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笔落,曹丘曹公对着高台之下说出了这一场比试的具体要求。
“多说无益,那么,就现在开始。”
随即,屏风下方的方桌之上便燃起了一炷香,青烟缓缓飘起……
第5章曹公喜欢男人?
丹轩打量着屏风之上的词作,不禁为这位曹公的才学微微感到震惊。曹丘不愧是帝国的文学泰斗,这首词写的倒是内涵丰富,感情充沛。
但是,当丹轩再一次仔细的巡视这篇词作之后,却发现这位曹公的才学也仅仅只能算是文采有余,但境界上,却多有不足。至少没有达到丹轩所知道的文学境界。
其实前世的丹轩可真是百科全书般的人物,不仅是在修炼玄功和炼制丹药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神级,而且对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都可谓是样样精通。就是在丹轩不曾具有天赋的炼器一道,也是涉猎群书,略有见地。
在丹轩打量着屏风上的词作之时,其他三位家族子弟却是眉头紧锁,冥思苦想着。三个人中,只有雅族的上官玉,神色淡定,略显从容,但是比起丹大少爷来,还是多有不及。
高台之上就数丹大少爷最为淡然,淡漠的笑容,略微紧起的剑眉,就像是高高在上俯视苍生的神明一般。当然,大家都认为丹大少爷是在装酷。
曹丘一直坐在高台的屏风之下细细打量着四位大族子弟,他可不认为这几个世家子弟真能够把这首词的来龙去脉,以及情感寄托看明白。只是这个淡定的丹轩……却隐隐有种不对劲儿的感觉……
一炷香时间,转眼即过。
“一炷香时间已过,四位,有谁知道这首词作是写给谁的了吗?”
全场安静异常,似乎在等待着四位家族子弟下面的答案。
最先被要求开口的是侯族的司马剑阳,这位司马公子平日里倒有几分才学,只是曹公出的这题,也是实在让这位司马公子很是无奈。丫的,这首诗是你曹公写的,写给谁我又上哪知道去。
然后这位司马公子就是一顿生拉硬拽,完全是东拼西凑,甚至都快把肚子里的这点墨水都倒干净了,却也还是离题千里、驴唇不对马嘴。可偏偏这厮却自己以为自己说的不错,一副得意洋洋之态。
轮到器族的周峰的时候,情况倒是比司马剑阳稍好一些。但也是离题颇远,让人不甚如意。
三个人中,论才学,当属雅族的上官玉最为突出。这位上官公子倒也不负重望,面带微笑,上前一步,道了一声“曹公”,然后抬步走到屏风之前,一副自信的神情溢于言表,倒也颇有些风度。
“恕晚辈直言,如果晚辈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女子应该便是曹公为爱慕的情人所作,只是全词感情基调低沉压抑,应该是这位女子并不喜欢曹公。至于其他的,晚辈就不曾知晓了。”
“好!!”曹公重新站在了屏风前,兴奋之色毫不掩饰:“不愧是雅族子弟,当真是才高八斗啊!!”
“还差最后一人的赏析了,那么,丹轩,你对这首诗有什么看法。”
说着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这位废物少爷,仿佛看到丹大少出丑对他们来说是一件极具快感的事情一般。
丹轩不急不躁,白皙的手掌轻轻地抚平衣袖上的衣褶,慢步来到屏风前,对着曹公作揖之后,慢慢起身。
“本词是为女子所作,全词清丽含蓄,婉转缠绵之余不禁让人黯然神伤,正如方才上官兄所言,此篇词作是为曹公所爱慕的情人所作,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曹公与此女子应该是仅仅有两面之缘吧!”
曹公本来慵懒的精神为之一震,如遇雷击般,锋锐的眼神直视丹轩,心中却是异常惊讶:“这么短的时间内他竟然连这一点都能看出来,这个丹轩……似乎传言不可尽信啊……”
看台上的诸葛飞看到曹丘此时的失态表情也是隐隐有着惊讶之意,凌瑶公主却还是不屑之意不言而喻,当然这些大人物都不会以为是丹轩本身的真才实学,自当是丹轩蒙的真准。却又哪里知道,对于丹轩来说,这都还只是雕虫小技。
丹轩对于周围所有的讶异眼神视而不见,自顾自地继续说着,“虽然只有两面之缘,但曹公对此女子也可谓是用情至深,全词感情真挚,但词的下阕却隐隐流漏出悔恨之意,如果这次,我也没有看错了话,此美娘子已经嫁为人妇,我没有说错吧……曹公……”
此时的曹公已经满脸骇然,曹丘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往日里尽为言之的废物,今日竟有如此犀利,仅仅一炷香的时间,便从一首从未品读过的诗词中读出如此之多的内容,实在是可怕至极。
与曹公的骇然相比,看台上的大人物们也好不到哪去,只觉得蹊跷异常,往日的废物少爷今天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们不一定都是文学大家,但却也能从曹公的神态中略窥一二。
尤为失态的当属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他的才学几乎不下与曹丘,自然也知道仅仅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能从这几句词作中看出这么多内容,而且还如此准确,上官浩阳自问自己也很难做到。
相比之下,药族族长丹青除了惊愕之外还隐隐有着些许自豪之感,“不愧为我丹家后人啊!”
曹公何许人也?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自然片刻之后便已然从惊骇中恢复正常了,对着丹轩略微拱手道:“不知丹小兄从这首词中还看出了什么?还请不吝赐教!”
全场一片哗然。一向心比天高的文学泰斗曹丘曹公竟然对一晚辈也用上了“请”字,真是让了解曹公的人唏嘘不已啊!
与满场的讶然相比,丹轩却极其淡定从容,仿佛满场的躁动与自己毫无关系一般。
“哪里哪里,倒也还看出了些东西,只是若有冒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饶恕小子不敬之罪!”
“但说无妨!”曹公也竖起了耳朵倾听了起来。
“此词可谓是万中无一的好词,情感充沛,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美貌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也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一般,让人心生爱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禁产生些许敬畏……但是,此词也并不完全是尽善尽美……”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曹公是谁啊,曹公是帝国文学协会的会长,帝国文学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曹公都已经说了这首词是他多年前偶然所作,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品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品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品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品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无法跳脱传统束缚的文学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词作中所描写的情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第6章琴筝合奏
第二场比试是在全场的讶然声中开始的,第一场的比试结果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传说中的丹家废物竟然语惊四座、文采斐然,而一向以才学著称的雅族年轻一代第一人上官玉竟然完全沦为配角。甚至有些完全插不进嘴一般的感觉。真是让广场上的所有人感觉到一时还无法接受,都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
第一场文采比试,丹轩无疑以绝对的优势取得第一名。但说起为什么,就只有一些文学大家才能理解,甚至有些文学大师也不明白个所以然来。但是以曹公的影响力,没有人怀疑曹公的最后的评价。
在曹公的评论中,甚至隐隐表达着对丹大少爷的敬意。甚至还用上了“丹兄”,隐隐有与丹轩平起平坐之感。帝国的文学泰斗、毋庸置疑的帝国文学第一人曹公竟然对一个不足十六岁的毛头小子称兄道弟,甚至还夹杂着些许尊敬之意,如何能让人不惊讶……
凌瑶公主对于这种撞上了好运的废物家伙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他真的取得胜利又如何,我凌瑶的夫君不可能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看向丹轩的双眼充满了不屑一顾。
相比于凌瑶,药族族长丹青就要激动的多了,老爷子甚是纳闷,以前也没有发现这小子这么有才学,“我丹家之后果然都有不凡之处啊!”现在的丹青老爷子一脸欠扁的陶醉样,惹得其他三族族长很有些想揍他的冲动。
……
第二场比试的是曲艺之道,在犹如雷鸣般的欢呼声中,皇家御用琴师姚琴缓缓的走下看台,只见此女子看起来也年纪也不是很大,白皙的皮肤,高高的琼鼻,明眸善睐,有如出水芙蓉一般典雅脱俗,就像是落入尘世的仙女一般,让人隐隐不可逼视。
“她就是姚琴,比传说中还要美!!”
“不用想了,这样优秀的女人是不可能看上你的,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气质不凡啊!!”
“你们知道什么,姚琴曾经说过,她的夫君一定要能在曲艺一道胜过她。可是到现在这样的男人都没有出现……”
“胜过她?哎……看来这样美丽的女人要孤独一辈子喽!”
“哈哈!”“呵哈哈!”
丹轩模模糊糊的听着下面的议论之声,心里却不曾激起任何涟漪,不过还是对这位曲艺大家的影响力狠狠震惊了一把。不愧是皇家的御用琴师啊……
姚琴慢慢的走到高台之上,先是对着看台略微躬身,然后转身面向四位家族子弟和广场上的过百万人流。
“下面由我来考校四位准驸马的曲艺。”瑶琴声音柔软甜美,犹如天籁一般,让人觉得浑身酸麻柔软,只想把这个娇弱的女子拥入怀中好生怜爱一番。
“在你们的面前分别摆着一把古琴,琴的样式都是伏羲式,下面四位可以先进行调音了。”
丹轩与其他三人都分别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四个人的桌子上分别摆着一个样式古拙的木琴。造型宽裕古朴,项、腰各一半月形弯入,琴首略大于肩,岳山在项中。丹轩知道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伏羲式古琴了,在丹轩的印象中,这把古琴倒与自己前世的月琴有些相似。
丹轩如玉一般的双手轻抚琴弦,顿时产生一阵嗡鸣般的清音,清音之中深沉浑厚,余音不绝。
“好琴!”在丹轩的双手接触其琴弦的那一刹那,丹轩感觉到自己的心灵与这把从未碰触过的古琴突然间产生了某种共鸣般的默契,竟情不自禁的喊出声来……
姚琴仔细观察着这四人的动作和神态,可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个叫做丹轩的公子不像是在调琴,却是像把手伏在琴弦上发呆。
“他就是那个丹家的废物少爷吗?看来也不是一个懂得琴的人啊……”瑶琴淡淡的道,然后便缓缓的移开了目光。
待四位家族子弟的琴都调的差不多了,姚琴便抱着一把蝶形的古筝走到了高台的前端。
姚琴怀中的古筝样式甚是古怪,就像是把两把古筝粘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蝶形。
丹轩还从未见过蝶形的古筝,不觉多看了几眼。殊不知,这却是姚琴自己发明的一种古筝。之所以是两个古筝粘合在一起,却是因为在演奏时,两把古筝却是能够产生共鸣,因此在演奏时能够加大古筝的音频范围,以此更有助于演奏者的发挥。
“自古曲艺一道博大精深,经过万年来所有曲艺前辈的不懈努力,曲艺一道更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深奥”,姚琴优雅柔美的声音又一次在高台上响起:“古语有云‘琴筝难合’,就是说古筝和古琴是极难合起来演奏的。今天我们要比试的题目就与此古语有关。”
“在比试开始时,我会开始演奏一首曲子,曲名《红颜》,你们要在我演奏时,试着用你们面前的木琴弹出与此曲契合的琴音与我合奏。以弹出曲调的契合度高低决出胜负!”
“那么,现在……比试……开始!”
正在这时,古筝的声音骤然响起,只是那一刹那,全场即刻鸦雀无声。袅袅的曲音夹杂着一声轻轻的提气之声,此刻的姚琴已经微微闭上了如烟岚一般的美眸。双手轻轻的拂过筝弦,柔婉圆润的曲音在整个广场上回旋往复,余韵袅袅,悬而不绝,像一缕薄纱轻轻的拂过每一个倾听着的心灵,恬静,淡然,让人不自觉的进入一种平静祥和的状态,仿佛这个世界所有的争斗和利益都化为玉帛,让倾听者的心中一片静谧……
在整个广场都沉浸在姚琴美妙的曲音中时,丹轩却细细打量起这个美丽而不可方物的女子,姚琴的双手如春葱一般粉嫩,纤细而修长,有如白玉雕琢一般细腻莹润,手指轻轻拂动中之间,自然和谐的动作却是那么优雅动人……
“琴筝难合”,却是因为古筝和古琴的音色迥然而异,合奏起来可谓是难之又难。姚琴,作为奥克帝国的曲艺大家,平生的夙愿便是能够把琴与筝完美的合奏在一起。却是始终也无法如愿。姚琴也明白,就连自己的师傅“琴王栾殇”都无法做到这一点,更何况是几个不知所谓的富家公子了。可姚琴自己就莫名其妙的出了这么个题目,甚至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无论是高台下方的百万人流,还是看台上大人物们,尽都沉浸在姚琴美妙的曲音之中而不能自拔。除了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