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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盛唐烟云-第1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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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着说道,“也不用他来做好人。封帅还能把我等忘了不成?!”

“有他这句话,总比没有的好。至少封帅再尽力扶持你等,也更能名正言顺些。”赵怀旭笑了笑,轻轻点头,“ 你们几个升官太快,军中难免会有些非议。有杨国忠这句话,就能为封帅节省很多口舌。我来之前,听说朝廷给你等的第二份封赏,已经在路上了。明允官职再升一级,晋爵为侯。子达封从三品将军,赵县男。其他人,好像也一个都没落下。具体什么情况我也没探听太清楚,总之,就是最近这一半个月光景,传旨的钦差便会到了!”

“封侯?”虽然心中不太热衷功名,王洵还被朝廷的大方举动弄得一阵头晕目眩。这么快就封侯了?真的么?虽然不是开国侯,却也算对得起王家那位最初连个正式名字都没有的先祖了!云姨若是知道,会不会高兴得哭起来?荇芷呢,现在,总算没辜负她当初的一番信任……

正晕晕乎乎地想着,又看见赵怀旭冲自己拱了拱手,笑着说道,“做哥哥的我拿不出像样的贺礼,就在封帅动身回京师之前,向他主动请缨,自己把自己送过来了。从今往后,还请各位兄弟多多照顾!”

“赵,赵大哥,你这是哪里话来”王洵赶紧伸出手去,死死托住赵怀旭的胳膊。“我这里正缺一个主心骨,你来了,可算解了我燃眉之急!都督府有一个行军长史之职位,万望赵大哥不要推辞。”

“这,恐怕不太合适吧!”虽然抱定了心思要跟王洵等人一道建功立业,赵怀旭却没想到,王洵居然如此念旧,把仅次于大都督的位置送给了自己。“赵某毕竟初来乍到……”

“我立刻就向朝廷举荐。赵兄先把摊子接下来,反正只是走个过场的事情!”王洵根本不给赵怀旭推辞的机会,趁热打铁。

“谁敢说不服,老子一箭射死他!”对于赵怀旭这位从前的教头,宇文至也非常尊敬,张牙舞爪,大声表态。

“对,你不做行军长史,还有谁敢打那个位置的主意。在座当中,谁比你资格更老,对军务最熟?!”紧随宇文至之后,宋武亦高调表态。

其他将领亦七嘴八舌地附和,支持赵怀旭出任长史之职。赵怀旭接连推辞了几回都没得逞,只好笑着拱手向大伙道谢。

“赵长史这回,不但人来得及时,辎重也送得及时!”看看大局已定,王洵笑着开始给赵怀旭介绍都督府现在的情况。“我等刚刚招募了一批新兵,这总教头之职么,也请赵长史一道担下来!”

“那是自然!”既然决定跟大伙一起干,赵怀旭便不再拿捏,笑了笑,轻轻向王洵拱手。“不过……”把声音拖长,他笑着自随从手中拿过一个方方正正的包裹,“我这次不但带了辎重过来,还有……”

包裹皮打开,几十封来自长安的家书,瞬间闪亮了大伙的眼睛。

第一章笳鼓(三上)

柘折城距离长安近四千里,沿途驿站设施还没有来得及完备,道路又经常被恶劣的天气所阻断,因此与中原之间的书信往来极不方便。王洵身为大宛都督,偶尔能故假公济私,接到上一封私人信件,也是在数月之前的事情。对于其他人而言,家书更是一字万金。故而没等赵怀旭把话说完,众将已经一拥而上,解包裹的解包裹,口袋的翻口袋,瞬间将书信瓜分得一干二净。

这当口再强行留下大伙议事,就有些不近人情了。王洵自己也有三份家书在,便笑着挥了挥手,宣布军议结束。不待众人的脚步声去远,他也一头扎进书信里,字字句句地咀嚼了起来。

三封信,分别是云姨、紫萝和白荇芷所写。其中云姨的信最薄,话语也极其平淡。无非是叮嘱王洵,在为国尽忠的同时,一定要好好珍惜身体云云。但字里行间,对晚辈的关爱却表露无遗。

紫萝的信,则写得有些孩子气些。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堆家里边正在和曾经发生的事情,以及自己对王洵的思念。在信的末尾,还不忘了请王洵放心,自己会替他在家中尽孝,照顾好庶母,并且努力与白荇芷处好关系。绝对不拖男人的后腿。

白荇芷信最厚,足足写了十几页纸。前边大部分内容,都是她在坊间巷里听到的一些传闻。什么某三位贵妇人,在曲江池上头掌灯狂欢,夜夜笙歌了。什么京兆尹因为不小心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被贬往河北了。什么一个昔日的姐妹被某才子看上,说好了嫁给对方做妾,谁料没等被迎娶入门,该才子却因为写了一首赞赏某节度开疆拓土之功的诗,触了杨相逆鳞,被剥夺职位,逐出京师了。什么某开国侯的后人和某贵戚联姻,送亲的礼车排了整整半条街了。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其中描述最详尽的是,某个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奉命回京师述职,驿馆却突然被白马堡的天子禁卫给包围了起来。但随后这位宽度和高度几乎等同的节度使大人腆着大肥肚子,背着把开了刃的大斧头,从驿馆走到了皇宫门口,垂首待罪。皇帝陛下却突然又觉得此人忠心可嘉,亲自出门将其搀扶了起来。好言抚慰,然后进爵一级。

“简直是胡闹!”读到这里,王洵忍不住以手拍案。胖到高度与宽度几乎相等的节度使,不用猜,他也知道是安禄山。而有权调动白马堡大营中禁军的,无非是那么几个人,掰着手指头便能数清楚。但事情做了一半儿,却又中途放手,就太无法理解了。据他所知,高力士和杨国忠,可都不是什么喜欢半途而废的人。

站在边镇重将的角度,王洵有些同情安禄山。但如果为朝廷的长远打算,对于安禄山这种手握重兵的边镇节度,要么别怀疑他的忠诚,要么就将其彻底拿下。缩手缩脚地把事情做一半儿又改弦易辙,不是纯逼着此人造反么?

想到“造反”两个字,他忍不住就打了个冷战。不掌权不知道权力的诱惑,待到真正成为了手握重兵的一方“诸侯”,他才突然发现,朝廷以往对边镇诸将的猜疑与防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就拿他自己所处的大宛都督府为例,道路遥远,任何消息传回长安至少都需要两个多月。而万一自己图谋拥兵自重,朝廷从得到消息,再确认,决定是否发兵征讨,到真正兵临城下,少说也得大半年。西域这边一旦入了冬,便是大雪封路,大队兵马根本无法在野外扎营。只能眼睁睁地躲在疏勒一带,看着自己利用整个冬天慢慢整理好防务,招兵买马。

当然,安禄山那边,距离长安不像自己这样遥远。然而,安禄山却因为与李林甫交好的关系,在节度使位置上经营了近二十年。换句话说,如今全天下最有实力谋反,也最有可能成功的,便是安禄山此贼。所以也不怪杨国忠一上任后,便想方设法削弱他的权力。

只可惜杨国忠最后功亏一篑。至于这期间朝中诸位权臣们还进行了什么私底下的角力,便不是白荇芷能打听清楚的了。她能在嫁入王家之后,不顾名声受损,主动出面替王洵探听京师风声动向,已经是难能可贵。谁也无法对她要求更多。

信的后半部分,则是对二人昔日往来细节的一些回忆,某处欣赏了什么风景,某时说了哪些话,点点滴滴,都透着一股子甜蜜与温柔。在结尾处,还抄了一首王昌龄的小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傻女!”轻轻地将书信折好,揣进贴身的暗袋,王洵摇头轻笑。当时自己年少不更事,跟白荇芷夸下海口,到了西域后,少则几个月,多不过一年,便能博取一份看得过去的功名,风风光光地回去与她正式完婚。如今,距离当日说话的时候已经快两年了,自己虽然有可能已经侥幸达到了封侯拜将的目标,然而回到长安的具体日子,却恐怕是遥遥无期。

经过近两年的磨练,王洵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少年。而据他说知,大食国,也不是简简单单的“化外蛮夷”。大唐无论是否全面与大食开战,双方对药刹水沿岸一带的争夺,都不会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作为大宛地区的第一任都督,他更不可能被朝廷迅速调回长安,另行安排职位。除非他真的做了某些让朝廷感到恐慌的事情,但是,如果那样的话,结局也不是被召回长安述职般简单了。

“要不,干脆把家搬到柘折城来!”猛然间,王洵心里头涌起一个近乎疯狂的想法。“让白姐姐亲眼看看,我在两军阵前如何叱咤!”那将是何等一种的风光?但很快,他便笑着将这个想法从眼前驱走。且不说自己家的三个女人们能否受得了这里的荒凉与寒冷,光是左邻右舍的眼神,就足以让云姨不敢任由自己做出这等疯狂的事情。在老长安人眼里,前往江陵一带任职,都等同于充军发配,更何况是这鸟不拉屎的西域?!

恋恋地想着,他发现自己最终的归属依旧是长安。抱着同样想法的恐怕不止是自己一个,放眼大宛都督府,除了麦尔祖德这种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之外,恐怕其他文武官吏想的都是,功成名就之后衣锦还乡。比起天下最繁华所在长安来,柘折城不过就是一个弹丸大的村寨。用来作为建功立业的临时落脚点不错,用来落地生根,却是大大的不值!

“那把白姐姐接来住几天也好!!”翻来覆去,王洵发现最惦记的,依旧是白荇芷。她的狡黠,她的任性,她的美丽,还有她决定嫁给自己之时的决绝。抬起皓腕,信手拔下头上的金步摇,任一头流瀑般的长发散落于自己面前。尽管自己当时前途未卜,尽管自己也许去了西域,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头……

“大人,外边的天色已经很晚了!是否给您传膳?”王十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将王洵的思绪从长安拉回西域。抬起头,他才豁然发现,就在自己发呆的这段时间,白昼已经悄悄地变成了深夜。

讪讪地笑了笑,王洵冲外边询问,“什么时辰了?现在!”

“回大人的话,马上就戌时了!”王十三从门外探进半个身子,低声回禀,“将军们都已经各自回府。麦夫人也派人问了几次,您今晚回不回后宅用膳?”

“回,我这就回!”王洵歉意地看了几名贴身侍卫一眼,扶着帅案站起身。身为一军主将,他可以随随便便在议事厅内发呆,王十三等侍卫却要一直在门口守护他的安全,“你们也都散了吧,高墙大院内,没必要过于警醒!”

“诺!”众侍卫躬身施礼,却没有散去,而是分批次护在了王洵的前后左右。眼下虽然局势已经平稳,某些天方教狂信徒,却一刻都没停止与大都督府作对。光是今年春天,针对王洵的刺杀便发生了五次。只是这些狂信徒们胆气虽然神勇,武艺和箭术却实在稀松平常。每每没等伤到王洵的汗毛,便平白丢掉了性命。

但自从第一轮刺杀发生后,王十三和万俟玉薤两个就轮番带人守在了王洵身边,除了吃饭睡觉之外,几乎寸步不离。对于弟兄们的好意,王洵也不好过于推辞。见大伙不肯离开,便笑了笑,举步往后宅走去。

这座原来的大宛王宫如今被王洵分成了几部分,前面拿来处理公务,后面则分给几个心腹手下居住。此刻院子各处已经掌了灯,整座宫殿看起来金碧辉煌。王洵信步往后院走,一边走,一边慢慢回味着家书内容。转眼来到自己平素居住的屋子,挥手命令侍卫们离开。然后推开门,拖着长声朝里边打趣,“小麦,你怎么不出来迎接本都督。是不是又皮痒了,等着本都督军法处置?!”

第一章笳鼓(三下)

小麦,是他对麦尔祖德的小女儿的简称。此女原本有个很冗长的大食姓名,但王洵嫌叫着拗口,便根据大伙对其父亲“老麦”的简称,给她重新取了这个名字。

该女起初还抗议了几次,没有结果之后,便只好认可的王洵的叫法。反正随着其父在大宛都督府的受重视程度增加,她本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整个都督府后宅,除了王洵之外,其他人也没胆子叫这个爱称。

若是换做平时,听到王洵的脚步声,小麦早就带雀跃着迎出门外了。今天,她却丝毫没有动静。懒家伙!王洵笑了笑,惦着脚继续往内间走,准备给任性的小女孩一个“教训”。拉开卧房门,掀起床上的锦帐,却看到一张不甚熟悉的脸。

“你……”王洵迅速往后退开半步,手按腰间横刀。睡在床上的女子也瞬间惊醒,赶紧翻身下来,双膝跪倒,“婢,婢子刚,刚才睡着了。是,是妹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我……”

听到这结结巴巴的唐言,王洵立刻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是麦尔祖德的另一个女儿。当初试图行刺他的那个。过后怕女儿被族人惩处,麦尔祖德不肯接其回家。王洵也就命人随便给此女安排间房子,从此不闻不问。

同样是“刺客”,小麦的待遇却远远好于其姐姐。其中主要原因是,她年龄小,性子也有些少女的“无赖”。行刺失败后立刻“负荆请罪”,导致王洵根本对她生不起气来。而其姐姐,则始终拉不下面子向王洵认错,所以一来二去,在后宅中的地位便日渐尴尬。

依照药刹水沿岸各地的传统,丈夫可以娶几十甚至上百个妻子,只要你能养得起。在唐军的地位初步确立之后,为了讨好王洵,各地诸侯,也纷纷将家中最漂亮的女儿送到柘折城来侍寝。王洵自己招架不住,便以不委屈对方为由,将这些女子,纷纷转赠给了心腹属下为妻为妾。其家族虽然对此举约略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不能讨好铁锤王,能拉近与铁锤王心腹的关系,亦为一桩美事。心态也就慢慢平了。

长安的妻妾没接来,诸侯们送上的女人又没入王洵法眼。一来二去,小麦便稀里糊涂的成了都督府内宅的女主人。虽然这个女主人的地位没经王洵亲口确认,院子中的弟兄和仆役,却不敢对其有丝毫不敬。

嫁给了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这个英雄非但年少英俊,而且对自己的家族十分照顾,少女小麦自然心满意足。她生长于麦尔祖德这种地方豪族,家中姨娘众多。即便不用心去学,自幼耳濡目染,也懂得该如何巩固自己的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而王洵既然身为此地的最强者,身边亦不可能永远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少女小麦便很自然地又想到了其姐姐,试图消除后者跟王洵之间的误会,以免日后姐妹二人结伴作战。

但是努力的结果却不甚理想。虽然王洵应其所请,给她姐姐“赐”了一个唐人名字,叫作“小拙”。却没有再把其姐姐接回来重续前缘的意思。而曾经与王洵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放眼药刹水沿岸,无论如何没第二个人敢再打她的主意。眼看着自家姐姐一日比一日憔悴下去,少女小麦干脆把心一横,使出了最后的绝招。

两个当事人根本不清楚小麦的如意算盘,一时间,彼此都觉得好不尴尬。好在王洵反应极快,稍作迟疑之后,便笑着吩咐道,“既然是小麦让你来的,过会儿就一起用晚饭吧。你吃过没有?小麦到哪里去了?!”

“她,她刚才还在这儿。说,说是去,去厨房替,替大人准备吃食!”作为差点刺杀王洵成功的蛇蝎美女,小拙的表现与当初的狠辣极其不符。非但说起话来结结巴巴,一双眼睛还始终盯在地面上,根本不敢抬头与王洵的目光相对。

“起来吧,到那边餐桌前坐!”遇到这么个笨头笨脑的女人,王洵也没什么办法。耸了耸肩,低声命令。

那次的“谋杀亲夫”举动,纯粹是一场闹剧。银簪子没有涂抹毒药,两个女孩的身手,也根本不堪一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洵心中的恼怒早就烟消云散。但无论是作为一个手握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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