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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春秋我为王-第6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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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2章 铁马冰河入梦来(下)

四处都有流矢和不小心撞上来的东胡人,但率领着这支重骑兵的邮成却对这些无关痛痒的骚扰毫不理会。

骑兵作战离合无常,指挥官没有步营指挥官的优待,他们必须在前排位置就近指挥,亲自参与冲击,与敌人交锋,所以常常会有伤亡。

然而邮成并不畏惧,他深信身上沉重的札甲和他的坐骑一样可靠。他一边催马跑动一边左右观察着自己的阵列,跟在邮成身侧的旗手稳稳地持着旗帜,一千名重骑兵都在慢跑,数年艰苦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阵列没有被环境影响而引发混乱。

邮成很清楚战役里重骑兵的作用,综合性价比,重甲骑兵甚至不如轻骑兵,草原上的单兵追逐,重骑会被轻骑远远甩在身后。可是在特定的情况下,重骑兵的突击能力却是轻骑兵不能比拟的,尤其是拥有马镫和高桥马鞍后。

而在战术上,重骑兵也远不是闭着眼睛胡冲一气那么简单。赵军一般是这样:轻骑兵用阵型牵扯敌人,隐藏在后阵的重骑兵集群则要寻找对方薄弱的位置,进行集中突击,在由轻骑兵围起来的狭小地域里,发挥骑兵冲击的最大威力,进而引起敌阵全体崩溃!

邮成的眼睛如同草原上的鹰一般犀利,他很快就发现了东胡人最为混乱的位置。

行云流水一般,金色兽首含咬的环首刀被他从腰间拔了出来,锋利的刀尖斜斜地指向前方的位置。

“冲锋!”

“冲锋!”

邮成身侧的旗手也将旗帜指向目标,一千重骑兵开始缓缓转向,朝敌人冲去。

重骑兵们的速度并不算特别快,气势却越来越盛,每个人都进入了临战状态,身披重甲,手持长矛,脚踩马镫,瞪大了眼睛,战意盎然。有了马鞍的保护和马镫的支撑,他们可以松开缰绳,长矛夹在胳肢窝里,身体微伏,做好了突击的准备。

他们就这样紧紧的跟着邮成,如一把锋利的尖矛,刺向东胡骑阵的柔软后腰!

……

在赵国轻骑兵的包围和袭扰下,东胡人已经开始显出慌乱,而最为混乱的地方,现在更要承受重骑兵轰鸣冲来的压力!

虽然重骑兵速度不如轻骑,但移动起来却当拥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不容小觑。那些马儿开始迈动脚步时,整个战场北面都响起了哗啦哗啦的甲衣碰撞声响,而大地也开始微微颤抖……

面对那些中速冲击的铁甲大山,盯着那些密密麻麻的长矛,休说东胡牧民大惊失色,连他们的坐骑也不顾骑手的控制开始乱跑,想要躲避危险,场面更加混乱。更糟糕的消息是,东胡人连像样的对冲反击都没有组织起来,此时此刻,面对轰鸣而至的重甲怪兽,他们已经丧失了草原男儿的勇气,只能绝望地开弓射击。

轻骑兵纷纷往两侧避让,重骑兵的速度更快了,他们已经形成了冲击的队形,一些东胡人的轻箭嗖嗖飞来,前排的数十人被击中,其中就有邮成,但那骨簇只是在他的幕面上留下了一声叮当脆响,以及一个小小的凹槽,同排的两百余重骑兵里,也仅有几个运气不好的因马匹受伤而坠下。

这时候,哪怕是万箭齐发,也无法阻止全速冲击的重骑兵了!

“杀!!”十步之外,赵军重骑兵们同时爆发出嘶声力竭的吼叫。

“轰!”下一瞬间,沉重的钢铁洪流猛地撞到了混乱无比的东胡骑兵身上,一时间人仰马翻,矛戟的折断声和巨物的碰撞声连绵不绝。

邮成的手上也传来一股巨大的冲击力,他虎口一麻,矛尖应声折断,矛身也从胳肢窝下飞脱。而被他刺中的那名东胡首领则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便身影仰天朝后翻去,落到马下,被无数赵骑的铁蹄踏成碎肉。

他连忙纵马离开了前列,放目望去,却见许多避让不及的东胡马匹被披甲的同类撞得骨头碎裂,甚至被巨大的加速度撞得飞起,一些则带着骑手倒地,在地上拼命翻滚。

无数染血的矛尖从东胡人身上穿透而过,环首刀的刀刃也溅起了一大片血花,而东胡人的青铜窄刃剑与赵军铠甲摩擦的声音虽然让人牙根发酸,却很难伤及赵人。

赵军重骑兵的密集阵型和优秀的甲胄武器占据了优势,在这场对撞里嬴得了胜利,这才是前排两百人的第一次冲击,东胡人付出了近百人的伤亡,而赵骑仅有十余人受伤。

冲击远未结束,后方还有四次冲击接踵而至,冲完之后,他们也不恋战,而是在轻骑兵的掩护下迅速撤离,调整阵型再冲一次……

不到一刻时间,在邮成的率领下,这一千余匹披甲战马如同一口锋利的弯刀,划出一道弧线,将东胡人的阵线撕开了个血淋淋的伤口,留下一片血腥和哀嚎……

等柳河得知消息时,北面战线上,多达五千人的东胡骑兵已经被完全截断成两个部分,在轻重骑兵的围歼下,已经丧失了再战的勇气。

还不等他捶胸顿足,南方的赵军,也开始行动了……

“只要能逮到东胡人,赵军的军备、纪律,都能胜过这些松散的胡虏,但孙武子曾经对吾等说过,哪怕胜券在握,作战中也要善于运用计谋和策略,减低自己的损失,增加了敌人伤亡。”

胥渠已经看到了北方战线上发生的事情,在羡慕邮成功成之余,也对这大半年里对这次远征出谋划策的孙武子佩服不已。

但这远远不是结束,他们可不是来这里围观重骑兵异域扬威的。

“武刚车和方阵为铁砧,重骑兵为铁锤,而轻骑兵,则是将东胡人按到铁砧上的手……这一战,车、步、轻骑、重骑,都缺一不可。”

他扔掉了鼓椎,拔出剑刃,命令南线的武刚车阵加快速度,与北线的友军完成合围!

“今日,东胡人常言饶乐水是养育了他们部落的父亲,今日,吾等便要在这位父亲面前,亲手将他的孩子扼死!为虞将军复仇!”

……

当夜幕降临时,战役终于步入尾声,鲜绿的草原仿佛被染上了一层血色的漆,死人死马满地都是。

东胡人的主力勇则勇矣,但战术、装备都落后了赵军一个时代,更别说整个部落刚刚被捏合起来没多久,顺风仗还好,逆风仗却打得一塌糊涂。

当南北两线都大败后,许多部落便开始星散而逃,柳河的命令彻底不管用了。一场大战下来,万余东胡伤亡近半,柳河本部更是几乎全军覆没,他自己也死于乱军之中,那颗头颅被一直觊觎他首领位置的人砍下,拎着辫子,连带染血的金色头环一起,献给赵军三位统帅。

胥渠和邮成看着柳河血淋淋,眼中充满了不甘的头颅,都十分欣喜,这大半年的准备,以及一个多月的深入草原总算没有白费功夫,这头狡猾的胡狼,终于还是被赵国猎人们围死了。

谁料还没高兴多会,新稚狗便来告知了他们一个消息。

“二子,柳河虽死,但其长子及数百部众,乘着入夜时分强渡饶乐水,渡河而去,我虽派人去追逐,但彼辈狡猾,绕了一圈后,往东边逃去。”

新稚狗听哨骑回报后,将此事告知胥渠、邮成,并咨询他们的意见,是否还要继续追击。

“数百人?彼辈大概会逃到哪去?”

“必是赤山!”新稚狗一口咬定,这是东胡人世代供奉的圣山,他们常常把饶乐水比作父神,而赤山比作母神,那些彷徨无措的东胡溃部,必然是往赤山去了。

“赤山,可在此地东面两百里外,山岭隔绝,草原茫茫啊……”

胥渠孰视柳河的头颅,心里计较开了。如今东胡主力已经被歼灭,连驻牧地达来诺尔也落入赵军掌中,将缴获的十多万头牛羊,连带两三万东胡的俘虏押回去,这次远征便能得全功。凭借这次的功劳,足够让他的军爵从官大夫一路提到执圭了。

若是在这时候继续深追,重蹈了虞喜的覆辙,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啊?

谨慎起见,胥渠心生退意,沉吟良久后说道:“孙武子在兵法里曾言,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兵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君侯也说过,宜将剩勇追穷寇!勿使沽名学宋襄!”

一个晴朗的声音从外侧传来,却是一位身披白袍的女将军,正是赵佳。

赵佳负责看押俘虏,以及邮成军辎重后队,这时候才姗姗赶来,所以错过了这场惨烈的大战。

但她却不想错过完成兄长夙愿的机会。

赵佳向三位统帅施礼道:“佳在拷问东胡俘虏时听其扬言,只要赤山一日不倒,东胡人就会在山下重新聚集。此时若不穷追,十年、二十年后,或许在赤山附近,又会有一个东胡首领带着胡虏遗孽,追溯柳河的遗愿,统合诸部,西进危害赵国疆土。佳敢请三位元戎予我轻骑三千,向东追杀残敌,直至赤山,拔其黄罴旗帜、毁其女神祭坛,犁庭扫穴,不留遗种,此方为灭东胡,得全功之策也!”

第1143章 赤山

“蛇!”

正在一处山坳里停驻的赵军军营里,一阵惊呼响彻四周,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手忙足措的扑打。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数日了,在饶乐水之战结束后,赵佳恳请三位统帅发兵向东追击东胡残部。思索再三后,胥渠决定自己先带着步卒、车兵押送俘虏折返代郡,邮成部的上郡骑兵在饶乐水上游休整作为接应,还剩下的三千多代郡轻骑则随新稚狗、赵佳向东进发,去寻找东胡人的老巢:赤山。

赤山地处大兴安岭南段和燕山北麓山地,这里三面环山,西高东低,多山多丘陵,与草原上的情形大为迥异。而且这里多蝮蛇,赵军扎营时经常会惊扰到这些毒物,几天行军下来,已有数十人被咬死咬伤。

毒蛇只是许多困难中的一个,疲惫、补给无时无刻不困扰着这支远征军。好在多年的代北生活,已经让从内郡来的良家子们习惯了食肉干、饮酪浆。

更何况,那位随军而行的公女都没有叫苦叫累,众人岂能不如一女子?于是只能咬着牙继续前行。

跟公女暗暗较劲的赵骑们无人知晓,这些时日的驰骋快意和危险,都使赵佳心花怒放。

那个在未央宫长乐宫里缠着兄长撒娇的小公女,到处惹是生非希望引起赵侯注意的小女孩,并不是她的真性,只有来到草原上后,她才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赵佳还记得,五年前自己失言惹下大祸后,她选择了不让兄长为难的自我放逐。那时候的她虽然多次在邺城郊外纵马游猎,但从未经历过上千里的长途旅行。直到上路三天后,她才知道,骑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连日坐在马鞍上,使她的臀部伤痕累累,血流不止,大腿久经摩擦,脱皮得厉害,双手也被缰绳磨起了水泡,长期踩踏马镫发力,两脚和背部的肌肉痛得她连坐都坐不直。

但她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在见到代郡草原之前,她拒绝坐上马车,去做娇嫩柔弱的公女。

渐渐地,老茧在痊愈的伤口上长成,当骑马不再是种折磨,赵佳开始注意到赵国大好山川的美丽。

她越过高低起伏的太行山脉,行经壶口道的陡峭山隘;太原城坚实的墙垣外,数不尽的农田正在荒地上连成一片,远处则是针叶高盖头顶,树干宽如车轮大小的茂密松林,森林里栖息着麝鹿和雪豹。她涉过许多条狭窄湍急的河流,在冰雪皑皑的夏屋山下扎营,随后绕过飞鸟难渡的雁门关,开始在像箭矢一样笔直的代北直道上策马奔驰。

就这样停停走走,在一个多月后,她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马邑外的草原。

和城邑楼阁堆叠在一起,充满烟火气息的邺城不同,眼前的一切都生机勃勃。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兄长那首短歌里唱的是对的。”赵佳一时激动难耐,纵马冲入草原后,又高又软的草将她包围,而赵她让自己愉快地淹没在绿浪之中,沉醉不已。

空气里充满了青草和泥土的芬芳,混杂着马臊味,以及她的汗味。赵佳开心地笑着,深深地呼吸着这一切,随后翻身下马,任白马去吃花朵,她则放肆地脱下脚上长靴,脚趾踩在黑色的泥壤里,让它们也尽情呼吸自由的味道。

在长乐宫时,她就像一只虽然受宠,却很难挣脱藩篱的小鸟,喜欢她仰慕她的人不少,厌恶她仇视她的人也很多。可在这里,却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

在这里,她为往事大哭了一场,也为未来大笑了一场。这一天,她经历了自己的脱变,苍天和绿地见证了她真正的及笄礼。

只可惜这一刻,她的兄长并不在场。

在之后的几年里,每天清晨赵佳都跃跃欲试地跳上马鞍,迫不及待想见识更多奇观。她的白色马蹄踏过许多地方:楼烦、林胡、阴山、河套,她若是戴上毡帽,披着羊皮,手持套马杆,打扮成一位草原姑娘,估计没人认得出来,她也确确实实这么做过。而无数次的外出遇险侥幸逃生,也让她的骑术射术精进,甚至能和楼烦勇士一较高下。

所以在马邑之战里,她能有那样的应变和勇气,也就不足为奇了。

马邑的一鸣惊人后,赵佳又重新回到聚光灯下,又要接受他人的目光审视了。

“女人不是应该去从事桑麻,缝缝补补么?”

起初,对于一名女子赫然成为“护楼烦校尉”,身披甲胄纵马在他们身边喝令指挥,代郡骑兵们心里有些难以接受。但这位公女高贵的身份和在马邑的功劳是实打实的,既然赵国军法里没有“不许女子为将吏”的规定,那她的存在便是合理的,众人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希望她不要给大军带来麻烦和厄运。

这种印象在随后的行军路上被一点点改观,在阴山南麓的行军里,赵佳一马当先;对达来诺尔的突袭里,这位女将也不让须眉,奔逐骑射不落下风。现在的长途行军,坡路陡峭,遍地岩石,她也丝毫没有叫苦,偶遇蝮蛇时,更没有尖叫害怕,反而手起刀落,拎着蛇尾巴扔给庖厨,让他给将士们加餐。

军中是崇拜强者的,士兵们渐渐和佳主身后的那些来自邺城的追随者一样,对这位奇女子充满了佩服和仰慕,开始心甘情愿地跟在她的白马后面,为自己的马蹄能踩在她的坐骑蹄印上而开心,为佳主能正眼看自己一下而热血沸腾……

但赵佳的目光,很少打量周围的人,而是直直地看向前方。

既然注定无法得到近在咫尺的钦慕之人,那她只能离他远远的,转而志在千里了……

……

因为是异域行军,赵军不得不小心翼翼,走一步看三步,游骑岗哨往往放到数十里外,就这样在丘陵里走了五天后,他们终于再度进入草原。

而在山地和草原交汇处,九座赤色的山峰也突兀地出现在眼前。

赵佳的腿被磨起一层茧,嘴唇也不复昔日的润泽,眼睛里同样带着血丝,但斗志却丝毫没有被削弱。

她纵马走到前方,挥起鞭子,询问队伍里的东胡俘虏。

“这就是赤山?”

东胡人的动作已经说明了答案,他们虽然投降,手里戴着枷锁,但依旧挣扎着朝那九座红色山峰下拜稽首,泪流满面地朝拜,口中说道:“乌兰哈达……”

新稚狗大喜:“在东胡语言里,乌兰为赤色、红色,哈达意即山峰,乌兰哈达,就是赤山!”

原来,这赤山原名叫九女峰,在东胡人的传说中,远古时,天上的仙女不小心打翻了胭脂盒,胭脂撒在了山上,因而出现了九个红色的山峰,而那名仙女遭到天神惩罚,降临人间,在这里,她遇到了饶乐水伯,两位神祇结合,这才有了东胡部族。所以,东胡人一直视饶乐水为父,视赤山为母,春天的时候,他们会在饶乐水驻牧,秋天的时候,又会返回赤山一带停歇。

四周看不到东胡人活动的踪迹,赵军谨慎地前行,两座石块堆叠而成的石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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