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兽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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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五)
刘民不等贾习说话,已经对着慕容左左叫道:“你怎么这般没有眼力劲儿,还不快给这位贾伯父盛上一碗狗肉……贾伯父,你看,小侄这儿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你也别嫌弃,有什么吃什么,等以后我们到了洛阳,小侄一定到酒店里好好的招待你一番。”
刘民这一番话,说的很懂人情世故,听的蔡邕与蔡琰却有些纳闷了,今个儿这位刘贤侄(刘大哥)怎么就变的这么聪明了呢,不过刘民的脑筋时好时坏的,蔡邕与蔡琰也就没有去深究这其中的原因,只道刘民这会儿刚好就是聪明了一下,却不知道,刘民脑筋确实是比以前正常了一些,不过他能说出这些话来,主要还是因为为了显摆的原因。
这刘民本身也就是一小人物,有幸而又可悲的成了外星生物的实验品,尽管能力是加强了,但智商刚刚从混沌中清醒了一点儿过来,这小人物的心理自然是没有改变的,这番话说的看似很不错,那也是以前的生活习惯的一种本能反应,习惯这种东西,有时候是很强大的,不会因为记忆上的缺失就消失了。
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贾习虽然有着一肚子的才学,却是饱尝了世间的辛酸,在原来的历史上,贾习是郁郁而终的,若非他的孙子贾逵在史书上留下了一笔,后世的人有谁会知道,在东汉末时有一个叫贾习的人也很有才学,刘民如此热情的对他,贾习再高傲的心也为此有所感动:“刘公子,老朽此来……”
“哎呀,贾伯父,你就别跟小侄我客气了,来,来,没什么好东西,贾伯父你也别看不起……拿着吧,你跟小侄客气啥,别不是嫌弃小侄对你的招待不周吧……哎,就该这样啊,贾伯父,小侄要说的呀,你这个孙儿真是招人喜欢呐,小侄最喜欢这种懂事孝顺的孩子,若不是他辈份太小了点,小侄就要跟他结为兄弟了……”不等贾习的话说出来,慕容左左端了一碗狗肉到刘民的身边,刘民立即将那碗狗肉塞在了贾习的手中,一番滔滔不绝的话下来,愣是说的贾习再也开不了口。
张辽捧着碗狗肉,低着头闷笑,自己的这位大哥啊,做人这个热情呀,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接受,你不接受这碗狗肉,就是嫌弃招待不周,就是看不起别人,就是心胸狭隘的小人,咱算是明白了,难怪自己会糊里糊涂的与这位大哥结拜,敢情都是让他这种蛮不讲理的作风给套住的,张辽心中想着,自己的这个大哥,真是强人呐,不但喜欢强迫别人,还喜欢强人所难,偏偏又强的这么有理,别人想反驳都会觉得心理愧疚。
贾习的脸上微红,胡子抖动了一阵,最后叹息了一声:“那么,老朽就多谢刘公子了……逵儿,还不多谢刘公子,记得以后别忘了刘公子的恩情。”
“哎,这就对了,相逢就是有缘呐,贾伯父,什么也别说了,就当大家是一家人就好,你看,小侄我不也是在蔡老伯的家中白吃白住吗,你再看,小侄我与蔡老伯一家现在不就亲的象一家人吗。”刘民拉住了想要向他行礼的贾逵,一脸得意的向贾习表明自己做人是如何的伟大,光明,磊落和明智。
高顺对于刘民的话,觉得说的很不错,不由的微微点了点头,忽然又想到刘民这几天老是口口声声的说要蔡琰做老婆,心中忽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位大哥若是娶了蔡小姐,不就是与蔡家亲如一家人了吗,看来,大哥这也是话中有话啊。
白吃白住?这话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真不愧是大哥啊,张辽抬头用敬佩的眼神看着刘民,心中却是暗暗的想到,怎么什么话到了大哥的嘴里,都变的光明正大起来了呢,先前还道这位大哥有些痴呆,现在这么一看,这大哥是大智若愚呀。
“哪里,哪里,能遇到刘贤侄,是邕的荣幸啊。”蔡邕谦虚了一句,心中却想着,这位刘贤侄今天说的话很象正常人啊,难道他已经恢复了正常不成,那可就是一件大好事了,刘贤侄这样的人才,若总是处在浑浑噩噩之中,那就太可惜了。
蔡琰看着一脸得意洋洋的刘民,心中也为刘民说话如此顺畅而高兴,男人喜欢漂亮的女人,女人何尝又不会喜欢英俊的男人,尽管刘民现在有一点儿小人得志的模样,但在蔡琰的眼中,却是怎么看怎么都顺眼,有才华,有男人气,为人热情,心肠看起来又好,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若不是刘民现在一身是血,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蔡琰一定会上前拉着刘民的手,向他询问为什么会变聪明了。
贾习被刘民说的没法再放下手中的两碗狗肉,只好领着孙儿贾逵吃了起来,不吃不行啊,没听刘民说了吗,不吃这狗肉,就是嫌弃招待不周,就是瞧不起人,再让刘民说下去,简直就是有罪了,吃完了这顿狗肉后,张辽先向刘民告了辞,他要去辞了那个郡吏的职务,打算以后就跟着这位大哥,反正这位大哥看起来很有本事,出身又似乎很好,日后定然不是平常的人物,自己跟着他,也可能一展胸中的志向。
高顺则带着一点粮食,向城中的住户换了两套衣服,拿回来与刘民一起换上,等张辽再一次回来后,众人商议着离开这个九原城的事情,不过考虑到城外有两万余鲜卑骑兵,要带着蔡邕一家子离开这个地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刘民,高顺,张辽三人再强悍,也不能保证带着一群没有战斗力的人在战场上安全的杀出去。
最后大家觉得还是等打退了鲜卑人后再离开这个地方到洛阳去,这样的情况下,刘民他们自然也不能坐等着吕布他们打退鲜卑人,所以刘民他们决定再去帮助吕布他们杀鲜卑人,但城中治安有些混乱,刘民怕蔡邕一家遭到别人的抢掠,便央求有着一身还不错的武艺的贾习祖孙两人代为照看蔡邕一家,对于刘民的要求,贾习自然是满口答应了下来。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再一次来到了军营,对于刘民的到来,让吕布感到很意外,吕布心胸虽然很窄,却也是一个很高傲的人,既然觉得刘民对自己构不成危害,便干脆对刘民他们几人来个不闻不问,当刘民再一次出现在战场上时,魁头却是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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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章谁抢谁的劫(一)
魁头决定攻城,九原城那低矮的城墙是挡不住鲜卑的勇士们的,城中的财物与那汉人女子,都将成为鲜卑勇士们的奖赏,一想到汉人那雪白粉嫩的女子,魁头便觉得自己的小腹升起一股热流,盯着城头的眼光中也带着一丝热切。
鲜卑人中有着白人的血统,所以鲜卑的许多女人虽然白,皮肤却是粗糙无比,那手感自然是好不到哪儿去,哪象汉人的女子,皮肤白晰者,往往皮肤的手感也极好,魁头的身边有几个汉人女奴,不过都是贫人家的女儿,所以,魁头希望这一次能掠得汉人大户之中的女子,做为一个强壮的鲜卑勇士,魁头在那方面也是自觉很强悍的。
不过魁头没有想到的是,吕布是一个骄傲的人,也是一个胆子极大的人,常常自觉自己胜过卫青,霍去病,所以手下虽然只有三千骑兵,却没有把魁头的两万鲜卑大军放在眼中,当魁头准备列阵攻城时,城头上一声号响,九城的城门大开,吕布领着三千手下冲了出来。
“吕布此人,当真的好生狂妄,他以为区区三千人马,便可对抗某数万大军不成。”看到吕布率领着队伍出来,魁头不由的冷哼了一声,魁头自然也有着他的骄傲,不说他本身是鲜卑人中有数的勇士,胸怀大志的他,更是对自己自视极高,天下英雄,除了他那个祖父檀石槐,大概还没有谁被他放在眼中,就算昨天那刘民的悍勇,在魁头的眼中也只不过是匹夫之力罢了,匹夫,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棋子,岂能算得英雄二字。
“大王说的是,此吕布,匹夫也,大王不足为虑,他现在肯出城来与我们在平原之地决战,却是再好不过的了,我鲜卑的数万大军一动,此三千人马还不踏成粉齑。”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种族,都不会缺少了会拍马屁的人,现在的鲜卑族虽然还属于没有文化与文明的野蛮种族,但会拍马屁的人才还是有的,当权者少了拍马屁的人,那是何等的一种寂寞啊。
鲜卑人昨天在刘民的手中折损了数员战将,魁头今天可不会再与吕布斗将,所以不等吕布的大军压稳阵线,魁头便下令进行攻击,魁头不是一个呆板的人,打仗更是一种无所不用其极的事情,魁头学过汉人的文化,也学过汉人的兵书战策,自然知道要趁对方立足未稳之时攻击,不过魁头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响。
刘民带着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随在吕布的后面出了城,吕布这人在某些时候也是很大方的,知道刘民不会成为自己的手下,也知道刘民这样的人不可能在他的军队中当一个小兵,但刘民肯带着手下来杀敌,吕布也大方的任由刘民随着他们军队的后面,毕竟在战场上自己一方多一员比猛兽还猛的猛将,那也是一件好事。
吕布看到鲜卑人想趁着自己阵角未稳杀过来,也是冷哼了一声,手中的方天画戟一举:“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是什么?”
“我们是并州的铁骑,是大汉的冠军营!……”
“儿郎们,告诉某吕布,你们前面的是什么?”
“是鲜卑狗!……”
“那好,儿郎们,我们杀狗去!”吕布手中的方天画戟一挥,当先向着鲜卑人的大军冲去,三千并州铁骑也大声的呼喝着,随着吕布的身后杀了过去,两股骑军对撞在一起,如同大海中的海浪与礁石相撞一般,绽起的却是一朵朵的血花。
刘民看着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脸色微微有一点儿发白,他昨天虽然杀人无数,也在鲜卑大军中杀进杀出,但今天却是第一次看到两支骑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那情景,惨烈的震撼人心,个人的力量在它们面前,都似乎已经变的微不足道了。
“大哥,我们也快快杀上去吧。”看到两军对撞在一起的情景,张辽只觉得自己的血也沸腾了,他现在还年轻,血还是那种很容易热的年纪,这种时候自然是跃跃欲试。
刘民抬眼望着两军阵后面那杆鲜卑人高高耸立的旌旄,转头对高顺问道:“那个是鲜卑狗的什么东西?”
“大哥,那里是鲜卑狗的统帅所在地,大哥是想去杀了那个鲜卑统帅不成?”高顺眼中一亮,心想大哥不愧是大哥,胆子就是比别人的大,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吗,看来,大哥,真英雄也。
“哦,原来是个大BOSS所在的地方,杀小兵历来就没什么好处可捞,只有杀BOSS才会好处大大有,就是有些危险啊……”刘民自言自语的低声道,因为声音很低,高顺他们并没有听到,刘民在心中用他那简单的可怜的逻辑能力盘算了一番,最后觉得还是杀掉一个大家伙来的合算,手中的狼牙棒一举:“兄弟们,这是咱们结义为兄弟后的第一次开张,以后要想吃香的喝辣的,就看我们今天的本事了,把那个鲜卑狗的大家伙宰了,一定可以得到不少的好东西的……兄弟们,跟着我杀呀……”
刘民能想到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可听在高顺张辽的耳中,意思却不是这样的了,他们对于刘民所说话,理解是这样的,兄弟们,这是我们兄弟结义后的第一次战斗,以后想要在人前风光,想要在人前有所作为,现在就要拿出本事来,杀了那个鲜卑人的统帅,我们就会有功劳,有名利……觉得自己理解了刘民的意思的高顺张辽,心中的热血一起沸腾了。
“杀啊,杀了那鲜卑狗的大家伙……”高顺与张辽一起随着刘民冲了出去,只有慕容左左是无可奈何的,他不上前厮杀也不成,他现在可是鲜卑人中的叛徒,上了战场,他不杀鲜卑人,鲜卑人就会杀了他,不过慕容左左在这方面也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太多的国家与民族的概念,自己与自己家族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四人所骑的都是好马,刘民虽然不会骑术,但他身体本身的协调性可是一般的人数倍,骑在马上到也勉强可以跑路,四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军杀去,一支鲜卑人的小队伍看到刘民杀来,赶紧迎了上去。
第二八章谁抢谁的劫(二)
向着刘民迎上来的鲜卑人,正是上一次见识了刘民那非人能力的小部落首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这家伙带着他的人守在了战阵的后面,当初檀石槐领导下的鲜卑人联盟,到了魁头手上时,组织内部已经没有以前那般的严密了,各个鲜卑部落的人虽然要听从魁头的话,但各部落本身却是有一定的自由的。
那位小部落首领总觉得这一次鲜卑人出来抢掠情况有些不妙,心中有了这份担忧,行事自然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折损了自己部落的人手,毕竟他的部落本来就小,损失的能战之士太多的话,他那个小部落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昨天这小部落首领就躲在阵后,所以没有看到刘民在两军阵前的威风,并不知道拿着狼牙棒的就是那个汉人妖怪,隔的远,他也看不清刘民的长相,所以见有四个人绕过两军阵前,向着鲜卑人的后阵冲来,没有多少犹豫,便带着手下想要拦杀这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人。
在那个小部落的首领想来,对方也就只有四个人,这简直就是一份送上门来的功劳,等冲到近前一看,那个小部落首领有些傻眼了,因为这个时候刘民已经从战马上跳了下来,举着狼牙棒向他杀去,能跑的不比马慢什么的人,还能有谁?不就是那个汉人妖怪吗,那个小部落首领只觉得自己嘴中一阵发苦,我的长生天啊,为什么倒霉的就是我。
“快走,快走,儿郎们,是那个汉人妖怪来了。”那个小部落首领终于回过神来,嘶声叫道,遇到这个比猛兽还猛的杀神,那个小部落首领几乎已经可以看到了自己那个小部落的未来,自己这点儿人,哪够人家杀的,等自己与自己部落的战士都在这里死光了,自己那个部落也就完了,不但牛羊马匹成了别人的,连自己的女人孩子也要成为别人的了。
昨天的那场战斗,那个小部落首领虽然没有看到,但后来也听人说了,这个汉人妖怪不但杀了他们鲜卑人中数名勇士,更是在后来的乱战中杀了数百人,那个长生天啊,杀了数百人啊,那个小部落首领很悲愤的想到,这还让人活不活了。
刘民昨天是没有杀到那么多的人的,只不过传言的鲜卑人在说给别人听时,进行了一番艺术加工,这种传言魁头虽然已经尽力阻止了,但还是不能完全的禁住那些鲜卑士兵的嘴巴,也正因此,那个小部落首领证实了刘民是个汉人妖怪的论断。
人可以跟人斗,也可以与猛兽斗,但不能与妖怪斗啊,在听到自己的首领的嘶叫后,那些冲过来的鲜卑士兵全都把马头一拨,转了个方向,这些鲜卑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马腿就象是自己的腿一般,刘民一见这些人要跑路了,一时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不过刘民的心中却得意了起来,那种有点儿小人得志的性子又浮了出来,对着那些鲜卑人威胁道:“别跑,别跑,把你们的马给我留下来,饶你们不杀……”
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他的马儿,高顺张辽加慕容左左心中都不由的感叹起来,这位大哥(主人),还真不是一般的人啊,两军阵前,竟然完全不把敌人当回事儿,强,实在是强,跟着这样的大哥(主人),心中就是爽啊。
“留下你们的马来,饶你们不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