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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欢乐道士-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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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违背本性,就是不愿惊动那些家伙。

现在将军说出了他的意思,孙昊当然不会责怪他,大家都是人,不能因为自己一点顾虑就让人家牺牲吧?

“是朕疏忽了。这样吧,想走的人,你放他们走;愿意留下搞研究的呢,就把他们的家人接入山谷。没娶亲的也好办,咱出面给他们找个媳妇能有多难?人数上也要控制一下,就保持在一千战兵以下吧。”

将军大喜:“陛下圣明,末将这就去办!”

就这样,山谷里最后剩下一千战兵,干脆也不分“都”了,直接分为二十个“队”,这位将军则成了大齐兵员最少的指挥使。

但也不能说他管的人少,每个战兵都有亲属,加起来比一营五千人还要多。

这个时候,山谷兵营还不叫大力营。

大约二十年后,有天太祖皇帝跑到山谷,和已经垂垂老矣的将军喝了顿酒,借着酒劲指天大骂。

这事儿早年间也不是没发生过,将军早就见怪不怪了,只是有些不明白,大齐如今天下太平,正是蒸蒸日上的盛世局面,皇帝应该很开心才是。

孙昊在将军的陪同下,参观了他的诸多发明,满脸的不屑,最后一挽袖子,亲自下手了。

他在山谷里待了半个月,燧发枪就被造了出来。

将军彻底服了,他这些年也没闲着,可弄来弄去只弄出各式各样的火药弹,花样再多,那也是万变不离其宗,从来没想过可以把火药和弹丸装进筒子里打出去。

将军叹口气:“末将觉得,陛下这辈子做皇帝,真是浪费了。”

孙昊点头:“朕也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两人所说的是否同一个意思,那就只有孙昊自己清楚了。

孙昊又住了半个月。

临走时,孙昊嘱咐将军守护好自己留下的东西,并赐名山谷军营“大力营”,亲自题写了“大力出奇迹”五个字。

回到皇宫没多久,孙昊就去世了。

第205章比地主老财都阔

历史经验表明,上位者的许多无意举动,往往会对后人造成巨大影响。

太祖孙昊赐名大力营,又吩咐他们守护好自己留下的东西,也许只是随口那么一说,却让将军和他的属下们找到了人生道路。

从此,大力营就不再是孤魂野鬼,而是有了一个崇高的目标:守护。

每代皇帝对大力营都十分重视,因为这里有太祖留下的“遗产”。这些遗产他们可以随意查看,却没人能搞明白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没关系,搞不懂更说明遗产的珍贵,只要全力支持大力营守护好遗产就是。

大力营也非常给力。

燧发枪是发明出来了,可惜制作起来非常困难,枪管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几近变态,当初太祖制作第一支燧发枪的时候,愣是将大力营工匠忙了个半死,才算弄出勉强合格的一根枪管。

二百年来,大力营一直在改进制造工艺,如今虽说还是不能量产,至少能做到配发一半战兵。

燧发枪的威力也让历代皇帝吃惊。

很多皇帝甚至觉得,太祖的遗产其实就是大力营,而不是他们守护的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

工艺改进从来都是划时代的,每前进一步都十分困难。二百年时间似乎很久,可别忘了,太祖弄出的燧发枪毕竟步子迈得太大,中间缺失的环节只能由后人慢慢补上。

何况燧发枪一直处于保密状态,只能在大力营中小范围研究。

能有现在的工艺,还要归功于战兵的那些亲眷。

大力营战兵不出山谷成了规矩,把亲眷从外面搬进山谷,给士兵从外面找媳妇,也成了规矩。二百年时间造成的结果就是,这座山谷简直成了一个巨大的村子。

甚至很多新兵干脆就是从战兵后代中选拔上来的。

有喜欢当战兵的,就有喜欢搞研究的。

如果不是这样,当初的将军死后,研究工作早就停滞了。从外面找工匠的想法根本不现实,这可是太祖遗产所在,容不得半点大意,大力营愿意,皇帝还不愿意呢。

幸好能从战兵后代里找到喜欢研究的人。

可是,人都是有私心的。

二柱子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有了点积蓄连自己山贼的光荣身份都不肯承认了,对大当家的也不像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忠心。

至少现任指挥使许天豪,就经常泛起“天下那么大,我要去看看”的念头。

以前的指挥使未尝没有类似的想法,只是他们必须忠于皇帝,皇帝不开口,他们连提都不敢提。

忠心这种东西,很多时候不是你不想就可以不要的。这跟洗脑无关,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定位,试想假如许天豪放弃对皇帝的忠心,那他这个大力营指挥使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而没有指挥使的头衔,他许天豪又是谁?

这并不同于贪恋权位。

我们说“小道士秦行之”,“大当家的熊六梅”,“老道秦寿”,“狐狸精胡一菲”,“小皇帝孙蒙”……你看,每个人都要有个前缀,名字是代号,前缀才决定你在这个世上的意义。

因此,作为大力营指挥使,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只要还在这个位置上,就只能按规矩保守好大力营的秘密——除非,皇帝主动把秘密给揭开。

偶然闯到山谷的外人,只有两个结局:要不被大力营干掉,要不就是加入大力营再也不能出去。

当然,也有和金大丫一样机灵的,能够及时逃走,但他们一般不敢到处乱说,即使说了也没多少人信,即使信了……谁过来看稀奇谁留下。

许天豪倒是希望秘密扩散,可惜到目前为止,他的职责履行得很好,大力营的存在仍然是个秘密。

孙蒙派人把金三胖押进大力营,让许天豪看到了希望。

倒不是说金三胖一定能把秘密泄露出去,而是当今陛下的做事风格,让许天豪觉得,说不定这种不靠谱的事儿多了,大力营真能走出山谷。

……

隆福寺门前的大广场,是仅次于东西外城的商业圈。这很正常,作为京城最著名的寺观,每天来隆福寺上香拜佛的人络绎不绝,有人的地方,当然就有商机。

和东西外城比,这里也有它独特的优势。

周边的土地其实都属于隆福寺所有,但和尚们总归是要脸的,他们不可能在广场四周盖上那么一圈房子,出租给商户赚取租金,因此隆福寺大广场十分空旷,没有林立的店铺。

京城人喜欢来隆福寺广场摆摊,因为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谁都不必自惭形秽。当然,都是些小本买卖,真正的大生意还不屑于过来练摊。

隆福寺不鼓励,也不阻拦。

毕竟是佛门圣地,百姓也很自觉,没人规定,却都遵守着默认的规则,那就是不能在隆福寺前做不合适的生意。什么叫不合适的生意?比如青楼,再比如杀猪宰羊。

可今天就偏偏有人来挑战规则。

金大丫把几只猎物往地上一扔,扯着嗓子大声叫卖:“新打的野兔、野鸡,走过路过的都看看啊!”

她选的位置比较奇葩,就在隆福寺大门前面不远,这里人流量大,凡是来拜佛的都得经过。

附近的摊贩纷纷侧目,你跑隆福寺卖猎物本来就已经很不对了,还故意在人家大门外叫卖,这是皮痒痒了来找打的吧?

金大丫才不管那么多呢。

昨天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金大丫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出山,可跑了一段路,她却又放慢了速度。

金家庄是肯定回不去了,留住京城除了放不下弟弟,主要原因也是不愿回金家庄受白眼。

但是想留在京城,至少得有饭吃吧?

想来想去,金大丫发现,这猎她还得打,不打猎找不到活儿,要么饿死,要么就只能去抢了。

山谷很危险,老娘离得远远的不就行了?

金大丫也是个心大的,想到这里,干脆就在路上继续打起猎来。这次她没碰到野猪,当然即使碰上她也不敢追了,万一再遇上跟山谷那边差不多的情形,那就真是悲了个催了。

她没打算从此留在山上过野人生活,猎人都是如此,打猎的目的是贩卖,换取银子吃饭,而不是直接填饱肚子。因此在野外凑合了一夜,金大丫第二天就跑下山来,打算卖掉猎物。

她选择的地方是隆福寺。

没办法,她打算卖完猎物,再上山打一次猎,隆福寺在城外,离她打猎的山最近,人又多,怎么看都是最合适的。

至于这是佛门寺庙,不适合在人家门前贩卖猎物……抱歉,她真没想那么多。

她心粗,拜佛的人不能也这样啊。

路过的香客,要么惊奇的看看地上的猎物再看看金大丫,要么干脆目不斜视走过去,根本没人搭理她。买上只野兔提着进隆福寺烧香?恐怕会被和尚们用棍子赶出来。

金大丫卖力的吆喝了半天也没开张,心里还奇怪呢,一个个看起来都挺有钱的,这么好的野味,为何没人感兴趣?

一个时辰后,从寺里急匆匆跑出个和尚。

大多数香客不愿多事,但这么多人进去,还是有人忍不住告诉了大殿内值守的和尚。

和尚跑到金大丫面前,心惊胆战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猎物,合掌嘟囔了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随后怒视金大丫:“你这人怎么回事?赶紧走!”

金大丫一脸不明白:“走,去哪儿?”

还好,她就是再粗心,也知道和尚不吃荤,否则搞不好能问出类似“这些猎物你包了?”的昏话。

“你是装傻,还是真不明白。在隆福寺门前卖猎物,亏你想得出来,你还专门挑寺门口……”和尚没法和金大丫讲礼貌,在寺庙门口卖猎物,和江湖上砸场子意思差不多,都是故意找茬行为。

金大丫很不服:“你有病!你是和尚不吃肉,这我知道,可我也没去庙里硬要卖给你们吧?你不吃肉,不等于别人也不吃肉,懂吗?我看你是念经念傻了。”

“可你是在隆福寺门前叫卖!”

“那又怎么了,隆福寺是你家地盘,院子外面也归你们了?不讲理了还。”

和尚冷笑:“你说对了,院外确实也是我们的,不仅如此,你回头看看,这整个广场都属于隆福寺。”

金大丫大吃一惊:“天老爷!这一大片地都是你们的?这要是都种庄稼,得收多少租子啊。就这么荒着……你们比地主老财都阔,这还是和尚吗?”

和尚鄙视的看着金大丫:“贫僧和你一个山野村妇说不明白,请你离开。”

金大丫摇头:“我不走。”

和尚气得喘粗气:“岂有此理,无赖之极!”

“少拽文,老娘听不懂。我就不服,凭什么他们可以摆摊,我就不能,这不公平。”

“佛门戒杀生,你不能在寺庙门前卖猎物。”和尚深吸一口气,试图和金大丫讲清楚。他是佛门弟子,就算很生气,也不能动手打人。并且他也看出来了,这胖女人根本就是个没见识的。

“你戒你的杀生,和我卖猎物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你们杀的。反正我不走,你赶我走,我卖不出去猎物就会饿死,那你们才真是杀生呢。”

两人正在争吵,一辆马车停在旁边,杨采薇被丫鬟画眉从车上扶下来。

走到两人身边,看看地上的猎物,杨采薇不悦的皱眉问:“怎么回事?”

第206章被崇拜的感觉真棒

礼部尚书孙女,未来的大齐皇后,特别是后者,足以让隆福寺不敢有任何怠慢。因此杨采薇来拜佛祈福,对隆福寺来说,是荣耀,也是沉甸甸的责任。

他们担心的倒不是安全问题,别说保护杨采薇不是和尚们的责任了,即使真有人心怀不轨,难道隆福寺的和尚就是好惹的?

我们不要忘了,这是个有法术的世界,寺里修炼出神通的和尚不止妙玉法师一人。

他们怕的是招待不好,惹杨采薇不高兴。

因此隆福寺早就向所有僧人打过招呼,但凡是庙里的和尚,没有不认识杨采薇的。

和金大丫争吵的和尚当然也认识杨采薇。

“啊,阿弥陀佛,原来是杨施主。是这么回事……”和尚连忙合十施礼,把事情简单说了一遍。

杨采薇看向金大丫:“你叫什么名字?”

金大丫瞅瞅杨采薇,心说这谁家的闺女,说话跟个官儿似的,大齐有女人做官的吗?没听说过啊。还是说,大户小姐都这么牛哄哄?

嘴里回答:“金大丫。”

“不是京城人?”

“不是,我是金家庄人。”

杨采薇点了点头,也没觉得奇怪。大齐不限制百姓出行,外地人来杭州府不稀奇。当然,一般百姓,特别是农民都不喜欢出远门,可杭州府周边也有村庄,杨采薇以为金大丫是附近村里的。

“这些都是你打的?”杨采薇指指地上的猎物。

金大丫骄傲地一昂头:“当然。我昨天刚打的,新鲜着呢,怎么样,来点?”

“身为女子,竟能上山打猎,小妹十分佩服。不过,这里毕竟是佛门圣地,在此贩卖猎物对佛祖不敬,你还是换个地方吧。”

金大丫撇嘴:“你们城里人真麻烦……看你像个有钱人家的闺女,你把猎物买去不就完了,说半天又不买,浪费老娘的唾沫。”

杨采薇并不动怒,说道:“你在这里叫卖多久,都不会有人买,这和有没有钱无关。大丫,知道为什么吗?”

“不识货呗。”

“你错了。你在隆福寺门前贩卖猎物是对佛祖不敬,他们若是买了你的猎物,同样也是对佛祖不敬。来这里的人,除了商贩,都是来拜佛上香的,谁肯不敬佛祖?

大丫,百姓打猎换钱并无不妥,佛祖也绝不会怪罪,但你在寺庙前贩卖,即使佛祖能原谅,别人也不敢买,能听懂这个道理吗?”

金大丫赞叹:“你可真有学问!你这么一说,我再不懂岂不成了傻子?那和尚比你可差远了。”

杨采薇淡然一笑。她饱读经典,给一个村妇讲清楚道理还不简单?

目前为止,她只在皇帝面前铩羽而归,因为孙蒙那家伙根本就不讲理。

当然,她也知道自己面对皇帝措辞太硬。可那是皇帝啊,难道还得和他从头讲一些很浅显的道理?在杨采薇看来,和皇帝谈话,就该直指主题,苦口婆心那种风格,不适合劝谏君王。

金大丫兴致勃勃的伸手去拉杨采薇:“来,再给我讲点。我老喜欢和你说话了,我们村可没你这么有学问的闺女。”

杨采薇不动声色往后一躲:“说话可以,是不是先换个地方?”

她对金大丫很有耐心,这是个心态问题,她是要做皇后的女人,教化子民是她当仁不让的责任嘛。另外,她确实有些佩服金大丫,上山打猎这种事,可不是随便一个女子就能做到的。

金大丫收拾起地上的猎物,瞪了和尚一眼,招呼着杨采薇往远处走。

画眉和车夫根本不敢阻拦。他们这位小姐已经不是主意大的问题,干脆是说一不二、没人敢违逆。她不教训你就已经不错了,你敢管她?别开玩笑了。

两人找了个地方,谈了好半天。

也不能说投机,两人层次差距太狠,怎么可能投机。不过金大丫说的一些乡村趣事,对杨采薇来说十分新奇;而杨采薇本着教化子民的心态,把一些道理用浅显的语言说出来,也让金大丫崇拜不已。

说实话,后者才是两人能谈这么久的主因。

谁都喜欢被崇拜,杨采薇当然也不例外。但她以前哪有这种体验?家中亲人肯定不可能崇拜他,下人们只会惧怕,她说什么都唯唯诺诺,可不像金大丫这样,并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才崇拜她。

这种感觉太棒了!

杨采薇忽然想:“陛下宠那个混蛋道士,难道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小道士和皇帝,可不就是没大没小嘛。

“不,不一样。”杨采薇接着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小道士可不崇拜陛下,他有时还鄙视皇帝哩。”

金大丫嗤嗤笑道:“杨家妹子,怎么忽然发呆呀,可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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