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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我为王-第3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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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要动一动了。”

随着贺兰雄低沉的声音在房间之中回响,下头诸将一下子都兴奋了起来,原本征东府将主攻方向定在河套平原让他们心中失望得紧,但看司令官的架式,却是不甘寂寞,他们自然是大喜过望,这就代表着他们能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看着众人的神色,贺兰雄笑道:“不要想歪了,本官亦是奉了都督的命令,河套虽为主战场,但我们这里,却也不是摆设,进攻东胡,牵制敌军军力,而且我们这里地形复杂,不比河套平原,所以,东胡骑兵无法尽展所长,我们却是占了便宜。”说到这里,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至于是我们还是北方集团军先打到和林城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要是我们先到和林城下,想来孙晓那家伙定然会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大家有没有这个心气?”

“有!”下头众将都是齐声高喝,便连颜海波亦是如此。

“好!”贺兰雄握拳重重挥下,“在我们对面驻防的是阿固怀恩,我们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内,消灭阿固怀恩,进军威迫辽宁卫。诸将听令!”

随着贺兰雄的声音,屋中下诸将肃然起立,只余下贺兰雄的声音回响。

就在贺兰雄开始全军动员的时候,叶枫正趴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仰望着不远处山顶上那座军寨,那是阿固部设在这里的一座堡塞,内里驻扎着两百东胡兵,是阿固怀恩监视东方野战集团军动向的前哨,叶枫的任务,就是将其拔掉。

到东方野战集团军已经有近一年了,孟冲本想将他安排在司令部或者自己身边担任亲卫军官,但叶枫却只想到一线野战部队,僵持不下之际,贺兰雄到任,却是一口就答应了叶枫的要求,叶枫便成为了第一军的一名连长。

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

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叶重所想要的。

事以至此,退缩自然是不能的,叶重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派出自己麾下的死士去帮衬叶枫,最大程度地减少叶枫在战场之上的危险,其它的,就指望着叶氏的估秀基因能让叶枫爆出非同一般的能量吧。

事实也正如叶重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这个连队组建起来后,最普通的士兵也是在其它连队担任哨长的人物,四个排长,以前都是自带一连的校尉,大家互相不是认识也是彼此有所耳闻,当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惊愕,更多的却是惊喜,看来军里这是要组建一个战力超群的突击队,专门担当最危险的任务了。

一般人听到最危险的任务,都当是退避三舍,但在这个连的这些狂人眼中,却是甘之如饴,最危险的任务,便意味着最大的战功,意味着更大的收获,更多的晋升机会。

特别是他们拿到全新的装备之后,更是深信不疑。

全新的钢制盔甲,包钢的佩刀,数百套臂张弩,甚至连骑兵才配备的骑弩也是一人一支。不夸张的说,这支连队的装备,都已经赶上了高远的红衣卫。

这让连队中的所有人,都战意高昂。

接着,他们等来了他的连长。

一个十六岁的小娃娃。

众人的眼睛立时就瞪圆了,嘴巴也合不上了。

这些老兵的眼睛都毒辣得很,只是扫一眼,便能确认他们的这位连长娃娃没有上过战场,手上根本没有见过血。而叶枫初到连队时,表现出来的稚嫩和腼腆,更是让这群汉子的心都凉了。

连里立刻便翻了天,虽然因为征东军严苛的军纪而没有造叶枫的反,但叶枫的日子可就难过得很了。五花八门的刁难,各式各样的难题在第一时间便摆到了他的面前,而叶枫虽然经历过苦难,但那是相对而言,即便是在最苦难的时候,叶氏与叶菁儿也像两只老母鸡一般,将叶枫紧紧地保护在羽翼之下,他根本就没有见过什么风浪。后来回到相府,接受了数年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但如何与这样一群浑身都沾满着血腥的大兵相处,他却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他看得出来,这些人是想将他逼走。叶枫却坚定的不想走,有姐夫这根标杆立在之里,叶枫那怕是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第二天早上起来双眼红肿,却仍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这个岗位之上不挪窝。同时也想尽办法,想要缓解自己在连队的处境,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这些老兵虽然不知道叶枫是谁,这在东方野战集团军中是绝密,除了最上层的不超过十个人知道之外,谁都不知道叶枫的身份,但他们却能猜测到这肯定是高层的某个大人物的公了哥来渡金的。这些老兵很愤怒,他们是战士,不是保镖,如果大战一起,战士要向前,保镖却多半要向后,战士以杀敌为己任,他们却要以保护这位公子哥为己任,他们岂能容忍。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直到叶重派出的十名叶家死士以各种身份加入到这支连队中来,叶枫的情况才有所缓解,他终于有了一支能够自己掌握的人手。

这十名叶氏死士不论是在个人战斗力还是在对战场上的认知方面,都比这支连队的绝大部分人要强,他们要保护小主人,而连队其它人要赶走叶枫,于是在水面下一连串的较量的殴斗之后,林枫终于站稳了脚跟。

在接下来的半年之中,叶枫开始了他的收服人心的壮举,他学会了与这些大头兵一起以乡野俚语破口大骂,一起端着海碗大口喝酒,哪怕醉得当场翻倒也绝不认输,小小年纪与一帮汉子头聚头一起谈论女人,虽然啥都不懂,经常被人讥笑为童子鸡却仍然乐此不疲,学会了在连队中用拳头来说话。

每当将一个个比他高出一头的大汉干翻在地,叶枫都会无比感谢姐夫高远与曹天赐,曹天赐教给他的近身格斗术在这种较量之中无往而不胜。

他第一次杀人是带队前去捕捉东胡人的哨探,锋利的刀刃刺破对面的那个大胡子东胡人,那凸起的双眼和喉咙中绝望的嘶吼以及喷溅的血液,让他当场呕吐,回来后还连续做了几天的恶梦。

他学会了在营里与其它连长破口大骂卷袖子蹬板凳地挣抢任务,因为这支连队战斗力超群而每每得手。有时争到了太过危险的任务而遭到最上层的直接插手干预时,他偷偷跑到孟冲那里撒泼,最终重新得手后得意在部下面前吹牛吹得口水四溅。

半年之后,这个桀骜不驯的连队,终于认可了他们的这位娃娃连长。

而叶枫在掌控了这支连队之后,也终于开始展现他另外的长处,那就是远超于一般连长的战场调控能力与眼光。

这得益于他在相府里所得到的系统教育以及叶重的教导,叶重虽然名声不显,但却是战场宿将,他对叶枫的教导不是照搬兵书,而是结合自己平生的无数场战事来具体分析,叶枫从中受益良多。

叶枫,从一开始的起点就要比一般人高得太多。

躺在灌木丛中的叶枫,仰望着天上的星星,正在心底咒骂着天上那一泫秋水,明月是文人骚客咏诗写文赞美的美景,却是他这种军人诅咒的对象。

现在的叶枫,皮厚肉糙,早已没有了初入军中的新嫩模样,更没有在相府时那些礼仪老师要求他永远保持的翩翩风度,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粗野的兵哥哥。

他要拔掉这个寨子。

终于要大动了,可惜自己不是在主战场上,这让叶枫有些遗憾。姐夫走了,姐姐在年底要给自己添个小甥,自己也要当长辈了,得早点着手给小外甥准备礼物了。

前方簌簌草动,一个人影鬼魅般地出现在叶枫面前。

“连长,明岗暗哨都摸清楚了,什么时候动手?”来人是叶家死士之一,也是一名合格的杀手,在他的眼中,东胡人设置的明岗暗哨便如同在头上点了一盏明灯那样耀眼。

抬头恨恨地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叶枫呸的一声吐出了嘴里的草茎,“等这该死的月亮下去之后再说。”

全连两百人在叶枫的带领之下,便默默地趴伏在灌木丛中,任由蚊虫叮咬,露水湿身,宛如一块石头一般,一动也不动。直到天色将明,月亮落下去的时候,随着几声咕咕的鸟鸣之声,叶枫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猫着腰向着远处的寨子狂奔而去,在他身后,四个排分成四路纵队如同下山猛虎,扑向了他们的目标。

第五百九十五章:拉开大幕的第一战

数柄厚重的陌刀一斩而下,一段栅栏当即变成了篝火的材料,弩箭破空而出,营寨内望楼之上尚昏昏沉沉的哨兵一个筋斗栽了下来,落在地上,砰的一声闷响,溅起厚重的灰尘。叶枫一手骑弩,一手执雪亮的钢刀,一马当先冲入了这座东胡人在战区驻军最多,地势最高的军事要塞,安静的黎明,瞬息之间便被打破。

“征东军!”挥刀砍断一个冲出来的东胡士兵,叶枫狂吼一声。

“万胜!”身后,传来士兵们如雷的回应。

“各排各自杀敌,向前突击!”

“杀!”四名排长各率本部,分四路向寨子内部杀去。而叶枫则自率连部直属人马,沿着一条直线径直向着寨子中间,飘扬着一面将旗的方向冲去。他的直属人马并不多,仅仅二十余人,但这二十余人之中,却包含着十名叶重特地派出来护持他的死士,不论是战斗经验还是战斗能力,都远超其它士兵,不费吹灰之办,这一支二十余人便如同一把突前的尖刀,深深地嵌进了寨子的最深处。

这处叫做娄山寨的寨子,是东胡阿固怀恩深探入战区的一只眼睛,负责着方圆百里的哨探补给任务,更控制着一条通往东胡的通衢大道,平素时,这条大道来往车马不绝,双方的商队互通有无,虽然敌对,但并不妨碍大家赚钱。但自七月起,商队却是越来越稀少,最后几近断绝。战争的气氛亦越来越浓。

谁都明白,在经过了近一年的休整之后,不管是东胡索普。还是征东高远,都已是忍不住要动手了。

娄山寨虽然只驻有两百东胡人,但却都是东胡哨骑,能成为一军哨骑的军丁,自然都是军中翘楚,身手反应远比一般战士要强。在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在叶枫第一攻击之后幸存下来的东胡兵。立时便组织起了像样的反击。

一队队的东胡人,来不及披甲上,有的甚至还赤着胳膊光着脚。但却仍然手执弓箭弯刀,向着对手发起了反击。有的前突吸引,右的侧迂包抄,进退之间。颇有章法。配上这些士兵不凡的身手,竟是在遭受敌人突然袭击,死伤惨重的情况之下,不惊不溃。

如果来得是一般的连队,在对手如此的反应之下,必然会使双方陷入胶着苦战之中,或许得到最后的胜利并不是问题,但得到胜利的代价却要大上许多。但叶枫这支连队。却偏偏不同一般,东方野战集团军的最高层。为了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得这支连队几乎汇集了集团军中最厉害的老兵,这样一支连队,如果放在现在,那就是一支不折不扣的特种兵部队。最普通的一名士兵,丢到其它队伍之中,都足以胜任军官,而且他们来到这个连队之前,本来就的的确确是军官,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能胜任一个局部区域的指挥作战,根据敌人的反应作出及时的应变。

一排四个哨,在排长的指挥下,或分或合,聚时弩箭如蝗,分时如穿心钢刀,不管是前方还是侧翼的敌人纷纷击溃。

当天边一轮火红的朝阳升起的时候,叶枫已是站在娄山寨东胡指挥官的那幢木楼的晒台之上,手中提着东胡人驻娄山寨指挥官的头颅,而在他身边,一名士兵扯下东胡旗帜,换上了征东军的大旗。

娄山寨易手。

此时的叶枫还不知到,他率领的军队夺取娄山寨之战,是征东军在时隔一年之后,与东胡人正式展开全面战争的第一仗,从这一天起,东胡人与征东军长达数年的战争大幕正式拉开。

叶枫只是一名小小的连长,眼睛还不能看到多远,他所瞩目的,只是以最好的姿态完成上头交付的任务,做好自己手头上的这一份工作。

“检查营寨,清理遗留,点检伤亡。”

消灭掉娄山寨的敌军只是第一步,而接下来守住娄山寨,顶住对手的第一波反击,才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寨子最高处的蜂火台上,那高高飘起的狼烟虽然已被扑灭,但因为对手的强烈抵抗,这柱狼烟燃燃了起半刻钟时间,叶枫不认为远处的敌军都是瞎子,如果东胡人真是这样的话,也不会成为燕国数百年来最为强大的敌人。

东胡人与东方野战集团军的大队人马,离娄山寨的距离差不多,但双方的机动性却有着极大的差距,哪怕东方野战军汇集了征东军绝大部分的骑兵,也无法在这个方面与对手相比,贺兰雄虽然自傲,但也不会让自家的骑兵与东胡人去单挑,步骑协作,相互掩护,才是东野的立足之本。而要照顾到步兵的推进速度,就无法在东胡人的反击到来之前,及时接应到叶枫的突出一部。

对比双方的机动能力,叶枫必须在娄山寨坚守一天以上,才有可能等到援军。

这便是箭头部队的作用,而这也是叶重当初听到贺兰雄将叶枫放在这样一支部队之中而勃然大怒的原因。

功大,风险也大。

娄山寨一战,叶枫歼敌近二百余人,驻守在娄山寨的东胡军队只有十余人冲了出去,其它人尽皆伏尸于娄山寨中,而叶枫麾下战死三十八人,伤二十一人,一个两百人的连队,失去了四分之一的战斗力。之所以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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