以后有空一点了再来个三媒六聘吧。”
众人说:“也好也好。”
其是梁兴发在内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能否在这个本来就不属于他的时代安家落户。万一以后嗅地一下回到未来了,留下江采萍她们孤儿寡母的该怎么办才好呢。
第二十四章 前奏
晚上大伙儿要是没事干的话就坐在楼顶上聊天。时光荏苒他们已经相处了一年多,彼此熟悉得已经聊不出新鲜话题了。这时候梁兴发就会给他们讲故事,讲的都是四大名著的故事,听得他们心驰神往。
故事也是讲究受众的,汪伦和万达喜欢听《水浒传》的故事,够江湖,够热血,听完后他们也常常幻想自己也仗剑走天涯,然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梁兴发取笑他们这是一刀一剑走江湖了。
江仲逊和李氏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喜欢听《三国演义》,弄得他们越老越奸。而江采萍和****姑娘喜欢听《红楼梦》,致使梁兴发常常有一种众口难调的感觉。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讲几本书不同类型的故事,常常把头脑绕得七荤八素的,而且口干舌燥嘴巴抽筋,真是吃力不讨好。
江采萍和****姑娘很懂事,从来不因为自己喜欢一件事情就把那件事情抢在前面,而是先顾及别人的感受。她们明明喜欢《红楼梦》却让梁兴发先讲《三国演义》,不知是因为不喜欢集体群殴的故事还是梁兴发叙述能力有限,她们总听得哈欠连天,但又总是忍困熬到最后听梁兴发讲《红楼梦》。
故事当然得一章一章地讲,讲到后面只有江采萍和****坚守到最后,其余的人一听到大观园的故事就像中魔似的跑回房间抱着枕头呼呼大睡。梁兴发懒得顾及这些人的感受,他只在乎江采萍和****。因此常常落得个“重色轻友”的美名。
江采萍和****听《红楼梦》也像中了魔,往往梁兴发还没说完她们就叽叽喳喳地发表意见,而且很感情用事地认为贾宝玉就应该只爱林黛玉一个人,对于其他女人的勾引哪怕是漂亮的嫂子也要守身如玉,但又不能像其他三部名著的主角那样冷酷无情。
每当她们听到贾宝玉和林黛玉要分离或者有第三者插足的时候她们更是义愤填膺地要求梁兴发改写剧本。务必要把第三者去掉,再让男女主角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生儿育女过上幸福的生活。
梁兴发无奈地表示如果真这么改的话哪里还有故事可看。
然而,还没有出嫁不了解现实的残酷的江采萍沉浸在虚幻的世界里不可自拔,于是就借助酒精来自拔,而且要求梁兴发也陪她喝,一起沉醉,一起超脱现实。
江采萍确实够超脱,喝了几口白酒之后就飘飘欲仙地脱衣服,完美的曲线,雪白的肌肤,令梁兴发血脉喷发。此时他们在楼顶,夜色阑珊,而且只有他们两个人。月光皎洁,真是完美的二人世界。
梁兴发走过去抱住江采萍劝她别喝那么多了,喝多容易走光。但江采萍就是不依,还一个劲地往梁兴发的怀里钻,一边抚摸他的脸一边喃喃自语地说:“如果我是林黛玉你是贾宝玉你会和我相守一生吗,会被别人拆散吗?”
梁兴发也抚摸着她嫩滑的身躯说:“当然会跟你不离不弃的啦。我从小就是一个孤儿,非常渴望能有一个温馨的家庭,有一个同甘共苦的老婆。”
江采萍忽然很猛烈地吻遍梁兴发的全身,醉酒的女人还真能发春。梁兴发见她那么冲动也忍不住积极地配合,两人狂烈地你吻我我吻你,你摸我我摸你,天雷勾地火。两人很快就变成了亚当和夏娃,在寂静的楼顶上偷吃禁果,胡天胡地的。直到东方露出鱼肚白他们才带着醉意恋恋不舍地走回各自的房间,假装若无其事。
此后梁兴发和江采萍一见面彼此都脸红红的,于是乎,梁兴发找江仲逊商量他们几时成亲会比较合适。
江仲逊兴冲冲地拿着他们两人的生辰八字跑去叫日子佬算个良辰吉日。算出的结果是,梁兴发和江采萍最好结婚的日子是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也就是两个月后。
众人纷纷向梁兴发和江采萍道喜。然而梁兴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一天刚好就是安史之乱爆发的第一天,很快战火就会波及整个中原。倒不是因为国家****导致他没有心情结婚,而是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主要考虑的是该怎样才能躲过这一场浩劫。
梁兴发对众人说:“我认为这个日子不适合成亲。因为就在这一天安禄山要造反,很快长安城也会被攻陷。所以我们还是找一个安全的所在心无旁骛地操办婚事,办得隆重一些才对得起江采萍这么美好的人。”
众人明显大吃一惊,朝廷的事情他们当然无从得知,更料不到安禄山会造反,至于造反的结果他们就更加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了。
江仲逊问梁兴发:“此事当真?”
万达说:“不会吧。安禄山有多大能耐就敢造反。不怕皇帝派大军灭了他。”
汪伦说:“安禄山要造反只是一种传闻,未必就是真的罢。前段时间我还听到别人议论说安禄山为证明自己的忠心还回来过长安呢。”
江采萍说:“我相信发哥的话,他往往都料事如神。”
梁兴发说:“你们必须要相信我的话。我掐指一算国家大事那些小事就了如指掌。而且我也没算错过啊。”
李氏说:“就算是真的罢,他造他的反我们结我们的婚,根本就不相关嘛。”
梁兴发说:“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结婚要置办的东西很多,而且这些东西都富有纪念意义。带着大箱小箱的东西在乱世里不好逃命。”
众人问他那该怎么办才好呢?这仗真打了起来又该逃向何方呢?
梁兴发说:“你们也大可放宽心。这些事情对于我来说只要我稍微皱一皱眉就能想到办法去解决。纵观天下蜀中最安全。皇帝老儿也是躲到那里去的。”
众人也都赞叹蜀中好啊,自古就是天府之国。而且也是长安城的外府,确实人杰地灵。
客栈的生意非常地火爆,日进斗金的,梁兴发等人都发了大财,打造了一辆当时全国最豪华的马车,专门用作****爆发时逃命的代步工具。
战争时期物价都会上涨的,只有金银财宝钻石等稀有之物才会保值,所以梁兴发让他们把手中的铜钱都换成这些东西。结果整整有好几大箱的奇珍异宝,光是运输就够他们累的了。
梁兴发并不是只管打扫自家的门前雪而不管别家瓦上霜的人,用佛门语言来说,他是一个有着普度众生思想的人。他逢人就说安禄山就要造反了,赶紧到西南地方躲躲吧。有些人信了,但还要观望一阵子再说,有些人则反问他他自己为什么不搬,有些人不但不领情还骂他是疯子。
不管别人跑不跑,反正梁兴发是要跑的了。其实客栈生意那么好其他人都不想跑,或者晚点再跑。没办法,梁兴发只能少数服从多数,和他们一起留恋首都长安的繁华。
第二十五章 热气球
光阴似箭,一下子时间就来到了天宝十四年十一月初九。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节度使的安禄山联合同罗,契丹等少数民族组成共计十五万士兵终于发生了叛乱。
单凡起兵都会吹吹牛,安禄山也吹,但相对老实点,把十五万士兵吹成了二十万,打着类似于“清君侧”的旗号。那意思就是说老子只打杨国忠,其余无关人等都闪一边去。
安禄山节节胜利,致使平常沉迷于声色的唐玄宗也不得不上朝跟大臣们讨论对策。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唐玄宗都只顾吃喝玩乐属下的大臣们又岂会不有样学样?谈吃喝他们能谈上三天三夜,谈退兵之策那就是纯属天方夜谭了。
唐玄宗见手下的大臣们没有一个中用的不禁大为光火,但发火也不顶用,办法还是得由他想。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少睡了几次觉之后终于被他想出来了。他的办法是这样的,既然安禄山要的是杨国忠,那就把杨国忠包装一番嫁过去不就可以让安禄山退兵啦?这个办法除了杨国忠本人觉得很衰之外其他的大臣都认为很好。
当唐玄宗派遣使臣将这个办法与安禄山沟通的时候令他没想到的是,安禄山的胃口变大了,不单单是只要杨国忠,还要唐玄宗宫殿里所有的女人。尤其是杨贵妃。
唐玄宗朝千里迢迢的安禄山喊道:“啥也不说了,一决雌雄罢。”
那些跟梁兴发打赌安禄山不会造反的人们输了个精光,对待时局的感受是既没钱也没心情。只能祈求安禄山别打进长安来。
梁兴发完全没想到在逃跑之前还能再发一笔横财,不禁感叹国人真是好赌成性啊。
然而,梁兴发的欢喜还是太早了。他现在就是想走也走不了了。就在他们准备收拾细软跑去蜀中逍遥快活的时候,江仲逊因为年纪过大加上一富贵就暴饮暴食突然间中风偏瘫了。总不能将他一个病人扔在这里不管吧。
于是乎,众人只得又把收拾好的东西放回去。但江采萍不想连累大家,表示她一个人留在这里照顾生病的老爹就行了,其他人各奔前程去吧。
梁兴发不愿意走,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他的准岳父,从小无父无母的他在心里早已把江仲逊当成自己的父亲。他建议汪伦他们先走吧,有缘的话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个地方重逢,继续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汪伦说什么也不肯抛下梁兴发他们先走,在他的心里哥们义气比金银珠宝更重要,所以他要留下来与梁兴发携手共度难关。李氏和****当然是汪伦在哪里她们就在哪里,谁叫他是一家之主呢。
至于万达,他也不想走,但不走的原因与汪伦的截然不同。并非是因为义气,而是因为金钱。他要留在这里经营这间财源滚滚的客栈,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钱赚多大的风险都敢冒。正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况且他认为就算安禄山攻进长安城无非是换一个皇帝而已,像他这种平民百姓日子都是照常过。
大家对万达的这种生活方式不置可否,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梁兴发和江采萍此后的日子里都是把江仲逊抬到长安城的各大医馆里求医问药。钱花了许多,但病情却不见好转。江仲逊每天都被病痛折磨的嗷嗷直叫,令人烦不胜烦。
最好的郎中都在都城长安里,所以江采萍不放弃不抛弃坚信这里有治好父亲江仲逊的药方子。
梁兴发很想叫江采萍不要那么疲于奔命地寻医问药,因为中风是医不好的,哪怕是再过一千多年也不行。但想想还是算了吧,哀莫大于心死,让她留点希望也好。
十二月十三日,安禄山仅仅用了三十五天的时间就攻占了东都洛阳,然后在洛阳称帝。改国号为大燕。
江仲逊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他似乎已经看到了死神在向他招手,语言功能亦早已失去,每天看着江采萍呜呜大哭,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弄得江采萍也是每日以泪洗脸。
天宝十五年正月,一路顺风的安禄山兵临长安城下,攻打都城最后的防守门户潼关。
守关将领为兵马副元帅哥舒翰。他是临时被任用的,之前一直生病在家。所以他这次出山是很不情愿的,以前没病有用的时候不用他,现在有病身体不怎么有用的时候才想起他。但抱怨归抱怨,出于国家兴亡的责任感他竭尽全力固守城池。
然而,杨国忠和哥舒翰之间历来都是矛盾重重的。主要是没有什么么才华的杨国忠非常嫉妒非常有才华的哥舒翰,处处打压排挤他。经过长年累月地努力使坏,最后终于把他挤走了,还让郁闷的他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报废。
现在杨国忠看到哥舒翰接连打了几场胜仗,受到朝廷的大力褒奖,于是乎狗改不了****地又犯了嫉妒的老毛病。他跟唐玄宗说:“哥舒翰整天躲在潼关里面是缩头乌龟的表现,应该让他出关跟安禄山正面对决,一举消灭安禄山,还江山一个清净。”
非常渴望消灭叛乱的唐玄宗不知是出于心急还是智商有限,竟然作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就是任由军事白痴的杨国忠来指挥战争,结果导致哥舒翰在灵宝中了安禄山的埋伏,用一个成语来形容结果便是全军覆没。
一辈子都受杨国忠的气的哥舒翰兵败后被抓到洛阳。悲愤交加的他决定从此不再受杨国忠的气,索性投降了安禄山。
潼关一破,安禄山大军直指长安城,还叫嚣着要把皇帝踢下台。唐玄宗带着杨贵妃和文武百官仓皇逃向蜀中,而且让御林军把持住城门口,确保有权力的人先逃然后才轮到普通老百姓。要是普通老百姓敢争先恐后地与皇帝比赛逃跑影响交通的一律格杀不论。结果有很多老百姓首先死于唐军之手。
安禄山攻陷长安城的时候大多数老百姓是来不及逃走的,有些是不想走,觉得到了别处人生地不熟的还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