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之权倾天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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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熬的都是肉吧。
“嗷”的叫了一嗓子,就要扑上去端起碗把碗里的肉消灭光,且悲催的发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而且越是挣扎,绳子勒的越紧。
“没用的,这是牛筋做的绳子,是要吃肉喝血的,我醒来的时候,和你的情况差不多,方法都试过了,就是不行,我劝你还是不要挣扎了。”
牛眼娃看见二狗子端着一碗指块大小的红肉吃的正香,无耻的样子,实在很恶心,他不明白的是,昨天两个人还在一起抢劫这个少年,为何现在他吃的香甜,自己却被捆的结实。
“为什么你能吃上肉?”
憨厚的人思想一般都很单纯,问不出拐弯抹角的问题。
“看不出来么?是少爷赏的。”二狗子说起少爷的时候,一脸的崇拜,丝毫没有一点儿羞愧的意思。
在他看来,牛眼娃就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家仆,正在被主人责罚。
一大块肥肉,滋溜一声就被二狗子吸进了嘴里,在口腔里翻了一个个儿,顺着喉咙下了肚子,嘴上发出一声“啊”的赞叹声,就低着头翻找另一块溢满油的肉。
“少爷?我们哪里来的少爷,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怎么就不知道还有一个少爷?昂,你说的不会是昨天我们抢劫的那小子吧?”
牛眼娃总算是没被拳头打傻,不过他怎么也不会说是昨天凑他的小子,而是说被他抢劫的小子。
宋人的生性是骄傲的,就算是个傻子,也知道维护自己的形象。
“对啊,现在他就是我们的少爷!”二狗子把这句话说的斩钉截铁,而且不容的他人玷污,要是现在谁站出来对少爷说三道四,保证打的他忘记自己的祖宗是谁。
“那是你的少爷,不是我的。”牛眼娃还有些骨气,不过说完这句话,看了一眼离自己只有半尺距离的油汪汪的肥肉,不自觉的噎了一口口水。
“反正我已经弃暗投明了,去哪里都是给人打工,让人看不起,我看少爷这人就挺好,能遇见这样一个好主人,放眼全国,打着灯笼都难找。”
牛眼娃从来都是跟着二狗子的,既然他说这小子好,那一定差不到哪里去,自己心里过不去的坎,其实就是因为那小子把他揍了一顿。
第十章 钱是最好的伙伴
牛眼娃最终还是吃上了肉。
吴熙走过来就那么轻描淡写的解开了绳子,把装满肉的碗放到了自己的手上。
尽管牛眼娃还是那么讨厌他,但丝毫不影响自己吃肉的胃口,吴熙还没走几步,一老碗红肉就下了牛眼娃的肚子。
惊得吴熙差点掉了下巴,肉可是自己刚刚从滚烫的锅里捞起来的。
牛眼娃主动在锅里给自己装了一碗肉,吃的很理直气壮,其间二狗子多次给他使眼色,他都视而不见。
“按理说,我应该送你们去衙门的,但是,我打了你一拳,又没有什么损失,就当是我赔罪了,这顿饭吃完之后,想走想留你们自己决定。
我这个人向来很公平,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本来这个见鬼的社会已经够让人操蛋的了,现在你们这些半大的孩子还出来捣乱,真是让人一点也不省心。
我们家里很平等,没有上下尊卑,不要再叫我少爷,叫哥就好,显得亲切。
想走的话,嗣武城里我还认识些人,介绍你们去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想留的话也可以,你们也看见了,家里现在家徒四壁,百废待兴,重新整合起来一定很费力气,跟着我会很苦的。
另外还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们,那就是我们爷俩都是九宫伤天的命数,会传染,就是不知道会不会传染给你们。”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牛眼娃吃肉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二狗子很想留下来,这里有家的感觉,从生下来到现在他根本就不知道家是什么样子的,也许牛眼娃睡在万寡妇床围子里的感觉就应该是吧。
有的时候,他真的很痛恨这个社会,没娘的孩子注定就要钻在山林子里面当强盗吗?
官府凭什么不把自己当人看,本来会有一个衣食无忧的童年,可是从很小的时候,自己就和牛眼娃为了下一顿饭而发愁。
好不容易有个好心的小子要收留他们,但是牛眼娃一顿吃了人家两碗肉,觉得这就是一个愣头青,开始找各种借口要打发他们走了。
二狗子哀叹了一声,在牛眼娃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率先下了石头山。
牛眼娃感觉自己惹二狗子不高兴了,放下了手里的碗跟了上去。
二狗子多么想听见那个少年挽留的声音,可是直到他们下了山,也没有听见哪怕一句再见的话语。
火气蹭一下就上了头,路边找了一根木头棒子就招呼在了牛眼娃的身上。
牛眼娃见二狗子很生气,就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他,默不作声的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上发泄。
棒子被打折了,他自己也累了,找了一颗大树坐下来喘着粗气休息。
牛眼娃距离二狗子很远的地方也找了一颗树靠了上去,刚才那一顿棒子都是打在肉厚的地方,实在不怎么疼,躲远的原因是不想二狗子看见自己生气。
休息的差不多了,二狗子走过来摸了摸牛眼娃的头,拉起他,勾肩搭背的走了。
在山路上转了一个弯,就看见一个人躺在秋日里的荒草上,跟前竖起捆的结实的一担柴火,悠闲的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根干草,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怪调。
这个人除了吴熙这么不着调的人,就没有别人了。
“是我吓到你们了吗?”吴熙说道。
“怕是你的借口,我们兄弟二人天生天长的活到现在,也不是老天的功劳,贼老天只知道在人间制造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却没有把我和牛眼娃的生活照顾好,一个九宫伤天的命算什么,如果我相信那是真的,我就是一个傻瓜。”
二狗子有些激动,一激动就忍不住想要骂人,牛眼娃被自己刚才打了一顿,少年人他又不敢骂,就只好拿贼老天出气。
“我喜欢呆在农村里,为的是寻找一种真实的感觉,也不怕对你们说,在这个世界里,除了我,没有东西是真实的,都好像生活在在梦里。
我现在需要身边有人,要不然我会发疯,另外我也需要人手来帮我和我老爹重铸生活。
他老人家前半生过的太苦了,我不愿意再看见他受苦,所以要给他很好的生活,这就是我现阶段努力的方向。
我一直以为我是天选之子,来到这里就是来帮助有苦难的人的,但是,贼老天却让我吃苦,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去他妈的天选之子,都是扯淡,老子宁愿爷爷生在天地间豪迈的活一回,也不愿意被人摆布,说到底,我们都是一类人,难到我们就不能痛痛快快的为自己活一回吗?”
见少年也在骂贼老天,二狗子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只是他没有听懂少年所说的话,看了一眼牛眼娃,发现他和自己是一样的表情。
其实不需要看牛眼娃也知道是这个结果。
“那你得把道领好才行,这些年路走的很艰难啊。”
牛眼娃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小跑过去,扛起吴熙身边的柴火,低着头就往回走。
留下来也很好,至少能吃到红烧肉。
“我叫吴熙,还是那句话,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叫我哥就好,我还没有那么矫情,少爷的名分还不够格。”吴熙说道。
“我叫二狗子,他叫牛眼娃,都是没爹娘的孩子,说是天生天长,一点也不浮夸。”
“名字就是个代名词,没有什么讲究,我看就很好。”
三个人说说笑笑就回了家,吴老爹见吴熙拿着柴刀出去了,就知道去追这两小了,早就收拾好了一间草屋。
牛眼娃睡在草席子上,觉得幸福无比,自己也有个家了。
这一晚他睡的很香甜,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都不知道。
来的人是曹晖,是专门给吴熙送钱来了。
宋朝的时候金银不流通,能在世面上充当货币使用的只有铜钱。
所以曹晖很贴心的把银子都换成了铜钱,整整三百贯钱,三辆牛车拉的满满当当的。
如今这些钱就堆在院子里。
吴老爹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激动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不停的在身上搓来搓去,因为手心里不停地往外冒汗,总是擦不完。
二狗子和牛眼娃刚刚睡醒,眼屎还没来的及擦干净,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直接睡在了铜钱堆上,怎么拉也拉不起来。
吴熙把曹晖让进了屋子里,沏上了茶,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吴老弟家里够寒酸的,以前只是听说吴老爹过的很惨,没想到会是这样。”
在主家面前说主人家的不好,这是大忌,但是曹晖可没有这样的顾虑,连称呼都改成了吴老弟。
吴熙很喜欢曹晖这样的说话,因为这样才显得亲近,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生意很稳固。
“没办法,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一直在外漂着,这才刚回来,百废待兴,就等着老哥的钱呢,这下好了,有了那一堆钱,什么事解决了。”
吴熙泯了一口茶,把茶碗放下说道。
“还是吴老弟高明,一张小小的图纸就换来这么多的钱,而且以后还会源源不断的运来,想着就让人羡慕。”
曹晖在官场上待得久了,说话都一口的官味,这样的谈话很没意思,吴熙就直奔了主题。
“前一段时间回来的时候,碰见了碎金城的阿贵,他说他们那里已经断盐很久了,不会是你们做的吧?”吴熙问道。
“对山民禁止出售盐铁是律法上写的明明白白的,是知县大人下的令,和我没有关系。”曹晖很聪明,就他这招人鬼两通的境地,吴熙确实不是他的对手。
“听说那个和尚出去了很久都没有回去,你们把他弄到哪里去了。”吴熙不再绕圈子了。
“不是我们做的。”曹晖说道。
“唉!我和你交的是心,请你和我也交交心,和尚的去处和山民的生死和我没有半点的关系,这些都是朝堂上的事,但是,我真的不想看到大宋朝有生灵涂炭的一天。
这都是民生的重要问题,不解决,迟早会酿成大祸,上次不是给你说了宋江的事情了么?”
吴熙对曹晖隐瞒他和尚的行踪有些不满,直接把话挑明了说。
“什么事都好像都在你的手里掌控着,你究竟是什么人,有的时候我看不透你,你根本就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和我们的生活习惯以及行事风格有很大的不同,我怀疑你是不是上天派下来监视我们的。”
曹晖始终还是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疑问。
“不是给你说了么,我在山里待了十五年了,有些不同很正常。”
吴熙赶紧解释道。
“算了吧,和尚我会放回去的,你总是对的。”曹晖再一次妥协了。
在吴熙看来他是在和钱妥协,不是自己。
曹晖领着脚夫告辞了先前吴熙赶回来的牛,曹晖也大方的送给了他。
吴熙站在街畔上远远的对着曹晖喊道:“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曹晖头都没有回,举起右手竖起了中指。
不对啊,记得这个动作是他献给曹晖的,这小子聪明了,这么快就领悟了期中的道理。
第十一章 公道在人心
吴老爹的家里又在做肉了,而且一次性做的很多,不大的院子里支起了三口锅,热气腾腾的冒着白气。
柴火冒出的烟和锅里的水蒸气混合在了一起,都分不清哪个是烟,哪个气了。
香味飘的整个村子都能闻得见,孩子们实在是经不住肉香的诱惑,主动背叛了爹娘三令五申的叮嘱,还是陆陆续续的出现在了吴熙家的街畔上。
一共有十三个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八岁,全部都是一个动作,把大拇指放在嘴里允吸,似乎经过传导,锅里的肉香就会进入他们的嘴里。
吴熙要请客了,他说到做到。
多年的恩怨今天要算总帐。
算账之前先吃饭,这是自古有之的法子,心平气和的也就罢了,要不然大锅里煮的就不知道会是什么肉。
现在煮的一定是猪肉,是牛眼娃和二狗子从别的村子收回来的。
洗剥了一个早上,刚才才把肉下到锅里。
根本没有时间休息,用牛皮纸做了一个喇叭状的传声筒,牛眼娃就站在石头山上喊了起来。
大哥说想要把话传的满世界都是,这个工具是最好用的。
“各位乡邻,我吴熙今天在家里摆下了宴席,希望各位赏脸,我们有怨抱怨,有仇报仇,过了今天,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了。”
现在看来,大哥说的话果然不假。
还没有扯开嗓子喊几句,陆陆续续的就有人出现在了人群聚集的地方,对着石头山上的吴家指指点点。
现在是农闲的时间,各家各户的庄稼都收割的差不多了,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交给官府的赋税粮和自己用的粮食分开,等着冬天的时候,那些杀才们来取。
西北之地种植的都是一季粮,所以整个冬天他们都在休息,有些人为了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会带着自制的弓箭去山里打些野味回来。
矛盾不容易化解,即便是三只猪油汪汪的猪肉在锅里翻滚,也不见的能一次性解决。
不过吴熙就是一根筋,今天要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他就带着老爹走的远远的,住在这个没有有爱的村子里,让他很没有安全感。
吴老爹也不建议吴熙这样做,这么些年了,他知道村子里的人是什么德行,要是还念及一点乡邻的情分,当初就不会把事情做的这么决。
肉已经出锅了,就摆放在十几张大小一样的方桌上,村名门都已经在院子里集结,主人家没有发话,没有一个人肯上前取用。
多年的形同陌路,已经彻底的搅碎了他们之间的情谊。
还是小孩子们没有什么忌讳,在二狗子献殷勤的邀请下,孩子们一股脑儿的全部跑过来,端起面前的肉碗大口的吃了起来。
大人们想要阻拦,已经来不及了,肥腻的红肉已经下了肚子。
村民们看孩子们吃的很香,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也就听之任之。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已经开始怀疑当初那个道士的话了,既然吴老爹是九宫伤天命,那么从小和老爹长起来的人是不是也会被传染?
那么这些人现在应该是死了才是,那为什么老李头每天晚上吃那么大一碗面糊糊,还要喝一碗稠酒,就是不见他有什么毛病。
众人故意冷落吴老爹,其实就是嗣武城里的张胖子搞的鬼,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话。
没有一个人。
李茂才站在原地想了很多事情,自己的爹和吴老爹是一起长大的,小时候两家是通家之好,就住在吴老爹院子的下首。
当年要离开的时候,自己是极力反对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肯听,导致自己的父亲在搬家的时候,滚下了石头山,一命呜呼了。
这下整个村子都炸开了锅,说这就是吴老爹把他爹给克死了。
只有自己知道是为什么,那是因为自己贪玩,不小心撞到了爹爹,身上背着重物的爹爹没有站稳,连货带人一起落下去的,和吴老爹没有半点的关系。
这些年自己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不敢说出来,要不然一顶弑父的帽子就会扣在他的头上。
从此之后,不管村子里如何死了人,一定和吴老爹有关系。
就算是黄鼠狼把鸡吃了,也被说成是吴老爹这个害人精把黄鼠狼给招来的。
反观吴老爹没有一丝怨言,见到他的时候依然保持着笑容,虽然不说一句话,但是他知道,吴老爹的心里很苦。
错的不是吴老爹,而是这个社会。
期中的一张桌子上摆满了酒,都是黄酒,这个年代的酒是官府生产的,明令禁止私人买卖,所以大家喝到的,一般都是这种黄酒。
酒味不重,但喝多了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