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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明朝好女婿-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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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吴老二身体沉重,又如何副住得动,只片刻,额上就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汗气,鼻端也发出喘息声。

苏木有些看不下去了,这边已经这样了,这鸟人还成天在外面胡闹,这吴家是彻底完蛋了,忍不住轻轻地叹息一声。

听到这一声叹,吴小姐发现了苏木,就用哀定的目光看过来,却没有说一句话,神情中满是忧伤。

苏木也知道她是大户人家出身,书香门第的的小姐,面子观念极重,不肯出言求人。

心中更是难过,忍不住走上前去,用手使劲将吴老二扶了起来。

“谢谢你。”声音很低,跟蚊子叫一样,一双大大的杏眼里闪过一丝感激。

苏木:“同在一个屋檐下,没什么的,有事且说就是了。”

“还请公子将我家兄弟扶去北屋。”

“没问题,你放手,让我自己来吧。”吴老二本就瘦小,而苏木也不是那种弱不禁风的书生。

当下双手一用力,就将他抱了起来。

“别,还是一起……”吴小姐正要说话,却一不小心碰到了苏木的手,顿时一张脸就红得透了,慌忙将手抽了出去。

还好夜色深沉,也不怕这张红脸被苏木看到,可她一颗心却跳个不停。

苏木也感觉到了。

两人都同时一愣,尴尬得不行。

正在这个时候,怀中的吴老二发出了低低的鼾声,口鼻间都是冲天的酒臭。

苏木:“老二居然睡着了。”

吴小姐扑哧一笑,低声道:“我家弟弟只要一喝醉,就算是猪圈里,一样睡的着。”

第一次同一个男人说这个多话,又笑出声来,吴小姐慌忙用袖子将嘴遮住。

“别把这个畜生给我抬进来!”这个时候,北屋发出低低的咆哮:“畜生,畜生啊!”

吴小姐:“爹爹,弟弟不都是跟你住一屋的吗,你不让他进去,他睡哪里啊?”

“爱睡那里睡那里,依我看来,随便找个地方扔了叫别人拣了去最好。”老举人锤胸顿足:“家门不幸,出此败类,他还回来做什么,怎么不死在外面?”

“爹爹,爹爹,你不要这么说弟弟了。”吴小姐眼睛里沁出泪花来,在黑夜里显得很醒目。

“怎么就说不得了?”老举人开始骂起来:“这小畜生读书不成,嗜酒好赌,咱们这点家业可都被他给败了。穷其实也没什么,君子居于陋巷,一瘅食一壶浆,贫不改其志,也算活得洒脱随性。可这小畜生举止粗鄙、成天在外面丢人现眼,可把咱们吴家的人丢尽了……他怎么不去死啊!”

“爹爹,爹爹……不要说了……”吴小姐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苏木看得心中一疼,有种要将这个大美人抱在怀里细声安慰的冲动。不过,人力有时而穷,吴老儿在自己手上越来越重,眼见这就有些支撑不住了,忍不住低喝一声:“够了,都别吵,多大点事,吴小姐你去跟小蝶挤一晚上好了!”

他这一声喊,北屋的吴老爷子总算是安静下来。

苏木也不耽搁,拖着吴老二大步朝吴小姐屋里走去。

吴小姐:“哎……”可苏木已经进了自己房间,将门关上了。

她一张脸又红了起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闺房居然被人给占领了。

“吴小姐,进来吧。”小蝶走过来。

进了吴小姐的房间,里面的整洁超出了苏木的想象。里面虽然有些小,可地板都擦得发亮,灯光中,桌上正插着一丛栀子,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床上铺盖都洗得非常干净,满是阳光的味道,只可惜上面补了不少补丁。

而自己前一阵子送给她的那匹绸缎却小心地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叠得整齐,显然这应该是吴家最值钱的东西了。

苏木本打算将吴老二弄上床去的,可一想自己要同这家伙挤一晚上,忍受他浑身的臭气,就不乐意了。

索性把他往地板上一扔,盖上一床薄背了事。

床很松软,很舒服。一躺上去,苏木很快地进入了梦乡。

天明的时候,他刚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枕头边上散落着一根细细的长发。

吴老二还在呼呼大睡,苏木照往常那样起了床,到屋檐下洗了脸,就出门去跑步。

房间的窗户开了,露出吴小姐那张美貌的脸。

“吴小姐早!”苏木一笑,率先打招呼。

吴小姐面色一变,然后“嘘”一声,用二人才能听到的声音:“昨天晚上谢谢你了。”说着话,头低了下去。

“没什么,吴小姐再见!”苏木挥挥手,大步朝外面跑去。

看着苏木的背影,想起他开朗的笑容,吴小姐有些痴了。

出门跑了几千米,出了一身臭汗,刚要回家,苏木远远地就看到一个高大青年跑了过来:“子乔,子乔,出事了,出事了!”

来的正是多日不见的大个子胡进学。

苏木心中奇怪:“进学,你怎么还在北京,不回保定去吗?”

胡进学一脸的急噪:“回不去了,家中出了大事,叔也是没个着落,整日哀声叹气。我想了想,现在也只有子乔你能帮着出个主意,这就寻着你给的地址找了过来,恰好在半路上碰到你。”

他走得有些急,不住地喘息,汗水已经将身上的飞鱼服给泡透了。

大个子热得实在手不了,忙解下绣春刀,把衣裳给脱了,只剩一条贴身短褂。

第一百三十一章胡百户又倒霉了

一说起胡顺胡百户,苏木就火冒三丈。这家伙差点做了自己便宜老丈人不说,还差点害得自己参加不了府试,坏人前程,罪大恶极,不可原谅。

只不过,看在胡莹对自己一片痴心的份上,苏木不同他计较好了。

对于胡百户的事情,苏木是一点兴趣也没有,就歪了歪嘴:“进学,我不过是穷秀才一个,能出什么主意。胡老爷贵为锦衣百户,只要他说一声,有的是人愿意讨好,还差我一个吗?”

说完话就要回家。

“子乔啊子乔,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胡进学急得直顿脚,一把拉住苏木:“别走,别走。”

苏木笑道:“进学,咱们兄弟一场,你死扭着我不放,是不是想请我喝酒。”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胡进学:“还别说,起了个大早,水米没粘牙,走咱们边吃边说。”

胡进学对他苏木有恩,他的面子还是要给的,苏木无奈,只得随他一道进了旁边一家茶社。

当然,苏木是不想听任何关于胡百户的话,每到胡进学要张口时,他都适时打断。

各自喝了几口茶,吃了四个个火烧。

苏木站起身来,笑道:“进学,多谢你的款待,既然你还没离开京师,找个时间我请你,咱们好好聊聊。我今天还有功课,就先告辞了。”

“子乔……”突然间胡进学眼圈一红,眼泪就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在苏木的心目中,这个胡进学就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他这一哭,苏木反有些慌了。忙坐下来,低声道:“进学,你这是怎么了,有事好好说。”

胡进学用拳头擦了一把眼角:“子乔,这事无论如何你得帮忙,否则,否则……你这是要叫我跪下吗……叔……叔头发都快愁白了……难道你要让我跪下求你吗?子乔你若不肯,我就跪死在你面前。”

说完就呼地一声站了起来。

苏木有些生气,他这人最不吃这套,一把将他拉住,道:“进学,都是自己兄弟,你又何必逼我至此。我与你们胡家恩怨,你也不是不知道。再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没说清楚,就要让我出主意,我又不是诸葛孔明,能掐会算。”

“你一定可以的,这关若过不了,咱们胡家可就麻烦了,大小姐知道叔出这么大事,也不知道担心成怎么样子。”

听他提起胡莹,苏木心中一痛,神情也不那么严肃了。

胡进学见苏木有心软的迹象,道:“这次我叔之所以没有急着会保定,那是因为被留在京城了。”

“留在京城,怎么了?”苏木倒是好奇。

胡进学:“上次来京城交了差,本该拿了回执回保定的。不过,经历司的高同知却拖延着没有行文,于是,我们就住在客栈里了。又过了这几日,叔正在气闷,却得到了新的任命,让他留京,依旧做锦衣卫百户。”

苏木嘿一声:“这是好事啊,胡老爷又担心什么,在京城做百户,可比保定强上百倍。”

确实,都是百户军官,可地方上锦衣卫百户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像京城的锦衣百户,因为呆在领导身边,一旦机遇到了,随时都有可能一飞冲天。就算无意仕途权势,以京城的繁华,随便抬抬手,捞的钱就是地方上无法想象的。

因此,京城中的锦衣百户、千户,大多有深厚的背景,不是达官贵人的子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或者佥事、同知这种大人物的心腹。

“我家老爷又没臂膊,这种好事怎么会落到他头上。”胡进学闷闷地说:“那是高同知在整叔。以前叔在保定的位置本已经内定给高同知的一个远房侄子,都快要去上任了。就因为叔得了子乔你的主意,摆了丁望龄大人一道,入了牟大人的眼。牟指挥使也是一时兴起,问什么地方还有缺,就随意点了叔让他做这个百户。”

“恩,这事我也知道,进学你继续说下去。”胡顺被任命为锦衣卫百户那时他当时在场,却没想到这个位置竟然是从一个姓高的同知的侄子手里抢过来的。

锦衣卫的中央机构通常为了三个部:北镇抚司、南镇抚司和经历司。

北镇抚司又被人称之为北衙,有自己的监狱,负责缉捕、审讯。

南镇抚司是南衙,负责整顿锦衣卫的内务,是一个类似于纪检的部门。

至于经历司,则相当于锦衣卫的组织部,负责人事任免和公文往来。

而锦衣卫生的主要领导则是由一个指挥使、三个指挥同知和一个指挥佥事构成。

一般来说,锦衣卫指挥使统管全局。佥事是办公厅主人,南北衙和经历司则又三个同知担任。当然,很多时候,指挥使都会直接管理北衙。

经历司直接管着人事,权力不小,胡顺抢了同知侄子的位置,得罪了这么一个人物,日子能好过?

胡进学继续说道:“当时,高同知的侄子被叔顶替之后,他就有些不高兴。可这事因为是指挥使大人亲点,高同知以为叔是牟指挥的人,自然不敢造次。但下来之后,难免不派人去调查叔的背景。这一查,才知道叔根本就不是指挥使大人的门人。不但如此,和朝中任何大员都没有关系。于是……”

他有些说不下去了,忧愁地咬了一大口火烧,额头的汗水流得更多。

“于是,胡百户的麻烦就大了。”苏木忍不住点点头,不过,他还是很好奇:“既然如此,高同知怎么反把胡百户调进京城里来了,这不是变相升官吗?”

胡进学喝了一口热茶,闷闷回答:“叔在保定,高同知鞭长莫及。如果调来京城,也方便挑错。只需叔做错一件事,就会被拿下,他的职位不就空出来了。”

“恩,是这个道理。那么,胡百户又碰到什么麻烦了?”

胡进学放下杯子,有叹了一口气,说:“这事说起来就话长了,还得从保定说起。不知道子乔听说过林文六这个人没有?”

“有点印象。”苏木回忆了一下,问:“是不是保定四大望族林家的那个林文六,好象是个举人吧?”

这人大约四十来岁的样子,中举人十多年,在保定士林中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士。

“没错,就是他,他现在正在京城。”

苏木好奇地问:“就在京城,难道林文六也要参加明年的春闱,想考个进士?”

“不是,林文六自从十多年前中了举人之后,屡试不第,知道自己没那个命,就绝了功名之念,说是要做山人。其实,这不过是借口,确实没有那份才气,就算再考一百年,也中不了。林文六是林家的旁系,家里也不会出钱给他买官。衣食无着,这林文六索性就跑北京来,托庇到他丈人家里。在京城厮混了这些年,倒混出了一点名气,同寓居京城的不弟秀才和举子们也熟。”

所谓的山人,乃是明朝文化界的一种特殊现象。这个名称最早见于《左传》:“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手冰,山人取之,现人传之。”特指退隐山间的士大夫知识分子,并标榜不入仕途。

明朝的社会升平已久,由于教育的进一步普及,产生了大量的知识分子。国家的官员名额有限,不可能让所有人去作官。于是,大量读书人见仕途无望,索性自称山人,决意功名:老子不是考不中进士,实在是没兴趣。

如此,四处奔走,为自己获取了极大的名声。

这一集团规模不小,又空前活跃,构成了一个非主流的知识分子阶层,主要工作是出入士大夫王公之门,骗些银子花。

这个阶层的文人以才艺游食,从为几个寄生的社会成分。

可这群人因为有一定名声,成事或许不足,可因为掌握了社会舆论,破坏性却是不小。

“前阵子发生了一件事,朝廷要建一个禄米仓,责成顺天府征地拆迁。正好拆到林文六岳家那一片,本来征用价格也算公道,其他百姓都愿意拆。可林文六却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就来了个狮子大张口。顺天府不知道这人的厉害,想用强。可万万没想到,这林文六竟然纠集了一群秀才冲击顺天封衙门,说官府残害百姓,今上是个昏君什么的。如今,学生们已经将顺天府衙门给包围了,说是不给个说法,他们就不走。”

“恩,这事跟胡百户又有什么关系?”苏木问。

胡进学面上愤怒地一拍桌子:“这个高同知使坏,将叔任命为禄米仓那一带的锦衣百户,又说林文六本是就是保定人,和叔熟。如今学生们冲击顺天府衙门,他作为锦衣卫百户,有责任维持治安,限令叔必须在今日将事态平息。包围顺天府这事实在太大,若不尽快解决,惊动了皇帝,就要将叔革职查办。家产全部充公不说,妻女也要卖入教坊司为奴!”

“啊!”苏木惊叫一声,猛地站了起来,急问:“林文六带人包围顺天府衙门是什么时候的事?”

这个胡顺是霉星下凡吗?

有或者,这鸟人人品实在太差,无论是坏事还是恶事都纷至沓来地找到他头上。

这样的运气,想不死都难。

胡进学:“昨天晚上,前脚林文六带人包围顺天府衙门,后脚叔的任命就到了。今天一大早,上头就下令,让叔去平息事端。可怜叔还没去上任呢,连手底下有多少人都不知道,这就派差,不摆明整人吗?”

第一百三十二章师弟已经这么厉害,师兄呢

苏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不再问,拔腿就朝茶馆走去。

“子乔,你要去哪里,等等我。”胡进学将一串铜钱扔在桌子上,忙追了上去。苏木和胡家的恩怨他是清楚的,既然大家结下这么大冤仇,按照苏木的性格肯定是不会帮忙的。见苏木离开,以为他是一言不合就拂袖而去。

“我能去哪里,快带我去见胡百户。”苏木一边疾走,一边回头喝了一声。

胡顺要倒血每云了,无论是罢官夺职,还是依大明律该怎么怎么着,同苏木也没有一文前关系,可这事却牵连到了胡小姐。

此刻正值北直隶和顺天府乡试前夕,再加上住在京城等着参加明年会试的举人们,大比之年,如今的北京已经变成了一座所谓的大学城。

读书人们围攻顺天府衙门,可是一件不得了的政治事件。如果处置不当,或者有有心人从中挑拨,一夫倡乱,万夫响应,顿时就会不可收拾。读书人一多,每三年一次的乡试和会试录取名额有限,绝大多数人都会与仕途无缘。

那些屡试不弟的士子们谁不是心有怨气,再加上明朝读书人的地位非常高。

如今这桩案子分明是官府欺压文教中人,满城士子同仇敌忾,不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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