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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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一共由五百人组成,除了杨元庆率三百骑兵护卫外,还有一支百人骆驼队,这是长孙晟在灵州租了一支骆驼队,五百匹骆驼满载着隋帝杨坚送给启民可汗的礼物。
草原此时已进入最具活力的季节,茫茫草原上,到处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一望无际的新绿将草原覆盖,从草丘向远处望去,一群群黄羊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碧水如带,蜿蜒流淌在草原上,一面面湖泊如宝石般地镶嵌在草原上,更远处是黑黝黝的于都斤山脉,延绵千里。
他们行走在漠北草原的大湖盆地区,大湖盆地区位于于都斤山和金山之间,由乌布苏、科布多和扎布汗三个盆地组成,其间大大小小分布着数十个湖泊,于都斤山和金山就像巨人的两条臂膀将数十个湖泊揽在怀中。
“长孙将军,突厥牙帐应该在额根河畔,在于都斤山以东,我们为何向西走?”
杨元庆和长孙晟走在队伍最前方,他笑着对长孙晟道:“这边容易遇到西突厥,早知是向这边走,我就多带一点人来。”
“我是出发前才得到消息,启民可汗在春猎,行营设在扎布汗河。”
长孙晟回头看了一眼,又低声对杨元庆道:“现在突厥的形势有点复杂,义成公主派人送信到京城,说启民可汗和西突厥私下有往来,圣上担心草原有变,所以派我前来查探情况。”
杨元庆眉头一皱,“那启民可汗来于都斤山以西春猎,莫非是另有深意?”
长孙晟点了点头,“我也怀疑是这样,但没有证据,我们也不好带太多军队来,以免启民可汗起疑,我想,至少表面上,大家还是会和和气气。”
“长孙将军!”
苏烈催马上前,向长孙晟躬身请示道:“那边有一群黄羊,我能否去狩猎?”
“去吧!不要太落后了。”
苏烈答应一声,他表面平静,眼中却露出兴奋之色,他看一眼杨元庆,便催马向不远处一条小河飞驰而去。
“这孩子!”
长孙晟无可奈何地笑了笑,“第一次来草原,就兴奋成这样。”
“我去看看他!”杨元庆微微一笑,便调转马头,向苏烈追去。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二十三章 再见故人
在演义中,苏烈一口刀使得神出鬼没,箭术高超,更是计谋出众,连罗成也死在他的手中,而历史上,苏烈也同样是智勇双全的猛将,十余岁便勇猛过人。
一路之上苏烈话不多,显得比较孤傲,独来独往,他只和长孙晟说话,和杨元庆也最多只是打个招呼,至于其他人,他从来都不理睬。
但苏烈毕竟只有十四岁,他的孤傲和杨元庆那种身经百战的少年老成不同,他骨子里还是有少年人特有的新锐之气和猎奇之心,看见一群黄羊在河边饮水,他便忍不住起了狩猎的意愿。
苏烈骑马在黄羊群边上奔驰,手中拿着弓箭,他用的是一石弓,他学武走的不是刚猛霸道的路子,而是技巧型,百步之内,他的箭法百发百中,连号称天下箭术无双的长孙晟也对他箭法赞不绝口。
苏烈箭如连珠,仅仅片刻,便有三只肥壮的黄羊被他射倒,这时他看见数十步外,一只最肥大的黄羊奔跑极快,像是羊群之头,他张弓便是一箭射去,箭速极快,眼看要射中黄羊的脖子,就在这时,一支黑箭闪电般射到,‘当!’的一声,射在他的箭上,将他的箭撞出数丈之外,黄羊死里逃生,奔过小河,向草原深处逃去。
苏烈怔怔地盯着插在地上的黑箭,他认出那竟是一支铁箭,令他心中骇然,他一回头,见百步外,杨元庆手执一把大弓,正冷冷地望着他。
苏烈游历大隋天下,他的箭术从未遇到对手,使他颇为自负,不料今天却在边塞遇到了比他更高明之人,且不说百步外能射中高速飞行的箭,这需要何等眼力和技巧,更让他不可思议是,对方竟然是用铁箭,百步外用铁箭,那他的弓至少是三石强弓,他听师傅李靖说过,只有号称天下武功第一的太子心腹侍卫宇文成都才用三石强弓,今天他又见到一人。
但对方撞开了他的箭,这种无礼的举动还是让他颇为不满,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恼火,怒视杨元庆,忿忿道:“杨将军为何射开我的箭?”
杨元庆缓缓上前,用长槊挑起自己的铁箭,插回箭壶,苏烈注意到杨元庆的马槊也与众不同,又长又粗,尤其槊头,隐隐泛起一种青红之色,他听师傅说过,这是从天而降的玄铁,份量极重,也就是说,杨元庆这杆槊至少重百斤,令他暗暗震惊。
杨元庆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队伍中粮食足够,无需再猎黄羊,如果你只是兴起而猎,三只足矣,草原万物皆有灵性,不可随意糟蹋。”
说完,他调转马头,向队伍追去,苏烈呆呆地望着他走远,他又看了看三只倒在血泊中的黄羊,不由苦笑了一声。
……
第十天清晨,他们开始看到草原上有零星的帐篷,这一带分布铁勒葛萨人的一支部落,主要的葛萨人已经西迁,在夷播海(巴尔喀什湖)以东建立了可萨汗国,但在金山一带还有零星分布。
又向北走了十几里,他们走上一座低缓的草坡,终于看到远处十余里外的一片穹帐,密密麻麻分布在清澈宁静的哈利湖畔,那是便是启民可汗的行营,隋军士兵们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声。
他们的到来引起了突厥游哨的注意,游哨早已回去报信,片刻几名年轻的骑士飞驰而来,他们见是隋军士兵,都颇为客气,一名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将手按在胸前笑道:“远方的客人,请问是路过,还是愿成为我们贵客?”
“乌图,你不认识我了吗?”长孙晟走出队伍,微微笑道。
年轻男子顿时眼睛一亮,“原来是长孙将军,请将军慢行,我去禀报可汗。”
他调转马头,便一阵风似的向营帐群疾奔而去,长孙晟摇摇头笑道:“还是那么性急,一点都没变。”
他回头对杨元庆笑道:“这是启民可汗手下的一名勇士,叫做乌图,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我曾经教过他箭术。”
启民可汗也就是当年的突利可汗染干。
杨元庆自从七年前在京城都会市中见过他一次,便再也没有遇见过,也不知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他又想起隋朝公主,便笑了笑问:“公主现在也在这里吗?”
杨元庆所指的公主是义成公主,当年嫁给染干的安义公主已经亡故,杨坚便又将宗室女义成公主再嫁给他为妻。
“应该也在这里,她已被册封为可敦,现在我们隋王朝强大,启明可汗依赖于我朝,所以对义成公主非常尊敬,想当年北周大义公主,因为亡国而被都蓝可汗所杀,其实也是可怜之人。”
长孙晟叹息一声,他心中有点歉疚,当年是他的反间之计,当初他让突利去劝都蓝,说隋王朝准备将公主嫁给他为妻,都蓝信以为真,便挥刀杀了北周大义公主,结果隋王朝却将安义公主嫁给了突利,使都蓝和突利彻底反目,导致五年前爆发战争,杨元庆便是在那场战争中脱颖而出。
“他们来了!”
杨元庆凝视着远方,只见数百骑士向这边飞驰而来,为首之人正是启民可汗染干,杨元庆目力极好,他老远便看清了,和七年前相比,染干老了很多,依然留着大胡子,但一半已经变白,花白的发丝随风飘起,再无从前那种威猛,已经有了一种苍老之态,草原人寿命普遍不长,大多只能活到三四十岁。
胡思乱想时,染干已经奔至隋军队伍前,他没有看见杨元庆,翻身下马,跪在长孙晟面前,“染干叩见长孙公!”
他能有今天,全仗长孙晟多年提携,他心中视长孙晟为父,长孙晟连忙扶起他道:“可汗不必这般客气,我们都是圣上之臣,可行平辈之礼。”
“在长孙公面前,染干永远是晚辈。”
染干站起身,他向后看了看隋军,却一眼看见了杨元庆,他微微愣了一下,时隔七年,杨元庆模样变化很大,但他还依稀有一点印象。
“这位将军,我们见过吗?”
杨元庆翻身下马,从马袋取出当年那把黄金匕首,杨素后来又还给他,他递给了染干,笑道:“可汗还认识它吗?”
染干眼睛一亮,他立刻想起了当年比武赠刀之事。
“你是……那个打豹的小壮士?”
杨元庆拱手一笑,“可汗风采依旧,可喜可贺!”
“原来真是你!”
染干又惊又喜,他呵呵大笑,张开膀臂和元庆紧紧拥抱,他又上下打量他,“我们已经七年未见了吧!你居然已从军,已经长大成人了。”
长孙晟有些奇怪,“你们认识?”
染干重重拍了拍杨元庆肩膀笑道:“七年前我去京城迎娶安义公主,在都会市遇到这位小兄弟,颇有缘分,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他忽然想起还不知杨元庆的名字,不由有些尴尬地笑道:“我们虽有缘,我却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
杨元庆微微一笑,拱手道:“我叫杨元庆,现是隋军大利城主。”
启民可汗眼睛蓦地瞪圆了,惊喜道:“原来两夺达头金狼头大旗的杨将军就是小兄弟,我久闻大名,没想到竟然是故人。”
“杨将军还是……
长孙晟笑呵呵刚要说杨元庆还是杨素之孙,却看见杨元庆的眼色,他会意,便改口道:“他还在五年前对达头的战役中射伤达头,夺其王旗,是我隋军边塞的后起之秀。”
“哼!就凭他,能射伤达头?”
染干身后传来一声嫉妒的冷笑,杨元庆这才发现是一名十六七岁的突厥少年,衣着华丽,手执一把金背射雕弓,长得浓眉碧眼,相貌粗犷,身材魁梧,尤其双肩极为宽阔。
染干回头一声怒斥,“咄吉,不得无礼!”
他歉然对杨元庆道:“这是我子咄吉,草原粗人,不懂礼节,杨将军见谅!”
杨元庆笑了笑,他两夺达头金狼头大旗的事迹早已传遍草原,有人崇拜他,也有人嫉妒他,咄吉明显就属于嫉妒一派,杨元庆早已习惯,他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站在这里说了半晌的话,长孙晟佯怒道“可汗,一杯马奶酒都舍不得给吗?这可不是突厥的待客之道啊!”
染干恍然,他连声道:“快请!快请!我已准备了丰盛的酒宴,欢迎远到的贵客。”
卷二 百战黄沙穿金甲 第二十四章 草原天鹅
‘呜~呜~’
号角声传遍了突厥各大营帐,这是启民可汗召集部落首领的号角声,突厥人以部落而居,大部落里有小部落,小部落中又有细分,以血缘为纽带,大小部落林立,启民可汗出身突厥王室,血统高贵,同时也是几十个大部落的共同盟主。
这次染干是出来春猎,带的人并不多,只带了一千侍卫,另外还有各个部落的酋长和他们的妻女,所有卫士加起来,只有三千余人。
染干在最大的一顶穹帐内举行了盛大的宴会,穹帐内装饰华丽,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帐壁上挂满了各种鲜艳织锦,招待客人所用盘碗都是上好瓷器,甚至帐角还有两个一人高的越州青瓷花瓶,这些是隋帝杨坚送给他的礼物。
此时大帐内已摆满了一圈低矮的胡榻,榻上铺有细软的羔羊皮,并配有小桌,一般突厥人都是席地而坐,最多铺一张羊皮,但今天有贵客,启民可汗特地命人搬出胡榻,以示尊重。
胡榻上各坐一名突厥酋长,有须发皆白的长者,也有孔武有力的青壮,或高或矮,或胖或瘦,大都留着突厥人的翘胡子,每个人的眼中都充满了热情和真诚的笑容。
大帐里只能坐最尊贵的客人,只有长孙晟和杨元庆两人就坐主帐,并不是因为杨元庆和启民可汗有私交,而是因为他是领队将军,长孙晟只是朝廷使者,而杨元庆才是代表军队的使者。
苏烈和其他隋军士兵则去别帐喝酒接风,突厥主人自有安排。
“杨兄弟,你突厥语好像不错嘛!”染干笑道。
杨元庆微微一笑,用熟练的突厥语道:“在草原呆了五年,不会也会了,不仅能说突厥语,我还能书写突厥文字。”
他在草原多年,早已入乡随俗,和突厥人说话不用谦虚客气,会什么就说什么,坦坦荡荡,太过谦虚反而是一种无礼,众人对他会说突厥语并不在意,但他居然会书写突厥文字,大帐中绝大多数酋长却不会,引起酋长们一片惊叹,染干的儿子咄吉撇了撇嘴,对乌图低声道:“中原人也就能读读书,论骑射,差远了,我就不信他能射伤达头?”
乌图是染干手下有名的勇士,他坐在大帐门口,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不时探头向帐外望去,忽然,他眼睛亮了,只见两名突厥少女托着酒壶姗姗列队而入,为首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头发盘成小辫,皮肤白皙,眼睛像宝石般明亮。
在她身后是另一名突厥少女,身着艳丽的流苏裙裾,年纪约十二三岁,身材修长,眉眼和前面的少女长得很像,眼睛也同样亮如宝石,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脸色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
她们穿着镶有金边的胡袍,腰间系一条银丝蹀躞腰带,佩戴着金刀、银铃、玉牒,脚踝上的金环叮当脆响,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一路款款走来,俨如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绽放。
“我们的天鹅来了!”
众人会心地笑了起来,能在贵客面前展示突厥美女,这也是突厥主人的一种荣耀,长孙晟捋须轻笑,这两个少女虽然艳美,却只能看而不能碰,她们是染干的两个女儿,前面是姐姐,叫阿史那努丽,大家都叫她阿努丽,后面是她的妹妹,叫阿史那朵思,也叫阿朵思,她们是草原上的天鹅,只有草原上最勇敢的骑士才能和她们比翼齐飞。
后面还跟着两个少女,她们每人端着铜盆,来到了每个两名贵客面前,里面是一盆清水,杨元庆知道是让他洗手,他知道突厥人规矩极为讲究,每个细节都不能搞错,搞错一点点就是轻慢主人。
一般突厥人洗手没有什么规矩,很随意,但突厥贵族有没有规矩,他却不知道,杨元庆迅速看了一眼长孙晟,学着他的样子,将手背和手心放在铜盆中,又用水在脸上拍拍,学得一丝不漏。
少女阿朵思见他和长孙晟的动作一模一样,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她捂住嘴,笑得娇躯直颤,染干却瞪了女儿一眼,笑着对杨元庆道:“杨将军,这里洗漱也没有规矩,可以随意,不用跟长孙公一致。”
杨元庆的脸顿时红了,闹半天那是长孙晟自己的规矩,和突厥人无关。
洗漱完,两名天鹅般的姐妹姗姗上前,给客人的酒碗注满了马奶酒,妹妹阿朵思端酒碗,轻轻一躬身,柔软的双手将酒碗端给了杨元庆,她和姐姐一起娇躯轻摆,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用甜美的声音唱起歌来。
春天将草原唤醒,羊羔儿即将诞生,
霏霏细雨,灿灿阳光,
美丽天鹅河边,
迎来尊贵客人。
奶酒浓郁,肉脂喷香,
让我用亲手熬制香醇之酒,
敬给草原最尊贵的客人。
喝下这一碗,请再接受我的敬意,
愿我的歌声和甘甜奶酒,将客人留在草原。
……
杨元庆知道突厥人的待客之道,会有最美丽的少女来敬酒,她会唱敬酒歌,只要一曲唱完,客人喝下三碗,那就是给主人最大的面子。
杨元庆慢慢悠悠地喝着马奶酒,感觉味道比他们大利城喝的奶酒要好很多,至少没有那么酸涩,带着一丝奶香回甜。
阿朵思是草原女儿,热情奔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