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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篡秦-第4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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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玥对着地图,眼睛盯着赖喇画出来的大宛地区。这地方按照后世的边境,已经出了华夏国的范畴。属于典型的西亚地带,夹在中亚那几个斯坦的中间一个叫做费尔干纳盆地的地方。

从赖喇口中得知,事实上大宛的畜牧业并不十分发达。当地人跟华夏人差不多,都是土里刨食的民族。不但种植稻子和麦子,还大面积的种植葡萄和苜蓿。

该国三样东西最为出名,排名第一的当然就是大宛良驹。据说这种马奔驰起来好像风一样,身上出的汗水好像血水一样的红。第二就是葡萄酿制的酒,不知道为什么。大宛的葡萄特别的甜,酿出来的酒醇香绵柔,颜色也像血一样的红。顶级的葡萄酒喝起来简直就是人生的一大享受,看着赖喇的样子这货一定是喝过,就是不知道和后世卖得死贵又总喝不完的八二年红酒比起来怎么样。

“这第三嘛……!”说道第三条,这死胖子一脸的猥琐。露出了是男人都懂得的表情来,云玥一看就知道这一条和女人有关。

“第三就是大宛美女,大宛美女**********圆,跳起舞来露着肚皮。抖起来,浑身的肉会像波浪一样。侯爷可以找几个舞娘裸身……”云玥疑惑的看了一眼这胖子,不是说胖子的那啥都不怎么好使么?好像这胖子很会玩的样子,看着他说得吐沫横飞。云玥敢肯定,这是个色鬼坯子。

西域的汗血宝马听说过,可后两样实在没听说过。不过云玥倒是很想见识一下,到底大宛的美酒美人和汗血宝马比起来有何短长。

既然决定了,云玥便开始了新一轮的备战。那一晚激烈的城市巷战,昆莫难兜靡的乌孙人打残了,就连猎骄靡都身负重伤。如果没有云家的白药,恐怕这位乌孙王子殿下就挂了。楼兰人也残了,部族伤亡一半以上。不过他们的缴获也非常的巨大,云玥将大月氏王宫的战利品分给他们一半。这让两个穷鬼部落非常的兴奋,大月氏常年劫掠周边部族。还强令周边部族朝贡,现在可算见到回头钱了。

带着如山的战利品昆莫难兜靡和楼兰人返回了自己的故乡,他们会在余生化身云玥的志愿宣传员。弘扬云侯伟大的恩德之余,不然吹嘘一下自己当年抢劫大月氏王宫的风采。

根据赖喇这个死胖子的述说,大宛国军队骑兵并不多。大多数是步兵,这倒是很合云玥的胃口。就是不怕步兵多,云家的弓骑兵完全有能力吊打任何步兵。用弓箭,教会那些步兵如何做人。

不过大宛国的骑兵就让云玥很担心了,据说大宛国的骑兵都骑乘高大的大宛马。其中有一些还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事实上汗血宝马在大宛国也是非常稀有的品种。极品的汗血宝马只有王族才有资格骑乘,一般的汗血宝马也都装备军队高级将领。云玥认为那纯粹就是为了兵败的时候跑得快。

“这种战马的速度要比乌孙马还要快,当年我们大月氏也曾经垂涎过大宛的宝马。结果远征之下一场恶战,居然不分胜负。后来我军粮秣不济只好退兵,因为阿卡苏组织退兵不利。我军还小有损失!”赖喇这死胖子常年行商,倒是哪都去过。活脱脱一个万事通。对于大月氏的情况,也知之甚祥。

“你去过大宛国做生意?”云玥问道。

“当然去过,整个西域没有我赖喇没去过的城邦。甚至远到康居,我都去过。不过那里的国王年迈,女儿又胖又蠢。听说前两年被人篡了位,也不知道真的假的。”赖喇自信满满的说道。

云玥对康居不感兴趣,如果说大宛还算是新疆边上。康居就更接近伊朗,现在的中东对于云玥来说太远了。不但后勤补给是个问题,控制力更是问题。就算在现在控制大月氏,云玥也觉得有些困难。毕竟大月氏城距离平凉太远了。直线距离就超过一千公里,如果算路程的话足足有两千公里。如果不是自己对范增绝对信任,绝对不敢将范增放到这里为王的。想在这里自立为王太容易了,范增也是个妙人。直接将老婆孩子留在平凉,说是人质也好说是一心公务无暇顾家也好。总之,就是让云玥放心的一种手段。不得不说,当初从市场上捡回来的这个书生,终于成长为了一代封疆大吏。

在大月氏城休养了半个月,云玥带着本部人吗和一万大月氏兵将和两万民工,向西边的大宛开进。

807。第807章 武关大捷

“议长大人!”大月氏的贵族们垂着头,给这位信任大月氏主宰见礼。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好极了,范增很想回老家。看看自己祖坟上,是不是冒了青烟。不然怎么会有这种好事砸到脑袋上?天上终于掉馅饼了,还是牛肉馅的。大月氏王居然还有白捡的,如果回去跟那些同窗们说,会被他们嫉妒死。

范增点着头,看着原先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对着自己鞠躬施礼。别的没有学会,华夏的礼仪倒是先学了个十足。

“各位,你们是大月氏的勋贵。今后也将是我家侯爷的属臣,云家的规矩只有一条。那就是忠于云侯,不忠于云侯的人只有死路一条。云侯万岁!”范增振臂高呼,下面的那些家伙也跟着振臂高呼。“云侯万岁!云侯万岁!”估计这就是他们学会的第一句华夏语。

云玥能够走出这一步范增欣喜万分,开疆拓土证明云玥已经有了平凉盛放不下的野心。西域就是平凉的后勤基地,今后西域的矿产和物资人力,会像水一样的流进平凉。然后化作财帛,化作兵刃战力。成为云家在战场上的一切助力。

大秦是个庞然大物,云家的平凉还是太过渺小。大秦现在有近千万人口,可云家只有二十几万。想要颠覆这个数百年积淀下来的强大帝国,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在的平凉自保有余,可想要夺取大秦江山差得远了。云玥知道,范增也知道。

在来大月氏之前,范增李斯和蔚獠曾经私下推演过。如果云家反叛,绝对不会撑过一年,大秦的百万秦军就算是磨也能将云家这十几万人磨掉。云家能打不假,可云家打仗其实就是在打钱。那些青铜铸造的炮弹,一发下去就是几贯钱。火油虽然便宜,可炮弹放在那里不会挥发。火油可是会挥发的,一罐子辛辛苦苦炼出来的火油。储存半年之后,只剩下半罐子。而且,威力也大大降低。云家的火油储存期从来都是半个月,只要超过期限的。一律卖给秦军,对于这种新式武器。秦军非常的渴望,只要云家肯卖荆二几乎不问价。

现在双色球已经在除咸阳外的大秦各大城市推广开来,具体负责人是个叫做赵高的小内侍。据说很有几把刷子,现在的秦王不差钱儿。赵高这小子还无师自通的弄出了一种叫做六合彩的东西,听说已经席卷咸阳为朝廷刮了不少钱财。

“家底太薄啊!”这是平凉城最聪明的三个人发出的感慨!

当初接手平凉的时候,平凉几乎就是一座废墟上的城市。整个城市的人口,只剩下当初的零头。而且在匈奴人的蹂躏下,平凉外城连一座完整的建筑都没有。

如果说平凉最缺什么,其实最缺的还是人。不过从云玥到李斯,蔚獠,范增。对于人口虽然渴求,但一直坚持平凉的居民一定要以华夏人为主。羌人可以成为华夏人的战友,那是因为他们付出了鲜血与尊严。事实上,羌人已经很好的融入了平凉的华夏族中。他们过的节日,生活习惯都跟华夏人看齐。

如果不是户碟上写明是羌人,谁也不知道这些说着华夏语穿着华夏衣衫的居然是纵横西北,彪悍无比的羌人。

范增看了一眼四周站立着的高大羌兵,这些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虽然是华夏人的奴隶,但羌人的饮食还是可以保障的。这些小伙子的个头普遍要比他们的父兄要高,也更加的健壮。艰苦的生活环境,可以打熬一个好身体这是极端荒谬的。恶劣的生存环境,只会摧毁人的健康,而不是会让人更加强壮。能够让人强壮的,只有充足的营养和适当的锻炼。

很好,自己精挑细选的这些仪仗队很能给人带来压迫感。大月氏的贵族们都恭顺异常,范增在一片口号声中踏上了台阶。坐在了宝座之上,以前这个座位的主人是大月氏王。现在,那颗戴着金冠的头颅早已经不知去向。

“传云侯的令,大家现在开始公推议员!”在一片恭顺的声音中,范增开始行使他的权利。

夕阳西下,咸阳城外忽然尘头大起。城门官手搭凉棚观瞧,见到了骑兵脑袋上的红翎。这就是鸿翎急使了,忙不迭的驱赶着城门洞里面的人,不管是平民还是勋贵一律在路旁等着。这些都是前线来送军报的,可不敢耽误了军国大事。按照大秦律,被鸿翎急使踏死也是白踏。

自从去年冬天开始,这天下就没个消停。东胡人来闹腾了一阵,现在东方六国的诸侯又开始闹腾。好像全家下都对大秦不满意,他们都不想大秦过安生日子。听说前线打得很苦,连上将军级数的战将都有阵亡的。关中子弟被抽调一空,好多庄子只有女人与老幼下地干活。可怜的娃娃帮着扶犁,人还没有犁高,吃力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心酸。

“武关打劫,义渠君阵斩楚军八万余级!”鸿翎急使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吆喝,听口音这些人似乎都是义渠人。

“嗡……!”城门前算是炸了窝。东方战线传出来的都是坏消息,今天居然有了战胜的好消息。这让秦人的精神大振,这才是老秦人的做派。秦人老是打胜仗,怎么可能打败仗。

鸿翎急使在一片“嗡”“嗡”声中,快马加鞭冲进了咸阳城。顺着笔直的朱雀大街,直奔咸阳宫。

“好……!哈哈!好!好好好!”荆二咧着嘴,接连说出一串儿好来。多日来承明殿里的压抑气氛被扫荡一空,大王又高兴起来。所有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只有亚历山大的心中有些忐忑不安。可在这个时候,他是不敢打搅这位王者的兴致的。

PS:喝多了,最近心情很压抑。老龙失恋了,为了庆祝这一伟大盛事。老龙决定,修改一下剧本写一点儿黑暗的章节。不喜勿喷,老龙也有一腔怨气要抒发、

808。第808章 向后转

西域的广大与辽阔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尤其是在这个几乎没有什么人类开发的年代,更是有如洪荒岁月一般。狂风卷积着黄沙在天上打着转,巨大的沙尘暴好像一堵移动的土墙。刮起来遮天蔽日,仿佛进入了世界末日一样。

云玥将羚牛送回了大月氏城,很明显这种生活在高原的生物不适合生存在沙漠戈壁。它们的鼻孔不会闭起来,一场沙尘暴之后肺里就会积存许多的沙土,死状十分凄惨。虽然这年月羚牛并不像后世那样稀有,但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物资绝对不能这样糟蹋。

出了大月氏的国境,云玥就感慨为什么大月氏会有如此众多的人口。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还有众多的小河流,为农作物和牲畜提供了丰富的水源。而此时的新疆,也没有辣么多的沙漠地带。著名的库木塔格大沙漠,在这个年月似乎也没有后世那种辽阔的幅员。

可过了伊犁河就不一样了,几乎没什么大河。经常会遇见一望无垠的大沙漠,除了沙尘暴还有可怕的流沙。马车是坐不成了,云玥亲眼见到一匹马踏进了流沙,短短不过一分钟就被淹没得不见了踪影。

“你们以前是怎么走过这片地方的!”云玥很疑惑的询问赖喇,记得这个货说过,他们曾经攻打过一次大宛,结果因为补给不济而撤军,而且在撤退的时候还小小的吃过一次亏。

“呃……上次小人并没有随军。不过根据去过的人说,走过这里的时候死了很多人,马也死了好多。当初本就打算一举灭掉大宛国的,可经过沙漠的时候损失太大,最后才打成了僵持。最后,人马粮草都供给不上,只能退兵!”赖喇无奈的道。这胖子根本就不是从军的料,身子已经痴肥到了没有马能够驮得动他的地步。

跟在云玥的身后,整个人好像从水里捞出来的。只有云玥知道,这货在斗笠里面装了很多的冰,身后的口袋里也背了很多的冰。如果没有云玥用硝石弄出来的冰,怕是早已经小命不保。

云玥很是无奈,骆驼太少了。这年头根本就没有丝绸之路的驼铃声,骆驼这东西在沙漠里被称为沙漠之舟。可在草原上,根本就没多少人愿意饲养。吃的多不说,脾气还坏。到了发情期的时候,咬死人也是有可能的。有个大月氏人将一峰骆驼栓在了柱子上,只是忘记了在天气最炎热的中午将它放开。结果晚上去解缰绳的时候,那骆驼居然将主人活生生的咬死。虽然最后那骆驼也被干掉,可被咬死的主人也活不过来。

将大月氏的骆驼都召集起来,也不过千余峰而已。而且老弱严重参差不齐,有些骆驼老的都已经秃顶了。走起路来步履蹒跚,就算你再急也没有用。云玥看着,这东西似乎比老奶奶的岁数都大。

千余峰骆驼听着数目不少,但云玥数万大军的辎重何其多。况且云家一向对后勤严重依赖,弓骑兵没有箭矢不行。三公床弩没有标枪一样的弩矢不行,更不用说炸弹和火油。这两样东西运输不但危险,而且还特别笨重。运输起来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侯爷,听老人们说这个季节有时候会刮黑风暴。听说,黑风暴刮起来比最厉害的沙尘暴都要厉害十倍。传说这沙漠里原本有些绿洲上是有城堡的,可黑风暴刮起来活活便将那些城堡给埋了。小人认为……”赖喇有些踌躇的道。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偷偷瞄向云玥。生怕这位新主子一下掉脸子!

“说话吞吞吐吐的,说一半藏一半儿。你不知道本侯最讨厌这样说话的人,再这样说话。今天晚上就派你去喂骆驼,不喂完一千峰骆驼,不许吃饭不许睡觉。”云玥将脸色一沉说道。陪着小心的赖喇顿时成了一副苦瓜脸,他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说出这么一个效果出来。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说了。

“小人认为,咱们应该撤军。大宛马虽然名贵,可咱们用商路一样可以弄回来。大军劳师远征,现在后勤又补给不利。这样的远征,怕是要走上一次大月氏人的老路。”赖喇把心一横,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毕竟一旦打了败仗,就自己这副身材。想跑掉简直就是做梦,就算不被大宛人砍死,也会被沙漠活活的吞噬掉。一路上散落着的骨头,可不动物的骸骨。

“大胆!”刚刚跑过来的敖沧海呵斥道。在他看来,这个死胖子就应该扔给穷奇吃了。敖沧海对这种行动笨拙性格怯懦的人,有一种天然的反感。他是军人,喜欢的就是金戈铁马无上勇武。这种有点娘娘腔的混蛋,最好弄进锅里熬油。连油梭子,都应该喂狗才对。现在居然敢给云侯出主意了,真是叔叔可以忍,婶婶也不能忍。

“老敖!”云玥一摆手,敖沧海瞪了赖喇一眼不再说话。

“让全军停止下来,咱们往回走。”云玥看了一眼刚刚升起来的朝阳。为了贪凉多走些路,大军的行军都是在晚上。如果能够遇到绿洲是最好不过,就算没有绿洲。云玥也绝对不允许士兵在高热的沙漠里行军,到了日上三竿的时候,大军就会安营扎寨。躲在帐篷的阴凉下挺尸,也比顶盔掼甲的在沙漠里行军要好多了。

从大月氏城出来之后,行军一千多里路。居然没有几名军卒病倒或者中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侯爷!您可不能听这个死胖子瞎说。向导说,只要再往前走十天不到。就能够到达大宛国,就凭咱们的装备和勇武。击败大宛人,有如探囊取物一般。”一听云玥的吩咐,敖沧海大惊失色。顾不得威胁那个耽误他挣军功的胖子,赶忙向云玥进言道。

“老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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