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大隋-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易风、季瑶,这究竟是何人?你们有谁听过这两个人吗?”
在场的人都摇头示意不知,只有黑暗中的裴礼,却在听到易风二字时脸色急变。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也跟着摇头说是没听说过。可是心里,却已经开始剧烈的翻腾了起来,易风,怎么会是易风呢!
ps:隋文帝朝时期,军中府兵基层编制一般是五十人一队、百人一旅,二百人一团。对应的军事主官则是都督、帅都督、大都督。另外这三个都督除是府兵基层官职外,也是隋勋官的最低三个官阶名。
后杨广即位后于大业三年将都督、帅都督、大都督这三个府兵军职名,改为队正、旅帅、校尉。并将散阶和勋官合并,三督被取替。
第8章公主
第二天;凌云醒的很早;今天将是他大婚之日;他没法忘记。他带着些困倦的坐起身,晨光柔和,却依旧亮的让人睁不开眼。
木屋昨日被封住的窗户已经从新敞开,宁静的高家庄园屋舍就错落有致的座落在外面,青砖绿瓦半隐没在江南的杨柳和桃李树阴之中。高家庄的庄园内一片宁静,就仿佛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度假村,但昨夜的经历,却让他心里明白,这片宁静之下,其实并不简单。这里有彪悍的家丁护卫,那观光般的亭台阁楼,可能就是一座座隐藏着极强防御功能的箭塔和瞭望哨。
这座庄园修似乎比先前看到的更加广阔,凌云望了好一会才转开视线。
凌云摇了摇头;离开代替着床的榻。外面**明媚,天气温暖,这是一个很好的清晨。他随意的套上了外袍,并不感觉到一丝寒意。原本他会以为自己面对这些千年前的长袍大袖会不知所措,可奇怪的是衣服一拿到手,他竟然很自然而然的就一件件穿在了身上,完全就是下意识的习惯行为。这让他不由的有些高兴,也许这说明这副身体的记忆并非完全失去,如穿衣这样的生活习惯就还保留,也许其它的记忆,也都还保留着。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他能找回他的“身份”。
穿着一套崭新的青色绸衫,推开门,凌云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一边感叹着千年前的空气清新,一面有些意外的发现,小楼附近‘保护’他的庄丁全都没有了。
看来昨夜过后,浅雪已经撤了家丁,这让他有些意料之中又有些吃惊。看来,他还是有些小看了高浅雪。想想,黄昏之时,他就要和她一起拜堂成亲,然后洞房花烛,凌云也不由的有些微微失神。
总觉的太快了些啊。
虽然没有人再看着守着了,可凌云已经决定留下来了,自然也不会再想着趁机离开什么的。不过让他腹诽的是竟然一个人也没有留下,他饿了,可却不知道早餐要去哪吃。
也许一会木兰小丫头就会如先前般把早餐送过来了,凌云如此想着,也就不打算再去乱闯,干脆就在水池上的木板道上锻炼起身体来。
木兰提着早餐食盒过来时,正好看到凌去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的样子。
“小姐,不好了,那个易风他…”
高家庄主院大厅里,高浅雪正手捧着凌云的那块刻着易风二字的玉佩琢磨着,希望能从上面发现点端倪。她答应过易风,要替他找寻他的身份,她说到就会做到。小丫头突然闯进来大呼小叫的样子,让她有些不满的瞪了她一眼。
“什么事情这样大呼小叫的,早上不是才和你说过,从今往后,你们应当叫易风姑爷,或者郎君,不要再直呼其名或者叫易公子,那样不舍规矩。对了,不是叫你送早点去给易郎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难道昨晚淌了水,伤势又反复了?”
“易公子,不,是姑爷他,他疯了。”木兰一脸认真的说道。
“什么?”高浅雪满脸不可置信,虽然易风失忆了,昨夜还想不辞而别,但他绝对不会是个疯子。
“真的,小姐,刚刚我去给他送早点时,见他趴在地上打滚,那不是疯了是什么!“小丫头认真无比,一边说还一边描绘着凌云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的样子。不过在她的描述比划下,凌云不是在做俯卧撑,而应当是在地上打滚。
虽然心里根本不相信易风会疯掉,但高浅雪还是马上跟着木兰往小木屋赶去。两人一顿急走,赶到高家庄一角的小木屋所在的水池边柳树下时,却隔着不远看到凌云早已经做完俯卧撑,此时正很飘逸的打着太极拳。
旭日初升,金色的朝阳洒下,水池中袅袅升起的如薄纱般的水雾交织一起,凌云就站在水池中央的水榭亭台之下,潇洒而又飘逸的打着太极拳,一身淡蓝长衫,头发随意挽起。
小木兰没有想到,先前易风还在地上打滚呢,怎么这么一会时间,却变成动作潇洒万分的在打着一套飘逸美妙的拳法。她有些委屈的抬头迎向高浅雪的目光,嘟着小嘴,小心道:“刚才他真的是在地上打滚…”只可惜声音越说越小,明显连自己都有些不相信自己了。
高浅雪拉住了想要马上去向凌云问个究竟,问他为何让自己出糗,可是马上被高浅雪马上拉了回来。
“别出声!”高浅雪轻笑着道。她觉得很有意思,易风就如同一样谜一样,越来越让她难以猜透了。刚才他打的那套拳她从没有见过,就如同他的人一样是那么的潇洒飘逸好看,让人着迷。
难道有这样观察他的机会,再过半天就要结婚了。她想趁这机会再好好观察一下他。
凌云做了两百个俯卧撑,又打了一套太极拳,可始终没见到木兰送早饭过来,肚子早已经是饿的咕咕作响。
等待之际,他手扶木屋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栏杆,看着池中的小鱼儿吐着泡泡,不禁又开始想起另一边的世界。他心里告诉自己,可能他永远也回不去了。也不知道那边的父母、女友还有那些朋友们现在又是如何反应,估计他已经被认定为溺水而亡了吧。
凭栏而处,他不由的心怀感慨,想起李后主的那首虞美人来,情不自禁的开始面池而诵。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相隔不远的对岸杨柳树下,高浅雪的眼睛蓦然一闪,脸色急变,整个人立时怔在那里。她如同魔怔一样的喃喃念诵着凌云刚刚念的那首词。“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只是朱颜改…。。”
“小姐,这…他会不会知道些什么了?”小木兰也是惊奇万分,紧张的看着高浅雪。
高浅雪一双玉手紧紧的拧在一起,如霜的白发之下,那对如沾满银霜的细柳双眉紧挑。“也许他也是前朝之后,或许是北周,也许是南陈,也有可能是西梁的宗室!”
“真的吗?”木兰小声道,“如果是前朝宗室,那跟小姐倒真是般配,小姐是大齐公主,招个王子郡王的,正正好。”
“木兰,忘记以前姐姐吩咐过的话了吗,绝不能轻易提起以前的身份。”一个声音自两人后面响起,一身青衣的高明月出现。
木兰连忙向高明月行礼:“奴婢该死,一时失言,还请郡主…不,是请二小姐恕罪!”
“算了,这里也没有外人,不过以后要多加小心,特别是有外人在时,绝不可再失言泄露了我们的身份。要知道,这里是江南扬州,隋晋王杨广就亲自坐镇此地,若是走漏了风声,他绝不会放过我们的。“高浅雪出声为木兰说情,转头又对妹妹道:“一大早你怎么跑这来了。”
“刚才去找姐姐,结果听说姐姐到这边来了,就过来了。怎么?晚上就要拜堂成亲了,怎么姐姐这么半天功夫也等不得了。”高明月跟姐姐开玩笑道。“对了,姐姐,今天就要成婚了,一会是不是让他正式见下庄中上下?”
“也好!”高浅雪有些心不在焉的答道,脑子里却全想着凌云刚刚所诵的那些词句,目光望着远处的伟岸身影,她不禁在想,这个救了自己,又被自己救回,还马上要将成为自己男人的人,他究竟是谁?
(求推荐票票,同学们都把手中的推荐票投给重返大隋吧!)
第9章见面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只是对凌云来说,这句话应当换成上门女婿也是得见公婆的。虽然凌云特别要求,高浅雪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婚事不再是凌云入赘高家庄,而是凌云娶妻,但归根结底,不管以什么名义成婚,婚后凌云还是要生活在高家庄,因此,对于高家上下的的人来说,凌云就是个上门入赘的赘婿。
新姑爷即将进门,又是入赘,这个年代里,一向是没什么地位的。若是普通人家,赘婿其实就跟童养媳是一样的,根本算不得主人,身份不过和仆人相似。但若是身份高些的大家,则情况要好些。就好比虽然皇帝的女婿也算是赘婿,可身份还是很高的,好比皇帝的妾侍们,就也都是有品级的内命妇妃嫔们。
高家庄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扬州郊外的庄园,可好歹上下有上百口人,是一个地主小豪门,因此,倒也不至于把凌云真当成软弱可欺的小童养媳。
事实上,高家庄的情况比凌云想象中的要好的多。都说后世的女孩理想中的夫家是有房有车,父母双亡。现如今高浅雪的情况就和这差不多,高家庄座落江南繁华中心的扬州郊外,拥有依山畔水的豪华度假别墅村,有良田数百顷。不但有几万亩的田产,还在扬州等江南几大州城中拥有各等商铺数十。高家家大业大,雇工佃户上千,光是这高家庄庄园内的庄丁仆役等就有近二百人。
而更要紧的是,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高家庄的主人竟然只是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个未婚嫁的丫头而已。高浅雪父母早亡,而高明月这个二小姐还只是她的远房堂妹,因为父亲同样早亡才投奔这个堂姐的。
凌云根本没有公婆可见!
拜堂成亲之后,他就可以算的上是高家庄的第三号主人。
自打几天前小姐高浅雪带回凌云后,高家庄上上下下也马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越传越厉害。
“小姐冰清玉洁般的人儿,怎么就随便捡个人回来就要招赘上门啊?”杂房大院井边,洗衣的胖婶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充满惋惜的摇头叹道。
“其实这事情是有内幕的。”另一个打水的大婶一脸神秘的吊人胃口。
“什么内幕,你又知道?”洗衣大婶故意装作不信的样子道。
“嘿,跟你说,我女儿可是在内院做事的,她亲口跟我说的。我给你说啊,你可不要跟别人乱嚼舌头,要不然上面怪罪下来,可不得了。”洗衣大婶一副女儿是小姐身边人就高人一等良好感觉。
“哎哟,妹妹我这嘴这严了,绝不乱嚼舌根子,快说吧。”
“我给你说啊,小姐都二十了还没成亲,都是那银发白眉所致,以前曾有人说这是孤星命,听说小姐父母早亡就和这有些关联,还听说会克夫,因此一直到二十了还没有人来提亲。听说前几天是小姐亡母忌日,小姐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结果还好命好,正好有人路过把小姐救起。”
“是不是就是小姐带回来的好个易公子啊?”
“没错!”
“可我听说这人得了失魂症,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儿都不记得了啊,怎么小姐却要招他入赘啊。要感谢,给他些银钱不就好了了吗,没必要招他上门啊。”高瘦点的打水大婶不解的道。
胖婶小心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秘的道:“这你就不知道吧,据说当时易公子救起小姐时,小姐都已经没有了进气了。结果那个易公子也是厉害,他竟然,竟然扒了小姐的衣服,还跟小姐嘴对嘴的吹气,结果竟然把人给救活了。你说,这方法也不怎么哪学来的,虽然能救人,可也太损了点,这可有损小姐名节啊。虽说当时救人要紧,可小姐毕竟未婚姑娘,被他又是脱衣又是亲吻的,着实于名节有损呐。恰好,咱们小姐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男人,这不,干脆把这易风带回来,招他做上门姑爷了。”
瘦婶听的连连惊叹,大感满足。
“你说,这易公子失魂症,会不会和小姐有关哪?都说小姐命硬,克父克母克夫…”
“你们俩不好好干活凑一起瞎说什么,还不干活,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了你们俩的舌头!”护院头高丁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
胖婶瘦婶吓了一大跳,两人脸色煞白,连忙低着头端起木盆衣物落荒而走。
“高伯,等一下!”
从杂院出来后,高乙看到正从前面路过的高管家,连忙叫住。
满头白发的高伯停下脚步。
“高伯,下人们都说公主天煞孤星转世,命硬克父母克夫,还说那个易风对公主非礼,毁了公主名节,此事可是当真?”高丁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你那天不也在江边吗?”高伯年纪虽大,却不糊涂。“所谓克父克夫之类的话,不过是有人造谣中伤小姐,你怎么也能跟那些无知下人一样相信呢。至于所谓易公子毁小姐名节之事,更无从说来,所谓嫂溺叔援,权宜之计而已。易公子当时也是救人要紧,而不是行非礼之事。”
“那易风到了高家庄突然得了失魂症,真不是因为要入赘我们高家庄,而被小姐所克?”
“当然不是,那是易公子先前受伤的原因。”
“那怎么那么巧,在江边还没事,一进高家庄就失忆了。”
“好了,小乙。你休要听那些无知长舌妇们的瞎谈,他们不知道小姐的身份高贵,难道你也不知道?其实老夫看来,那个易公子虽然得了失魂症,但看起来还是个不错的人,小姐决定招他入赘,他也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就是好事。小姐这些人一年孤单生活,如今终于要成亲,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高兴。”
“是,高伯。”高丁点了点头,可心里头对于公主突然决定招一个失忆的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做上门女婿,还是很难以接受。
“走吧,小姐刚让庄中人一会到去大堂,说易公子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黄昏拜堂之前,一会先正式和庄中人见面认识一下。”
“这位是庄上的大管家高伯,高伯原来是在北边时我父亲跟前效力的,在高家鞍前马后勤勉操持已经四十余年了,如今咱们高家庄上大小事情,都全赖高伯主持。”
听到高浅雪的介绍。凌云不由的对于这个满是儒雅之气的白胡子大总管充满尊敬,在高家庄这个集团里,高浅雪是董事长,高伯无疑就是这个集团的总经理了。四十年余年的经历,这对高家是绝对的忠心耿耿了。尤其是在高家只剩下了一个年幼小姐主人的情况下,更加难得。
凌云连忙上前拱手躬身点头表示尊敬,高伯没有丝毫架子上前一步给他点头作揖还礼:“不敢当,不敢当,老朽只是高家下人,不敢当姑爷大礼,等黄昏礼成之后,姑爷就是高家庄半个主人了,老朽在高家四十余年,今日终于见到小姐大婚,高兴万分啊。”说着老人还激动的流下泪水。
凌云连忙说了一番好话,总算安慰下老总管激动的心情。
接下来,高家庄有头有脸的人一一进来见过即将入门的新姑爷。不得不说高家庄确实是个土豪,那些什么大总管、小总管,管事、执事、还有账房、大夫、以及护卫首领、护卫队长甚至那些一等丫环,厨房管事、马房车夫等零零总总的就有三十多号人,这还是因为婚事仓促,外面的田庄管事、庄头以及商铺的管事、掌柜等来不及赶回来的原因,要不然,人数还得增加上几倍。让凌云暗里对高家庄的庞大家业又增加了几分直观的认识。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