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权倾天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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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的很贪婪,因为在这之后,只能在冰冷的地下吸冷气了。
暴怒的雷豹冰冷的有些可怕,跺了一脚,横在地上的横刀便凌空飞了起来,顺手抓住刀柄,当空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雪白的光芒闪过,丁三郎的头颅冲天而起,房顶阻挡了去势,落在了屋子的中央。
脖颈的鲜血飙的很高,足有一丈的距离,喷溅而出的鲜血溅了雷豹一身,而他却浑然不知,抡着横刀在丁三郎的身上胡乱的砍伐。
吴熙就坐在椅子上淡定的看着这一切,而没有阻止。
发狂的人如同吃食的狗,不要去招惹,后果真的很严重,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现在小腿上还留有狗撕咬后的痕迹。
等雷豹平静下来之后,吴熙命人放了一把火烧了房子,把死猪一样的雷豹抬着前往衙门,而自己找了一个没人的巷子,吐得昏天暗地。
残忍的现场吴熙见过很多,可是就在他面前这么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看。
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有一点儿进入鼻腔,就会引来一阵呕吐,直到胃里面实在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为止。
蝴蝶看着吴熙的样子笑的很开怀,从马车上取出一件长衫让他换上,条件不允许,要不然该要洗个澡才是。
天色微亮的时候,众人就收拾停当起身了,这里变成了地狱,当然是要赶在人们起床之前赶快逃离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共两辆马车,蝴蝶占着一辆,雷豹受了刺激,一睡不醒,占了本来是吴熙的那辆,吴熙就只能骑马了。
时间一久,胯下便被磨的通红,就算走路也会疼的呲牙咧嘴。
好在那些妇人们都是好手,男人们负责扎营,砍柴,妇人们负责淘米煮饭。
成功的赶走一伙儿强盗之后,总算是多出来两辆马车,一辆被妇人们占据,一路上嘻嘻哈哈的笑声不停,看来他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满意。
满意就好,心灵的创伤始终是要自己拔除的,好的心态至少不会让这个人走极端。
三天之后,雷豹终于醒了,是被饿醒的,端着一老碗红烧肉蹲在一块青石上吃的香甜,吃相很难看,但是他不在意。
米饭还有很多,但是肉不多了,就在上面浇上肉汤连汤带水送进了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总是装不满,让在一旁已经文雅了许多的牛眼娃很没有成就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终于要摘掉“猪”这个称号了。
吃完就上车呼呼大睡。
好像经历了一次噩梦般的事情,对于相同的事情总是那么痛恨,一路上只要碰见强盗拦路,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杀在最前面,这让牛眼娃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于是在后来,就可以看见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抡着横刀在前面砍杀,一群人围着坐在椅子上的吴熙在看热闹。
情绪高涨的时候,还集体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开出了赔率,赌他们两个谁杀的人多。
没有优待俘虏的习惯,对于俘虏他们处理的习惯就是身上绑上石头,沉入河底,然后笑呵呵的看着贼人在水里因为窒息而胡乱摆动的身体,直到气绝身亡。
不得不说这很残忍,但是两个人似乎很享受,
对一件事情痴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有了瘾头,于是到了最后只把贼人打断腿,就兴高采烈的找一处水塘开始了他们的对弈。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杀人,到了最后,比的就是看谁的俘虏在水里憋气的时间长。
变态到了极点。
吴熙总是笑呵呵的鼓励他们,在他看来,这些贼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才应该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震慑力很强大,走了不到五百里的路程,这支马车队伍就在无限的扩大,也渐渐的有了名声,总之后来的路上非常的干净,哪怕是遇见商人的马队,也会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让路。
这让牛眼娃和雷豹很失望,一方面对强盗的胆怯深深的鄙视,一方面也在检讨自己的行为,要是政策有所宽松的话,会不会依然有强盗前赴后继的来送死?
试了几次之后,觉得是徒劳,也就放弃了。
强盗只能老实的待在山上,等着吴熙的车队过去。
有些山上的强盗,在得知吴熙的马车队顺利通过之后,摆宴庆祝,三天三夜不绝。
无意中打出来的名声,得到的好处也有很多,比如本来就是被迫上山的人,就会虔诚的绑着自己来投诚,据说跟着虞候能随时随地吃到红烧肉。
于是一个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的在强盗之间流传了开来——跟着虞候有肉吃。
第三十三章 我花开时百花杀
耀州,长安的北门户,到了这里,就意味着距离大长安已经不远了。
我魂牵梦绕的长安城,后世生活过的地方,游历的游子就要回到你的怀抱,张开你坚实的臂膀,为我护航。
近乡情怯,心头微颤,那蹦跳的小心脏在怀里如刚出生的兔子,挣扎的厉害,长舒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心情,打着马率先朝前奔去。
黄土高原被远远的摔在身后,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八百里关中平原,吐露新芽的麦苗沿着地平线铺成了一张绿毯,任是吴熙如何用力的打马,在视线的尽头麦苗总是笑盈盈的翻滚而来。
道路变的越来越宽,行人也开始多了起来,牛眼娃见吴熙一个人跑的热闹,担心有危险,紧紧的跟在身后,眼睛却来回扫在路人的身上,只要一有异动,他巨大的铜锤就会把他砸成肉酱。
自从没有了山以来,盗贼就失去了踪迹,一路上培养起来的剿匪意志,在这一刻心痒难耐,恨不得路上的行人全部都变成盗贼好让他杀个痛快。
这就是杀才的本质,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战场上形成的习惯,总是要杀人来保持高度的战时状态,所以战场上下来的军士,尤其是生死大战之后,这些人一定要卸甲之后,圈禁三个月。
吴熙不是知道牛眼娃想干什么,现在把持这种状态就很好,到了长安,那就由不得他了,老孟想必已经准备好了一间私塾来磨平他们的杀气了。
老孟办事从来都让吴熙很放心。
天空中已经有燕子了,欢快的低空掠过,早起的虫儿就成了它们嘴里的食物。
春日里薄衫悠闲的才子摇着写字的扇子,对着路边的景物呐呐自语,红袖飘香的关中美人可能还躺在床上,回味着昨夜的荒唐。
心里的笑声不能让别人听见,是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长安,我来了,大西安,我来了,尽管物非人非,生活在不同时空的一片天地之下,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六十里的路程一天就能到,如果骑着快马只消半天的功夫就能看见繁华的长安都市。
远远的看见一匹快马由远及近,牛眼娃打马上前,横锤于胸,就要做出战斗的姿势,因为他看见这一匹快马来者不善。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马上的人骑术很好,手里还拎着一把长枪,黑瘦的脸庞上有汗渍滑落,待到憨牛的身前,拉住了马的缰绳,马儿嘶鸣了一声,前蹄高高跃起,虚空蹬踏,然后稳稳的站住了。
汉子抱拳朗声说道:“敢问阁下是吴二先生么?”
一听就是自己人,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是大哥给起的名字。
“正是,大哥就在后面,一会儿就上来。”
牛眼娃看上去很不高兴,失望的拉转了马头,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老孟说你们今天大概就能到了,叫我来接你们。”
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看着牛眼娃似乎不买账,走到吴熙的跟前说道。
“幸苦你了,商道的情况还好么?”
“都是前人走过的路,少爷,不,老爷的威名在外,没有人为难咱们,还算顺利,现在到了春季,动物要繁衍生息,人们都暂停了捕杀,新鲜的皮子上不了货,去年的干皮子倒是很受欢迎,庆州,环洲,金州需求比较旺盛,所以小的亲自来走一趟,熟门熟路之后,才好派遣伙计出去。
和西夏的互市现在已经关闭,只能做些内城的买卖,利润还算可观,这一次所有的银钱全部拉到了长安城的宅子里,足足有十车之多。
还有……”
“行了,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我放心,平安是最好的,我还没有丢掉兄弟们性命的习惯,遇到危险,扔掉货物就走,货物可以再赚,可是命丢了,就什么都没了,切记。”
吴熙见阿贵准备详细的说明商道的情况,觉得这就是不信任的表现,赶紧叫停。
“老爷体谅下属,属下自当全力办差。”
“赶路要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完打着马就跑远了。
长安城经历了数代帝王的辉煌,龙首原上大明宫的遗迹依稀可辨,残砖断瓦证明帝都的辉煌。
道路两旁柳树依依,绿草成荫,瞬间烦躁的内心就平静了下来。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战争洗礼的不仅仅是建筑物,还有人心,久经战争的城郭虽然已经恢复了七成,看上去仍然破败不堪。
居住的地方在内城,可以远离城郭的破败,但是也远离的民心。
阿贵是个细心的人,考虑的比较全面而已。
北稍门已经遥遥在望,道路两旁商铺林立,一副繁荣的景象。
小广场上卖艺的师傅猴子一样窜上了三丈高的独木,金鸡独立在独木的顶端,纵身一跃,就地一个翻滚,稳稳的站了站了起来,朝着路边的人群抱拳施礼。
很显然说的是走江湖卖艺的切口,为的是路人赏点钱财。
裁缝铺里扭着腰肢的少妇把一块布在身上比来比去,摇摇头还是不满意,看来是个老主顾,老板也不生气,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耐心的等待主妇挑颜色。
药店的掌柜看上去是个济世的好郎中,一个老妇颤巍巍的身躯在他伙计的搀扶下,坐在了一张椅子上,长大了嘴巴,在老妇的嘴里瞅的仔细。
看样子是牙齿的问题,因为掌柜的稍微动了一下她的腮帮子,老妇杀猪般的嚎叫几条街之外都能听的真真的。
修鞋匠的手艺真不是盖的,穿着官服的捕快竖起了大拇指,从腰包里解下钱袋,从里面掏出了两个铜板,手指轻轻一弹,铜板在空中翻个几个个,准确的掉进了修鞋匠面前的小盒子里。
修鞋匠微微一笑,算是回应。
吴熙打心眼里高兴,后世的大西安生活节奏很快,个人的生活压力普遍很大,相对应的脾气也比较暴躁,一言不合之下就有可能产生命案,潜台词就是,反正也活不下去了,临死找个垫背的,也不算亏。
标准的关中腔,一下子就把吴熙拉到了后世的大街上,终于还是回家了,和家的感觉没有什么区别,生活方式改变而已。
端着老碗蹲在墙角大口吃面的人大有人在,蒜是必不可少的一位佐料,看着老丈吃的香甜,真想抢过来据为己有。
笑着摇摇头觉得自己是癔症了,也有可能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有了回家的感觉,在自己的家里做些出格的事情理应要得到原谅。
马车穿过安远门的门洞,滴答的马蹄声在下午成串的响起,恬静的一塌糊涂,少了汽车的轰鸣,和司机“瓜皮”的喊骂声,吴熙总觉的少了点什么。
跑马道沿着城墙根围了一圈,是贵族们专门跑马的所在,现在已经被改成了道路,能容纳两辆马车通过,吴熙的新家就在沿着安远门的跑马道向西第二家便是。
北面一出门就是古朴的城墙,四进的院子,很宽敞,南门是主出入口,设在糖坊街上,算是一个很好的住处。
大门显得很厚重,红色,上有黄色的铜钉,数量少的可怜,也不能有太多,吴府二子写的霸气十足,阿贵说是种大帅派来的人写的,他不知道是什么,但是老孟知道。
老孟捏着胡须含笑点头,说明这字写的有些功底。
瘦金体,皇帝老儿的马屁都拍到虞候府上了,写字的这人看来有些名堂。
老孟出去办事去了,进门之后发现有七八个男女仆役束手端立在两边,恭迎主子的到来。
偷偷的瞄了一眼少主人,就一个娃娃,左看看,右看看,嘴里不停地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一副农民进城的样子。
“老爷,咱们家的院子四进门,前院住的是男女仆役,还有护院,二堂是您住宿和会客的地方,后面的两进是将来主母和侍妾们住的地方,大大小小的总共五十多间房,宽裕的很。”
阿贵仔细的在给吴熙讲解。
吴熙本来还担心人多住不下,听阿贵这么一说,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么多间房,就算是没人一间,也够了。
还是交给他们去操心吧,省的丢人。
后宅现在就是蝴蝶一个人的天下,空荡荡的地方住着很害怕,于是,那些女眷被她唤过去不少。
都是人精啊,后院自此便阴阳失调,祸乱开始了。
阿贵把房契和地契交给了吴熙,吴熙连看都没看就递给了刚刚进门的老孟,老孟笑的脸上的褶子都散发着光彩。
“少爷刚来,歇着才要紧,老奴打理就好。”
“以后不要一口一个老奴的叫着,我们家没有老奴,你的卖身契我已经烧了,官家就应该有个官家的样子,一口一个老奴叫的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孟了解了吴熙的脾气之后,没有了刚开始受点恩惠就哭哭啼啼的谢恩,现在嘴巴笑的都能塞进去一直拳头。
这就是自信,因为身后有吴熙给他撑腰,他底气很足。
就在众人聊的高兴的时候,门外一阵喧闹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熙皱了皱眉头,旋即轻哼了一声:“这就算是开始了?”
第三十四章 刺青的人
刺青最初的由来已不可考,艺术的延伸却无从置喙。
图腾最初的意思是家庭,种族,代表着社会体制,是区分阶级和民族的象征。
那么由此就可以联想到崇拜,崇拜某一件事物,或者是某种动物,为了给宗教信仰烙上一个完美的标签,所以就发明了这些代表性的图案,供人们在内心里虔诚。
而后,将图腾的寓意刻画在皮肤之上,谓之刺青。
古代的时候,刺青的人不被人们理解,认为这是对神灵或者是统治阶级的挑战和亵渎。
所以一般有刺青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
宋朝的时候为了辨识犯人,让其无所遁形,就在凡人的脸上刺青,这是官府行为。
刺在身上的花里胡哨的图案,则被打上了不入流的烙印,后世很多人的眼里,只要是看见身上有刺青的人,都会下意识的联想到黑社会。
面前这几位的身上就布满了各色各样刺青,显得威武霸气。
一个胳膊上刺了老虎的家伙,蹲着马步,下颚上顶着一根三丈长的独木,一个和其年龄相仿的家伙,猿猴似的迅速攀爬到顶端,金鸡独立的站好,底下看热闹的行人一阵叫好声。
罢了,一个人耍了一套拳,胳膊抡得的很圆,拳打出去呼呼生风,吴熙觉得要是打在自己的身上,八成是废了。
一套拳打完,双手平摊而出,做下蹲的姿势,另一人绕场一周助跑,狠狠地踢向了那人的裆部,尽管面部表情很痛苦,但是依旧纹丝不动。
这是真功夫,模仿不来,真替他们的娘子感到担心。
这时一个人跑到吴熙的面前,双手抱拳道:“这位公子看了热闹,又捧了人场,在下先谢过了,看你穿着讲究,气宇不凡,是不是也捧个钱场啊?”
这话说的就有些下流,下巴上挺,有些挺挑。
“赏!”
老孟呵呵一笑,掏出一把铜钱扔进了盘子里。
这些小把戏后世见得多了,赏完钱,转身欲走。
“这位公子,太不讲究了吧,高门大户的就给这点钱恐怕不合适吧,我们哥儿几个负责的就是修德坊的治安,耍把戏是爱好而已,希望公子不要搞混淆了。”
那人不依不饶的说道。
感情是有目的而来,城墙的西北角住的都是达官贵人,油水自然大些,想必这几个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