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从靖康之耻开始-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汴梁几百里之外,一群人马正在扎营,有三万之多,营寨布置严密,巡逻的士兵满是精悍。一处大营中,一些将领正在争吵。
“兄长,金军势大,若是再向前,必然与金军交锋……不如暂时驻扎在汜水,静观其变,等待援军到来,汇合为一股,在进入汴梁!”
“这是避战!”种师道眉毛一挑。
“兄长,不是我避战,而是实力不如人!”种师中道。
第23章虚弱的西军
“汴梁围困已经三个月了,城中的士卒多缺乏训练,而统军的的李纲,一介文人而已。如今的汴梁风雨飘零,时刻有陷落危险,我军岂能徘回不前,耽误军机!”种师道厉声喝道。
“兄长,不是我胆怯,而是实力不如人!”种师中叹息道,“我军兵少,仅仅是三万人,盔甲甲缺乏,至少有一半却是盔甲,而那些身有盔甲的士卒也多是老旧。破甲箭样子仅仅是十万只,远攻不足。而最为忧虑的是骑兵仅仅是三千,马匹又差!”
自己的家底,自己最清楚。
百姓都说,陕西军(简称西军)为大宋第一强军。可实际上,西军很是虚弱,好似一张纸糊的老虎。
当年,平灭青唐羌,那是因为敌人太弱,内部腐败,西军以几倍的兵力出击,以强势兵力辗压,不输才奇怪。
后来平灭方腊,那时因为方腊太弱,手下的摩尼教教徒,都是一群农民和无业游民,战斗力极差。再加上宋朝奉行着强干弱枝,致使地方府县府库的粮草欠缺,军械严重不足。尽管方腊占据了江南的诸多地区,雄兵几十万,但是这两个致命弱点,使方腊起义,看起来声势浩大,其实外强中干。可以说与其说西军击败了方腊,不如说方腊本身就不堪一击。
在西军内部存在各种矛盾,内部派系众多,为了争抢战功,时常发生争斗;一些将领存在贪墨现象,极为严重,经过层层火耗,层层孝敬上官,真正发给底层官兵的不足三层;一些将领还与商人勾结,倒卖铠甲,兵器,甚至是大型的器械。而最为可怕的是西军,在陕西尚且好,可是到了外地,时常劫掠百姓,形同土匪。而将领多数不敢约束,生恐引动哗变。
看似强大的西军,其实虚弱至极。对阵那些弱军,可能拼着人数之众,血勇之气,一鼓作气,击溃敌人。可是遇到一些强旅,则是危险至极。
面对这西夏军,西军必须要留下足够的士卒,防卫西夏军趁机入侵。而能够召集的机动兵力严重不足,而府库中的器械也是严重缺乏,细细数着勤王之师的家底,种师中就紧张至极,这点实力遇到强军,有点玄乎……
“这些我又岂能不知!可是我们没有选择!”种师道叹了一口气,“天下军马,西夏军强于我陕西军,辽军又强于西夏军,而金军又强于辽军。金军之强,力压西夏军,辽军、陕西军,堪称第一。我陕西军与金军差距之大,显而易见。要想击败金军,必须三倍,甚至是五倍于金军,然后布下车阵、长矛阵、盾牌阵,强弩阵、滚刀手等集合,骑兵护卫左右两翼,士卒果敢,悍不畏死,死战不退,方能有一线胜机!”
“可是,如今我们没有选择。金军七万之众,威逼汴梁,而城内虽然有二十万守军,可尽数是土鸡瓦狗,守城的李纲一介书生,废物一个。几次被金军攻上了城墙,差些城破。我就奇怪了,汴梁护城河十几丈,城墙十几丈,城墙之厚可以并排走两辆马车,这样险要的城池,竟然将战斗打成这样,废物不废物,可是这样的废物,竟然居高位。”
种师道愤恨的谩骂道,“如今汴梁的局势极为危险,城内人心惶惶。若是去的迟了,官家可能顶不住压力,签订城下之盟,甚至是汴梁城破,那我们就是罪人了。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们主动进攻,进入汴梁,可能引来金军重兵围杀,损失惨重,甚至是全军覆灭,但是我们没得选择。只要我们到了城下,汴梁的百姓心中就会诞生希望;只要有一个士卒进入汴梁,官家的心就会稳定一些。”
“汴梁缺的不是勤王之师,缺的是信心,战胜敌人的信心。进入汴梁,带来的不是援军,而是鼓舞士气,安定军心。”
就好似沙漠中行走的游人,烈日很是可怕,但是比烈日更可怕的是看不到绿洲的绝望。
如今的汴梁,兵马其实并不少,依靠着汴梁坚固的城池,金军落后的攻城技术,根本难以攻破汴梁,可是汴梁却是几次差些失手。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二十万守军,早已经是吓破了胆的草鸡。如今恢复那二十万守军信心,最佳方式是打胜仗,最次这时援军及时赶到。
“金军有七万之众,可以抽调出一半狙击我军,也就是可以抽调三万金军,阻止我军。那时敌我双方兵力相等,金军多是骑兵,我军则是步兵为主,平原交战,对我军大为不利。最后能够有一半进入就不错了!”种师中分析道,眼神黯然,闪现出不忍,“兄长,真的要这样吗?”
“这三万军马,都是种家的亲族、乡党,可以说是嫡系,最为亲近,也最为忠心。种家在西北安身立命,全靠他们。只要有军马在手,即便是官家也不敢太过为难种家。可是若是执意进入汴梁,必然与金军交锋,那时能够活下一半就不错了,这值得吗?”
“值得吗?”种师道喃喃道,“我们没有选择。一旦汴梁陷落,皇室落入蛮夷,那时我大宋就亡了。失去皇室的制约,那时中原大地必然陷入四分五裂之中。那时各个藩镇会相继割据,称霸一方,各自为战,再度重现五代十国的惨剧。在外有金军入侵,我中原可谓是遍地烽火,那时万千汉人将沦为金贼的奴隶……”
不敢想,不敢想,那个场景太恐惧了。
“我已七十多了,即便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也没有什么可惜的!”
“兄长……”种师中脸上不觉流出了泪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傻子;明知必死之路,还要前往,这是疯子。可是为了大义,为了中原千万苍生的性命,则有算得了什么。
拔营起寨,三万军队带着悲壮,向着汴梁前进。
………
一路上,很是恐惧,竟面对虎狼一般的金军,没有人不恐惧。
为了缓解心中的恐惧,只好与这位大奸臣张邦昌谈论,天南海北的胡乱谈论,有如今的局势分析,有官场变化,以及诗词歌赋。越是交谈,越是惊叹,若不是深知后世的历史,赵朴一定会以为他是一代贤相。
一点也看不出奸臣的特点,在谈论中只会被他丰富的学识所迷,陷入沉思。
“看来当奸臣,也不容易。可以说他三观错误,可以说他谄媚上官,可以说他道德无底线,但是不得不承认他学识之渊博,人情世故之练达,对朝局分析之精确,唯一不足的就是胆气缺乏,少了那股锐意进取,敢于拼命的精神!”
交谈中,赵朴给这个大奸臣下着定义。
“王爷,金营到了!”这时,在马车旁边,一个侍卫大声道,高昂的声音中,中气不足,似乎有些胆怯。
“终于到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思,赵朴走下了车,随后则是张邦昌。
金军营寨近在咫尺,粗狂的面孔,别样的辫子,还有那冰冷的武器,空中飘荡的战旗,无一不显示着萧杀。
这就是金军吗?
赵朴眼睛有些发疼。
北宋末年,完颜阿骨打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激战辽国,扫灭北宋,成就了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的威名。
而在五百年后,在辽东大地上,**哈赤率领女真再度崛起,以十二副铠甲起兵,萨尔许一战,却得辽东主动权,建立后金。他的后代更是借着明末农民起义的契机,入主山海关,扫灭反抗势力,在乱世中建立清朝,主宰这片土地达到三百年之久。
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似乎是神话,一个难以打破的神话。
没有人打破金军不败的神话,只有十五年后郾城大捷,金军不败的神话,才宣告破灭。而之前,大江南北,河南河北,尽数是无敌。投降的,如郭药师之流是多数;弃城的,如赵明诚之流也是多数;而如刘琦,敢于死守顺昌的,几乎是少数。金军所到之处,人马俱惊,不是弃城而逃,就是举城投降。有勇气一战,几乎是凤毛麟角。
“王爷到了!”
“到了吗?”
没有他出头的机会,这时张邦昌率先走出,上前与金军的使者交涉。没有人在意他这个人质,也没有在意他大宋王爷的角色。
金军使者关注的是,金宋议和条约中,宋朝许诺的金银、马匹,还有大量抵押的布匹财务等等,还有国书中割地的条款。至于一个宰相,一个王爷,只是捎带货而已。
“尊使,条约中的许诺,我们已经尽数答应,马车中载着金银等,请求检验……”这时张邦昌再也不复刚才的优雅从容,变得极度猥琐,成了溜须拍马的小人。言语中尽数是谄媚,似乎这个金军使者是他的爷爷一般,而张邦昌也是发挥出奸臣的潜力,低声下气,完全无一丝尊严,似乎蜕变为哈巴狗。
“贵国的速度太慢了,竟然迟了三天,还以为要毁约。我正要劝说我家王爷元帅进攻汴梁,刻日而下!”迎接的金军使者极为傲慢,头抬得很高,似乎恨不得眼睛长在头顶上。
交谈了许久之后,金军使者才傲慢的去接受礼物。
而这个金军使者身为汉人,操着吐着汴梁口音,却做着金军的走狗。
看着这一切,赵朴心中,满是怒火,可必须忍着。尽管很难受,但是必须忍受着。他不是赵云,难够在千军万马中七进七出;也不是仙人,吹上一口气,十万雄尽数覆没。他只是一个凡人,脑袋掉了,会死去。冲动于事无补,只会留给金军刁难的借口。
Ps:时间有限,今天就一更了。抱歉!
第24章完颜斡离不
“不知这位是谁?”金军使者问道。
“这位乃是我皇十三弟,当今仪王殿下!”张邦昌道。
“仪王,又是一个酒囊饭袋!”金军使者满是不屑道。
赵朴顿时怒火燃烧,麻痹的,混蛋竟敢看不起老子,眼睛中闪出狠辣,厉声喝道:“我是酒囊饭袋,你又是什么东西?”说着,一摸腰间的短火枪,准备随时给他来一下。
“大胆,你一个小小的王爷,竟然敢如此放肆,不想活了吗?”金军使者怒了,眼珠散发着血色,说着拔出了半截短刀,似乎随时要拔出短刀,一刀将赵朴给劈了。
“人怕逼,马怕骑,不要把老子逼急了。逼急了,老子拉你进阎王殿!”“赵朴眼神不变,手中的短火枪握在手中,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
原本妄想着,他这只小蝴蝶可以改变着局势,可是没有想到大势没有改变,却让原本入金军为人质的赵构,变成了他。这坑人不坑人,妄图改变历史,却被历史反噬,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一入金军,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最坏也不过是一死而已,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说不定可以青史留名,万古不朽。若是能够遇到完颜斡离不,那就更好了。
燧发枪,就是为他准备的。
当年襄阳城,杨过一举击杀蒙古可汗蒙哥,蒙古军队不战而退,保全了大宋五十年。而他若是遇到完颜斡离不,一枪秒了他,虽然最后不免被剁为肉泥,可是也值当了。
“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至于刺杀之后,那位便宜哥哥如何反应,还有金军如何反应,这就不光他的事情了。
我死之后,管你洪水滔天!
大宋即便是亡了,又管我什么事情。
随着气氛的紧张,赵朴四周的侍卫,立时拔出刀护卫在左右;而同时,那位金军使者附近的护卫,也是拔出刀剑。双方似乎一触即发,随时要发生火拼。气氛前所未有的紧张。
而此时,张邦昌心神顿时慌乱了起来,连忙劝阻道:“王爷,要冷静呀!”
“张大人应该说,我愿与殿下共存亡。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本王要死要生,即便是被砍了、剁了、蒸了、煮了,那也是金国二皇子的权利。他不过一个小小的瘪三而已,二姓家奴,吃着我大宋的粮草,收着我大宋的钱,竟然认贼作父,麻痹的,无耻的人很多,这样无耻的倒是很少!”赵朴不觉骂道。
“亏他还是读得孔孟之道,书全读到狗屎里了!”
一想到这里,赵朴再也忍受不住了,麻痹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被乱刀砍死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死了之后也是烈士,说不定后世还可能拍出电视剧《大义宋王怒骂金狗》。
“哈哈,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好豪迈的诗句,我以为南朝尽数是贪生怕死之徒,没有想到也有王爷,这样不怕死的人!”这时一个爽朗的声音传来。
金军侍卫自觉让开道路,一个身穿貂皮大衣,一脸粗犷的男子走出,他的身上不自觉大道流露出一种气场,那是令人惊惧的霸气,使人在不自觉中,心神敬畏。
这个男子的眼神炯炯有神,眉宇间带着巨大杀气,腰间挎着一把镔铁大刀,迈步走了过来。
“死亡,我当然怕了。不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尊严故,两者皆可抛。一个国家割地赔款不可耻,一个国家兵败丧师不可耻,一个国家帝王昏庸无能不可耻,一个国家礼崩乐坏不可耻,最可耻的是国民众麻木不仁!”赵朴不亢不卑的道。
潜台词在说,我大宋虽然割地赔款,虽然兵败丧师,虽然帝王昏庸,虽然礼崩乐坏,但是我大宋还有尊严。为了尊严,可以舍弃生命,舍弃爱情,甚至是舍弃一切种种。
“不知阁下贵姓?”粗狂的男子问道。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可是赵朴还是弓身施礼道:“一介质子,赵朴!”
“赵普,那位半步论语治天下的相国!”粗狂男子问道。
“是木字旁,赵朴,而不是那个赵朴!”赵朴答道。
“贵客既然临门,那就请进吧!”粗狂男子问道。
“多谢!”赵朴道谢道。
“记住,我乃是征南大元帅,太祖二子完颜斡离不,坐下大将河里”粗犷男子道。
“原来是二皇子的爱将!”赵朴道。
河里没有回应,只是淡淡道:“请贵客进入军营!”
河里消失了,而赵朴和张邦昌则是被迎入军营中,在一处营寨暂时居住了下来。
“殿下,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殿下你刚才太冲动了,若是金贼发怒,那我们两人将要身死异地!”张邦昌略显惊慌的道。
“哈哈!”赵朴笑了。宋朝的文人,多数远离兵事,可以说典型的军事文盲。宋朝的文人对于治国,对于官场潜规则,对于揣摩君王心意等等,都是极为优秀,可就是军事上太文盲了。
军事上文盲也就罢了,只要不耻下问,多学习,多请教,多交些学费,迟早会成熟的。只是可惜不懂却是装懂,又懒得学习……
“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这场戏才能演下去。有人是投降派,有人是抗金派,君王的权势才能平衡。有人在金使面前服软,有人自然要硬了,这样我们才能活下去!”赵朴笑道。
“殿下,这是何意?”张邦昌似乎想到了什么。
“女真原本只是一个蛮荒的小部落,当年在真宗时,还上供。后来,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靠着武力灭杀了辽国,凭借着武力让我大宋,战战兢兢。如今可以说君临天下,横行于天下。可以说,女真发迹之快,惊骇世人,就好似一个小土豪瞬间变为了暴发户,这让金军在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