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历史小说] 大唐盗帅 作者:盗帅二代(起点vip2012.5.15完结)-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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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以南,突厥营地。
当初东突厥灭亡之后,李世民将归附擒来的东突厥百姓都安置在了黄河以南的中原区域。这用意非常明显,显然打算借此彻底的将这些百姓收服,让他们并入大唐。
但成效也显然不很理想,虽然他们一样的缴税,一样的生活,但实在群居在一起,彼此双方难以融合。
可如今在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的用心说服下,情况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那一个个象征着东突厥的帐篷以先后拆除,搬进了唐朝给他们准备多年的屋舍中去,他们从第一步改变生活习性开始做起。虽然最开始不可避免的会有些不适应。只要习惯了一段时间,相信一切都会好转起来。
经过乔装的大度设走在营地内部,看着四周变化的情况,心中便忍不住“叫遭”。在长安得到详细情形之后,他便无法在长安安心的蛰伏,与布尔特一起以商人的身份来到了营地。
布尔特打探消息去了,他在房间闷得慌,乔装外出,亲自看一看营地内部的情况。这一打量,发现情况比他想象中的更加严峻,继续这样下去别说几年,只需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彼此双方就能够融合一体。他不动声色的回到了营地的客栈。
布尔特焦急的迎面走来,低声道:“少族长,你可吓话我了。这里毕竟是大唐,可不能暴露了你的身份,招来麻烦。”
大度设没有立刻回话,只是不动神色的返回了房间,方才道:“我在营地逛了一圈,也不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王八蛋用了什么手法,竟然由此成效,实在可恨。我的决定没有错,他们不得不除。”
布尔特摇头道:“我还是反对,刚才我让我们族中追踪猎物的好手跟踪了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发现了一个可怕是事情。似乎有人察觉了我们的刺杀意图,在他们身旁除了有兵卒充当护卫外,还有几个穿着便以的汉人。他们有着超乎常人的警觉性,全神贯注的打量着每一个与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接触的人,时时环顾四周的情况。我安排的人,险些就让他们识破了。我虽然没有看到他们出手,不知武艺如何。但他们人人都佩戴兵器,显然不是一般的武人。根据我的调查,这些人前几天还不存在的。知道今日在出现在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身旁,我想是不是我们的计划泄露了。”
大度设断然道:“不可能,我们的计划都还没有执行,怎么可能泄露?这……应该是个巧合。刺杀行动,不能中断。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对我薛延陀危害太大,不可不除。”
布尔特语重心长的反对道:“少族长,凡事量力而行。正是因为此二人对我们的威胁太大,我们才不能不谨慎而行。情况有变,以我们手上的力量是不可能刺杀成功的。绝对不能将我们全族的命运压在这胜算不大的赌局上……我觉得我们应该立刻返回薛延陀,将这里的情况告之可汗,告之宇文大人,让可汗来决断,让宇文大人出谋。”
大度设惊喜道:“对,我怎么将宇文先生给忘记了……宇文先生料事如神,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一定会给出妙计给我们的。”他说道“宇文先生”的时候,语气充满了尊敬。
顿了一顿,续道:“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动身。”
宇文博伟出身于一个威名赫赫的家族——宇文世家。
在数十年前,说起大隋的宇文世家谁能不知?
智勇双全,权倾朝野的小人宇文述;老奸巨猾,弑君称帝的宇文化及;还有阴险毒辣,诡诈恶毒的宇文智及。
这一些名字都是数十年前,响当当的人物。
只是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宇文世家早已因为宇文化及的弑君称帝而毁于一旦,唯有宇文智及的长子,宇文博伟侥幸逃过了劫难。
宇文博伟是宇文世家的后起之秀,有着宇文述的小人之心,有着宇文化及的老奸巨猾,同时也拥有他父亲宇文智及的阴险毒辣。
可谓集合了宇文世家三大人才的长处于一身。
这类人往往是不愿甘于人后,过着平凡的生活的。
宇文博伟即是如此,但中原以无他藏身之处,只能北上深入草原,寻求能够让自己一展所长,成为人上人的势力。
对于他来讲,没有什么国家的存在,只要利之所及,他能够毫不犹豫的出卖自己的灵魂。
他最先投效的是颉利可汗,再他麾下当以谋士,当年东突厥能够如此迅速的兵临城下,直逼长安,就是他献的计策,带的路,只是最后颉利可汗没有听他的劝,让李世民的虚张声势给震慑住了,方才有了渭水之盟。
东突厥灭亡之后,宇文博伟又投奔了薛延陀,在他的策划下,薛延陀把握住了大唐开拓西域的契机,讨好唐朝的同时,成功的在北方壮大,成为北方雄主。薛延陀能有今日之盛况,一切都离不开宇文博伟的谋划。
宇文博伟也在薛延陀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他的地位只在薛延陀的夷男可汗之下,吃着山珍海味,搂着娇妻美妾,享受着权力带来的乐趣。
当宇文博伟得到大度设带来的消息,也为之失神,动容,沉默了许久,旋即一笑道:“布尔特做得好,这种情况寻常的刺杀是无效的,只会打草惊蛇,暴露自己。”
大度设无奈道:“那我们只能坐这等死了?”
宇文博伟冷冷一笑道:“这也不尽然,他们能够防止刺客,但是能够防得了强杀吗?有一句话叫做双拳难敌四手,还有一个词叫做‘雇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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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颉利之子
第三十三章颉利之子
饿狼莫贺巴哈是草原上最凶狠的马贼首领,他们不是部落,但有着最骁勇的战士,有着最贪婪的心。因为从不满足,所有人都称他们为饿狼,草原上的饿狼。
他是一个让草原民族都闻风丧胆的存在。
没有一个部落愿意招惹他们,曾几何时,有一个叫茉谒族的敕勒部落首领不开眼,公开与饿狼莫贺巴哈为敌。
茉谒族聚集了三万强兵,征讨只有两千之纵的莫贺巴哈。
然而他们没有连莫贺巴哈的影子都没有看见,但随即得到了消息。莫贺巴哈趁着他们大军压进的时候偷袭了他们的老巢,整个族人十万百姓,大半数找到了残杀。
为了示威,莫贺巴哈在茉谒族援兵回来之前,将所有惨死的茉谒族人的脑袋割下来,堆积起来。五万多颗头颅,堆成了十多座让人心悸的山丘。
如此惨无人道的手段,震惊了整个草原,即便如此,莫贺巴哈还不打算放手,领兵游走于茉谒族人四周,不断的对他们进行袭扰。他们人少,遇到大部队则逃,遇到小股部队则联手诛灭。
以至于整个茉谒族连外出放牧都需要大部队保护,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一年,直到茉谒族被领部吞并为止。值得一提的是领部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小的族部,他们能够吞并茉谒族,皆因这一年里,莫贺巴哈拖垮了茉谒族所有的经济力量,让一个中型族群沦落到人人可欺的地步。
从那以后,整个草原上没有一个人敢惹上莫贺巴哈,即便族里遭受到他们的打劫,部落酋长也只是自认倒霉,不敢吱声。
哪怕是薛延陀这样的草原霸主,也不愿无端惹上莫贺巴哈这头饿狼。当然莫贺巴哈也不是蠢蛋,去招惹薛延陀这头草原上的猛虎。
郁督军山是北方草原上的名山,也不知存在多少年了,山中的大树高可齐天,走在山中,几乎瞧不见天上的太阳。这里地势险峻,重重叠叠,若非熟悉地势之人,非在山中迷路不可。
这一带水草丰盛,但却没有一个族部有胆子迁居在这里地方。
因为草原上的饿狼就藏身在郁督军山中的一处不为人知的山谷里。
他们这小小的一股力量,也因为这郁督军山的存在而变得无比强势。
这日在人迹罕至的郁督军山附近,一个蒙面书生信步走上了山。
蒙面书生正是宇文博伟,他见郁督军山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暗自心惊,难怪这莫贺巴哈有胆子招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敞开了门来做生意,坐拥这郁督军山无疑就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在缺乏攻城手段的草原,谁能奈何的了他们?
莫贺巴哈不仅干着打家劫舍的事情,同时还是雇佣军,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可以干任何事情,杀人放火,都在他们的接管之中。
在进山的那一刻,宇文博伟就以察觉自己早已让人盯梢了,索性高声道:“不能通名的买家,想跟草原上的饿狼做一笔交易,一笔赚钱的交易。”
右手林中很快就传入了一句回应:“你是唐人,我们首领早有规定,绝不与狡猾卑鄙的唐人做生意。”
宇文博伟也不觉得意外,只是道:“那这位兄弟就看错了,我不是唐人,只是我自己。在我眼中,只要对我有利,我从不顾及我是谁。我可以保证我这笔交易,作为草原雄鹰颉利可汗的儿子,是会有兴趣知道的。”
林木中久久无语,显是为宇文博伟一句“颉利可汗的儿子”被震住了。
颉利可汗所掌控的草原是突厥最强盛的时代,但因与大唐为敌,败给了大唐,失手被擒。颉利可汗最小的儿子逃过了一劫,在金狼军的保护下,躲到了郁督军山。
此事并不为人知,却不想今日让一个书生一语道破。
“你等着,我去禀报首领。”
沉默了许久,藏身在林木中的人回了一句话。
过了不久,右方的林木中走出了一个年近四十的魁梧大汉,长得有若峻岳崇山手脚粗壮之极,长发披肩,戴了个银色额箍,脸骨粗横,肩膊宽厚,眼若铜铃,带著阴鸷狡猾的神色,外貌雄伟,浑身散发著邪异慑人的魅力。
他身后的另几名武士都是强横凶狠之辈,但站在他旁边,立时给比了下去。
魁梧大汉来到宇文博伟面前一丈之外,狰狞笑道:“你很有胆色,但通常胆子越大的人,死的也越快。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我这身份的,也不想知道你是什么人,更加没有兴趣知道你面罩下的面孔,但你口中的生意无法让我心动的话,我会将你的心脏挖出来下酒。”他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匕首,在手中把玩,最后还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轻轻的一舔,锐利的刀锋在他舌面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他对此非但没有任何的排斥,反而迷上眼睛,一脸的回味,那种满口血腥的感觉,似乎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
宇文博伟不免心寒,但却自信笑道:“我明白,但我相信,我的来意足以打动身为草原雄鹰之子的大人你。”
莫贺巴哈眼中闪过一丝厉色,显是对于“草原雄鹰之子”这个称呼有极大的感触,道:“你明白就好”
宇文博伟会心一笑,问道:“不知大人是否记得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这两个人?”
莫贺巴哈并不答话,但听到前者眼中有着凶狠之色,听到后者却微露奇怪。
宇文博伟续道:“阿史那社尔是当年与你父亲为敌的主谋之一,若不是他与突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一些事情?”
莫贺巴哈拳头紧握,眼中以闪现血焰。即是因为阿史那社尔,也是因为执失思力,更是因为他父亲在大唐的遭遇,粗着声音道:“别婆婆妈**,你想说什么,直说。”
宇文博伟道:“也许大人还不知最近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举动吧,此二人为了讨好李世民,忠心的做唐朝的狗,已经开始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他们要抹杀突厥这个民族,要让狼神的子孙彻底的沦为唐人的奴才。”
宇文博伟的话很具有感染力,莫贺巴哈痛恨道:“可耻的小人”
宇文博伟续道:“突厥的百姓已经受到了他们的愚弄,绝大部分都放弃了我们突厥的习俗。据我的估计,再过不久,他们将会前往突厥军营,劝说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征战的先锋。李世民卑鄙的利用突厥兵卒为他打天下送死,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却不顾突厥人的利益,安心的做李世民的走狗。他们二人该死该杀,我的来意便是如此。此二人既是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大人的敌人?替我杀了他们,我付你们五千匹马,外加黄金一千两作为报仇。”
莫贺巴哈没有任何的犹豫,点头道:“时间,地点,对方有多少人?”经过宇文博伟的劝说,他已经对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动了杀心,宇文博伟丰厚的报仇更是让他坚定了下手的决心。
宇文博伟道:“具体时间暂时不明,但他们在月余之内必然会往塞外军营,游说突厥兵卒。出雁门关距离塞外军营有三十里之遥,这段时间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也是唯一的机会。他们随行的护卫有一百人,其中还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机会只有一次,一但他们进入军营,或者退回雁门关,那将功亏一篑,除非你们拥有五万大军,否则不可能撼动他们分毫。也就是说,在雁门关与军营的中心地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莫贺巴哈略作沉吟,他们现在有三千人,而且大部分是昔年颉利可汗麾下最骁勇善战的金狼军,有着啸傲草原的力量,以多击少,以千人抵百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后也道:“成交”
宇文博伟也松了口气,他当年是颉利可汗的谋士,深知莫贺巴哈与金狼军的厉害。都说阿史那结社率是草原的第一勇士,那是在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莫贺拔死了的情况之下。在当年对战的时候,莫贺拔就曾两招将阿史那结社率打成重伤,在床上躺了半年。
而莫贺拔就是如今的莫贺巴哈。
至于金狼军,那是纵横草原常胜一败的劲旅,当年李靖奇袭襄城时,率领大唐三大精锐之一的军队捷胜军就曾与金狼军死磕了一战。
那一战准备充分的捷胜军血战仓促应战的金狼军,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取得胜利。尽管如此,金狼军还是护着颉利可汗从容离去,可见金狼军的战力如何。
以他们上千之众,对付百人,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第二十四章危机来临
第二十四章危机来临
雁门关又名西陉关,位于代县县城以北约二十公里处的雁门山中,是长城上的重要关隘,与宁武关、偏关合称为“外三关”,更有人道“天下九塞,雁门为首”,可见此关之雄伟,此关之重要。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赵国起,经历千年,但直至现在,这雁门关始终是至关重要的关塞之一。
为了防范北地草原民族的作乱,李世民制高点铁裹门设关城,戍卒防守,又调归顺的突厥兵与雁门关外三十里处驻军,即可防御外地来犯,也可威慑北方群雄。
这天雁门关迎来了一伙行人,他们多做突厥打扮,身带兵刃,往来间列队整齐,一看便知绝非常人。在他们之中,只有三人做汉人打扮的,两男一女。正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一行人。
他们两人一个是草原上赫赫有名的仁义可汗,另一个是突厥著名的百战名将。他们在突厥人的心中有着很高的地位,也是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些突厥百姓才会如此轻易的接受大唐的统治。
他们在营地中呆了半个月,大功告成之后,踏上了往北前往塞外军营的路。也许知道此行并不会如说服突厥百姓,那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