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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20、中国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第6章

小说: 20、中国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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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干警的妻子去找一位来自外地的锁匠配钥匙,锁匠不知道她是干警的妻子,就按例收了她五角钱(如果知道肯定不会收)。按理这个妻子不应怒火中烧:一则五角钱是个小数目,为这样的小钱生气不值得;二是锁匠并未多收她的钱;三是锁匠是街头小贩,属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不值得和这等人争闲气;可干警的妻子居然怒火中烧!她怒气冲冲地跑回家,在丈夫面前告了一个恶状。他丈夫是一个男人,应该不会为这等不上筷的小事象女人一样怒火中烧,可他老兄居然也怒火中烧,心想一个不起眼的他乡小贩竟然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配把钥匙也要给钱!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不晓得老子的厉害!他没有象蔡某那样等三天,而是马上把想法付诸行动,即刻喊来另外的三个干警,快速赶往现场,抓住那个锁匠一顿拳打脚踢,最后的战果是把锁匠活生生地给打死了!
  一个德行应该为人表率的人民警察为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大动肝火,并采用如此极端的手段公报私仇,事件的前因后果不能不引人深思。
  …………
  (三)
  中学时代看《世界历史》,看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对这场战争的总体观点是歌颂和赞美,誉之为美国的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北方得胜的美国人被描绘成正义的英雄;南方失败的美国人则是企图阻挡历史车轮应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牛鬼蛇神”。前几天又重新翻开《美国史》,不过是英语版的《美国史》,也就是美国人自己撰写的历史。众所周知,今天的美国政府仍是南北战争得胜的美国人的后辈,在撰写这段历史时自然会颂扬自己的祖先,同时贬损并攻击祖先的敌人。我翻到南北战争这一页,美国人对这段战争的评价竟然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是你很难看出哪一方是正义的哪一方是非正义的;二是南军总司令李将军被描写成一个德高望重用兵如神的绅士和军神,北军在战场上的行径则丑态百出;三是胜利者付出的代价和失败者一样大;四是这场战争的起因并不单纯是奴隶主挑起的以“废奴运动”为中心的战争,北方的战争动机也是大可怀疑的;五是这场战争并不是一段有利于美国进步的光辉历史,而是美国历史上令人痛心极首的一首,对美国的消极影响比“珍珠港事件”还要大……
  看了美国人写的“南北战争史”,我终于明白自那以后美国本土为何没有再爆发一次自相残杀的内战。得胜的美国人正是以宽容博大的胸怀,善待那些失败了的政敌,消除了内战造成的心灵创伤和民族裂痕,重新恢复民族的团结。当失败者面对一个不停自责自省的胜利者时,他的自尊心就会较少受到刺伤,复仇的冲动也会很难唤起。如果胜利者不停地夸耀自己的胜利,嘲笑对手的失败,不明智地刺伤对手的自尊心,对手复仇的冲动就会一浪高过一浪,就会千方百计地寻找并创造机会报仇雪恨。
  中华民族的仇恨和极端心理也反映在文学作品中。青少年时期看了很多武侠小说,报仇雪恨就象爱情一样成了这些小说的永恒主题。相比之下,美国最有影响的反映“南北战争”的巨著《GONE WITH WIND》(中文译为《飘》或《乱世佳人》)的主题就是不要仇恨和内战。和这一目标相适应,得胜的美国人把失败的对手描绘成可尊可敬的绅士;把自己贬损为灵魂卑微的投机政客。。。。。。
  一百年前的中国人在临死之前有立遗嘱的习惯,有头有脸的人立文字遗嘱;普通人也有口头遗嘱。遗嘱的内容不外乎两大主题:一是财产的分割与继承;二是谁是他的仇家,要后人记住这个仇家,把报仇雪恨作为后人生活的一大主题。后人因此陷入仇恨的痛苦之中,死时又把这个痛苦传给活着的下一代,如此周而复始地循环下去。
  盲目的仇恨和极端的情绪对中华民族的负面影响是无与伦比的:一是在中国这块本应该很文明很仁慈的土地上产生了人类世界最野蛮最残忍的折磨人的刑罚。二是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降低,在民族存亡的关键时刻很难形成一股抗击外敌的合力,用“一盘散沙”来形容并不过分。这点可从近千年的中国历史找到佐证。自宋王朝以来,中国整体被外族奴役达四个世纪,半数以上沦为亡国奴近六个世纪。而奴役我们的外族在军力上不及中国的十分之一,人口则是百分之一的悬殊比例。三是政体上容易产生极权体制,贵族政治的架构不是有限王权而是君主独裁,多数人的意见被漠视;平民政治则是戴着“民主”面具的暴民政治,少数人(尤其是社会精英)的权力得不到保障(如文化大革命)。
  (四)
  一个人的情绪一旦有极端倾向,就会产生固执的偏见。
  近代对中国伤害最大的国家是日本和俄罗斯,但中国人最仇视的国家却是英国和美国。
  对英国的仇恨情有可愿,因为这个国家率先用暴力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国门,迫使当时自认为位于世界中心的“天朝大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让一向有着很强优越感的中国人丢尽了脸面。对美国的仇恨则更多源于民族的偏见。这个国家伤害中华民族的暴行比任何列强都少,没有割中国一寸土地也没有强迫中国赔款(庚子赔款返回中国办教育),相反在两次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站在中国一边(十九世纪末的列强瓜分中国危机和中日战争),中国的第一批新式学堂就是在美国的资助下建立的。可中国人对美国的反感大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甚至大于象野兽一样撕裂凌辱中国的日本和恩将仇报的越南。同样的一件摩擦纠纷,发生在别的国家也许只被看成一个可以平心交涉的局部突发事件,发生在美国则会招致中华民族整体对抗情绪。中国人在现代发生了很多次反美示威游行,最大的一次是上世纪中期美国兵强暴中国学生的案件。那时美军刚刚帮助中国打败了日本,个别驻京美国大兵得意忘形,竟然违反军纪强暴了一名中国学生。尽管这几个兽兵受到美国军法处置,可大江南北的中国人还是走上街头,表达了仇恨美国等内心深处的呐喊,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教授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的救济粮。值得一提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印尼的暴徒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轮奸了成百上千名华裔女子,中国人却没有上街游行。
  有一天无意看到一则《魔鬼词典》,其中“英国”这一词的解释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省”,大意是讽刺英国唯美国的马首是瞻,两国将来有合二为一的迹象。众所周知,美国并未对英国施加任何经济军事压力,英国跟着美国走显然不是屈服于某种情势,而是两国的亲密程度已超越普通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之间有太多的共同之处。这种现象实在叫人难于理解,因为美国最先的宿敌就是英国。美国早先是英国的殖民地,十八世纪中期美国人在波士顿郊外的列克星敦打响了反英战争的第一枪,经过六年六个月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民族的独立。三十年后英国又再次侵入美国的首都,放火焚烧了总统府。战后美国政府只好在烧黑的墙壁上涂上一层白灰,才能让这座浴身战火的建筑物恢复办公效用,这就是“白宫”的由来。按理这两上国家的仇恨是无法调解的,就算勉强调解了也有诸多隔阂,不可能达到亲蜜无间的程度。今天的情况是两国亲蜜得就象是一个国家,为什么会这样只消看一下《美国史》就可找到答案。按常理美国人在描述独立战争时一定会采用史诗性的笔调,把这场战争描述成极尽美国人亮点和英国人暗点的伟大民族解放战争,可实际情况是美国人不但没丑化英国人,相反看完这段历史后读者仿佛觉得道理更多地站在英国一边……
  英国率先撕裂了中国的肌体,对中国的伤害不容轻描淡写,但比起英国对美国的伤害,这种伤害可以成为永久的痛但不足以成为永久的恨。连英美之间的那种仇恨都可以化解广于无形,我们因何不能尝试彻底化解对英国的仇恨呢?
  就算一个国家和民族真个成了我们不可调和的仇敌,我们也不能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态度。再恶劣的民族也有他们优势,打败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学习他们的优势,使其失去所长。如果我们不分青红糟白地全盘否定他们,他们的长处就永远不会失去,我们就会永远处于被动地位。日本对中国的伤害是无与伦比的,但这个民族也有很多中国人所不具备的优势,这也是人口和国土大大小于中国的日本能够一再有能力伤害中国的原因。面对这样的敌人,我们除了在内心深处不忘国仇家恨外,更重要的就是学习他们的优势,汲取他们的长处,然后打败他们,最起码不再被他们伤害。如果我们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来自日本的一切全都怒目以视,最后的结果就会事与愿违。
  在西方列强中,中国人映象最好的是法国,原因不是这个国家对中国友好,而是因为它经常和美国唱对台戏。其实这也是偏见在起作用,中国在进入关贸总协定以前,美国尽管提出了很多附加条件,但最终还是给了中国最惠国待遇,使中国在对美贸易中每年都有几百个亿的顺差,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经济振兴。相比之下,法国则根本拒绝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
  除了英美两国外,能反映民族偏见的典型例子还有以色列和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克。以色列是中东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也是中东对中国人最友好的国家;伊拉克国民素质比犹太人低得多,草菅人命的暴君萨达姆则把中国当成他的三个主要敌人之一。中国人对这两个国家的态度如何呢?中国的主流媒体已经给予了从所周知的回答。
  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被证明生命力最强,应该很成熟的中华民族,应该拥有平和冷静的心态,用不偏不倚的眼光来看待历史和今天的世界。偏见会使民族智慧屈从于民族情感,对一些有益中国文明的国家抱有根深蒂固的反感同时又对另一些无益中国进步的民族怀有莫名其妙的同情,都是民族心理不成熟的表现,会使中华民族偏离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常轨道,不利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和进步。
  需要特别强调一点的是:民族偏见并不单纯源于执政集团的有意引导,而更多是国民偏见综合作用的结果。历史上有不少英明的执政者本身没有任何偏见,但他的行政措施却不可避免地受国民偏见的左右。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当外来的文明成果输入中国时,最先接纳的往往是上流社会,中下层的广大人民群众则固执地排拒。人民群众总是占有数量上的优势,执政集团不可能长久并完全漠视他们的偏见,有时会暂时屈从于这种偏见,如慈禧太后任用义和团……
  但愿中国人能从仇恨、极端和偏见中走出来,用一种明亮积极的心态去拥抱并享受新世纪的最新成果!
  
六、“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
  
  
  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官本位”文化充斥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有位历史学家说: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一不是封建主义,二不是资本主义,三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官僚主义”。他老兄的说法尽管有失偏颇,但官僚主义在中国确然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的。
  所谓“官本位”,是指这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的,官大的社会价值高,官小的声价自然小,与官不相干的职业则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如工程师相当于正科级;教授则相当于正县级……
  中国的“官本位”文化起源于秦王朝。王朝的创始人赢政为了削弱地方势力,把权力集中到中央,在全国废除王侯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由皇帝直接任命各级官吏来治理整个国家。自此“官吏”就是权力的象征,权力能够带来财富和地位,因此官吏成为社会最尊贵的阶层。
  “官本位”因为科举制度而走向兴盛。科举制度是专门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对象是全体知识分子。在任何国家,知识分子都应该是社会精英,当这个“精英集团”的最高目标是如何考官和如何当官时,“官本位”文化就主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科举制度起源于随王朝,定制于唐王朝,到宋王朝时才成为一种倍受尊重的制度。因此“官本位”文化在宋王朝时才由兴盛走向成熟。这个王朝的开国皇帝赵匡胤是靠武人策动的兵变当上皇帝的,为了防止又一次“陈桥式兵变”,赵匡胤大量任用文官,来限止武将的权力,同时扩大官吏数目,利用官吏的互相牵掣来防止某个将官集聚到可以威胁帝王的巨大权力。结果官吏的数量成倍膨胀。
  “官本位”文化在明王朝时走向了极端。明王朝以前,社会价值除了以官来定位外,才能也能部分决定社会价值。一个人的音乐、绘画、书法才能,尤其是文学才能如果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即使他没有当官,依旧能够得到社会的部分尊重和认同,有些拒绝当官的隐士甚至于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这种例外到了明王朝时就永远成为历史,开国皇帝朱元璋竟然野蛮且愚蠢到不准人当“隐士”,否则就要杀头!社会的各个细胞自此被“官僚主义”普遍并彻底地浸润。
  “官本位”文化与现代文明是格格不入的,应该随着封建帝制的消亡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或许是中国的封建社会太长,“官本位”文化流恶难尽;或许是现代化革命不够彻底的原因,“官本位”的阴魂在现代中国无处不在,在近期还有泛滥成灾的趋势。
  
  下面是“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
  
  一、倒胃的称呼
  “官本位”文化最突出的表现体现在对人的称呼上。在美国,除了亲属专有称呼外,对人的称呼很简单,通常情况下只有表示性别标志的“先生”和“女士”两个。具备特殊技能的人也许有另外的尊称,如“教授”和“医生”,但用官职来称呼人的极为少见。如果你在大街上碰见布什总统,你不喊他“布什先生”而喊“布什总统”,布什不但感受不到尊敬相反会感受到揶揄。中国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官职的称呼被认为是最最礼貌也是被称呼者感受最好最好的。你在大街上撞见一位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如某某乡党委书记,你不喊他为“某书记”而直呼其名,如果你不属他管辖就是极大的不礼貌,如果属他管辖你就得倒大霉!更难以理解的还是下一种现象:两个同班同学毕业后分到一个单位工作,平时姓名相称惯了,如果其中的一个突然当了官,另一位马上得改口称他为“某某官”,否则对方不但不会把你当同学给予额外的照顾,相反会处处给你小鞋穿,直到把你整得改口为止。在这方面我是有切身教训的:我的一位很要好的朋友调到另一个部门当局长,因为不属我的直管上司,就不存在给他的下属以不好先例的困惑,因此自作聪明地认为若改称他为“某局长”会有讽刺的嫌疑,于是见面时继续直呼其名。他老兄当然没有生气,只是莫名其妙地生了隔阂,尽量回避和我见面,昔时“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蜜友,现在一年也难得聚上一次。
  如果你没有明确的行政职位,不能用官位来称呼,中国人一般也不直呼其名,多半是根据其职业选择一个与官有些许联系的称谓。如某某从事统计工作,就可称呼为“某会计”,会计虽不是官位,但中国的“会计”是一个权力很大与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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