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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乱世强国梦-第1章

小说: 乱世强国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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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逆旅不言败



正文第一章回家

公元一九零二年十月十六日,随着一声汽笛长鸣,美国轮船维尔明顿号缓缓驶离旧金山港口,送行的人群正散去,一位美国女孩却提着裙子,飞跑过来。…====…当她看到码头空空时,慢慢停下了脚步,望着远处越来越小的轮船,泪水涌满了她的眼眶。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这个有着蓝水晶般明眸的美国女孩向着远处轮船的影子跪了下来,在胸前划着十字,虔诚地祈祷:“上帝,最仁慈的上帝!请您降恩于我,并保佑乔森。虽然我的心将永远伴随他,但请您赐给我勇气,让我到东方去,与他永远在一起。”

轮船在海上破浪前进,溅起朵朵浪花,肖志华站在甲板上眺首远望。海水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一望无际尽是粼粼的微波,海水竟似湖光,蓝极绿极,凝成一片。此时,在这返回祖国的船上,肖志华突然想起了一首外国人的诗:如果,我在异国异乡丧生,我会死不瞑目;如果,我在故国故乡倒下,我的心也会尽情歌唱………

十年了,从一个十二岁的小小少年,带着寻找传说中的金山银海的天真,幻想成为腰缠万贯的阔佬,怀着衣锦还乡的美梦,过继给叔叔漂洋过海闯生活。如今,这个懵懂少年已经成长为结实精壮的青年,眉宇间透出坚毅、自信的气质;炯炯有神的眼睛时常射出剑一样犀利的目光,威武英俊的小伙子呵,他的身上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但是,只有肖志华自己知道,时间所改变的不仅是躯体和外貌,自八年前的一次雷击过后,这具身体已经换成了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穿越附身的中国青年的灵魂。

这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大幸,上天让我霸占你的身体,自然是有他的道理,肖志华有时经常在想这个问题,并且自以为是的这么认为。没有我,你只能在养父的丝茶行里过着千篇一律的枯躁生活,每天打算盘、结账查账、盘货验货、学习商贾之术。有了我,你才拥有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以没有任何学历的特别预备生身分勉强进入布朗大学,到三年后从法学系顺利毕业,并开始学习生物化学,五年后不仅以震惊全美高校的论文《人类即将步入的化学医疗的新时代》而获生物化学博士学位更在经济学系也得到了结业证。就在今年,肖志华还在报纸上发表了《美国人排华的谬误和愚蠢》,以其精深入骨的经济方的剖析让美国人目瞪口呆。

“天才的东方少年”、“前途不可限量的医学奇才”……,当无数溢美之辞倾注于肖志华身上时,他却拒绝了学校给予的优厚待遇,毅然踏上了归国的轮船。

别了,美利坚,在那里,有最美好的理想,却也存在着最丑恶的现实。肖志华抬起头,望着旧金山的方向,嘴角上抿,棱角生明的脸上浮现出坚不可摧的坚定。

脚步声越走越近,肖志华微微转头,一个年轻的美国牧师来到了他的身旁,原来并不是陌生人,而是他认识的牧师威查。

“乔森,我知道你离开这里的无奈和苦衷。”威查苦笑着对肖志华说道:“美国的排华狂是病态,是一部分美国人的歇斯底里,其实大多数美国人对此感到讨厌,我可以代表有良知的美国人向你和你的同胞致以诚挚的歉意!”

肖志华凝视威查片刻,长长地吐了口气,淡淡地说道:“威查牧师,在很多美国人变成恶鬼时,我很庆幸能遇见一位天使。”

威查牧师自嘲地一笑,说道:“乔森,如果你留下来,会发现更多的天使。美国人容易疯狂,容易被狂热者煽动,但这种疯狂不会持续长久。这里更适合你的研究和发展,是的,很多有识之士都为你的离去而感到惋惜,他们认为你如果坚持下去,会在医学上取得惊人的成就。”

“也许吧!”肖志华微微一笑,威查的话不是夸张,借助于后世的知识,他的抗生素研究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但他无法忍受亲眼目睹华人被污辱、迫害,甚至被屠杀所带来的悲愤,他永远忘不了一个排华狂徒恶狠狠的骂声:你这条黄狗,我要宰了你,用你的皮做茄克!

而且排华运动只是促使他最终决定离开美国的一个因素,他一直想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祖国同胞的**和灵魂。医人,医国,医治麻木不仁的通病,医治在满清暴政下逆来顺受的思想。

“琳娜还好吧?”威查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琳娜,肖志华神色一黯,修长健美的身材,金黄微卷的长发,蓝水晶般的明眸象一汪清澈的湖水,令人心驰神荡……然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埋葬了异性间那份最真诚的爱恋,天各一方,只留下伤感的回忆和彼此默默的祝福。

肖志华深深吸了口气,背过身,眼望着深邃的蓝天,略有些嘶哑地说道:“嗯,她,她很好,她在秉承上帝意旨的监理会的监督下,在她慈爱而严厉的家长的安排下,将会幸福地生活。”

威查没有注意到肖志华声音的异样,而是在听到琳娜的消息后露出欣喜的表情。牧师不是神甫,他有享受爱情的权利,有追求自己心爱姑娘的自由。

到甲板上吹海风的人多了起来,这是头等舱,旅客的穿着打扮都很时尚,而且刻意表现出高雅文明的气质。与此有些格格不入的是其中竟有两个留着长辫子,却是西服革履的中国人,时常招来一些人惊诧的目光。肖志华只是冷眼看了一会儿,便知道这不过是两个保镖或佣人,那个西式打扮的漂亮而傲慢的东方女孩应该是他们的主人。

“我临行前曾寻访由中国回美的传教士,想学些赴华传教的经验。”威查的眼睛随着这几个人打转,若有所思地说道:“有一位传教士对我说,要想在中国传教,就要象这样留起辫子来,叫入乡随俗。走在马路上,要小心中国人扔过来的石子和泥块,中国人对基督教没有好感,叫我们洋鬼子。”

“呵呵,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在中国大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外国人都信基督教,单凭这一点,中国人仇恨洋人也是情有可原。”肖志华冷笑着说道。

“哦,乔森,那你认为我留起辫子来,是不是会好一些?”威查很诚恳地说道:“我是由美国监理会派遣,要在中国布道区传教一年,这也是我转为正式牧师的必要的条件。”

肖志华有些敷衍地说道:“一年,时间并不长,总能拉个把人受洗入教吧,混满时间,你就可以转为正式牧师回国了,回到你熟悉的土地。”

“NO,NO!”威查很坚定地摇头,“我不能虚度光阴,我必须去讲道,这是上帝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肖志华愣愣地盯视着威查,这个见习牧师的执拗赢取了他的一些好感,与自己的动机很类似,都是责任感的强烈驱使,只不过一个有着崇高的宗教热情,另一个怀着救国救民的迫切愿望。

“对,你说得对,不能虚度光阴,要竭尽所能。”肖志华低沉地说道:“虽然有可能一事无成,但努力做过,就不会后悔。”

…………………

以前,从香港到旧金山要两至三个月的航程。1867年,美国与中国之间直达汽轮始航后,航行时间便缩短了一半。

然而,海上的航行却令肖志华感到枯躁无聊,看大海,看朝阳升起,看夕阳落下,再美的景色也能够产生审美疲劳。幸好,他身边有一件已伴随他三年并且能消磨时间的东西,萨克斯风。

萨克斯风,1840年由比利时人阿道夫·萨克斯发明,但由于受到抵制而没有被广泛使用,当时作曲家多采取谨慎态度,较少将萨克斯纳入管弦乐团编制。所以,肖志华好不容易搞到的这种“改造过的开孔大号”在旁人眼里,绝对是个奇怪的家伙。

轻轻抚摸着光滑的乐器表面,感受着铜质的厚重,肖志华缓缓吹奏起来,他又想起了后世被爹妈揪着耳朵送到音乐培训班的情景,现在想让父母再打骂一顿也是不可得了,肖志华眼睛有些发潮,鼻子有些发酸。!

久远的记忆,在手指的按压下生疏艰涩的流移,慢慢变得流畅和清亮,声音象一弯小溪在流淌,让人滋生出一丝隐隐的难过。肖志华双眼微闭,思绪在自己的乐声中越走越远。

萨克斯的主要特点是音色美妙变化,深沉而平静,富有感情,轻柔而忧伤,好像回声中的回声,在寂静无声的时刻,没有任何别的乐器能发出这种奇妙的声响。

回家,回家,一个穿越者的心声,一个海外游子的梦牵魂绕,回到祖祖辈辈生息的地方,在那里奋斗,流血,牺牲,或在那里长眠……

月色朦胧,水一般的清光静静洒下,冲洗着柔和的夜,并在海面上形成一个个银光闪闪的光点。海风的吹拂下,光点闪烁着迷人的光彩,象在吟育着一首清丽的抒情诗。

乐曲缓缓停止,余音似乎还在袅袅缭绕,给人一种意犹未尽之感,仿佛某人仍在默默地倾诉着,倾诉着,倾诉着……

正文第二章风雪吴淞口

是慈母的乳汗喂养我,

是故乡的山水哺育我。

当我痛苦的时候,我想到慈母;

当我垂老的时候,我想到故土………

————一位华侨老人的诗

一九零二年十二月三日,维尔明顿号在风雪中鸣着汽笛驶近了吴淞口,并在吴淞口外抛锚,等候上海来渡船将旅客接到码头上岸。

这是上海的雪花,好象比空气还轻,并不从半空里落下来,而是被空气从下面卷起来的。忙碌的飞翔,或上或下,或快或慢,或粘着人身,或钻入衣隙,仿佛自有它的意志和目的。

肖志华和威查站在甲板上,倚着栏杆,向远处隐约可见的著名的上海港久久眺望。在水面上,明轮船、暗轮船、洋桅船、沙船、卫船进进出出,来来往往。满载着货物,不时鸣笛表示自己的存在。

“真是不可思议。”威查感到很兴奋,在风雪中大声祷告,“感谢上帝的恩典,这里比波士顿、旧金山、西雅图,比美国任何一座港口都要忙碌繁荣。”

“远东第一大城市,正象我们坦露出宽阔的胸膛。”肖志华眼中竟有晶莹闪烁,声音低沉的说道:“我来了,我看见了……”

“我征服了。”威查大声地接过话来,“我是上帝派来的牧人,有千千万万迷途的羔羊正在等着主的召唤。”

肖志华用有些怜悯的目光看了看威查,将目光转向正驶近这里的渡轮。《圣经》中有“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的教诲,而他却是来让国人不再忍耐,奋起反抗的。

渡轮靠了过来,登上海轮的除了迎接贵客的几个人,竟还夹着几名妖艳的不同国家的年轻女子,见到她们,船长的水手、侍者推搡着,做着怪样,不时发出淫邪的笑声。

这是一群来寻觅主顾的高级妓女,她们飞着媚眼,发出格格的娇笑,不过,她们显然对船上粗俗的水手和侍者不太感兴趣,而是对几个很象富豪的家伙频送秋波。

俗话说“老鸨爱钱,窑姐爱俏”,一个有着又细又长的黑色长发,脸上带着妩媚笑容的妓女竟然注意到了甲板上的威查。威查确实是个英俊的小伙子,棱角分明的脸,柔和无邪的眼神,健壮修长的身材。

“雅琪,雅琪——”,这个妓女仿佛听不到同伴的呼叫,径直走到威查跟前,很专注地打量起来。她的眼神象一团炽热的火焰,发出阵阵灼人的热浪,威查竟被这个混血美人盯得耳热心跳,有些手足无措。

“你是上帝的仆人?”雅琪大胆地问道,她的英语带着些软软的感觉,听起来很好听。

“是,是的。愿上帝赐予你福音。”威查有些结巴,眼睛也不敢与她对视。

“你喜欢上我了吗?”雅琪眨眨眼睛,挑逗地说道:“跟我打交道的牧师太多了,但——嘻嘻,神父在少女面前是块烫石头。跟我走吧,英俊的王子!”说着,她亲热地挨过来。

威查急忙后退一步,嘴唇动了动,有些可怜巴巴地说道:“你,你爱上帝吗?”

“上帝,上帝已经抛弃了我们!”

“不,不是这样。”威查拿着圣经在雅琪面前晃了晃,脸上坦露出真诚的感情,“你来到这里,就证明了上帝是多么的仁慈,我要帮助你,这是上帝的意旨。”

“你当然要帮助我,可爱的王子,上帝创造了你,这让我稍微能够喜欢他一点儿。”雅琪恶作剧般地嘻笑着,根本没将威查的话听到耳朵里。

一直背对着看海的肖志华不得不转过身,因为倒退的威查已经碰到了他,再退就要把他撞进海里了。

“放过他吧,美丽奔放的小姐。”肖志华一面扶住威查,一面平静地说道:“你的目标应该是那些大腹便便的富豪,而不是一个听从上帝的吩咐,远渡重洋而来的牧师。”

“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的祖先是西班牙人?”雅琪瞪大了惊讶的眼睛,又是一位英俊的青年,不过他的眼神却是坚定而沉稳,从容不迫地看着她。

“我是中国人。”肖志华用手指点着胸膛,冷冷地说道:“这里有一颗呯呯跳动的中国心,什么外在的表象都不能改变这一点。”

雅琪微微张大了嘴巴,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位头戴深色小帽,衣着朴素无饰,颌下一把银须,身材结实的矮个老牧师走了过来,停在肖志华面前,确认般地打量了一下,笑着说道:“乔森·肖博士,你好,我是圣约翰书院的吴虹玉牧师,卜舫济校长派我来接你。”

“谢谢你,吴牧师。”肖志华态度很谦逊地行礼致谢。

这吴虹玉牧师岁数很大,已经七十多岁了;而且在历史上,吴虹玉牧师也不是个简单人物,他是美国圣公会在华最早施洗的信徒和最早被按立的华人牧师之一,又是上海同仁医院的创始人,更因其在美国当过九年印刷工人,以及作为联邦军队的一名士兵参加过美国南北战争的经历而更富于传奇色彩。

“乔森·肖博士?”雅琪轻轻捂住了嘴巴,喃喃地说道:“第一个从美国大学毕业,并获博士学位的华人,竟是这么年轻英俊,真是不可思议。”

这时,吴虹玉牧师带来的两个佣人跟过来拿起了肖志华的行李,肖志华看了看威查,微微摇了摇头,吩咐佣人将威查的东西一并拿上,然后跟吴虹玉牧师简单介绍了一下。

虽然都是牧师,但吴虹玉和威查却分属于两个隔阂很深的宗派,吴虹玉属于“北方佬“的圣公会,威查则属于坚持“南部精神”的监理会。美国的南北战争虽然以北方获胜而告终,但南部同盟者对北部联邦者的仇恨心理并未消失,那些顽固的白人种族主义者更没有完蛋,他们失去了政府、军队,却在心里保留下敌视与仇恨。

吴虹玉倒是很宽容地点了点头,并和威查打了招呼,但威查却明显有些不安和犹豫,因为临行前他得到过监理会的关照,在上海要尽量避免与圣公会人员的接触。

“都是上帝的仆人,何必如此呢?”肖志华轻轻拍了拍威查的肩膀,很自然地笑着说道:“或者,你想与那位小姐同行?”

威查自嘲地一笑,乖乖地跟在肖志华后面,走了几步,却有些不服气地辩解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看不起她们。但是,从耶稣诞生之日起,圣徒对妓女就是同情的,而不是歧视,我是来布道的,有责任来拯救她们不洁的灵魂,解脱她们受苦受罪的心。”

“你高尚,你崇高。你从精神上抚慰她们,倒不如从**……”肖志华收住了嘴,因为他看到吴虹玉牧师对威查的话是一副深以为然的表情,意识到他的调侃可能伤害到他们的宗教感情。

雅琪看着威查和肖志华慢慢走远,上了渡轮,竟呆呆地有些怅然若失,直到同伴的再次呼唤,才惊醒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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