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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网游之毒蘑菇-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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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奇怪,他不是杀手吗,咋又改行当小偷了。
  “他……”红罗对对手指,大眼睛期盼的看向粉墨,“到时候你别告诉他是我告诉你的!”他其实有些怕血煞,一看那人板着脸,就觉得和他那位凶巴巴的老板很像。
  “放心,我不告诉他!”
  红罗像是做贼似的四处看了看,然后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听说他是去皇宫偷东西,去偷……易城令!”
  “易城令怎么会在皇宫?”孤风残雪发动全江湖的人都没找到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出现在皇宫了?
  “说来话长!”哎,红罗叹了一口气,这群人真是没事找事,皇宫是那么容易就进去的吗?
  “那就长话短说!”不会是谁搞的阴谋吧,自从他跟血煞在一起,就觉得世界太危险,阴谋诡异层出不穷!
  红罗清清嗓子,拿出一黑色的木块,“啪”的一声,往桌上一拍:“咳咳……话说曾经有一位“大侠”,深夜里去皇宫观光,闻到那诱人的香味儿,于是一头窜进了御膳房,那里,有一个长相可爱的小宫女也正在偷东西,同行见同行,两眼泪汪汪,两位迸发了革命的友谊,准备在御膳房大吃大喝一顿,结果,动静太大,被皇宫侍卫发现,两人一阵逃亡,在混乱中,他不知怎的就躲到了到御书房,见到一垫着桌角的小牌子,很是好奇,心想,皇宫里还不至于舍不得扔掉一条瘸腿的桌子吧,待他仔细一看,好家伙,这不就是那什么吗……不就是易城令吗,就带他要伸出罪恶之手时,冲进来一队官兵,于是他继续逃亡,然后……然后皇宫里有易城令这消息所有人都知道了……”
  他说了这么多,见粉墨也没什么反应,急了,“真的,他们今天早上还商量着怎么混进皇宫呢,我没骗你!”
  粉墨越想越心惊,血煞不会是真的去皇宫了吧,“你给他写一封信,问他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红罗的传信宠是一只白色的鸽子,翅膀上有一小撮灰毛,叫小灰,黑葡萄似的小眼睛圆溜溜的很可爱。
  “好吧!”他给血煞写了信,可左等右等也不见回信,终于粉墨急了,“我得去皇宫看看!”
  “我也去!”红罗小帅哥觉得自己不能见死不救,况且,他也想去那充满危险的皇宫去凑凑热闹,毕竟凑热闹是每个人的天性。
  待他们到了京城,只见城门紧闭,重兵把守,坏了,看这样子,估计血煞的皇宫之行已经被发现了。
  现在,里面的出不来,外面的进不去,粉墨灵机一动,变成一颗小蘑菇,红罗也摇身一变,这胡萝卜有一个技能: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坑里蹭了几下,然后两只同时消失了,再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城墙里面了。
  他又逼着红罗给血煞发了封信,然后按照回信所写的地址来到了血煞藏身的地方,刚进门,就被血煞拉进一间屋子里,“你怎么来了?”他刚刚从皇宫里逃出来,现在全城戒严,他可不希望粉墨也卷进去,他本人喜好刺激冒险,这才接了这个任务去皇宫,虽说他不待见孤风残雪,可他待见钱啊!
  “我来……”粉墨被血煞凶巴巴的样子吓到了。
  “好了,这个拿着,快走,到城外等我!”血煞拿着易城令出不了城,可粉墨不一样,他可以从地下钻。
  红罗小帅哥也被血煞扫了一眼,然后两人在众小杀火热的视线中,将易城令挂到了红罗小帅哥的萝卜叶子上,然后两只在地上拱了几下,一晃,就已经出现在城外,可还没等他高兴完,突然间,一只大手伸过来,一把抓起地上蹦跶的胡萝卜,然后把上面挂着的易城令往小蘑菇那里一扔,提着已经吓得瑟瑟发抖的小胡萝卜就要跑……
  粉墨忙变回了人身,抽出武器就要上前拼命,可那黑衣人提着那棵胡萝卜已经不见影儿了……深夜的小风一吹,凉飕飕的,他不禁打了个哆嗦……

  上当受骗

  他捡起地上的易城令,看看天望望地,看一眼身后黑漆漆的小树林,望着面前高大坚固的城墙,突然间觉得自己很渺小……
  他在城外搭了帐篷,一直等啊等,也没见城门口的官兵撤走,倒是他,因为担心易城令会在自己手上出事,急得团团转,根本就不敢睡觉,他痛恨这些不能装进储物空间里的物品。
  不过,眼看着月亮已经从天的这边移到另一边,也没等来人,他一个人既紧张又害怕,最后拿出小兔子,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抚摸,小兔子舒服得直眯眼睛,有了小兔子的陪伴,他的胆子壮大不少!
  夜里的小风一吹,他觉得有些冷,又有些饿,决定做一锅鸡汤来取暖,他这人平时比较馋,手里积攒了大量的做菜材料,他拿出冬瓜鸡腿调料,就开始动手了……
  这个时候,他又想起血煞来了,每次,他做出来的饭菜,汤,血煞都会品尝的,可今天只有孤零零的他一个人,他突然间就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丈夫扔在家里的小媳妇……他一阵恶寒,晃晃脑袋,把那个狗血的想法从脑子里挤出去……
  终于,他熬好了一锅鲜嫩可口的鸡汤,舀了一碗热腾腾的飘着葱花的鲜汤,小心的吹了几下,然后小小的喝了一口,看,就算他一个人也一样过得自在,至于血煞,你就在城里蹲着吧,哼,今天血煞可以背着他去惹祸,那明天就有可能背着他偷人,他的想法飘的太远,当然,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然后他继续喝汤……
  “我也要喝!”他的思绪突然被打断了,才发现面前正站着一个小孩子,那是一可爱的孩童,一双大眼睛巴巴的看着他碗里的汤,小舌头不停的舔着嘴唇,好可爱!
  看小孩儿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心疼了,舀了一大碗汤,递到小孩手里,“给!”
  小孩接过碗,喝得急了,呛着了……
  “慢点喝!”他忙上前帮着捶背,在这漆黑寂静的夜里,有一个小孩子陪着他,也能让他安心不少,况且又是个这么可爱的孩子,他的同情心泛滥了,“小朋友,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大晚上的,要是被狼叼去可咋办!
  “我和家人走散了!”那小孩低着头,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
  “那你能说说你家人吗?”他决定帮小孩找他家人!
  “……”见小孩低着头不说话,他还以为是在害怕,忙安慰道:“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找家人的,你暂时就和我在一起吧!”他摸摸小孩子的头,越看越觉得这小孩子乖巧可爱。
  “嗯!”小孩子喝完汤,就在他的床上缩成一团,睡着了……
  他也迷迷糊糊的,跟着睡着了,再睁开眼,天已经亮了,可那小朋友不见了,他出了帐篷四处寻找,最后终于发现那小孩正吃力的在一棵参天大树下挖坑呢,衣服脸蛋上蹭的都是灰,“你在干什么?”
  “挖宝!”小孩头也不抬一下,继续挖。
  “真的?”他虽然对宝贝感兴趣,可也不是傻瓜,谁说啥都信!
  “我半夜的时候,起来如厕,看见这棵树下有一只白公鸡,一闪就没了!”
  粉墨捏着下巴沉思,民间好像是有这个说法来着,想到此,他掏出小铲子,谄媚道:“咱俩一起挖吧!”
  “哼!”小孩子一扭头,也没反对!
  他俩挖啊挖,直到两人浑身都是泥巴,连那只毛茸茸的小兔子身上也沾满泥土,也没挖着宝贝!
  可两只挖坑挖得兴奋,虽说宝藏没挖到,却挖到了一些矿石,孤风残雪找来的时候,就见粉墨像只泥巴猴似的,脏兮兮的,他把人从土坑里拖出来,上手就要给粉墨擦擦脸,“你好好的挖什么坑?”看看,小脸都弄脏了!
  “挖宝呢!”粉墨说着就挣扎着想推开紧搂着他的孤风残雪,他此时早已经被宝贝迷住了双眼,粉色的大眼睛里满是¥¥的标志:别阻止我发财,谁阻止我发财,我跟谁急!
  孤风残雪可不管他急不急,他这个人我行我素惯了,根本就不管对方的想法,他现在只想着让粉墨离那个孩子远点,可两只意见不同,撕扯中都滚到土坑里去了,沾了一身土,那小孩见状,乐了,笑得手舞足蹈,最后笑岔气了……
  孤风残雪见那小孩倒霉,嘴角一勾,得意了,他一边把粉墨从坑里拖出来,一边在他耳边低声道:“那个小孩喜欢骗人!”见小蘑菇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他继续吹风道:“很多人都被那小孩骗过!”而且那小鬼喜欢谁就骗谁,越喜欢的骗的越严重,至于那些不喜欢的哪儿去了,这个,嘿嘿,去地府问问就知道了!
  人类往往是视觉性的动物,对于这么一可爱孩子,往往会不自觉的降低警惕,粉墨自然的对这么个可爱的孩子没辙,更不相信这可爱孩童会是骗子,不过他记得血煞去冒险就是因为孤风残雪,想到这,他在孤风残雪的胳膊上狠狠掐了一把,可掐着掐着才发现被掐的人没反应,他抬头一看,那人正用奇怪的视线盯着他呢,他顿时不自在起来,也忘了要给血煞出气了……
  其实这事儿根本就怨不着谁,只能说粉墨太小心眼了,孤风残雪和血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人都是自愿的,一个自愿出钱,一个自愿出力,压根儿就没他啥事。
  两人搂在一起正在无声对峙,只是粉墨的眼睛突然间睁得老大,因为他看见在孤风残雪身后,正抱胸而立,面无表情的血煞!
  血煞本是想来个以身犯险,好让某人担心,然后才发现他是多么的重要,最后再来个深情告白……他的想法很简单,看似也很管用,可现在他发现他的想法太幼稚了,他应该搞一些阴谋诡异,英雄救美,顺便来个落井下石陷害“忠良”,唉,果然,想做好人都没机会,尤其是孤风残雪,这不就是要把他往坏人道上逼吗!
  他看了看睁着大眼睛惊诧不已的小蘑菇,眨眨眼睛,“你接着挖!”然后将目光对准了孤风残雪,冷冷的道:“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一谈!”
  “哦!”粉墨听话的拿起小铲子继续劳作,顺便把那个易城令交给血煞,眼巴巴的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林子里。
  血煞把易城令往孤风残雪怀里一扔,半眯起眼睛懒洋洋的道:“你离他远点儿,他是我的人!”血煞决定开门见山。
  “没到最后,是谁的还不一定呢!”孤风残雪虽说没有抢别人东西的爱好,可他向来占有欲强,对于他看上眼的还从没失手过,当然人也是一样!
  “别忘了,你有未婚妻了!”血煞最看不起这种人了,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并且还把手伸向了他那锅汤。
  “他不一样!”所以他还是要把人抢到手!
  “所以才让你离他远点!”那颗小蘑菇是他的,他的!血煞的内心在呐喊!
  两人视线相交,噼里啪啦火花四射……最后谈话结束,没有共同语言,没法谈!
  那边粉墨正拿着小铲子挥汗如雨,继续挖坑捡矿石,挖坑捡矿石……
  “走吧!”血煞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幅小蘑菇辛勤劳作的画面!
  “我不走!”粉墨撅嘴抗议!
  “不走你留在这里干什么?”孤风残雪也不赞成小蘑菇在这里像个傻子似地挖坑!
  “挖宝!”你看,都挖出来这么多矿石了,说明下面一定还有好东西!
  “还挖什么挖,没看那小孩儿都跑了吗?”
  被血煞这么一吼,粉墨清醒过来了,确实,那小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见了,而且跟着不见的是他家那只在泥土里打洞的小兔子。
  他的小兔子被拐跑了……
  “等再碰见他,我帮你打他屁股!”敢骗俺家小蘑菇,真是该打!血煞认为现在的他脾气已经够好了,你看看,惩罚人最多也就打打屁股,一点也不血腥,那句话是咋说的来着,对,就是那句:老子已经不做坏蛋很多年了!

  引狼入室

  江湖上刮起一阵风,那就是皇城终于改名了,改成了包子城,据说当今皇帝龙颜大悦,让人送来一块御赐的牌匾,上书“包子城”,于是,包子城一跃成为全民饭后的八卦之首!
  皇城与皇家的较量,还没正式开火就已经结束,原来的皇城,现今的包子城胜利了,经过一番曲折迂回的斗争,最终毫发无伤,改名成功了。
  皇宫里的那位也胜利了,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可他憋屈的很,一点也没有胜利者该有的欢呼雀跃,对他来说,虽说易城令只是用来垫桌角的,可即使那东西在墙根儿里长毛发酵,那也是他的东西,作为一个帝王,即使他是一明君,也是有着极强的占有欲的,他不容许有任何人胆敢挑战他的权威。
  所以,当那群皇城的人前来交涉的时候,他怒了,但他强压抑住内心的愤怒,表现出一个英明的国君应有的风度!
  “这个易城令怎么和前些天皇宫里丢失的那个很像!”发话的是小桌子,皇帝跟前的贴身小太监,聪明伶俐,很得皇上欢心!
  “易城令不都是一个样子吗?”皇城的人反驳了,“这个易城令是我们花大价钱买回来的!”至于到底从哪里来的,皇上您有时间就去查吧,他们其实也是个受害者!
  “既然如此,就改名为‘包子城’吧!”皇帝大人今早吃的是芙蓉包,觉得味道还不错。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连他身前最为精明的小桌子也是脚下一踉跄,他们的皇帝大人好有才好有才……
  “陛下,这个名字实在……”太难听了,皇城的众人不满了,这不是红果果的报复吗!
  “这样吧,小桌子,你去准备一个牌匾,送给包子城,以表朕的心意!”怎么说这包子城也给国家带来这么大的税收,不能太过打压了!
  见包子城的众人貌似不太合作,小桌子的聪明劲儿出来了,他翘着兰花指向皇帝大人劝道:“皇上,最近您龙体欠安,这里风大,还是回去吧!”
  “嗯,这里风确实大!”皇帝大人挥一挥衣袖走了,留下在风中凌乱的包子城众人,他们觉得冤屈,又没脸回家见自家老大,一个个的大眼瞪小眼,至于这么大一件事,他们的城主孤风残雪为什么没来,大家心里也猜个八九不离十!
  据说,他们的城主最近恋爱了,老是发呆,据说,城主的脾气最近不太好,他们在私底下认为,是他们的老大被甩了。
  甩,意思是扔,抛开,抛去,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也就是说他们的老大被那个粉嫩的小蘑菇扔了,不要他了,曾经的曾经,他们也曾对那可爱的小蘑菇觊觎不已,可后来,他们学乖了,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老大看上眼的他们选择退避三舍。
  至于孤风残雪的心情为什么不好,其实并不是因为他被某蘑菇甩,毕竟,还没正式开始呢,根本就用不着“甩”这个词,他脾气不好,是因为,最近他家父亲逼他结婚,女方家里有钱有势,而且双方也已定亲,就等着他穿上新郎服呢,以前他认为和谁结婚都无所谓,毕竟长得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可现在不一样,他觉得如果要娶还不如娶那小蘑菇呢,至少那个人他很喜欢,单纯美好,一想到那人嘴巴塞得鼓鼓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好可爱,如果和这么个小家伙过一辈子,感觉也不错!
  他坐在茶楼里,思考着他的终身大事,不过,当他再次和那个女人不期而遇时,再一次看到那女人诡异的眼神时,警惕了,不是他沈大少自夸自恋,别看他板着脸,可现在,不就流行他这种冷酷冰山男吗,鉴于两人已经多次偶遇过了,虽说暂时没有交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他决定以静制动,这不,刚出茶楼,就下雨了,然后他就那个女人“拐”回了家!
  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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