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至尊-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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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意识到可能是出事了,沉声吩咐:“让来人进来吧。”
叶云扬被带到朝南的茅草屋中,身边的人将他的头套取下,他挤眉弄眼好一阵才恢复视觉,旁边的人喝道:“这就是咱们北土香堂的香主,还不快见礼。”
叶云扬抱拳道:“在下王启亮拜见香主大人,我舅舅总是提起您的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
李孟奇轻哼一声:“你就是庞建勇的外甥?”
“对,庞建勇是我舅舅。”叶云扬语气恭敬地说。
李孟奇上下将他打量一遍,自前几次的信件中,庞建勇接连提到自己的外甥入伙这件事,并在上次的信件中说外甥已经到位,充当客栈的小二兼杂役。
可他想不明白的是,一个刚刚入伙只有半个多月的人,庞建勇为什么要把他派来香堂送信,到底是出什么大事了?
李孟奇语气沉稳的说:“来找本香主所为何事?”
叶云扬转头看看身边的人,李孟奇明白他的意思,说:“你们都下去吧,没有命令谁也不许进来打搅。”
“遵命。”
屋子里只剩下叶云扬和李孟奇,叶云扬这才放心大胆的说:“启禀香主大人,我舅舅和舅妈都死了,穆阳镇客栈已经不复存在。”
“什么,怎么会这样?”李孟奇拍案而起,怒道:“快把事情如实说来。”
“是。”叶云扬娓娓道来:“四天前有个从北边来的客人住进客栈,舅舅和舅妈向他打听情况,得知越国正在大举调动军队,意图攻击南山,他们觉得事关重大,就继续向客人打听具体情况,结果被客人看出端倪,那人正是越王派出刺探我方情报的人,警惕性比较高,三人大打出手,舅舅和舅妈联手都打不过他,是我在一旁偷施冷箭才扭转局面,但对方十分骁勇,最后三人同归于尽。”
李孟奇眉头紧皱:“庞建勇和马菊芳死了,你为什么说客栈也不复存在了?”
“舅舅说飞鸽传书的事情必须他亲手来做,所以没教过我怎么使用,我只能将客栈一把火烧掉,骑着客人的马过来报讯。”叶云扬如是回答。
“为什么要烧客栈,而不是处理尸体等在那里,等着本香主派人去与你联络?”李孟奇厉声问。
“在下考虑到越国大军调动这件事非同小可,着急向您通报,所以才决定来北土香堂。”他的回答可谓是天衣无缝:“在下一旦离开,客栈里的尸体会被人发现,官府就会介入,到那时一定会很麻烦,所以不得不烧掉客栈,造成失火的假象,以此来掩人耳目。”
李孟奇直视的双眼,没有从中发现撒谎的迹象,点头说:“你做的很对,如果只是处理尸体继续留在客栈,本香主至少要五六天后才能派人去查看,等他们把情况反馈过来,至少得是十几天之后,那时越国的军队很可能已经逼近咱们南山了。”
“香主大人英明,怪不得舅舅活着的时候对您佩服的五体投地。”他抬起头说:“只可惜啊,舅舅太想知道越**队的情况,所以才会在对方面前露馅儿,否则他也不会跟舅妈死在对方的刀下。对了,在下是骑马过来的,那是一匹神骏无比的北方战马,送给香主大人当见面礼。”
“那本香主就不跟你客气了。”李孟奇微笑着说,刚才手下来通禀的时候,形容过那匹马的长相,说它是不可多得的好马。
但李孟奇有些怀疑叶云扬的身份,毕竟除了庞建勇和马菊芳之外,没人见过他们这位所谓的外甥,别是敌人冒充的吧。
他装作不经意的问:“对了,你舅舅今年有四十岁了吧,这些年他一直负责穆阳镇客栈,算得上劳苦功高。”
叶云扬纠正说:“舅舅已经四十一岁了,如果他没死的话,三个月后是他的生日,到那时就四十二岁了。舅舅说他执掌客栈已经九年了,主要是香主大人信任,否则也不会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他。”
李孟奇点点头:“都九年了,想当初本香主还是个校尉呢,你舅舅和舅妈之间的感情好吗?”
“挺好的。”叶云扬想也不想的说。
李孟奇眉毛一挑,说:“的确是辛苦他们两口子了,一辈子为咱们南山兢兢业业,到现在连个孩子都没有。”
“谁说不是。”叶云扬附和道,李孟奇突然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仓啷一声抽…出腰间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在叶云扬的脖子上,厉声道:“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人身份,为什么要冒充庞建勇的外甥?”
叶云扬吓的浑身发抖,虽然是装出来的,但也有真实的成分在里面,刚才李孟奇突然有所行动,他下意识的想要躲避,在最关键的时候想到不能这样做,一旦暴露出自己巫师的身份,那才是真的露馅儿呢。
“香主大人,我真是庞建勇的外甥啊,怎么成了冒充的?”他用带着惊恐的语气说。
李孟奇冷笑:“还敢说你不是冒充的,据本香主所知,庞建勇和马菊芳的夫妻关系很一般,当初我派他们去穆阳镇,是因为马菊芳勾引男人,庞建勇与对方闹的不可开交,据马菊芳私下跟别人说,庞建勇根本就是个废物,她体会不到一点儿做女人的乐趣,所以才会红杏出墙。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俩到现在都没有孩子,不是什么为了任务。小子,你以为打听到他们一些表面上的事情,就能在本人面前蒙混过关吗?”
叶云扬苦笑:“大人,在下是撒谎了,但我真的是王启亮,这一点我可以像天发誓,之所以没有对您说出实情,是因为……因为我跟舅妈马菊芳有一腿,我们是背着舅舅的……他们现在死了,我不忍玷污他们的声誉,所以才……您可千万要相信我啊。”
李孟奇继续冷笑:“小子,你才去穆阳镇几天啊,能跟马菊芳搞到一起?”
他郑重其事的说:“不瞒大人,我这个舅妈想男人都快想疯了,但凡是来住店的男人,她都会做出勾引之举,有时候甚至是倒贴钱跟男人上床,我在到客栈的第一天,她就已为我铺床的名义将我压在床…上,然后……就……”
这些话都是王启亮和马菊芳亲口所说,绝对经得起考验。
马菊芳水性杨花这件事李孟奇心知肚明,当初就是怕她跟自己手下的人乱搞,所以把她和庞建勇赶去千里之外的穆阳镇,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死性不改,连自家男人的外甥都不肯放过。
除了跟庞建勇联系之外,马菊芳每个月也会发出三封飞鸽传书,庞建勇并不知道这件事,马菊芳获得的情报甚至比丈夫还要多一些,关键就在于她把跟男人上床和刺探情报合二为一,那些拜到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会把自己一路上的见闻全都和盘托出。
虽然马菊芳没有在密信上提及和王启亮的私情,但是从前两次的密信质量上不难判断,她已经有日子没勾引过客人了,因为外甥能让她获得满足,自然也就不需要对客人下手。
李孟奇笑了:“原来是这样,既然穆阳镇客栈已经不复存在,他们二人也已经殒命,你就没有回去的必要了,去本香主的第六小队当个贼兵吧,好好表现,有了功劳我一定提拔你。”
叶云扬赶紧一抱拳:“多谢香主大人收留,日后定当对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就这样,他从大汉皇帝钦封的安平县公、福临将军,变成了南山贼里等级最低的贼兵,不管怎样总算是成功打进了贼寇内部,算得上可喜可贺。
只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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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报仇卧虎镇
叶云扬从一名贼匪手里接过包袱,骏马已经送给香主,跟自己再没一毛钱的关系,包袱明显轻了不少,很显然装在里面的几十两银子被人搜刮一空,他轻哼一声,心道小爷先忍了,到时候谁吃了我的全得给我吐出来。
银子是从穆阳镇客栈的柜台里找到的,至于符箓、灵器和银票他贴身收藏,未被别人发现。
拎着包袱去往第六小队,在南山贼里小队是最基本的作战单位,担任队长的人叫贼勇,一个小队通常有一百人左右。
来到第六小队的驻地,他才得知这支小队一大早就出发了,去往西北边的卧虎镇收保护费,估计要到天黑才能回来。
卧虎镇是前几年才被纳入南山贼势力范围的,原来一直归大汉帝国管理,自从被南山贼打服了之后,每个月都会乖乖奉上一千两银子,负责去收钱的人除了能大吃海喝一顿之外,也能落一些实惠,所以每到月底的时候,几个小队的贼勇都会去求香主李孟奇,让他把这个肥差交给自己去办。
所谓的驻地就是十几间茅草屋,除了担任小队长的贼勇之外,贼兵们都是混住在一起,大通铺上脏兮兮的,屋子里弥漫着臭脚丫子的味道,让人作呕。
找了一间相对比较干净的房子,将通铺南边的几床被褥扔在旁边,他才不怕被褥的主人有意见呢,不服先打一架再说。普通贼兵的武者等级都不高,大多是启灵境闻声期以下,以他现在的等级当个贼勇都绰绰有余,之所以被安排来这里当贼兵,是因为李孟奇考虑到他初来乍到,各方面底细都还没有查清楚,不方便赋予重任。
这时,外面响起嘈杂的叫喊声:“不好啦香主大人,卧虎镇反了!”
营地马上炸锅了,李孟奇从房间里冲出来:“发生什么事情?”
十几个衣冠不整的贼兵坐在地上,身上带着轻重不一的伤势,一边大喘气一边说:“卧虎镇的人在给我们的酒里下毒,当时就被放翻了四五十个人,后来更是数百人一窝蜂的围上来,我们且战且退,总算是一路跑了回来,路上也被杀了不少呢,活着的……也就我们这十几个了。”
李孟奇怒目圆睁:“卧虎镇的人吃了雄心豹子胆吗,竟敢对咱们南山贼动手,你们的贼勇呢?”
“启禀香主大人,贼勇是第一个被他们杀死的,对方下手够狠,先是骗贼勇大人喝下毒酒,然后一刀将他捅了个对穿。”那人回答说。
“那你们为什么没中毒?”李孟奇喝问。
那人低下头小心翼翼的说:“弟兄们赶了一上午的路,腹中饥肠辘辘,先喝酒容易醉而且就吃不下东西了,我们的做法是先垫补点儿东西再喝酒,因此逃过一劫……”
叶云扬站在门口,心道这群家伙也真够倒霉的。
“命令第一、第二、第三小队集合,随本香主杀向卧虎镇,将那帮胆大妄为的刁民杀个鸡犬不留。”李孟奇高声下令。
此刻留在驻地的只有第一、第二、第三这三个小队,一名小队长跑过来说:“香主,大家都正准备吃饭呢,是不是吃饱了再出发?从咱们这里到卧虎镇有上百里远,兄弟们要是饿着肚子是走不到地方,就算是走到了战斗力也会下降一半。”
李孟奇皱着眉头想了想,说:“那就赶紧吃饭,所以人都只许吃七成饱,一个小时后准时出发。”
又有个小队长建议说:“香主,咱们大晚上杀过去不太好吧,黑灯瞎火的看不清楚,要不明天一早再出发。”
李孟奇摇头:“咱们看不清楚,卧虎镇的也人看不清楚,晚上杀过去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本香主主意已定,任何人不得再有异议,都赶紧准备去吧。”
“遵命。”
李孟奇转身离开之前,瞄了瞄那十几个残兵败将,说:“你们也去吃饭,然后随大部队一起行动,负责队伍的殿后任务。”
十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好不容易一路逃回来,人困马乏,本以为回来之后能好好休息一下压压惊,没想到很快就得出发。
他们心里虽然有怨言,却也不敢违背香主的命令,垂头丧气道:“遵命。”
一个小时后,李孟奇亲自带队,三百多人准时出发。
叶云扬和负责殿后的第六小队在一起,可怜的小队加上他也只有十九个人,多数人身上带着伤,战斗力几乎等于零。
其实大家都想不明白,既然是突袭任务,讲究是快速直…插敌人的老巢,带着他们这些残兵败将有什么用,不嫌拖后腿吗?
为了达到突袭的目的,李孟奇下令人衔枚、马摘铃,还在马蹄子上裹了麻布,保证行进的过程中不发出声音。
作为新人,叶云扬表现的很谦虚,时不时的压低声音询问同伴:“这位大哥,卧虎镇不是已经臣服咱们很多年了吗,怎么敢造反呢,不怕咱们发兵灭了他们?”
被唤作大哥的年轻人回答说:“我们也纳闷儿呢,估计是找到什么靠山了吧,否则的话他们不敢这么大胆。”
叶云扬皱了皱眉:“要真是这样,就我们这么点儿人过去,够人家塞牙缝的吗?”
“也是啊,三百人看起来不少,可卧虎镇有数千居民呢,光是白天对付我们的乡勇就有好几百号,半数以上都是武者呢。万一咱们暴露了目标,人家群起反抗,肯定是占不到便宜的。”另一个人忧心忡忡的说。
叶云扬担心的不是这个问题,他想的更多,既然卧虎镇敢对北土香堂的人动手,说明是做了充分准备的,绝对不是脑子一热做出的决定,他们也知道第六小队有十几个人逃了回去,北土香堂不可能咽下这口恶气,势必要发兵报复,他们能不做出相应的准备吗?
此去卧虎镇有一百多里地的路程,肯定有适合伏击的地点,对方只需要派人埋伏起来,待北土香堂的人经过时突然发动袭击,够李孟奇喝一壶的。
想到这里,他觉得应该去提醒香主大人,虽说自己是大汉的探子,可现在也是个南山贼,就算是不拿别人的命当回事儿,总得保证自己的安全吧,一旦中了卧虎镇的埋伏,人家才不管你是山贼还是探子,一律往死里揍。
他刚要上前去追香主李孟奇,身边一名同伴的话让他瞬间放弃这种做法。
同伴的原话是:“香主大人心眼儿很多,唯一的缺点是刚愎自用,只要是他做出的决定,就算是意识到有错误,也绝对会硬着头皮做下去,以此来树立自己的威信,希望咱们这次的偷袭行动能获得成功。”
叶云扬认识到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就算分析的头头是道,李孟奇也不会采纳,高高在上的香主听一名贼兵的意见,那得是心胸多宽阔的人才能做到。
他又问:“万一敌人有所准备,那我们怎么办?”
之前被他换做大哥的人压低声音说:“能怎么办,当然是冲在前面的人倒霉,反正咱们负责的是殿后任务,见势不妙赶紧跑就是了,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
再看其他人,也都是抱着相同的思想,叶云扬心里马上释然了,只要不让自己以身犯险就行,别人死不是跟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摸黑行军的速度不快,接近凌晨的时候才走了三分之二的路,李孟奇站在一个小土包上极目远眺,卧虎镇方向除了稀稀拉拉的几点灯光之外,整个镇子显得十分安静。
他不是没考虑到对方会在路上设伏,所以会要求队伍缓慢行进,表面上是为了不产生响声,实际上是为了安全考虑。
几处有可能遭伏的地点都安全度过,现在又亲眼看到卧虎镇的情况,他那颗高悬的心放回到了原来的位置,把手一摆下令道:“所有人加快速度,争取在一个小时内到达卧虎镇外围。”
在他看来,几处最适宜埋伏的地方都没有见到敌人,接下来更不可能有敌人出现,可以放心大胆的冲过去。
队伍开始加速,刚走了不到二里地,突然一声锣响,道路两边冒出数百手持弓弩的人,火箭像是蝗虫一样射过来。
南山贼猝不及防,只一轮箭雨就被有数十人被射落马下,后面的人跟着乱作一团,出现战马相撞和踩踏的情况,惨叫声此起彼伏。
李孟奇大声呼喊:“所有人不要慌,这里地势平坦,敌人并不占据优势,大家跟我奋力向前冲,只需要冲出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