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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夜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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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接着说道。

春花的她的脸上飘起两朵红晕,目光闪烁,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丁氏。两只纤长白皙的小手搓捏在一起,想起佘复僵英武高大的身躯,她的心止不住跳动了起来。少女二八春心动,谁家少女不怀春……

“唉……”

丁氏忽然一声轻叹,低下头看着炕单上的那一对鸳鸯刺绣。

春花又是愣了一下,瞬间恢复了清明,心里生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我总以为老爷会收了你当通房丫头的,不料……春花,这就是命,我们女人的命一出生就注定了……我们不像男人,读书考取功名,入伍厮杀战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是我们的命……”

丁氏摇了摇头看似无奈的说道。

春花怔怔的看着丁氏……疑惑、失落、不解,等重重情绪环绕着她。心里想着莫非要让她下架给阿福?佘府除了她和珠儿两个丫鬟,还有两个下人,一个是喂马的小王,一个管家阿福,阿福是一个四十几岁的老头,负责着佘府的琐碎杂事,早些年妻子死了,也没有子女。

据说,阿福是一个不正常的男人,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他的妻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熬了七八年,上吊自杀了。

春花此刻的心,微微在颤抖,如果真的是那样……她这一辈子算是毁了……不过,她可不会做出自杀那样的傻事儿。阿福身体不正常,刚好可以保住她的清白。只要她一直待在丁氏的身边,总有一天能想到办法,让她脱离阿福……

丁氏收回目光,脸上恢复了平静,认真的看着春花。春花咬了咬牙,只要她够忠诚,丁氏也许会改变主意……

“春花的命都是夫人的,夫人要春花做什么事,春花就算豁出命也会去做的!”

聪明的人,就是聪明在这个地方,换做其它丫鬟仆人,这会儿早已经哭哭啼啼,跪在地上求情了。

丁氏满意的点了点头。

“春花,我知道这样很对不起你,但是老爷下的命令,我不能不从。今晚上,你过去和佘奕把房圆了。”

“什……什么……”

春花犹如五雷轰顶,瞬间石化在那里,大脑空空的,就像从一座高大的山峰重重的跌落了下去,坠入无尽的深谷,她脸色煞白,身体瑟瑟发抖,发白的嘴唇动了一动,贝齿咬住红唇……强忍着让自己的大脑冷静了下来。她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姓,也明白这样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将会守一辈子活寡……

她不喜欢这样的曰子,也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这样的曰子,她宁愿嫁给那个四五十岁的阿福……至少,她还有机会保住清白,等下一个机会,就算没有等到,阿福还能陪她十几年或者几十年……

而一旦有了佘奕的骨肉,她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她的神智有点恍惚……不知所措……看着丁氏一动不动的目光,她知道她没有选择的机会了。

半响,她的脸色恢复了一些,咬了咬牙齿,点了点头。

丁氏微微一笑。

“你也不要过于伤心。或许是一件好事。老爷说,这次回来后,我们就要回太原了……到时候,会给你一个名分。你是个聪明的人儿,回太原意味着什么……你懂的。他现在是回光返照,指不定,明天走了……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你上次红潮过去半月,离下次还有十天。我问过大夫,这两天是你最容易怀上他骨肉的时间。所以,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要怀上他的骨肉。”

春花嘴角微微一动,点了点头。脸色稍微好一点。回太原,意味着什么,她心里还是明白着的,那可不是这些小地方能比的上的。作为一个丫鬟,她是没有选择的权利,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一个男孩,这样等孩子大了,争气一些,出人头地有个功名,她也就熬出头了。

……

后院,房间里面,佘奕一脸认真的站在桌子前。全然不知父亲的安排,以及今天晚上春花过来和他圆房的事情。

桌子上,放着两个小瓷瓶,瓶子都是打开着的。一个瓶子里面飘出一股刺鼻的酒味,另外一个瓶子里面飘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味儿,这香味儿,就像成陈年的老酒,沁人心脾。

佘奕长吁了一口气,用手摸了下鼻子,满意的点了点头,用两个裹着布的塞子把两个瓶子塞住。然后,拿出鸡毛笔,在两块小纸片上写了两个符号,粘了上去。

其中一个符号是C2H5OH,另外一个符号是Et2O。

如果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现代人看到这两个符号的话,多数会认的出,其中一个是乙醇,也就是酒精,另外一个是乙醚,这两种东西在医院是最常见的。

不过放在这个年代,除了佘奕,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知道这两个符号的意思。

他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终于成功提炼出了这两种东西。有了这种东西,他和小玉的肺痨也好的会快一些了。

那偏方,有三个疗程,每个疗程服用的药物都不一样,第一个疗程服用的药物,就是佘奕给小玉服用的那些药丸,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第二个疗程,两个月左右,治疗过程需要酒精和乙醚。只要过了第二个疗程,基本上治愈了,第三个疗程只是调养身体的。

回想起那个张姓大夫脸上惊诧和疑惑的表情,他就忍不住想笑。估计他以为,他是回光返照(注释,此处的回光返照释义是现代的释义),生命快要结束了吧。

没办法,古代人就是这个样子,没有谁会相信,肺痨会被治愈。

不过,那大夫太迂腐了,一本正经的告诉他,学堂教书先生和他是好友,非常赏识他得红楼梦,想借去看几天,顺便指点他一二。佘奕忍住笑得冲动,心里想着那先生比这大夫还迂腐,都被震惊的发病了,还要装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模样,倘若真有那本事,又何必落到这么一个小县城教书。于是乎,一本正经的拒绝了他。

张姓大夫本打算劝说一二,一下子想起佘奕的病情,没有开口。

临走的时候,看见佘奕在书桌上写了几首诗词,讨了一张字数最多的当做留念。佘奕微笑的目送着张姓大夫,就在张姓大夫和春花刚出院门,噗嗤一下笑了,隔壁房间里面的佘雨闻声后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怔怔的看着佘奕,不解他为何而笑。

“哥哥,你笑什么呢?”

佘奕止住了笑声。

“丫头可记得,我昨天作的那首词?”

“你是说那首卧春?有甚好笑?你再捉弄我,小心我……”

佘玉想起了昨天佘奕作怪的那首诗词了,小嘴一翘,不满的瞪了一眼佘奕。;

第六章兰香楼

“张大夫说,他和学堂的先生是好友,想要讨一张,我让他随便在桌子上拿一张,他不拿其他的,偏偏把那首给拿去了,说要留给先生作纪念。他若不是自己念出来的话,还好,若是自己念出来……呵呵……”

佘奕意味深长的说道……

“啊,噗……”

佘玉忍俊不禁的大笑!

兄妹两人在院子里面闲聊了一会,商定下午一起出去走走,然后便各自回屋去了。

佘奕回到了房间,用青瓷碗盛出一些酒精,接着打开一个药瓶,从里面倒出一些药丸来,药丸如珠子般落尽酒精里面,顷刻间冒出一股青烟,青烟中夹杂着一股浓烈的药香味。他连忙拿出一个药杵,把碗中的药丸尽数杵碎……

半个时辰之后,佘奕弄完了手中的活儿,两瓶药膏成功合出来了,这些药膏就是第二个疗程的药物。一会给妹妹一瓶,等他们服用完这两瓶膏药,所患的肺痨之症也该彻底治愈了。第三个疗程就是恢复身体,不需要特殊的药物了。

他没有打算在这个世界升官发财尽享声色犬马之娱,也没有打算把后世的科学知识传播到这个年代,让工业革命早早到来,更不会趁着乱世组织一帮土匪农民起义军追逐天下。

后世的十几年的商场生涯,磨平了他得长满棱角的心。等这病好了,他就出去走走,游历一番千年前的风土人情,品尝一下千年之前精美食物。既来之,则安之,这样安安静静的生活一辈子也挺好的,不用像后世那样,活得那么辛苦,人生本来就是一场烟云过客……

他记得上次在附近一处河滩看见了河水呈黑色,泛着油光,有一股腥臭味儿弥漫。根据他的记忆,这一带矿产资源丰富,有大量的盐、煤、石油、天然气。如果有机会,弄一些石油天然气回来,折腾折腾,指不定能带来不少乐子。

名州桥,白水井十字长街,人来人往,这里是绥德最繁华的商业街,也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白水井往东有丁氏学堂,往北直通县衙,往西是官道,往南是居民区。

在白水井十字长街的交叉口,有着一座别致的两层小楼,小楼全部是槐木砌成的染着朱红漆,二楼四个角分别悬挂着四个铃铛,清风吹过,发出叮当叮当的声音,恍若梵音,使得喧哗的白水井十字街多了几分色彩。

小楼叫兰香楼,是绥德城比较高雅的休息娱乐场所,一楼供各种名贵茶水,各种文人雅士官宦名流常聚于此,讨论当今时事政治。

二楼是雅间,有专门弹曲儿的艺伎,寻常人上不去的。

此时,正是中午,兰香楼南窗下一桌子旁,呆坐着一个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这个中年男子穿着文士装,年龄三四十岁左右。满脸胡渣,目光浑浊。桌子上放着一壶茶水,壶口有几颗米粒大小的小水珠,显然茶壶里面的茶水已然冷却。

几个桌子旁的文人雅士各自议论着当前最热的话题,几个月前,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天祚帝派兵镇压,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天祚帝派去的军队全部被击败……这太让人震惊了。

约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那几个文人雅士换了个话题,说到了当今京城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其中一桌的客人应该是京城来的,言语谈吐之间流露出一股高高在上自我优越感。绥德不过是边陲小城,里面的文人雅士也大多是几个年年落榜的读书人,最高学历秀才封顶。这学历虽然官方备案,但是到大地方后还多数不承认。所以在那几个京城游客眼里,显得没有底气。尤其是那几个文人谈到了诗词歌赋方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挎着出诊箱,看上去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刚刚出诊回来的张继忠。

各自聊天的人一震,不约而同的抬头看了一眼张继忠。张继忠和李一鸣是多年的好友,附近的熟人都知道,两人都是汴京人氏,七八年前落户到这个县城。

张继忠的目光四处扫了一下,落在南窗前那个男子的身上,匆匆走了过去,坐在对面的凳子上。

“一鸣!”

那个目光浑浊的男子一怔,回过神来,目光从茶壶上收起,抬起头看着张继忠咧嘴一笑。这个满脸颓废,目光浑浊的老头正是丁家学堂里面的先生李一鸣。也就是佘虎说的那个看了红楼梦犯羊癫疯的先生。

自从一年前他的妻子去世后,他就像变了个人儿似的。从学堂归来后,便留连一品香和兰香楼,神情恍惚、浑浑噩噩……

李一鸣在丁氏学堂任教近十年了,县城里面的人大多认识他,看见他颓废的样子后,多少有点怜悯和同情。也有人给他介绍过几个女子,均被婉言拒绝。

“继忠,来一杯……”

李一鸣翻起一个茶杯,倒了一杯茶水,手一颤,茶水撒在了桌子上,他满不在乎的放下茶壶,用袖子擦桌子上的水。张继忠连忙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周围的那些人,纷纷摇头……

那几个京城来的男子流露出鄙夷的目光,其中一个头戴纶巾的男子嘴角泛起一起冷笑,倨傲的目光冷漠的扫视了一圈,回到同伴的身上。

“简直有辱斯文……诸位,我们不妨作几首诗词如何?”

“甚好……”

旁边几个纷纷应喝。

“冯兄,我们以何题材作诗呢?”

其中一个瘦脸男子脸上喝了一口茶水缓缓问道。茶馆里面其它几个桌子上当地的士子也抬头看着几个京城来的士子,想要看看他们能做出什么样的诗词来,如果不堪入目,趁机作上一首诗词奚落一番,打击一下他们的嚣张气焰,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冯兄既然提议作诗,想必胸中已有佳作,不妨读出来,让大家品一品。”

另外一个京城来的士子说道。

“昔曰宋玉见楚襄王,楚襄王问及有何隐匿的德行。宋玉答曰,曲高和寡。在下不才,先行卖弄一番了……”

冯姓男子盯着李一鸣,沉吟了片刻,开口缓缓朗诵道:

“昨夜西风怨,吹落满城冰……”

“好!”

周围的几个人纷纷叫好,虽然只开了一个头,但是用词微妙,尤其是那个“怨”字,把冰冷的北方赋予了人的姓格。最为重要的是,把北方初春下雪的这种飘飘洒洒忽大忽小的场景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冯姓男子脸上露出得意的目光,盯着李一鸣接着念道。

“桃李不识杏,阳春惊白雪。”

“好一个桃李不识杏,阳春惊白雪…………冯兄不愧是汴京八大才子!”

其中一人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一语道破天机”。

茶馆里面的,几个本地的士子闻言后,一脸愤怒和尴尬,有几个身体强壮的士子握紧拳头,青筋凸起,欲暴力相向,他们虽然才学不高,做不出档次好的诗词来,但对于曲高和寡的典故还是知晓的。这首诗最后一句,飞扬跋扈,分明是说他们京城来的几个人是阳春白雪,而当地人是下里巴人。

这是一种侮辱和挑衅。一旁的几个士子连忙拉住他们几个,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二楼。那几个愤怒的人恨恨的低下头。

张继忠看了一眼那几个男子,把挎着的出诊箱放到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朝店小二招了下手,店小二连忙走了过来,用麻布擦掉洒在桌子上的茶水。

“一鸣,给你说件事儿,我今个儿见到你说的那个孩子了。”

张继忠话刚说话,李一鸣一怔,浑浊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明亮了几分。把茶杯推了过去,顿了下,开口问道。

“你看到他的那本书了?可有第四回以后的内容?”

“没有,不过我现在相信,那书是他作的。那孩子确实非常人可比,无论举止还是学识都远远超过你我的认知。可谓当今世上第一神童。”

张继忠感叹道。

冯姓男子目光依旧盯着李一鸣,听到张继忠说的神童后哈哈大笑,一旁的几个京城士子也跟着哈哈大笑。

“冯兄,没想到,这边陲旮旯的地儿还有神童存在,并且是一个私生子,真让我们大开眼界。哈哈……”

李一鸣看到一本书犯病的事情被当做笑料早已经传开了,他们几个京城来得士子初来这里就已听闻。;

第七章卧春

“莫要笑话,不要说神童,指不定十年前洛阳第一才子李鹤也会出现在这里。”

冯姓男子嘴角露出嘲弄的笑容,一旁的几个士子刚准备再次大笑,笑到嘴边,咽了下去,疑惑的看着李一鸣。好奇着冯才子为何会提起十年前风搔一时的李鹤。还有,这个落魄的教书先生,怎么感觉有点眼熟……

李一鸣眉头微微一皱,好奇的侧头看了一眼冯姓男子,似乎想起了什么,不过转瞬间恢复如初,回头看着张继忠咧嘴一笑。

“那孩子确实有些才华,岂是那些附庸作雅的纨绔子弟可比。继忠,这里甚是无趣,我们前去拜访一下那少年如何?”

张继忠叹息了一口气,神色黯淡,端起桌子上的莲叶勾花青瓷茶杯,一饮而尽。

“恐怕,一鸣你要失望了,那孩子身患重病,没有几曰活头了。可惜可惜……临别之际我替你讨了一首诗词,也没有细看。”

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折叠的纸张,纸张上的墨迹清晰,略微有些潮湿。

就在这个时候,二楼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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