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权倾天下-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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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无名火蹭就上了板牙的胸膛,回头一看之下,发现红孩儿的表情也是如此。
二人同时点头,就达成了一致,只是把这些人打昏就行了,没有必要取人性命,那个罪魁祸首此时正在想办法逃跑,他们要截住他才行。
牛眼娃不知道期中的缘由,觉得杀起来很顺手,还以为这些人看见自己吓得都不敢还手了。
板牙一个起落间就到了牛眼娃的身边,让他下手的时候注意分寸,这些人和他们以前在山上的时候一样,都是可怜人。
牛眼娃最大的好处就是很听话,知道这些人不能杀了,也就停了手,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现在也不是解释的时候,回去之后,他们自然会给自己一个交代的。
打昏人就变的相对简单了起来,他们冲进来的时候,一顿砍杀,已经消灭了五十人左右,现在加快了速度,不消时候,这些人就已经躺在地上,没有了行动的能力。
板牙在地上跺了一脚,就窜进了后院,想要第一时间阻止魏朝辉的逃走,但是当他赶到后院的时候,静悄悄的连个人声都没有。
心想坏了,一定是逃了贼人,这个时候去追,害怕中了敌人的奸计,于是第一时间拿出报警的信号弹,在花筒的屁股上一拉,一颗黄颜色的信号弹拖着长长的尾巴,就升上了天空。
魏朝辉的身体很胖,这些年很少动弹,花天酒地的沉沦了,到底还是没有经得住女人的温柔乡,这些年下来,已经没有了往日灵敏的身手。
刚才还做在院子中间,想通过道士给自己的迷魂丹制造出来的傀儡人,给这些人造成杀伤,没想到这些杀才厉害的紧,还没有正式开始,战局就呈现出一边倒的局势。
然而,当他发现这些傀儡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厉害之后,心里就起了逃跑的念头。
吴熙那个小子,真是一个不讲理的,自己仅仅只是监视着他,就引来了杀身之祸,事先没有任何的通知,见面连切口都懒的喊,上来就直接砍杀。
看着他的手下几个人就把自己这么多的人杀的没了锐气,早先想好的荣华富贵,恐怕也要付之东流了。
早就说朝堂上的那些人每个靠谱的,梁师成这个老狐狸尽给自己找麻烦,说是一个毛头小子而已,不足为惧,随随便便就能收拾的渣渣都剩不下。
现在看来,自己就是那个渣渣。
这一站消耗掉了自己半生的心血,以后要想东山再起,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就算是有兄弟们的支持,梁师成这条老阉狗,恐怕也不会放过自己。
前途很渺茫,舒服的日子过的久了,就有了依懒性,这么多年顺风顺水的过来了,今天在阴沟里翻了船,还是翻在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手里,说出去都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做事做的太绝,就算是逃出去,当地是没有办法再待了。
落草为寇不是自己的理想,那么只好去苏州找自己的舅舅了,虽然说以前有些隔阂,但是看着自己这个外甥有难,断然不会拒绝自己的避难申请。
他有这个自信。
所以一出地道口,就径直往东门方向逃窜。
从东门出去,一直走就会到了灞桥的渡口,那里有自己早已准备好好的逃生船只,以前是为了防止那只阉狗咬自己准备的,没成想现在换成另外一种方式逃跑。
这个年轻人很有头脑,没准现在已经在全城搜捕自己,所以大路不能走,只能捡小路走。
走的时候太匆忙,没有带多少银钱,真是便宜了那小子,十几个小老婆全部杀了,只留了逸竹轩的头牌在身边,死了这些女人,在自己的身边也赚了不少钱,足够他们花一辈子的。
但是只要看着她们一个个出去之后,花着自己的钱,心里就很不是滋味。
他这个人就是这个毛病,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有心想要烧了房子,让那小子什么也得不到,但是,房子和暗道是连着的,万一里面有意外发生,会把自己活活的闷死在里面。
自己这些年所赚的钱全部都堆在假山下面的地道里,有心人只要慢慢找,总会发现蛛丝马迹的。
想到这里,魏朝辉就一阵肉疼。
赶紧叫住前面带路的马飞,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如果这样跑下去,还没到码头,自己就要累死了。
平时不注意锻炼,肥硕的身体根本就跑不起来,再说了,穿的这么雍容华贵的,也不是个事,容易被人认出来。
马飞是一个忠实的人,不喜欢钱,也不喜欢美女,就待在自己的身边,很忠诚,这么些年一只兢兢业业的伺候着自己。
用他的话来讲,就是只有自己才把他当个人。
马飞知道魏朝辉的意思,就是自己跑不动了,看了一眼身前的院墙,飞身就跳到了院子里,惊得身边的那个女的惊声尖叫了起来。
魏朝辉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一巴掌就甩到了她的脸上。
都什么时候了,还他娘的装纯情。
里面传出了一阵狗叫声,没叫几下就没有动静,想必是遭到了马飞的毒手。
就在这时,听见里面有了动静,想必是主人家听见狗叫,想出来看个究竟,还没有说是谁,就遭了马飞的毒手。
魏朝辉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马飞的做事手法,狠,毒是马飞的标志,他非常喜欢,通常不会给自己捅娄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给别人擦屁股,很少自己出差错。
不一会儿,一辆马车和一些旧衣服就出现在了魏朝辉的面前。
看上去这家人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就这么死了确实很可惜,但是现在自己需要这辆马车,要是有时间的话,他一定非常讲道理的和主人家去借,但是现在追兵在后,已经迫在眉睫,只好牺牲小我,拯救大我了。
匆匆的上了马车,换上了衣服,坐在马车里,总算是可以休息一下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两只指头捏起那些为自己准备的衣服,捂着鼻子一脸的嫌弃。
魏朝辉这个时候生了杀心,带着这个祸害迟早是个累赘,还以为逃跑的路上需要一个暖心的,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打定了注意之后,一把匕首翻手就出现在了手掌间,等那个女人看见匕首的时候,那匕首已经插进了她的腰腹。
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魏朝辉会杀自己,这么温柔可人,别的男人恐怕连做梦都和自己在床上翻云覆雨,这个糟老头子说杀就把自己给杀了。
嘴角有血迹滑落了下来,心有不甘的闭上了眼睛,做她们这一行是有风险,但是傍上了大款就是人生的转折,本来还以为自己会大富大贵的过一生了,没想到还是遭到了毒手。
魏朝辉冷冷的看着妓子的尸体,掀起帘子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在一处没有人的地方,一脚就把她蹬下了马车。
马车上有个死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马车拐出了东门,他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全是无害的路人,没有什么危险。
但愿这小子正在忙着分钱,没有时间追击自己才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第五十六章 逃亡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腾就冒了上来,一口水而已,大鱼大肉的从来都不缺,一口水能难得倒自己?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随意发号施令的人了,一个人就是再有钱,总不能对着空气发号施令吧?
况且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腰间的这条玉带和玉佩还能典当一些银子。
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水袋,随手抛给了马飞,脸色很不好看。
“我知道你一直看不上我,是我用情谊压着你一直不敢离开,事实上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些年你寸步不离的保护我,当年的救命之恩就早报完了,你就是现在走,我魏某人连骂娘的话都不会说一句。”
马飞低下了头,很显然是在思考。
魏朝辉脑门子上有汗水不停的往外冒,生怕马飞现在说走就走,那么自己多半是要被吴熙那小子生吞活剥了。
本来就是试人心的话,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但是还要说,要不然自己心里没底。
多年养成的谨慎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人心很脆弱,随便一把小锤子就完全可以敲碎它,人心难测,海水斗量,即便是马飞现在说是不背叛,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魏朝辉完全不知道。
就像他根本就不知道,马飞准备在他登船的时候,就离他远去,让他在海上自生自灭。
总算是有点笑容浮上了脸颊,汗水也没有像刚才的时候往外冒了。
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伸出手让马飞拉了自己一把,开始往外走。
“过了前面这篇密集的树林子,就是隋唐时有名的灞桥渡口,船就藏在浅水湾,上面有备用的粮食,都是晾干的窝头,半个月前属下来换过,应该还没有坏。
另外,下水的时候,在河里就把饮用的水灌满水袋,进了大河,那里的水就不能喝了。
有一个老仆会伺候你到苏州,剩下的路,属下恐怕不能陪你走了。”
魏朝辉感动的一塌糊涂,因为他就是一个玩脑筋的,还以为马飞是为了引开吴熙那帮人,而为自己的离开开通道路。
当下紧握着马飞的手,装模做样的留了两滴眼泪算是感谢他这么些年以来对自己的忠心,总算是当年没有白救他。
马飞本来以为魏朝辉会大发脾气,没想到一通话说的魏朝辉泪流满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人就是这幅德行,考虑问题总是从自己出发,完全没有想到马飞是不想跟着他了。
这样也好,省的断送了这二十年的情分。
“小马啊,我要是东山再起,少不了你的好处,只愿你能跑的快些,不要被那小子给你拿住,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心狠的主,对敌人从来都不留半点情面。
本来也打算招惹他,这不是上面逼得没办法么?
走到这一步是注定的,自身没有实力,总是依附权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总会有还账的时候。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魏朝辉也还算是一条汉子,只是这些年的锦衣玉食,让我迷失了自己。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等一会儿我只要上了船,你尽管走就好了;多保重才行啊,东山再起的时候,没你可不行。”
马飞像是听天书似的,听他啰嗦了一大堆,这人啊,都有温情的一面,马飞相信魏朝辉此时说的话是真心的。
重重的点了点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赶紧转过身,生怕魏朝辉看见。
“我都看见了,不要装了,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你要是不哭几嗓子,我还真看不起你。”
“属下的命是帮主给的,自然是要还给帮主的,放心上路就好,身后我来处理就行。”
话说的很大气,也是因为他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身后有特殊的声音。
马路上的马蹄声倒是听见不少,多数是冲着那辆马车去的。
这次逃跑的计划是自己早就设计好的,应该不会出什么纰漏。
林子越来越密了,柳树垂下来的枝梢划在人的脸上,痒痒的,让人很不快。
林子里的湿度很大,没一会儿,两人的身上已经全部湿答答的不像话。
贴在皮肤上很难受。
把外衣脱下来,拧了一把,全是水,重新披在肩上,全当是为了保护皮肤不被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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