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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大宋的智慧-第2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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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指着被押送到马车里的李德政问道:“你如何处置此人?”

“送到东京汴梁城,大宋的鸿胪寺国人馆自从李煜唱完“春花秋月何时了”之后,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什么伤怀故国的曲子了,李德政或许在那里能吟诵出几首传世佳作也不一定。”

苏洵笑着摇头道:“你是打算看看朝堂里的那些大佬们如何将李德政最后一丝油水榨出来吧?也好,武胜军发财朝廷得实利也不错,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云峥哈哈大笑道:“宝库的大门已经打开,冒险的勇士自然是进去发财,先生,告诉你啊,如果有什么看的上眼的东西就早点动手,一旦入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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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要求的多样化

商人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懂得抢劫的一批人,云峥和苏洵走在大街上之后立刻就发现了这个秘密,十一家商号的掌柜和伙计兴高采烈地在大街上巡梭,手里拿的货物之杂,式样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这是一块匾额,没必要带回大宋吧?”云峥看到一个伙计指挥着两个商号的护卫正在卸人家的匾额,那个匾额黑乎乎的一块烂木头不知道拿回去做什么。

伙计笑的见牙不见眼,指着那块匾额对云峥道:“将军,您可别小看那块烂木头,那可是紫檀木啊,看年头至少有上百年了,弄回去在蜀中最少能卖五百贯,如果找巧手匠人做成把件,还能贵一些。”

云峥点点头,五百贯的东西确实值得弄回去,就和苏洵继续往前走,不打扰人家伙计继续发财。

如今大街上已经接到了禁令,云峥不打算再杀人了,也不打算让军卒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是对于豪富和商贾,以及官员的家里他可没打算放过,既然大军这一趟来交趾就是为了求财,就没必要做什么收揽民心的把戏,这一套对交趾人没什么用。

如果说那块匾额是老木头值些钱拿走的话云峥还能理解,但是珍宝阁的老钱从一个富户家里抱出来一个痰盂一样的东西这就过了。

“痰盂?亏你说的出口,这是一尊青羊方尊,看样子至少是前秦时期的古物,不识货就少说话。一张嘴就被别人笑话。”苏洵瞪了云峥一眼,从老钱的手里拿过这尊一尺多高的方尊把玩了一会依依不舍的还给老钱道:“好东西。”

老钱哈哈大笑,见云峥在后面,连忙走上前小声道:“将军,您给个时间,咱们啥时候脱身离开,大家都等着您发话呢。”

“十二天,最多十二天,如果前方传来警讯之后,最多只有十二天的时间。交趾人想要反应过来派遣大军来争夺升龙城。这中间至少需要十二天,所以你们要抓紧,回去之后如果收入少于预期,就不要怪我克扣你们的利润。”

云峥想了一下还是给了老钱一个保守的数字。

老钱皱着眉头道:“将军时间还是不够啊。咱们来不及细细的搜刮。只能粗粗的走一遍。这样会漏掉好多宝贝的。”

苏洵阴着脸道:“没本钱的买卖你这辈子做过么?怎么还不知足?”

老钱哈哈笑一下道:“这倒是实话。不妨碍您巡城,小的这就继续去干活了。”说完话拱拱手就匆匆的离去了。

有了这两碗老酒垫底,云峥看到那些护卫。活计,商人从别人家拿出什么东西来都不奇怪,武胜军不侮辱妇女,只要抢劫的时候你不反抗,一般也不太杀人,这和大军破城之后惯例需要烧杀几日有很大的区别,交趾人见自己的性命有保障,而且也没有太让人义愤填膺的事情发生也就乖乖地不反抗了。

其实要反抗的话平民才是主力,但是如今武胜军并不去打扰贫民的生活,而且打开官仓让那些贫民去拿米粮。虽然去的人不多,但是开仓放粮这种事情总是不会错的,白天确实没几个人,但是到了晚上,粮仓那里就会人山人海,武胜军并不去管,谁愿意拿就拿,只要不妨碍他们往城外运送东西就任由他们往家里搬粮食,这些东西武胜军是拿不走的。

走进李德政的皇宫之后,云峥想不赞叹一声都不成了,李德政可能偏好黄金,整座宫殿被修建的金碧辉煌,尤其是中间的朝殿和左面的集贤殿更是灿烂的宛若云霞。大殿顶上一颗碗口大的宝石居然能随着日头的转换反射出彩虹般的光芒。这可不光是宝石的功能,更多的还是巧匠的能力,需要繁复的天文计算和角度设计,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出来的,称之为人间奇迹也不为过,不过到了云峥这里,那块宝石被军卒粗暴的卸了下来,石头一样的扔进大木头箱子里,至于那座荟萃了能工巧匠心血的基座由于是白银的,也被军卒拿大锤敲下来,用麻布裹一下就送到了大象背上运往森林中的驿站。

国库之中确实没什么好看的,里面堆满了大宋铜钱和金银,这些东西都是必须登记造册然后送到东京的,这一点不能出差错,随军的密谍司密探丝毫不顾及暴露身份,眼睛瞪得铜铃一样大,生怕这些东西被武胜军贪墨掉,后来见武胜军对这些东西好像没有什么兴趣,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金银眼花缭乱。

来的时候,朝廷派来了使节给云峥升了官,就是那个宝文阁直学士的馆阁职位,还派来了五十位监军,这些监军不妨碍云峥指挥作战,只管盯着云峥不要把所有的财富贪墨掉。

和所有的封建帝国一样,最富裕的不是是国库,就像大宋的国库好多时候空荡荡的只有老鼠,但是皇宫的库藏,绝对是最丰富的,这一点走到天边都是一样的。

库房打开之后云峥感觉脚底板的血都在往头顶涌,面红耳赤的看着这个璀璨晶莹光怪陆离的世界,李家好几百年的藏珍果然不容小觑。这个家族虽然成为皇族不过五六十年,但是在成为皇族之前,就是交趾赫赫有名的大家族。

原本把走一趟交趾当成苦差事的宦官吴运泰膝盖一软就跪在地上,缓过神来之后跪在地上哀求云峥:“云宝文,奴婢来的时候准备的箱笼不够,求学士开恩,再拨给奴婢一些人手和箱笼,奴婢绝对忘不了学士的恩德。”

云峥叹了口气道:“难道你打算把这些五六尺高的珊瑚都带回去吗?”

吴云泰脑袋点的就像啄食米粒的小鸡连连道:“是啊,是啊,学士,您看看,这株六尺多高的红珊瑚,晶莹剔透,乃是世间难寻的无价之宝,如果运回东京,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的。”

云峥把吴云泰扶起来道:“公公,您还是把这东西砸碎为好!”

“啊?啊——”吴云泰眼看着云峥从一个军卒背上抽下连枷,一锤子就把整座美丽无比的珊瑚敲成了几段,他惨叫着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抱着那株残破的珊瑚就像抱着娘老子的尸体在嚎哭。

云峥拿脚踢一下吴云泰道:“哭什么哭,这里宝贝这么多,还不赶紧去装箱,清点,一株破珊瑚有什么好可惜的,那么大你让我怎么给你运回去,大军还要打仗,先挑小件的贵重的物事拿,大件的,不好拿的不要,全部毁掉!”

吴云泰这才抽泣着去整理,一边盯着云峥总担心他会再打破什么东西,他在皇宫里就是专门管理皇家宝库的太监,是云峥特意问皇帝要过来的,来清查交趾皇家宝库的,一些只能由皇家来保管的物事需要事先挑出来。免得发了财再犯禁被砍脑袋那就太冤了。

吴云泰也不是傻子,整理的过程中将一些珍贵的,但是并不犯禁的东西单独挑出来,放在一边,武胜军这一次立了大功,作为主帅的云峥总需要一些珍贵的物事来赏赐部下,这也是皇帝在他临走前交代过的。

云峥很高兴,让猴子带着亲卫搬走了这些物事,剩下的就交给吴云泰上册子打包装,让这个宦官对云峥毫无私心的行为大加赞赏,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在他进来之前,甲子营的老兵带着苏洵这个鉴赏大家已经进来过一遍了。

这样的行为在都江堰剿匪的时候就已经用过一遍了,所以,甲子营重操旧业干的很是爽利,苏洵也非常的谨慎,比如侬全福敬献给交趾王百余两重的生金就是一例,这东西都是有名的东西,皇帝要是看不到会怀疑的。

再加上交趾国的玉玺,玉册,金书,这些东西都必须上缴给皇帝的,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就当不起灭国之功,虽然云峥只打算攻打一下升龙城,没打算灭国,但是朝廷里的那些儒家弟子一定会把这场抢劫当成灭国的,玉玺,玉册,金书,再加上李德政这个皇帝,这是国威远扬的铁证,大宋如今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云峥走了一圈之后就不再管城里如火如荼的抢劫事业,而是把自己的心思全部放到军事考虑上来。派出去的探马一日三报,交趾的情形也几乎是一日三变,不断地有兵马出现在升龙城的周边,不过是些小规模的军队,这都是李德政的儿子们派来了解情况的先头部队,笑林,周同,吴杰梁楫带着骑兵将他们一一的消灭在升龙城周边,唯有东面的李日尊似乎还没有收到消息,三百里外的哨探依旧没有发现他们的影子。

这人迟早是要来的,如果不将李日尊的力量削弱,以他手里的八万多人一定会迅速的平定交趾的叛乱,杀掉自己的弟弟们之后,说不定会把矛头指向大宋,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所以武胜军必须在交趾之地和李日尊彻底的打一场大战,唯有吃了败仗的李日尊才不敢贸然进攻大宋,落到朝臣手里的李德政才会有点用处。

云峥去看野叟的时候,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因为是友军,所以云峥同意野叟带着高棉族人也进入升龙城,还以为他们会大肆的储备军资,那里想的道,他们最感兴趣的居然是粮食和女人,当他看到那些黑乎乎的高棉人扛着粮食牵着女人往森林里走的时候,就感到一阵阵的眩晕,他不是说要建立水真腊国的么?

ps:第二章

第六十四章皇帝的担忧

“是啊,野叟就在建立“水真腊”!”

野叟和尚毫无风度的在一个脏乎乎的女人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笑着对云峥道:“你看看,这些女人都是最强壮的女人,等到明年,高棉族就会迎来一大批孩子,我们拿走的这些粮食足够我们吃好几年的,正好拿来养孩子。”

云峥眨巴一下眼睛道:“你打算生出一个帝国来是不是?而不是打出一个帝国?”

野叟笑着拍拍云峥的手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斗是要死人的,高棉人死一个就会少一个,而生孩子就不一样了,只要有一个孩子出生,我们就多一个人。

你说的战争和反抗,只适用于你们宋人,而不适合我们高棉人,雨林很大,足够我们栖息的,这段时间和你们宋人相处以来我发现了一个问题,这是一个致命的问题,我发现高棉人和宋人相比差距太大了,你们能发出巨雷和闪电,能轻易的摧毁城墙,可以轻易地攻破对我们来说坚不可摧的城池。

云峥,相信我吧,我这样的选择对我的族人来说是最好的,我们需要锋利的武器,需要珍贵的粮食和女人,我们唯独不要那些金灿灿的东西,那些东西对我们来说比毒药还要恐怖,如果我们不积累人口,不积累粮食,只知道积累金银财宝,高棉族的末日就会到来,即使你们宋人认为我们是朋友不来抢劫我们,总会有别的人来抢劫我们的。”

云峥佩服的拱拱手道:“我们宋人有一句很贴切的话来形容你说的这句话。叫做怀璧之罪。象因牙死,狐因皮亡,了不起啊野叟,您是一位真正的智者,贤者,一个人口众多,只知道自强,不知道敛财的民族迟早有一天会建立自己的国度的,我郑重地向您发起邀请,请您在方便的时候来到大宋东京城。我一定竭诚的欢迎您。我的朋友。”

野叟也把手放在胸口道:“我一定会去东京那座城市的,您说那里是这个世界上最庞大,最繁华的都市,我一直想去看看。想去看看您说的那座城市是如何的灿烂繁华。”

“你一定不会失望的。一定不会。”直到此刻云峥才彻底明白了野叟为什么是一位智者了。就冲着今天他的作为和这些话,他为自己赢得了尊敬。

蚂蚁搬家样的行动依旧在继续,从升龙城道密林之间的两百里道路上。车马日夜不绝,那些被俘虏的交趾军卒日夜不停地向密林里运送财物,

当初宋人攻破后蜀的时候,运送财物的大军持续了两年,那些财富支持了大宋初年的南征和北征,就因为有那么些财物支撑,大宋才能迅速的从太宗北征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如今,攻破升龙府,将会是另一番模样,相信此时的东京城一定不会安静。

赵祯抱着孩子站在最高的高楼上出神的看着南方,脑子里还在回忆庞籍今天和自己说的话“陛下,若大理国和升龙城能够如愿以偿的攻破,我大宋休养生息的年限就会大大的缩短。

战争是消耗钱粮的,但是也是聚敛钱财最快的手段,狄青那里一日三捷,高智升已经节节败退,不出半月,高智升在大理国东方的国土就会尽数被大宋收入囊中,建昌府,会昌府,和东川郡一旦落入我国之手,大宋铜政危机就会立刻解除,尤其是会昌府那里盛产铜,我大宋铜钱拥有无以伦比的魅力,只要能造出精美的铜钱来,就能向辽国和青塘大肆的买马,向倭国购买银锭,所以此战不容有失,当派兵从豆沙关出境,火速夹击建昌府方为上策。”

“爱卿,朕知晓狄卿进击大理国的重要性,既然大理国重要,难道云峥攻破升龙城就不重要吗?为何只说大理国,而不说交趾!”

“陛下,云峥的交趾之战波折甚多,非一时半会所能成功,武胜军想要击破升龙城谈何容易,据老臣所知,升龙城城高壕深,而李德政又堪称一代英主,绝非段思廉和高智升之辈所能比拟,再加之,广源州对面就是李日尊的八万大军,云峥至今尚未传来和李日尊交手的消息,恐怕他已经看到了难处,觉得进攻交趾无望继而选择固守乌巢城拖住李日尊的大军让他不敢增援高智升这个下策,在老臣看来,这才是真正的上策,也是明智之举。”

赵旭的小手再一次抓到了皇帝的胡须,一阵剧痛将皇帝惊醒过来,笑着亲昵了一下儿子,就把他交给了皇后和淑妃,自己再一次瞅着南方叹息不已。

“陛下何须忧虑,如今北方的边关风平浪静,南边的边关捷报频传,这已经是多年以来难得的吉祥福祉,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皇后给皇帝披上大氅温言劝慰道。

赵祯笑着点点头道:“是朕贪心了,以前狄卿,云卿率领大军进击南方的时候,朕只想着他们能够将侬智高剿灭就是大宋的福分,如今侬智高的骷髅,黄氏叛贼的人头已经陈列在朕的讲武殿中,可以说朕的愿望已经达成,如今狄卿更是不辞劳苦亲帅大军远征蛮夷为我大宋开疆拓土成功在即,给了朕最大的惊喜,云卿在乌巢城一面要防备瘟疫,一面还要死死地拖住李日尊的八万大军,这样的局面他能维系到现在已经是难得了,朕确实不应该再奢求更多。”

皇后扶着皇帝坐到软榻上轻轻说道:“我大宋终于出了一老一少两位名将,这是陛下的福气,至少边关这三十年不愁无人可用。”

赵祯听皇后这么说立刻阴着脸道:“云峥打算弃武从文,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打算一直待在军中,之所以进入大军成为统帅,都是因为张方平硬给塞进去的,他准备参加今秋的抡才大典。”

皇后瞪大了眼睛道:“他已经是宝文阁直学士了,还参加什么科考,我朝自开国以来哪有大学士锁厅考试的?”

淑妃掩着嘴吃吃笑道:“姐姐有所不知,这个云峥啊,早年在蜀中还是一个小小的账房先生的时候就放出狂言,说自己迟早是要东华门唱名的,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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