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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异世游历-第27章

小说: 异世游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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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丝眉毛酥的形状弯弯的,与其说像眉毛,到不如说像中国古典美人那双微微上翘的凤眼。它里面包着肉丝、香菇丝和笋丝,以油酥面团包裹,并捏出一丝丝螺旋般的细纹,再入油锅酥炸而成,其滋味甜咸适度,酥融甘芳。遗憾的是这是点心,怎么也不可能吃得饱的,填肚子,还是得吃正宗的菜式。不过在这种地方进行烹饪,还真是考厨师的烹饪技巧呢!谁叫我要求在能够满足我的食欲的前提下,尽量的增加菜式呢!好在夫利曼有够耐心,也有够能耐,居然愿意答应下了我的任性的要求。

在我的要求之中,汤是必不可少的。夫利曼在阿洌挈司山里捕了一只野鸡来炖汤。这汤可是原汁原汤的好东西,浓而不腻,清汤里还浮着几个馄饨,刹是特别。

上来的还有魁蔚茶叶快炒河虾。那河虾是在附近的小河里捞的,而且还是我亲自去捞的。只见雪白的虾仁旁围着青翠的茶叶,绿白相映,悦目得很。入口后,虾仁脆嫩,并带着淡淡的魁蔚茶香。魁蔚茶虽没有生长在锡罗的诺旒山上的天眼池的号称‘整个克姆莱拉最为名贵的野茶’的魁诔那么的久负盛名,但是它独有的一种如兰似麝的香气却也非常的迷人。

还有的一道菜是胭脂鹅脯,是将山间野鹅肉加盐、硝生腌,再上笼蒸熟,成品色红如胭脂,肉质鲜嫩,咸淡适中,到也清爽美味。

最为难得的是我居然吃到了米饭。这不是一般的米饭,或许称之为炒饭更为恰当一些。颗粒饱满的米粒,配着殷红的火腿、碧绿的圆豆个金黄的蛋黄,颜色耀眼,香味扑鼻。饭后,自然是少不了点心的。点心除了先头提及的三丝眉毛酥外还有用糯米粉做成的包着青菜、白糖、豆沙油炸玲珑可爱的翡翠玉兰饼,烘糕,翡翠玉兰饼甜美润滑,配着香酥的外皮。烘糕滑糯甘美,入口即化。

这就是我在阿洌挈司山里遇到夫利曼后,所吃到的第一餐晚饭。符合了中国人的‘食不厌精’的饮食习惯,两菜一汤,却又精致非常。虽然一向不是很讲究饮食,毕竟四处游走,吃都吃不饱的情况时有发生,基本上也讲究不起来,因为充饥才是首要。但是现在不同了,有一个厨师随行在侧,就如同带了个流动的餐馆,吃的自然也就讲究了起来。反正呢,夫利曼也乐得为我烹饪美味佳瑶,看着我吃得满足,他心里也开心。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长此下去,我的体重一定会直线的上升,估计,等我俩走出这个阿洌挈司山以后,我大概会胖得嫁不出去了。但是,我却没有丝毫要节制的想法。因为在我的认知里,吃是人生的一大享受,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要是连这一享受,这一乐事都被剥夺了,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而且,从小,家里人就给我灌输了‘吃得是福’的观念,所以,想要我节食减肥什么的是万万不可能的。

偶是可怜的分割线

今天是农历的七月十四;也就是传统的中元节;某些地方也称之为鬼节。在此希望各位读者: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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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与精灵同路(一)

时间2005…8…2211:39:00字数:2374

好吧!我承认我的方向感是不怎么的好。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夫利曼的方向感也有问题就是了。我们俩就像没头的苍蝇在山里乱蹿着,我几乎要怀疑我的下半辈子是不是就要在阿洌挈司山里度过了。虽然有夫利曼这个大厨在,我是不需要担心吃的问题。可是没有人,真的好无聊呀!

突然,位于我俩身后的草堆处发出“唏唰”的声音,是什么动物在行动?!我要捉住它煮来吃!我和夫利曼顿时警觉了起来。我抽出了一直别在腰间的墨色短刀,而夫利曼则是拿着他那把足有一人来高的巨大的斩兽刀,我们都紧张而期待的看着草堆。

一个人从草堆里走了出来。不对,不是人类,虽然他长得同人类差不多,但他的确不是人类。要是你看过有名的电影《魔戒》,你一定对其中精灵莱格拉斯的扮演着奥兰多&183;布鲁姆的扮相记忆犹新。我一直认为精灵就应该是他的那个模样,毕竟所有人都说,精灵是美的代言人,虽然没有见过,当想象中的精灵就应该是美丽无比的。而从草堆里走出来的这位应该就是一位年轻的精灵了。俊美的面容,高挑的身材,修长的四肢,尖尖的耳朵,他的确美得无法形容,虽然他是男性。

呵呵呵呵……,我们对着彼此傻笑着,无聊透顶的举动让我觉得我们都很傻。大概是没有料到会在阿洌挈司山里遇到人类,让这位精灵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很快的,他就恢复了正常。只见他有些激动的握住我的手,说道:“我们总算是见面了!”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看着他,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的别扭呀?!感觉上就箱像是红军在井冈山上汇合时才会说的话。这家伙的脑袋没有问题吧?!我想不着痕迹的挣脱他的手,可是遗憾的发现那只是徒劳。为什么这里的每一个人的力气都比我的大呀?!我有些无奈的想。

“太好了!我已经在这山里走了20天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找到!都快无聊死了!真是高兴呀!总算是找到了一个愿意同我聊天的人了!”他真的非常的激动呀!手都颤抖了。

是呀!我也快无聊死了!说实在的,夫利曼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聊天对象,听的永远比说的多,我一个人在那里说有什么意思?!好像是个在自言自语的傻瓜。敢情这位也是个爱讲话的?!真是遇上了同类呀!“是呀!是呀!我也快无聊死了!你愿意同我聊天实在是太好了!”

“我叫岚渝。如你所看到的我是个精灵。”他自我介绍了起来。

岚渝?!这么简短的一个名字?!不是那种长长一串的那种?!还有他说他叫岚渝,那那个有一双美丽的阴阳眼的岚曜,同他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叫千流纤雪,目前还是个尚未出师的魔法学徒。很高兴能够同高贵的精灵同行。”我行了个礼,顺便为他介绍了我旁边身材巨大的这位。“这是我的同伴夫利曼&183;雷德罗,他是个厨师。”

夫利曼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腼腆的笑了。

就这样,我们的队伍又壮大了起来,成了一个三人小组。

事实证明,岚渝的确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同他聊天,我们永远不会缺少话题。同时也验证了“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的真实性。岚渝是个已经有263岁的精灵,虽然他还没有成年(精灵300岁才算是成年),但是在外游历了近百年的他,知道的事情自然是远远比我这个初出茅庐的丫头要多得多。通过他的叙述,我的见识得到了增长,也让我了解了很多书本里没有的记载的东西。由于他不是人类,而是几乎算得上是与世无争的精灵,所以他看事物的立场可以说是非常客观的,不会偏袒任何一方。站在他的立场上看事情,看事物的两面性就非常的清晰了。

我非常的喜欢听他说一些关于外面所发生的事情,就好像听故事一般。在故事中,没有绝对的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因为再坏的人也有他可爱的一面,再好的人也有他卑鄙的一面,他们都有着他们的立场,他们都为他们的立场而努力的活着,为自己的目标而活着。我以局外人的身份去听故事,就会觉得人真是非常的有趣,人的七情六欲,是那么的可爱。虽然当自己身在故事中时,到时自己,未必会如此公正客观的看待事情的发生,想必难免也会表现出这种身为人类理所应当具备的感情欲望来。

岚渝的确是个很好相处的精灵,这点,我和夫利曼都不否认,他很和善,也很健谈。健谈到你几乎都快要忽略掉他对你的隔阂。是的,是隔阂。即使他再怎么的同我们表现亲近,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那似有似无的隔阂。说我敏感也好,说我无聊也罢,总之我感觉到了就是了。记得,老师的日记里曾提起,精灵是一种非常特别的种族,他们能够同空气中的元素精灵沟通,这是其他种族所办不到的,是他们的骄傲。而天生优雅貌美的他们向来自认为自己比其他的种族要高贵,所以他们不愿意同其他种族亲近,所以非常自然的在与其他族人相处时会产生隔阂。看来,虽然岚渝想方设法的想消除与我们之间的这种隔阂,但是成效不是很大,因为精灵们根深蒂固的认知,并不是一时之间就可以改变的。

在同他相处了近10天后,我意识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在遇到夫利曼之前,我一个人就已经在阿洌挈司山里游荡了有10天之久,在见到夫利曼之后,我们又走了10来天,然后遇上了岚渝,接着三个人在山里又走了将近10天。算下来,我在阿洌挈司山里行走了快一个月了,就算我再怎么走走停停,也应该走出阿洌挈司山了才对,没有理由现在还在山里晃悠找不着北呀!我的方向感不好,夫利曼的方向感也有问题就算了,没有道理连与自然最为亲近的精灵也会迷路的呀!!!!!!!!!!!!!

带着问题,我问了正在吃烤鸡的岚渝(天知道为什么精灵也吃肉!我一直以为精灵都是素食动物才对的)。

“我天生方向感就不怎么样!所以我也很烦恼呀!”他到是理直气壮。

我顿生无奈之感,这下完蛋了!三个方向感不好的人凑在了一起,看来,这山,我们是没有办法走出去了的!天呀!我怎么这么的倒霉呀?!我还不想一辈子就这样在山里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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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与精灵同路(二)

时间2005…8…2412:42:00字数:2320

我拒绝相信能与自然沟通的精灵也会方向感不好这一事实,但是在经过数天的反复实验之后,我发现事实真的是残酷的,它永远不会被改变。我面前的这位正无辜的冲我微笑的精灵其实是个路盲。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我所能做的只是无奈的叹着气。

“我已经说过我的方向感有问题的了!为什么你还是要不相信的一试再试呢?!这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嘛!”岚渝一副非常烦恼的样子说着。

“你说!你给我老实说实话!你是不是因为方向感让人失望所以没有脸在芙恬蕾森林生活下去,而离开芙恬蕾森林外出游历的?!”我冲到他的面前拽着他的衣服恶狠狠的问道。不过,他实在是高我太多了,使得画面有些搞笑了起来。

“不要说得这么难听嘛!”他的微笑在我看来有欲掩弥障之嫌。看来我的猜测是正确的。真是个可怕的事实。太让人失望了!原来是个被赶出来的精灵,没用的东西!看来想要走出阿洌挈司山,我还得靠自己!难怪会有人说;“求人不如求己”。原来自己才是最可靠的!唉!我真应该早就有所觉悟的,这些家伙都是靠不住的。

在阿洌挈司山里经过N次迷路后,我们三人总算是走出了对于我们而言如同迷宫般的大山,兴奋之情难以言表。考虑到精灵向来独来独往惯了的,估计我们很快就会同岚渝分手才对。但是事实难料,岚渝一直都跟着我们,完全没有离开的打算。眼看就要到城市了,他还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难道他打算就这样一直跟着我们了吗?!

“城市!我们总算是看到城市了!”我高兴得喊了出来。

“是呀!是呀!总算可以找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了!”夫利曼看来也厌烦了野外的生活了!

“总算是到了一个人烟比较多的地方了!”精灵并不讨厌露宿的生活,但是岚渝高兴的是人多。

遗憾的是我们的喜悦没能持续多久。我们三个在城门口被拦了下来。

“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我有些气愤的问。

“非常抱歉!我们的城市不欢迎外来者。”守门的士兵非常客气的回答。

“有没有搞错呀?!怎么可以这样的呢?!”我真的很气恼。怎么可以这样?!太不讲理了!夫利曼拉拉我的衣服,示意我看看城门口的附近。原来城门口,有不少的人被拒绝进入,他们都老实的呆在城门口的附近。

“你们为什么不能进去呢?!”岚渝将我拽离城门口,好奇的问了旁边坐在地上的一个商人模样的人。

在对着岚渝的容貌吃惊了好半天的商人,才回过神来回答他的话。“这是飞罗锝斯的规矩。不允许外来人入内。没有办法呀!我们这些外来做生意的只能在这里等买家来。”

“好好的,立这么一个鬼规矩干什么呀?!”我不高兴的皱着眉头,还以为可以结束露营生活呢!结果是空欢喜一场。

“没有办法!这是城主立的规矩。谁也不能不遵守。”那个商人也一副无奈的样子。

看来我们是没有办法进去的了!白高兴了一场!不过,大概是由于大家已经习惯了飞罗锝斯城主的这一规定,在城外已经形成了小规模的市场了,货物到也齐全,颇有意思。结果,我们一行人还是没有能够住上温床暖被。之后的几天,我们都在城外的市场逗留,打听消息。了解到,原来这里离锡罗首都爱威特并没有多远,要是步行的话,走个二十来天,应该就可以到达了。我知道的,锡罗首都爱威特其实离阿洌挈司山并不是很远,但是没有想到还要走这么多天,二十天呢!真是要命呀!我已经开始怀念故乡的公交车、火车、长途汽车,甚至是自行车来了。我真的厌恶起这里的交通工具来。不要问我为什么不买马来骑!我骑马,那夫利曼该怎么办?!我要去哪里找一匹可以驮得动他的马来?!就夫利曼的那个体形,我都不知道有什么动物可以驮得动他!要是有辆机动车,我就不会有这个烦恼了!

而且二十天的路程呢!这是按一般人的脚程来计算的。可是我们不是一般人呀!三个路盲凑在一起,你还能期待什么?!我向城外的商人了解到,他们从进入阿洌挈司山到走出阿洌挈司山,也就是用了十来天的时间。再看看我们叁!走了一个多月,迷路了N次后,才走出来,这就体现出了我们是多么的不同于常人了!呵,呵呵,呵呵呵呵,……,我现在有些怀疑了,要在没有人带路的情况下自行走到那里,是不是得用上三个月呀?!原本打算跟着同路的商队一道去的,无奈,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找到一个有要到爱威特去的商队,真是麻烦!

在吃过早饭后,我们一行人,出发了!朝着锡罗首都爱威特的方向进发。

“应该是往这个方向走才对吧?!”岚渝指着某个方向说道。

“你给我闭嘴!路痴精灵。你有什么资格同我指方向?!我说是这边就是这边!要是再同我顶嘴,今天晚上,你就不指望有饭吃了!”岚渝最大的缺点就是喜爱吃东西,我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过如此谗嘴的精灵,只要我用不给他东西吃来要挟他,他很容易就就范的。在我们离开飞罗锝斯后的第二天就迷路了,全拜这个路痴精灵所赐,明知道自己的方向感其糟糕无比还坚持要走他所指的方向,害得我们无辜的多走了N多的路。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你又没有指错方向呢?!”他居然还敢反驳我,真是吃得太饱了!

“就算走错了又怎么样?!总好过你老是找不着北要好!”我现在可是非常的不满。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种尽是野兽的树林里?!

“你也没有走对过呀!”他指着一棵树说道:“我们刚才就已经经过这里了,走了一大圈后,又走了回来。”

“我怎么知道?!在这个地方,地图又用不上!”我好怀念那些描绘得非常清楚的地图哦!至少不会迷路迷成这个样子!明明那个商人告诉我一路上不会有什么树林的,只会有荒原而已的。

天呀!谁来告诉我,到底我们走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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