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公卿-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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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长的时间里,几匹战马相继出现脱力的征兆,不得不一一试用放血这种自杀性的招数。
在绕过几处黑风沙侵蚀的摇摇欲坠的桌状山之后,所有人的度都降了下来,这是因为地形的缘故。
脚下已经不是平坦的草地。到处都是尖利的石块,大者如同海碗,小的如同鹅卵石,战马一踏上去就有折了蹄腕的危险。
“死卢之海!”已经进入了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砾石戈壁!
戈壁这个词是出自蒙古语的音译。本意是指“不长草的魔鬼地”也含有一点坟墓的意思。
汉人则称这种地方为死亡之海。两种称呼虽然不一样,可称呼中所蕴含的意思却是大同小异。
众人不得不弃了已经跑不动的战马。徒步奔跑在戈壁滩上!
下了马之后,林三洪反而感觉轻松了许多。这几天一直骑在马背上,大腿内侧娇嫩的皮肤早被磨下了几层,薄的仿佛已经无法覆盖血管了,和裤子摩擦起来疼的钻心。这样下来跑动一番,反而感觉很舒服。
身后的游骑斥候并没有跟随着追进来,而是在武壁外围转悠了几个来回,就打马而去。
对于这种和死亡沾边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愿意进来,就好像人们总是习惯性的不愿意走进墓地一样。尤其是游牧民族。在这方面表现的更加明显。其实这些都不是游洲“品放弃追击的原因,最根本的坏是在千地 在这种地方,马匹就是累赘。挥不了度上的优势,让游骑斥候下马徒步追赶那一小波来路不明不知道是什么身份的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现在大军最需要做的是摆脱身后的北伐军。其他都不要紧。
作为几次进入大草原,甚至一度到达贝加尔湖前文中的捕鱼儿海的老兵,草原对于郭姊烈算陌生。但是对于横亘在草原边儿上的大戈壁滩知之甚少,也就听人提起过几次而已。
据说这片大戈壁滩就是草原的尽头,漫无边际充满了种种不可预知的危险,就是生命力最坚韧的野牛,只要进去了也走不出来。
当郭姊烈迟疑着是不是要继续深入的时候,林三洪笑了。
要真是象郭姊烈说的这么严重。蒙古崛起之初是怎么过去的?虽然戈壁通常都是大沙漠的前奏,可这里不是撒哈拉,也不是中亚的荒芜之地。虽然已经跑出来很远了,可从广义上来说,应该还到不了广阔无边的沙漠地带,这片戈壁滩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不走进去还能怎么样?回头是不可能的,外面就是铺天盖地的蒙古大军,天知道他们会怎么样。既然已经进来了,就没有回头路,只有硬着头皮前进,一直走到和蒙古败军脱离接触之后才有时间考虑其他!林三洪大声道:“这个戈壁滩了。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就算是怕也得进去。咱们早就回不了头了。只要你我众人互相扶持,这片沙石地就不算个什么,大家跟着我,往前
到了这种地步,也没有别的法子。众人只能跟着“东家”朝前走。
好在林三洪表现出来的气势还可以,让众人感觉心里有了一点底气。
“东家,你来过这种晃地方?”
“没有,听人说起过而已。略略的知道一些罢了”
郭姊烈嘿嘿一笑:“东家就是有见识。要说行军打仗,东家真的是不行,可要是说见识眼光,东家就是我老郭所见之人中最厉害的,”
从物候上来讲,这种砾石戈壁其实就是沙漠的雏形。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在风力的作用下砾石会越来越直至粉碎成沙子。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天知道需要几千还是几万年的漫长时光。
至少现在看来,砾石戈壁所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属于荒漠的性质,和沙漠还有很大的区别。
脚下的石头夹杂在沙土中,起伏比较平缓的地形中,偶尔还可以看见样貌奇特的桌面山和蘑菇峰。桌面山,顾名思义,就是山顶好像桌面一样平坦的地形凸起,这是荒漠高原被水流切割之后留下来的大一点 的痕迹。
至于麾菇峰,则是桌面山几千几万年之后的样子。因为风沙的侵袭太过严重,又历经了千百年之久。这些低矮的山峰大多是脑袋大脖子好像随时有会崩塌一般一其实已经矗立了至少几百年的时光,从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地形变化其实是极其缓慢的。
走在这种古古怪怪的砾石戈壁之中,满眼都是古怪的山丘和红褐色的土地,这对于习惯了丛林茂密的武家营猎户来说,确实给人一种进了魔鬼属地的感觉。
砾石戈壁毕竟还算真正意义上的戈壁,还时常可以着到一蓬蓬低矮的草甸子,或许这已经是戈壁上唯一显露出来的生命迹象了。
在砾石戈壁上走了两天,脚下的砾石明显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灰黄的沙土,桌面山和蘑茹峰也已经绝迹。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真正的大沙漠已经近在咫尺。
携带的干粮和饮水越来越少,始终得不到补充,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众人不得不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消托,林三洪比任何一个人都更加清楚:砾石戈壁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威胁,再走不了多远,就会进入真正无边无际的沙漠。沙漠中取得饮食补充的可能几乎为零,干燥到了极点的天气,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在才网走过的砾石戈壁中,众人见识了“声若牛吼”的狂风。这种狂风一刮起来,声势大的吓人,斜坡上的石头都被风吹的滚落下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沙走石”?
砾石戈壁的风虽然吓人,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一旦走进沙漠,干热的风沙时时玄匆都在带走身上的水分,那才是最致命的。大漠中的风沙虽然没有砾石戈壁风口处那么吓人,但是对于人体的伤害要厉害的多。
在砾石戈壁和沙漠的接壤地带,众人取得了第一次补给。
有几头瘦小的好像狐子一样的野狼盯上了这一群人,这种地方的野狼体型不大,毛色很浅,远远比不上山里的那种,于其说是狼,还不如说是狐子更加贴切。显然这些畜生也饿的了疯,明明知道无法对付这么多人,还是很顽强的缀行了大半天,分明是想找个机会择落单之人下口袭击,好一饱口腹!
武家营出来的亲卫,打仗或许很一般。但要是说起捕猎野兽,绝对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觉有狼缀行之后,耍了个小小的手段,诱惑野狼动袭击,然后在屁股后头夹击,”
这些人个个都是全副武装,又是经验丰富,就算遇到相当规模的草原狼群,也可以支撑一而二。荒漠中的狼群无法形成草原狼群那样的大规模。有七八头就算不少了。自然无法于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猎人
阵。
很轻易的收获了六头大一点的野狼,就地录皮剔骨,按照林三洪的吩咐找好了大堆大堆的枯蓬,点起篝火烧烤狼肉。
自从亡命奔逃以来,这是个最惬意也最舒适的夜晚,吃着味道不怎么样的野味儿,围着篝火取暖,体力的到极大补充之后的猎人们有说有笑。仿佛又回到了湖广之地的深山老林,正在享受一顿难愕的大餐!
能够狩猎得到狼冉,这就是运气,好!“不可能总是身边,在众样的砾石戈壁,或许怀能沥讨却州愕引一点食物,若是进了广阔无垠的大沙漠,就很难遇到这样的机会了,必须在进入沙漠腹地之前做好准备:“把肉都清理干净,烧熟了带在身上。”
“还有几囊水?”
众人纷纷清理水囊,拢共整理出六个满的水囊,省着一点用的话,可以坚持几天了:“水由专人保管,非有必要就不要多喝了!”
若说行军布阵,老郭是行家里手。说起蹿闪跃涧,这些猎户出身的亲卫都是高手,但是他们的见识不够,无法理解沙漠这种陌生的环境所可能带来的致命危险。在沙漠里。水比任何财富都要宝贵!
人们还在休息,林三洪脑子却开始翻腾起来。
眼看着就走完了砾石戈壁,满身就要进入黄沙漫天的大漠了。二十几个人,只有少量的饮水和食物,没有大队的后勤和充足的给养,即便眼前的这个沙漠不是闻名世界的撒哈拉。也要做出充分的心理准备。
仔细想想。这一带的沙漠应该是东西走向,要是横穿的话,估计的走两三千里的路程,且不说大漠中隐藏的种种危险无处不在,就算是一路顺风,这么点微薄的饮水也不足以支撑所有人走出大漠,再往西直走的话,就是自家找死了!
往北,往北偏西的方向,既可以避开蒙古大队人马,又不至于迷失道路,至于能走到什么地方去,先不在考虑之中,只要出了大漠,不管是什么地方都比这里要好的多!
休息够了之后,众人在林三洪的带领下转过方向,朝着北极星一路
!“咱们一定要在夜间赶出更多的路程。等日头出来了在休息!”
大漠白天的气温太高,干热风轻易就能带走身体的水分,在烈日下赶路的话,不出几天,沙漠之中就会多出二十多具干尸,而且很快就会被风沙掩盖的无影无踪,永远也没有知道他们是谁了!
在浩瀚无垠的沙漠中,脚下踩着松软的细沙,一小队人顶着刺骨的北风缓慢前进。
沙漠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热的能牺死牛。一到了晚上,就又冷的能冻死狗。虽然还不到寒冬腊月。可一到晚上,气温就会降的很低。
好在众人体格健壮,也不大在乎很低的温度,在林三洪的带领下匆匆前叭…
等到东方现出鱼肚白的时候,整个大漠就好像转了性,气温迅攀升。晚上留下来的那点寒气根本就无法抵挡渐渐泼洒下来的日光。还没有来的凝结的水汽被晒的蒸腾起来,仿佛雾气一般笼罩在地面上。
大漠中的降雨很少,甚至是几年也没有一次,这里的生灵就是依靠晚上遗留下来的这点雾气顽强的生存着”
过不了一顿饭的功夫,日头就升起来了。
大漠中的日头仿佛比北地的日头要强悍的多,一冒出来就洒下滚烫的光芒,顷刻之间就出了一身汗。却没有那种粘粘糊糊的感觉 仿佛身上的水汽在一瞬间就被蒸走了,,
找个背风的沙丘阴面,把松软的黄沙刨开一个大坑,用手里的武器支架起几件衣裳,建造成一个简易的“遮阳棚”防止被阳光直接晒到。按照林三洪的命令,一伙人都挤在这个沙坑里准备休息。
等到太阳升起来有竹竿子那么高的时候,温度已经让人无法忍耐,尤其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脑袋上还顶着“遮阳棚”空气无法流动,闷热的感觉让人抓狂。就是坐着不动。也感觉热的难受,偏偏身上的汗水也散不出去,
等到日头升起来有两房檐子的高的时候,众人终于明白了林三洪这么做的用处!
这个时候的大漠完全就是一座大熔炉,细细的黄沙被阳关折射成了金黄眼色,眼睛都看的花了。因为地面上蒸腾的热气让视线有点扭曲。稍微远一点的景物都看不清楚。
如果刚才还仅仅是热的话,现在已经是融金炼石炙热无比了!众人虽然被考的很烦躁,可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躲进沙坑,至少保持了身体周围的一层潮气不被立刻晒干。如果被这么凶猛的阳光直接照射,除非是不停的喝水,否则用不了多少时辰。就得被直接晒成“人肉干儿”
林三洪有这方面的基本常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停的喝水也不管用,喝的水多出的汗更多,汗腺一旦出负荷或者被晒伤,就可以在昏迷中等候死神的降临了!
习惯于在山水丛林中生活的猎户们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毒辣的日头。饶有兴致的观看着。躲在阴面背风处都热成这个样子,沙丘向阳的一面还不得烫死人?
“尽量少说话,不管多热也要在一起休息,大家睡觉吧。实在热的受不了了,再喝一点水!”
老郭大半辈子都在跟着军队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自认也是走南闯北见识广博之人了,可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极端的沙漠环境,对于林三洪更加佩服了,拍了拍身边的郭四妹说道:“我的儿,看到了没有?这就叫见识。
要不是东家有见识,也想不出昼伏夜行的法子。更想不到挖坑遮阳这样是法子。这些法子虽然都是小手段,可都很管用,好好学着吧。男子汉大丈夫,这一辈子说不准就会遇到什么样的凶险,多学点东西不吃亏!刚才走路的时候。黄沙中掩埋的那些白骨你也看到了,要不是有东家的这点见识,咱们也得变成骨头给沙子埋起来
“是!”
林三洪只有苦笑。
在这素有魔鬼属地的大漠之中。什么样的危险都有可能生 稍微有一点失误就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后果,仅仅凭借一点点见识,根本就无法扭转大局,在很多时候,运气这个东西比见识和经验更有实际效果。
在历史记载中,就在这个时期。西边一个最善于在沙漠生存的民族。为了抵抗入侵者而深入大漠想要迂回引肮人的后们装备了最适今在沙漠使用的,具,配各尔渊有丰富沙漠生存经验的向导,好有当时世界上最为精准的沙漠地图,仅仅因为沿途的两个取水点干涸了,这次奇袭计利就彻底破产。一万六千多军队。四千多头骖骇还有无数战马。全部被沙漠吞噬,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一个国家的灭亡!
如果说见识的话,林三洪绝对无法和那些在大漠边缘生存的民族相提并论,连他们都不敢轻易进入大漠,何况其他?
是生存还是死亡,并不完全取决与个人的努力,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
譬如这一次,林三洪不敢保证往北走就一定正确,就算是大方向上没有什么失误,同样无法保证就一定可以走出大漠。大漠如此广阔,玉知道还有多少路程需要走完。也能尽人事安天命的一路走下去。至于最后结果,就只能交给运气这个不靠谱的家伙了。
“大家尽量睡觉吧,要不然一会到了最热的时候,恐怕想睡也睡不着了”。
众人无不骇然!
温度已经高的可怕,居然还不到最热的时候。现在的日头连鸡蛋都可以晒熟了,到了最热的时候。还不得把石头都晒化了?
大漠中的极端气温一般不会在上午出现,而是在午后,当太阳稍微偏西一点的那个,时刻。炙烤的威力达到顶峰。任何生灵都不敢顶着太阳的威势出来活动,那才是真正的“死亡之海”!沙漠的恐怖,不管说多少次。都不如亲身体验一边更加真切。经过今天的磨难之后,这些人应该会认识到沙漠生存的艰难和基本原则了。
“你们还穿着钦环甲?。当林三洪现的时候,立刻就惊的大叫起来。
铁环甲的造价极其高昂,在所有的甲胄属于比较轻便的那一种,这是在扬州的时候那些盐商送的“礼物”。如此精致的铠甲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值得珍惜的财富。平常的时候,这些亲卫都穿在里头。外面罩着普通样式的布衣。因为铁环甲轻巧的很,不刻意注意的话。不大容易看的出来。
可不管怎么轻便的铠甲,都是金属构造,都有一定的分量,这玩意在打仗的时候确实是个宝,可在大漠之中,完全就是个累赘。
因为金属的特性号穿这玩意儿在身上,热的时候更热,冷的时候更好。只不过因为这些山民出身的亲卫十分珍惜这种宝贵的甲胄,一直舍不得丢弃。
若是林三洪的话,早把这个东西扔了。
“东西虽好,不如命好,扔了吧。”
虽然很多人都有点舍不得,可穿着这玩意儿就好像抱着个大火炉子。林大人又话了,实在舍不的扔掉就脱下来仔细的包裹好装进行囊之中,,
尽管热浪翻腾,可行走了整整一个夜晚的人们还是逐渐入睡”
因为是在睡眠之中,如此炎热难熬的酷热也就显得不那么恐怖了,至少在心理上不那么震撼了。只要能顺顺利利的熬过这头一天,以后就会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