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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乱世强国梦-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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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长,爱国学社的总理蔡元培先生。”

哦,哦,肖志华使劲点着头,深为自己刚才的小肚鸡肠而感到羞愧,人家是大名人,老前辈,肯去吃饭那是给你面子,老大的面子了,把几个臭钱当回事,没出息样。

“那个——”邹容随后又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犹犹豫豫地说道:“乔森兄,枚叔兄精通医学,而且酷爱给人看病……。”

曾有人问章太炎:“先生的学问是经学第一,还是史学第一?”他朗笑三声,答道:“实不相瞒,我是医学第一。”你肯定以为他又耍轻狂,殊不知,章太炎先生出身于世医之家,用他自己的话说:“吾家三世皆知医。”章太炎在医学理论方面的研究确实下了一番功夫,他还著有《霍乱论》、《章太炎医论》等书。尽管章太炎写过医学著作,但中医的治疗包含有大量的临床经验在内,这是他的不足。或许是为了积累经验,他很爱替人医病,他不仅为亲属或友邻开过药方,还曾为邹容和孙中山先生开过药方。但因他缺少临床经验,所以说起来虽然头头是道,但实际上的疗效却让人不敢恭维。朋友如果到他家去,偶尔说起患牙痛或胃病等,他便要替人诊视,开好药方,并且一定要人家照方服药。但他用起药来,动不动就是一两八钱,因此谁也不太敢吃他的药。经他开过药方的朋友,再见他时,为了照顾面子,也都恭维他的方子。章太炎于是便很高兴,说他治病如何灵验,某某的病经他开方子便药到病除,听的人明知事非如此,但也不当面说破,任由这位国学大师享受他的“业余”爱好。

“明白了,千万不能在他面前说自己哪不舒服。”肖志华听了邹容的提醒,立刻心领神会地连连点头。

“嘿嘿,枚叔兄也是一番好意,若执意给乔森兄看病,那,那便顺着他的意。”邹容讪笑着说道:“当然了,开的药却是大可不吃。”

“邹兄弟说得对,我是万万不敢惹他不痛快滴!药更是万万不敢吃滴!”肖志华心有余悸地说道。

…………………





正文第二十九章醉酒当歌

在具有传统文化的社会里,酒是人际关系的催化剂,这句话很有道理,起码肖志华是深表同意。推杯换盏之间,几个人的关系拉近了许多,言谈也随便起来。

“乔森,你是法学毕业,对西洋诸法律可有精研?”蔡元培放下酒杯问道。

“不敢说精研,可也知之甚深。”肖志华现在多少了解了章太炎的脾气,对有学问的态度要好一些,索性把谦虚放下,让自己显得自信,效果应该更好吧!

“那经济学呢?”蔡元培接着问道。

“呵呵,不是说狂话,小子已经发现了西洋经济理论的缺陷和不足。”肖志华自得地说道:“当然,任何理论要跟上形势的发展,都要不断的创新和改进。”

“小子狂妄。”章太炎笑骂了一句,然后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

嘿嘿,肖志华干笑了两声,见章太炎正把攻击目标放在美食上,也放下了心。

“爱国学社的师资力量不够,特别是法学和经济学。”蔡元培缓缓地说道:“法可治国,经济可强国,但学习西洋之物,不能照本宣科,乔森既有精研,可否为爱国学社编写教案?”

肖志华想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这没问题,圣约翰书院也准备开法学课程,所以,法学的教案小子已经编写了大部分,经济学的恐怕要等些时间。”

“太好了。”蔡元培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感慨地说道:“乔森实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只是国家不幸,不能使你尽展才华。我在报上听闻,如若你发明的新药得以证实,很有获诺贝尔奖的可能。以美籍华人的身分领奖,这多少会让国人觉得遗憾。”

肖志华一口喝了个满杯,历史上,磺胺的发明人确实因此获得过诺贝尔奖,但他却不是很在意这件事。让他感到郁闷的是放着中国国籍不敢入,非要顶着个洋鬼子的身份干革命。

“不管怎样,要是真获了奖,也是华人的骄傲。”邹容在旁劝解道。

“甭因为他答应出版你的书,你就向着他说话。”章太炎翻着眼睛说道:“这小子明明就是怕死,顶个洋鬼子的身份,还想干些出格的事情,朝廷却奈何不了他。你说,我说的可对?”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章先生也。”肖志华讪笑着举杯再饮。

章太炎一生孤鲠,半世佯狂,对反动统治者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胆色是一般书生难以望其项背的。他狠批龙鳞、猛跺虎尾而大难不死,但他始终不肯缩回脖子,侧转身子,改变样子,逃之夭夭。而且对看不顺眼的人,他总是疾言厉色,恨不得将对方的耳朵拧下来,炒一碟下酒菜。现在借着酒劲,又要发神经,瞠目便要大骂,却被蔡元培恰好伸过来的酒杯堵住了嘴。

邹容崇尚流血革命,仰慕谭嗣同,曾作诗曰:“赫赫谭君故,湘湖士气衰。惟冀后来者,继起志勿灰。”而且他血气方刚,以龟缩一隅为耻,有大丈夫勇于担当的气概,这也是苏报案后,他昂然自首的原因。所以,他对肖志华一口承认了此事,也觉得难以接受,但一来年纪小,二来肖志华又答应免费出版他的《革命军》,这恶言也就说不出口,只好喝酒不语。

“骂吧,尽管骂好了。”肖志华已经连喝了三杯,捏着酒杯无所谓地说道:“留有用之身,行有为之事,这就是我的人生信条。无谓的流血,盲目的牺牲,我不喜欢。散发着腐臭味的行将崩溃的满清政权,推翻它难道真要那么多的热血青年和社会精英作祭品,我想不通,我不甘心,我不想在刚看到黎明曙光的时候就倒下,是的,不想,不想……”他的话音越来越低,头也越来越下垂。

“乔森,我理解你的心情。”蔡元培轻轻拍了拍肖志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只要目的一致,方法不同,也无可厚非。”

“我叫肖志华,请蔡先生以后就叫志华。”肖志华醉眼朦胧地说道。

“好,志在中华,大丈夫行事,不必拘泥小节,我以后就称呼你志华兄。”邹容大声说道。

章太炎眨巴眨巴眼睛,有些无奈地说道:“小子,今天我就不骂了,看你以后的表现吧!”

…………………

宁折不弯,勇往直前,不畏牺牲,这个时代真正的革命者都具有这种高贵而固执的品格。肖志华对此既钦佩又有些惋惜,观念的不同,是不同时代形成的代沟,这很难改变。

不过现在把话说清楚了,也暂时得到了理解,肖志华的心情多少好了些。

“志华兄,在张园所唱的歌让人听了热血沸腾,不知是何人所写?”邹容见章太炎喷着酒气在唱梁启超所作的《爱国歌》,不禁想起了张园里肖志华所率领的小乐队。

“这个——是我的拙作,嘿嘿。”肖志华眯着醉眼,大言不惭地说道。

“通俗易唱,慷慨激昂,当广为传唱。”邹容夸奖了一句,又转向蔡元培说道:“先生,志华兄所作的歌曲应该让爱国学社的学生们学习演唱,对革命宣传大有益处。”

“哦,志华还擅长音律?”蔡元培好奇地说道:“唱来听听,如真如邹容小弟所说,我便将其作为校歌。”

“最好组织个合唱团,我肚里的歌可是不少啊!”肖志华感觉身子有些发飘,头脑有些发热,今天的酒有些过了,好象回到了在卡厅鬼哭狼嚎的时候。

“起来,不愿作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怎么样,够热血,够激昂吧?”

“不错,不错,真的很不错,作校歌有些委屈了,应该唱遍大江南北……”

“才不错呀,我再给你们唱一首。”肖志华浑身发热,将西服一把脱下,随手操起个酒瓶,对着嘴,摇摇晃晃地唱道:“河山只在我梦萦,祖国已多年未亲近,可是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洋装虽然穿在身……”

咣,雅间的门突然被推开,人未进屋,声音就传了过来,“谁他*妈*的在鬼叫?扰了大爷的酒兴,马上闭嘴,否则……”





正文第三十章温软香馨的礼物

嗯,肖志华的兴头被打断,也十分不爽,晃晃脑袋,醉眼迷离地望向门口,等到他使劲眨了眨眼睛,立时便是啊哈一声怪叫,抡起手中的空酒瓶便摔了过去,然后……

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韩鬼子和两个护院。这家伙今天在杏花楼宴请两个英国鸦片商人,正说到高兴处,被肖志华的吼歌给打断了。本来在上海滩这个大地方,他还真横不起来,可座上有两个洋人撑腰,再加上他问过伙计,隔壁不过是两个毛头青年,两个衣着普通的中年学究,这胆子立时壮了起来。他冲过来也就是要斥骂几句,让吼歌的消停下来也就完事了。没想到,冤家路窄,与肖志华碰了个对脸。

见到肖志华,韩鬼子一下子愣住了,还没等反应过来,酒瓶子便飞了过来,没砸准,落地哗啦一声摔得粉碎。他一眨眼的工夫,就看见肖志华一矮身被桌子挡住不见了,然后,肖志华慢慢又站了起来,手里赫然是两把左轮枪……

又是这招,韩鬼子差点哭出来,他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王八蛋,给我,给我站住。”肖志华挥舞着手枪,踢开挡路的椅子,绕过桌子追赶。

“志华兄。”“志华。”“小子。”……一阵乱叫,屋里的三个人终于反应过来,乱七八糟地叫着,邹容更是一把抱住肖志华,连声喊着冷静,冷静。

剧烈活动一下,肖志华冒汗了,酒意也弱了些,也觉得自己有些过于冲动了,哪有动不动就挥舞手枪追人的。

“好了,我酒醒了,没事了。”肖志华拍了拍邹容,顺势坐了下来。

邹容心有余悸地慢慢退后,挡着门口,还是害怕肖志华突然发飚。

“小子,人家就是口出不逊,行为粗暴,你也不能掏枪要杀人哪!再说你怎么还随手带着枪,真是个危险分子。”章太炎不满地训斥道。

“不对,志华认识此人,有旧仇?”蔡元培疑惑地问道。

肖志华嘿嘿干笑了两声,简单讲述了一下他和韩鬼子结怨的经过,并强调道:“这个王八蛋开烟馆,开妓院,祸害本国人,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赎罪。”

“在上海,不,在全国,象这样的坏家伙太多了。”蔡元培叹息道:“他们在这个腐朽没落的国家里是如鱼得水,而善良的民众则如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肖志华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站起身向门口走去,对拦着他的邹容说道:“没事没事,我就是看看韩鬼子走没走。好,我把枪收起来,这下放心了吧!”

他走到门口,探头左右看了看,正好隔壁走出一个腊黄脸的汉子。肖志华也分不清韩鬼子在哪一边,见这个汉子一脸病容,还不时咳呛,就以为是和韩鬼子一伙的,大声对这人说道:“喂,回去告诉韩鬼子,趁早把烟馆、妓院关了,少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否则,就算我不开枪打他,老天也要罚他。”说完,为了加强语气,他还冲着有些茫然的黄脸汉子挥舞了下拳头,然后转身关门。

肖志华做这事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不过,后来当他知道这个黄脸汉子是谁的时候,那可真是无地自容了。

……………………

科学本应是超乎世俗的,但往往被世俗所累。科学家本应超乎民族国界的,但每每要背负祖国的责任。而肖志华,则是准备勇于担当起这种责任。

渡轮靠岸,肖志华迈步上前,热烈地拥抱自己的老师恩格教授,一位在教学上严谨认真,在生活中又豁达大度的科学家。

“乔森,我的好学生,我为你取得的成绩感到骄傲。”恩格教授用力拍着肖志华的后背,很激动地说道,嫉妒不属于科学家,科学家应该具备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严谨治学、一丝不苟的精神,团结协作精神,甘为人梯精神,爱国主义精神,这都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瑰宝。他们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为一体,用自己的科学实践,为社会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这是上天的眷顾,再加上学生一点点的勤奋和聪明。”肖志华笑着说道:“老师何必亲自赶来,漂洋过海很辛苦的。”

“我要听你的亲自讲解,看你亲手试验,这是书信和电报所不能比的。”恩格教授笑着解释道:“而且,有一个意外惊喜的礼物要送给你,确切地说,应该是这个礼物长了腿儿,非要从美国跑来投入你的怀抱。”

“哦,老师你又开玩笑了。”肖志华不以为意地笑道:“我可还记得那年圣诞节的礼物,打得我下巴疼了三天。”

“哈哈哈哈。”恩格畅快地大笑着向后面一指,“这回不是三天了,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肖志华很随便地回过身来,蓦然瞪大了眼睛,一张美丽的熟悉的脸容出现在他面前。他一时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以为阳光把他的眼睛耀花了,伸手抹了下眼睛,用神再看一次。

“乔森…”琳娜一下子扑在肖志华身上,紧紧地抱着,生怕他从眼前消失似的。

肖志华全身的血液仿佛一下子凝住,只有一颗心在猛烈地跳动,甚至能感到它撞击到胸膛上的份量,这一刻很长,又好象很短,他快活地叫了一声,伸出双手用力抱住了琳娜温软的身体……

恩格教授不仅将偷跑的琳娜带到了上海,跟随他来的还有布朗医学院研究小组的几位研究员,都是沉迷于科学的工作狂。坐上马车,直接来到了约翰书院,卜舫济临走时已经安排好了他们的住处。稍事洗漱,这帮家伙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实验室。

乍见到如此多的绿眼、蓝眼、大鼻子的洋鬼子,实验室的管理员阿桃真是吓了一大跳,好在众洋鬼子的目标很明确,听肖志华翻译讲解着新药物的合成步骤和实验记录,都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根本没人答理她。





正文第三十一章初恋的回忆(祝端午节快乐)

“好了,乔森,专业的介绍完,剩下的由我们带来的翻译做就行了,你可以去和琳娜好好聊聊。”恩格教授刚听完,就性急地说道:“我们要借用你的实验室,马上开始工作了。”

“好吧,晚饭我招待大家吃丰盛的中餐。”肖志华点了点头,笑着说道,然后他将阿桃打发回家,领着琳娜来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乔森,你还是那么用功。”琳娜打量着屋子里各种各样的书籍,并没有太惊讶的表情,笑意盈盈地说道。

“习惯了。”肖志华示意琳娜坐下,问道:“你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他们知道你来上海了吗?”

“不知道。”琳娜摇了摇头,伸手将扎头的布带取下,金黄色的头发象瀑布般披散下来。

“他们会猜到的。”肖志华有些担心地说道。

“我不害怕,反正我是不会回去的。”琳娜眨着大眼睛坚定地说道:“我要和你在一起,永远。”

“关键是我怕你爸呀!”肖志华苦笑起来,那个膀阔腰圆,有着类人猿的身体、瓦钵大的拳头…还有,算了,不能再想了,越想越让人觉得怕怕呀!

“不用怕,他长得比较凶,其实是很善良的,而且是最疼我的了。”琳娜拍拍床铺,让肖志华和她并肩而坐。

他们相识于布朗大学的经济学系,那时,美国正风靡“神圣友谊”活动,不仅是孩子,连大人有时也参加。开始是集体性的,后来发展成一对一对,很象中国的金兰结拜,一对“神圣朋友”之间称兄弟、姊妹。最吸引青年们的,则是结成异性的“神圣朋友”。

肖志华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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