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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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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战场上,到处都是死者惨叫之声。这一时间,死者不断,伤者不绝,但有拼命。

瞬间一道闪电飞过,末尔赤感觉到自己的胸膛被撕裂了。“噗嗤!”一声,一杆投掷长矛刺入了末尔赤的胸膛。末尔赤看到前面飞矛刺中自己的,正是那宋朝的信王赵榛,他口吐鲜血,指点了一下啊对面的义军,立刻就倒下了。

剩下的义军开始纷纷砍杀着剩余的金兵骑兵们,金军的骑兵很快就被刺杀一空,还有几个将领们也都投降了。

完颜振老眼微微暗合,眼前的一切足可证明了大宋皇族中不是没有人才,而是人才被埋没了。

早就听战败的萧干和蒲家奴等人吹捧信王多厉害多厉害,完颜振总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如果那信王真有本事,何以宋军总是失败连整个家族都被他们俘虏了呢?现在看到了,这才明白。这个宋朝的信王赵榛是真有才学的人,只看其排兵布阵,就可知一二。

但是,不管信王赵榛多厉害,自己必须打败他。全面稳定的守住自己的威州。所以这一战至关重要!只能胜不能败!

看到三千铁骑被义军围拢住了,完颜振双目睁圆,他已经知道对面的信王赵榛是排兵布阵的大行家。因为对面的义军已经布置好了十分厉害的阵型,一旦他的主力用上,这就会成为一场来回的拉锯战。这样的战斗对胜负不好讲,但对彼此间的兵力会有极大的消耗。

由于宋人纷纷抵抗侵入家园的金兵,所以金国在各地的消耗非常大。支援威州的各地军队现在已经达到极限,其他地方已经无法再派兵支援了。所以完颜振不能败,甚至不能打惨胜的仗。因为义军的兵力很足,他的兵力不能大损,不然的话,他的军队会被后续的义军打败。当然,如果能抓住或者杀掉信王赵榛的话,那么就是惨败也可以。不过信王赵榛可不是那么好擒杀的。

“传令!”完颜振狂吼叫道:“命令力家奴率一万步兵,急攻宋军侧翼,给敌军增加压力,配合骑兵!”正当他吼叫的时刻,却听到义军阵前传来欢呼的声音。

“信王无敌……!”“信王万岁……!”“敌人骑兵全灭了!投降了!”“敌人将领被信王诛杀了!”

“什么!”完颜振听到自己的头号大将,拥有万夫不挡之勇的末尔赤,竟然被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宋亲王信王赵榛给杀了。他的眼睛都瞪出来了,肝胆俱裂。难道这个宋朝的信王真是和传说中的一样,有神仙相助么?连自己手下屡战屡胜的头号大将都死在了他的手上!金军女真人大多是骑兵,步兵大多是其他族的军队,汉人、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都有。他们算是前锋的送死兵,而且他们是金国南下攻城掠地的绝对主力,也是死亡率最高的军队。

一骑飞马直奔腾向金军的侧翼。力家奴此时正在观望欢呼雀跃的义军,突然看到一骑快马直奔而来。他也认出了对方是主将的传令兵。

“报……!将军有令!”那名传令兵手持一杆令旗,那是一面小旗。对力家奴喝道:“力家奴接令!”骑在战马上的力家奴拱手道:“末将接令!”

“着令,力家奴领一万步兵攻击义军的侧翼!”说完话,传令兵把令旗交到力家奴的手上。再不多言,只一揖,就拨马回头而去。

拿着手中的小旗,力家奴的心里活动开来了。他眼看义军大阵灵活多变,如同一个怪兽能吞噬掉所有的金军似的。三千金兵,三千正牌的女真勇士,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被杀了个精光。

眼看义军战阵死死密密,严严实实。不要说自己手下的这一万步兵,就是再多一倍的军力,也未必可以悍动义军巧妙的大阵。不要小看义军的军阵,你觉得他们好像很是不堪,但义军战阵变化多端,里面还不知道有什么秘密武器呢!

在短短的时间里,赵榛虽然没有练出了特种部队,但是他却练出了几种简单的阵法。这阵法经过了赵榛的改良和进化,几个小变动就让阵法变化无穷,厉害非常。

此时天空中只有几朵白云,天还是蓝蓝的,但是在晴天白日下,在那飘扬的风中,淡淡飘过一些血腥味儿。这味道让力家奴打了个冷颤。他这才从沉思中醒悟,原来这还是在与义军打仗的战场上。

力家奴是女真人小部落出身的,他没有什么后台和真正的本事。一直都是凭借着老资历和贿赂混上了现在这个职位,现在他看到义军强大,便打定主意,让军队上去厮杀,如果战败,自己就逃跑。反正战败的责任也不在自己身上,自然有个子高的顶着。

“杀!”力家奴在步军军阵的最后面,让一万步兵组成箭矢阵型向义军大阵攻杀而上。义军突然变阵,方阵变圆,变成了一个个的圆桶梅花阵型。一个个圆形阵杀了过来,将力家奴的一万军队都吃入了圆形阵法的空隙中。

一个个圆形阵如同一个个互相咬住的齿轮,将所有咬住的敌军彻底的消灭干净。所有的金军这才发现,他们有的是腹背受敌;有的面对前面密集的阵型;有的却一个敌人也见不上,只能在自己密集的队伍里看着前面的厮杀。

就在这样的义军阵型下,金军的阵型早就被打散了。过了半个时辰,厮杀还在继续,转眼间,力家奴的一万步兵似是少了三分之一了。

此时的一万金兵,已经完全落入到义军步兵的军阵之中。一名名金兵给长矛、长枪刺中,惨叫着倒下。

“将军……”听到手下的人叫唤,还在老年痴呆地迷糊中地完颜振突然清醒。他一看战况,一往无前屡战屡胜的金军现在呈现出越来越少的趋势。他知道,自己必须出兵相救了。不过救援是一定要救的,不然这一万从真定支援来的金兵步兵全部完蛋的话,那自己也就完了。但就目前来看,自己的这不足万人并不能算是派上用场,上去也是白搭,白白送死。自己就是想击败义军,现在却是不知如何是好。

完颜振咬着呀冷冷丢下一个字:“等……”等?等什么?金兵将士们都不明白,完颜振的亲信手下们也一样不明白,他们迷惑中。只闻到……那腥腥的风阵阵吹过。

大风吹过,大旗烈烈的响着。在这夏季开始炎热的时节,却让诸位金兵将士很是发冷。

眼看义军士兵接连刺倒多名金兵步兵,圆形阵法的后面,一阵箭雨飞来,金兵的士兵被射成了马蜂窝……狼烟滚滚,喊杀声震天,金戈交鸣,人喊马嘶。

眼看力家奴的军队不足一半了,好多汉人、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其他民族的金军步兵已经投降了。

“出动!杀!”完颜振大吼一声,让剩余所有的金兵开始冲锋,两千骑兵也向义军大阵的侧翼发动进攻。

金军的攻势凌厉,一队队的金兵冲杀了上来,但是由于赵榛的阵法奇妙,避其锋芒,阵法开了个口子,竟然将所有的金兵吞入了阵法之中。

此时金兵的参战兵员人数明显少于义军,一下子就处于了劣势。“杀——”随着一声大喝,两千金军骑兵杀向义军。

但是很快五千骑兵在契丹番将萧得力的率领下轰隆隆的冲锋了过来,两道洪流立刻就冲撞到了一处。立刻人马飞起,刀枪带起一片红色的血液。一片人喊马嘶声,激烈的战斗展开了。

此时,赵榛动了。他拔出剑喝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随着他的呼喝,所有的义军一起叫道:“驱逐金狗!还我河山!血不流干,誓不休战!”

信王赵榛大吼道:“活捉完颜振老贼……”众亲兵一并叫道:“活捉完颜振老贼……”渐渐的所有的义军都在喊道:“杀呀!活捉完颜振老贼……”

一时间,战斗呈现出一面倒的战况。在士气高昂拼命厮杀地义军的攻击下,在那奇妙的战阵的配合下。已经支持不住的金兵纷纷开始溃退了。这时,力家奴带领自己还能带着的三千步兵竟然私自退溃了。溃退的金兵直接绕过威州城,奔向东北方向。

“混蛋!胆小鬼,给女真人丢脸!”看到力家奴逃跑了,手下好多的金兵都跟着溃退了。

此时率领残余金军依然在与义军殊死战斗的完颜振,此时地老脸气得通红,浑身都气得发抖。完颜振手持宝剑,大吼道:“杀了信王赵榛!我们就胜利了!”说罢,他率领残余的骑兵和步兵们,直直的向着已经前移地赵榛的大旗冲来。

面对冲杀而来的金兵游勇,信王赵榛却是一点也不怕。他冷冷看了一眼这些从圆形大阵空隙中活着杀过来的残余金兵,他亲自带领五百亲兵杀了过去。钢枪扬起,一下子就没入一名冲得最前的金兵身上,赵榛拔出长枪,一缕嫣红洒出。同时提枪打出,他一连着的就打飞刺倒了三名金兵。

金军老将完颜振带着残余金兵向着信王赵榛冲了上去。信王赵榛不顾自己亲卫们的阻拦,冲在前方。他提着长枪就与金兵战在一处。虽然这些真正的女真勇士一点也不怕死,都是一命换命的亡命打法。但赵榛经过了半年的训练,已经渐渐恢复了自己以前的能力了。

赵榛现在也不是一般人了,他在刺倒第五个金兵后,刺入了第六名金兵的心脏。赵榛的枪法一枪一命,绝不走空。

面对密集的金兵和己方的义军军队,在战阵中的赵榛感觉到骑着战马很是不便。因为战马在密集的人群里无法奔驰,还是下马战斗比较好。赵榛了,立刻翻身下马,将钢枪放到战马的钩杆上。

随后,赵榛立刻拔出双剑,向金兵表现了一下自己这个未来的特种兵对兵器的运用艺术。古时的剑术和未来可不一样,是实战剑术,是杀人的剑术。和未来的舞剑不一样,以刺击为主,配合身法步法,还有撩拨等剑术。不论是什么剑术,都不是以花哨为主。

但是信王赵榛的剑法就舞动的十分的花哨。一把青龙宝剑,一把红龙宝剑,都是百炼钢打造而成。两件兵器上下翻飞,在他的手上,划出一道道死亡的寒光。而一身盔甲的赵榛如同跳舞一样,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赵榛舞动着双剑让人眼花缭乱,一剑剑的不是割断金兵将士的喉咙,就是刺中对方的咽喉或心脏。

赵榛轻轻一拖,就可以听到“噗嗤”的声音。那是血从脖子里飞溅出去的声音。转眼间,又有十几名金兵将士倒下去了。

信王赵榛超凡的武技,镇住所有的敌人。如果在这些金兵的面前是一个一身重甲的牛人将军,大剑大劈大砍的把金兵将士杀死。金兵并不会害怕,会直接扑上去拼命。

但是,在那些秦人的眼里,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那个信王赵榛。是一个一身盔甲的战神一般。他玩着两把剑,杀人又是那样的轻松,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对于一般人来说,哪怕是最了不起的武士,也是从练习剑术或其他武器之术地基础开始。但赵榛的剑法就是杀人,用更快更好的方法杀人。两把剑一起用的杀人,而且表现出来的简直就是神迹。

难道是神仙下凡?难道是战神附体?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比这更可怕的?金兵们害怕了,他们想起了关于信王赵榛的传说。

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和王妃从防守严密的金军押解队伍中逃脱。在神仙的帮助下,信王赵榛屡战屡胜。现在他们看到了真正的神迹!

第029章下威州金兵毒计

“杀!”远远的,完颜振发出大吼,他不要别的,哪怕这几千步兵死光了,这一千多骑兵全灭了。他也只是要那个人的性命——信王赵榛。这种时候,完颜振如果退让的话,他就完了。

金军能够威震天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奖罚分明。他战败了,那威州也就肯定丢了。丢失了威州,自己的官位就不保了。眼看四面的义军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地疯狂砍杀金兵,已经冲杀上来包围了他们,眼看他们的时间已经无多。

在完颜振测催促下,几匹金兵战骑策马过来,向着赵榛冲来,步兵不行,就用骑兵。

此时的赵榛如同回到了前世的未来世界,作为一名让世界都为之侧目地超级特种兵,他拥有一种强大的战斗本能。他想也不想,身子一斜,把腿抬高了,一腿狠狠踢在一匹狂奔而来的马上,这一击非常重,足有千斤之力,哪怕是那匹奔马也不行。

那马给踢得飞了起来,撞在数名金兵身上,金兵们纷纷骨断筋折。赵榛跳起来,两把长剑飞舞数名金兵骑士纷纷划出了一道道血雾,死尸全部从马上掉下来倒地。

最惊奇的莫过于信王赵榛手下的一帮亲兵和侍卫们,他们虽然看到过赵榛练武。而且看到赵榛练得很好看,但是没有想到如此的厉害。赵榛的脚下,足足有数百金兵的尸体,其中光是他亲自所杀的,就最少有五六十人。

数百信王护卫和亲兵冲上前来,与信王一起并肩作战。他们这时深切的感觉到了信王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是他们的信仰。为了信王!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自己的家园和家人!杀!

“杀——”在完颜振带着自己的亲兵侍卫们杀了几个金军逃兵和头像的士卒后,金兵们渐渐的也恢复了一些神智。他们开始在完颜振的带领下,死死的冲了过来。信王赵榛的两支手上下翻飞,一一挡格向他攻来的兵器,同时与侧翼的赵小刀等护卫互相策应。不让冲上来的金兵前进一步。

就在此时,空气里发出了一声响,声音不大,一支绳子飞出,一下子套在了一个人的身上。完颜振发出了一声惊呼,他还没反应过来,金兵侍卫亲兵们都惊呼一声。金兵将士们大叫道:“快救老将军……”

“杀——”不要多说,残余的众金兵们立时向着义军扑去。套住完颜振的王劲微微一笑,他看向无敌的赵榛。心中一股莫名的激动。曾几何时,赵榛也不过是个普通的皇族,现在却成了一名无敌的统帅。他转回脸,带着一队义军骑兵,一手提着大刀砍杀,一手提着完颜振,催马飞冲撤退。

“拦住他们……拦住他们……”有眼尖的金军看得分明,知道王劲这是要带着完颜振跑到义军他们的主力跟前。

金兵士卒们纷纷冲向王劲,“死开!”王劲大喝着,他身边的义军战骑纷纷提起钢枪刺杀。金兵顿时纷纷被刺杀而亡。

赵榛看到俘虏了完颜振地王劲带的一队骑兵,已经被疯狂的金兵围住了。他看到双方激战死伤惨重,王劲身边的义军越来越少。他立刻带兵突进金兵群里,这时两名金兵避过赵榛的亲兵侍卫们,直接向他扑了过来。赵榛闪电般划了两下,只两下子光芒,就割开了他们的脖子。杀这些人对于现在的赵榛来说,真是和喝凉水没区别。

其实,对于前世为特种兵的信王赵榛来说,杀人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们只要用一把剑在人的脖子上划过,只要割破那条大动脉,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信王赵榛舞动双剑,两剑就杀了两个金兵。“信王无敌!”“信王无敌!”周围的义军纷纷喊了起来。

在这时,一名金兵将领冲了上来,手提一把长枪刺向赵榛。信王赵榛灵活的跳了一下,他飞跃而起,躲过长枪。然后在飞跃的同时把兵器挥动,又割了两个金兵的脖子。在他站定后,再飞起一脚,把那个偷袭他的金兵将领踢飞了。

胡贝尔倒在地上,胸口火辣辣的痛。那个汉人真是一个魔鬼,或者说他没想到一个人会这样强。这样的人胡贝尔从没见过,就是他们女真人所有的部落中挑选的最勇猛的战士,也没这样的身手吧,

这个汉人杀人这样轻松,怎么会这样轻松呢?多少也是要用力的呀,但信王出手却是能少用多少力就少用多少力。只是轻轻的一下,就能获得最大的战果。这正是最高明之极的剑术。

“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所有的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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