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邪君-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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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阁,是陈劲松休息和处理家族事务的地方。
李兴一入阁,就见一中年人,居中而坐,将一双闪电似的目光投射而来。此人,正是陈劲松,陈家家主。
李兴不卑不亢,微一拱手:“见过老爷。”如今他的身份,是陈家的猛士。
陈劲松点点头,“呵呵”一笑:“赵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陈霜笑道:“父亲,赵猛士已是练血四重,以后就让他留在女儿身边,好不好?”
陈劲松颇为宠爱两个女儿,闻言笑道:“好,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然后看向李兴,“李猛士,三义园家大业大,规矩也大。日后,只要你能尽心做事,守规矩,三义园不会亏待你。”
李兴微一低头:“是。”
“嗯,小霜,赵猛士日后跟在你身边,剩下的,就由你安排。”
李兴站起身,与陈霜告辞离开。
出了天心阁,陈霜笑道:“赵云,今晚有一个词赋大会,青云城内的青年才俊都要到场,你随我一起去。”
以李兴的观点,所谓词赋大会,是一些吃饱了没事干,出来卖弄风骚的富二代、官二代,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既然是陈霜身边的随从,他只得答应。
“是。”
陈霜又叫了两名女仆,三名男仆。那三名男仆,都是练血三重,女仆亦是练血二重。七人,每人骑了一批马,纠纠冲出三义园,直奔词赋会举办地点。
李兴其实不会骑马,不过,练血四重之后,对于平衡的把握,远超普通人,他立即就适应了如何驾驭马匹。
蹄声得得,渐渐慢下来。就在前方,有一座六层高的酒楼,上书“青云楼”三字。
青云楼,是青云城内第一酒楼。不仅是因为它的气派,更因为此酒楼根本就是城主所设。能够进入青云楼的人,非富即贵,或者拥有极大的名气和地位。
有一些土财主,为了能够进入青云楼,往往不惜血本。因为进了青云楼,一定可以遇到许多青云城的大人物。
七人下马,陈霜目光在六位随从身上一扫。六人之中,唯独“赵云”的容貌俊秀,猿臂蜂腰。加之李兴来自另一个世界,对任何人都平等而视,任何时候都不卑不亢,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特别的气质。
不知为何,陈霜越看“赵云”就越觉得顺眼。她一指李兴,笑道:“赵云,你跟我上去,其他人下面等候。”
五位仆人恭声应命,李兴则跟在赵云身后,上了青云楼。
拾阶而上,一路之上,每层楼都有仆人见礼。陈霜直上六楼,楼上已经坐了十几位青年男女。每一个都是锦衣,满脸贵气。
看到陈霜出现,男青年们都站了起来,有的目放异彩,有的状若花痴,也有的故作冷淡,但不管如何,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陈霜。
以李兴源自另一个世界的独到眼光来看,他也不得不承受,陈霜是个美人。美人有许多种,陈霜属于富家千金中的美女,天生一种贵族气质。
“陈二小姐,等你半天了,快请入席!”一名公子躬身来请,不经意看到了“赵云”,顿时脸色微变,“是你!”
第1卷第28章:青云楼赋词
第28章:青云楼赋词
这青年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赵三公子,昨日命人把李兴打得半死的人。
李兴暗叫晦气,出门就遇到这个混账纨绔。不过,面对钱三的吃惊,他神色不动,眼观鼻,鼻观心,好像根本不认识他。
这一来,连钱三公子也疑惑起来,难道这个人不是那个人?二者只是容貌相像?
陈霜十分好奇,看了看赵云,又看向钱三:“钱三,你认识赵云?”
钱三如何能说那日打了陈霜的人,连忙干笑一声:“认错人了。”
诸人一番客套,各自落座。
人众中,站出另一位公子,尖嘴猴腮,浑身没有半两肉,他晃了晃脑袋,说道:“今日以词会友,小弟不才,愿意先作词一首,抛砖引玉。”
此时,忽有一女子笑道:“张公子切慢。”
李兴看过去,只见一名少女站出,年纪与陈霜相仿,眉目俊秀,穿一身白绸。此女神情中透出一股倨傲之态,仿佛公主一般。
待所有人的目光被吸引过来,少女笑看向陈霜:“上次,陈霜不是说她也懂作词吗?张兄岂可夺人机会,这第一首词,就由陈霜来作,题目不限,只要应景即可。”
陈霜顿时涨红了脸,词人并不是人人当得,就算记忆力好,脑袋聪明,也未必可以作出好词。伟大的词人犹如伟大的艺术家,可遇而不可求,永远属于少数。
而陈霜一向最头痛诗词歌赋,她来参加歌赋大会,只不过想凑个热闹而已。心中忽然紧张起来,陈霜瞪了那少女一眼。
少女名唤朱清影,青云城主朱禁之女。
朱清影与陈霜,一向不和,时常要看对方的笑话。陈霜练血三重,能武不能文。而朱清影练血一重,实力不济,但文采一流。
“怎么办?这回丢脸到家了,朱清影,你等着瞧,本小姐早晚找回场子!”陈霜暗暗恼怒,当即就准备认输,说自己不会作词。
李兴冷眼旁眼,岂能看不出其中门道?心想:“既是随从,应该护主才对,罢了,帮她一回。”他忽然开口道,“小姐昨天不是作了一首饮酒之词吗?”
陈霜一呆,回头看李兴,见他神色如常,她心中一动,暗忖:“难道他在帮我?”当下试探着问,“嗯,不错,只是那首词似乎不太应景。”
陈霜此时的表情十分奇异,看在朱清影眼中,以为她作的词不堪入耳,顿时道:“不应景也无妨,念出来听一听。”
其余人也俱笑道:“快说快说!”
陈霜紧张地看了李兴一眼,目光中微有求助之意。
陈霜是大户人家小姐,极少有这种神态显露出来,李兴心神微震,当下轻轻念出: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此为唐李白之诗,《月下独酌》,千古传唱。虽然是诗非词,不过两个世界文艺观念不同,诗词并无界限。
李兴背了这首诗后,笑而不语。
在场之人,却都呆住了,他们脑海之中,都出现一名狂放不羁,举杯邀月同饮的男子,大声放歌,对月狂舞,透露出一种对人生的豁达,率性而为。
“好词!”钱三公子第一个拍手叫好,他虽然也是个半吊子,粗通文墨,却也感觉极好。
朱清影微微失神之后,目光落到李兴身上。
“赵云”只是一个仆人,所以之前朱清影根本懒得看一眼,但他方才念了一首词,顿时引起她的注意。
“陈霜如何能够作出这等豪放的词,必然是此人所作,他此时要为主人解围罢了。”朱清影是何等聪明之人,一下就猜出原委。
当下抿嘴一笑:“真是想不到,陈霜你能作出这样的好词。不如再作一个,让我们听一听,如何?”
陈霜心中立刻急了,正要拒绝,忽觉一根手指落在她的背上,迅速写出一行字:答应他们。
李兴站在陈霜身后,手拢在袖中,谁也不知他在暗中传字。
陈霜心中微松,顿时明白了李兴的意思,暗想:“以后每月供给他三枚血晶!”
脸上着急的神色顿时消失,陈霜微微一笑:“既然朱大小姐有命,小妹岂敢不从?”她清了清嗓子,目射神光,英气逼出,森然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此诗,乃是唐贾岛所作,李兴读书时颇用功,记忆不少诗词歌赋,但应景的一时想不到,紧急之下,说出这首《剑客》。
诗句一出口,所有人都觉一股凛然之气扑面而来。朱清影更是玉容失色,呆呆看着陈霜。
陈霜只觉得心中通畅,暗呼过瘾。不过,她面上仍是一派冷肃,使人不敢与之对视。
李兴悄悄收起了手指,方才在陈霜背上写字,虽隔衣衫,也觉得她的背柔腻温润,让他心头微荡漾。
“这首词,难道是此人提前就作好的?”朱清影暗中思量。
陈霜是什么水平,朱清影再清楚不过。而且两首词,都是豪放大气,非女儿家心胸,就算陈霜词艺不错,也不可能做得出来。
其余的人早就拍起了巴掌,大声赞叹。
“青云城又出一词中圣手!钱辟邪也远不及陈霜的才情!”
“休说钱辟邪,就算是平国第一词中才女慕容娇娇,也未必能够作出这等好词。”
陈霜略有些飘飘然,只是两首词,终非她所作,面上表情有一丝不自然。而那朱清影,却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到李兴的身上。
当她第一眼看李兴,只觉得是个眉清目朗的少年。但越是看下去,就渐渐感受到李兴那种对待一切都云淡风轻的气质。这种气质,在这个尊崇武力,强者为王的时代几乎不可能出现。
弱者,往往透露出卑微的气质。强者,则是傲气凌霄,眼高于顶。这才是天元洲人们的常态,极少出现李兴这类人。
感觉到朱清影的目光,李兴只当不知。
朱清影看了一阵,包然笑道:“陈霜,你这仆人,可否让于我呢?”
陈霜听后,先是一呆,心中顿时冷笑,不过她面上笑吟吟的:“好啊,大小姐想要,可用十万块血晶来换。”
满屋子都是倒抽冷气的声音,十万块血晶!整个青云城,恐怕也无法提供出这样巨量的血晶。一个随从而已,值这这个价?
朱清影“噗”的一笑:“既然你不答应,那就算了。”然后笑着对李兴说,“赵云,你若在李家待的腻了,可往朱家去。李家给你什么奉禄,朱家都增加一倍。”
陈霜心中恼怒,冷然道:“赵云,你若想去朱家,现在就可以去!”
李兴心中暗笑,知道这两个女人斗起了气,他肃容道:“陈家对赵云有知遇之恩,赵云不会离开。”
陈霜心中原本没有十成把握,李兴一定不会离开,此时听他一说,心中松了口气,同时心情也愉悦起来。她故意叹息一声:“看来要让清影你失望了,赵云眼光远大,不愿意去朱家。”
她这句话,暗中贬了朱家,使得场中诸人都无声干笑,朱清影也微微皱起秀眉。
接下来,每人都作出了首词。要不是不能走,李兴真想跳下楼去,免得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词,不过他终于忍住了。
这种无聊的词赋大会,持续了三个小时,陈霜才与李兴下了楼,回转三义园。
回来的途中,陈霜满脸都是笑意,对李兴道:“你好大胆子!”她明明是斥责李兴,但脸上哪有丝毫责备的意思
李兴微微欠身:“赵云失礼了,但当时的情况,赵云不希望那女子压小姐一头,情急之下,做出不敬之举,请小姐惩罚。”
李兴说话得体,陈霜十分喜欢,心想:“看来我当初留下他,是一个极正确的决定!”
“很好!赵云,以后每月供奉你三块血晶。”她微微一笑,催动骏马“红儿”,急速驰去。
跟在陈霜身边当差,显然是件比较轻松的事情,一整天时间,除了去一趟青云楼外,李兴都十分清闲,他可以安心地留在房间内练血。
不过,李兴还是向陈霜表示,他最近几天有事情要做,必须离开一段时间。陈霜自然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赏了李兴三万大钱作路费。
当李兴下午回到紫竹宛时,发现李虎正兴高采烈地在空地上举石锁。那石锁,一个有二百多斤,却被他轻轻松松地举起。
李兴一眼就看出,李虎一定是练血有成。
果然,李虎一见李兴回来,立即笑道:“少爷!我已经是练血一重了!”
李兴微微一笑,明白李虎已经开始打通皮经,但距离第一重练血圆满,恐怕还要等一段时间。当下,他将李虎唤到竹楼,当面把《天雷血经》和《天雷武经》交给李虎。
李虎又惊又喜:“谢少爷!”
李兴:“好生修炼,我相信你一定能够成为强者。”
李虎用力点头:“我不会让少爷失望!”
紫竹宛中有两个修炼狂人,李兴与李虎,每天绝大部分时间都在练血,一切杂事都落到了小秀身上。好在她手脚勤快,把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
第1卷第29章:测量血力
第29章:测量血力
不知不觉,九天时间过去了,李兴毫无意外地打通了全部骨经,第四重练血圆满!在骨经全部打通的一瞬间,李兴感觉自己的骨头忽然间“轻”了很多——
练血四重圆满,最大的特点就是身轻如燕,力量倍增,动作之时来去如风。练血三重的人对上练血四重的人,前者往往走不过三、五招,就会败北。
骨经打通,李兴心想:“下一步,要将天雷拳第四式练熟,然后打通髓经,步入练血第五重!”
天雷拳术第四式,名为天雷裂。相比前三式的天雷闪击、天雷钻、天雷崩,其威力又强了许多。
仅仅修炼第四式天雷裂,李兴用了五天时间,当他修炼纯熟之时,名额竞争大会已然临近。
这一天,三义园的广场之上,里里外外站满了人。陈、李、白三家,凡是脱得开身的,都前来观看名额争夺大会。这些人不仅想看热闹,同时也想知道,三义园内到底有什么人会进入比赛。
三义园内,有九个名额。获得名额的人,就可以进入齐云派,去修炼更上层的法门,提升力量。更主要的,齐云派是平国第一大派,进入其中之后,就等于拥有了一个非同一般的身份。
就算是齐云派的外弟子,也有资格与小贵族们平起平坐了。若是成了内弟子,地位更是非凡,而且内弟子都是练气级别的人物,实力强横。
名额争夺大会,非同小可,三义园万分重视,所以三位家主,以及三大家族的头人,都出现在了主席台上。
李英走到高台之上,沉声道:“今日,是齐云派外弟子名额争夺的日子。争夺名额之前,先要确定你们是否有资格争夺!”他一挥手,便有两名仆人,抬了根巨大的白玉尺子,走到台上。
一见这尺子,立即有人叫道:“是血力尺!要开始测量血力了!”
血力尺,是用于测量“血力”之用。血力的测量单位,有“斤”“斗”“京”三级。万斤为一斗,万斗为一京。
血力尺,都是比较珍贵的东西,属于“法器”。整个三义园,也只有这一根血力尺,而且是以“斤”为计量单位的。若是以“斗”和“京”为计量单位的血力尺,则更为珍贵,三义园根本没有资格拥有。
血力尺被抬出来,李英微微一笑:“下面,凡是练血四重以上,都可上台进行测试,若血力足够,即可参加名额的竞争。无论是哪一姓氏的子弟,只要是练血三重,只要是三义园的人,都可以参加!”
人群大声议论起来,而那最爱出风头的李杰,已经迫不及待地走上台去,他高昂着头,双眼微翻。
两名负责检测血力的仆人恭敬一礼:“大少爷,请将血劲输入血力尺中。”
就在前天,李杰刚刚打通髓经,步入练血五重,周身力量已经达到一万斤!所以,当他把血劲冲出,注入道力尺,那巨大的白玉尺子,一端顿时变得血红。
血红的颜色逐渐朝另一端延伸,但很快就停了下来。两名仆人仔细地看了一眼尺子,一人高声道:“大少爷李杰,拥有血力一万一千斤!”
“啊!一万一千斤啊!说明已经进入练血五重了!”有人惊叹。一般而言,练血一重,约五百斤血力,练血二重,约千斤血力;练血三重,约三千斤血力;四重约有六千斤血力;练血五重,则有一万斤以上的血力。
所以李杰显示出一万一千斤血力,诸人立即知道他的修为已经达到练血五重。
观看的人虽多,但其中达到练血四重的人却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