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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004[1].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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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母趁机舀给他一袋粮食,又数给他一点零用钱,说与椅子无关,是婶婶救济表侄儿。 
  滥料忙摆手:别说救济,是借贷。 
  祖母说:“你还讲究这个,要说借贷就要还,不能名不副实。” 
  滥料说:“那就说帮衬吧。” 
  祖母笑了,说:“连你也会咬文嚼字!” 
  说完,祖母又请他帮忙,把椅子搬回外公家。 
   
   
  十 
   
  滥料办这等事总是太张扬,摇来晃去怕人家不知是怎么回事,一路说。还没走过河西桥,已经有小孩飞快地去报告外公了。 
  外公闻讯后堵住门,等滥料到了就说:如果再坐这椅子,这几年就算白“改造”了。 
  滥料没法,只得再扛回余家,报告祖母。 
  祖母听了有点生气,说外公“怎么进步得有点矫情了”。 
  妈妈在一旁说:“他倒不是矫情,是怕坐上这椅子想起以前虚有其表的日子。” 
  祖母一想,这事本该多问问我妈妈,现在卡住了,还是让妈妈处置为妥,因为只有她能体谅两头。 
  祖母把这个意思告诉了妈妈。 
  妈妈想了想,说:“村里演戏正缺一把太师椅,做道具。” 
  从此,每当戏演到一半,总会有人到台口眯缝着眼睛大叫滥料,要他赶快上台来扛椅子、换布景。那椅子实在太重,赖在他身上了。 
   
   十一 
   
  第二个著名“懒汉”住在我家对门的两间石屋里,叫方子。 
  清清瘦瘦,说话不多,在村子里没有一个朋友。有一次户口登记,登记员照往常习惯写了他的名字方子,他看了骄傲地冷笑一下,说:“不对,是石肪的舫,迟暮的迟,肪迟。”登记员不明白什么是“石舫”,什么是“迟暮”,他又冷笑一下,说:“递笔来,我自己写。” 
  他是外出回来的。到过哪里,做过什么,大家都不知道。在我印象中,他平日只做两件事,一是拉二胡,二是与我们学校的老师作对。我们有时追着他的琴声过去,他一见便停,问今天学校里老师又讲了什么课,我们稍稍回答,他便开始笑骂老师处处不通。他说,好多字是前人搞错了的,不用学得太认真。例如那个“矮”字,一个人戴着帽子蹲着脚在射箭,“矢”就是箭,那么这个字就应该是射;而“射”呢,寸身为矮,正好对调。 
  听他这么说我就佩服起来,他则叹一口气,苦笑一下,拿起二胡又拉了起来,声调十分凄凉。 
  祖母背后说他,年纪轻轻不干事,就靠老母亲纺纱织布养活。妈妈说,田头的活他看不上,他看上的事,人家看不上他。 
   
  十二 
   
  有一天深夜,两个村庄的孩子们准备一决高下,叫“打大阵”。早已花了几天时间做弓箭,箭是偷家里的筷子削的,头上包棉花,再浸煤油,到时候一点火,万箭齐发,喊声震天,孩子们拿着棍棒在喊声中冲锋陷阵,甚是壮观。现在想来,这阵势包含着很多危险:点火的土箭时时可能燃着草垛,而草垛又连着房舍,真不知怎么把大人们都瞒过了。 
  其实,那时还是有一个大人混迹于战阵之间,那便是方子。他坐在田埂边的一个瓜棚里拉着二胡,于是孩子们的整个战斗过程都有音乐伴奏。 
  他不可能看不到眼前的激烈景象,却又为什么全然不理? 
  这个图像长久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挥之不去:黑漆般的大地,流星般的火光,潮水般的童声,幽灵般的男人,夜禽般的二胡……忽然二胡中断,只听茅棚那里传来他低沉的声音:“行了!”接着从脚步声听出他已经离开。 
  他好像把一种魔法施人了这两个字,轻轻一吐便使满田野亢奋的孩子刹那沉寂,悄悄退兵,各自回家。 
  第二天见到他,一脸寻常,似乎根本没有昨夜。 
  也许本不是他?但方圆几十里,还有谁能拉出这样好的二胡?这么一想,一身寒噤。 
  十三 
  第三个比较著名的“懒汉”叫越英,成天拖着鞋子走路,也不赤脚,也不把鞋子穿好。他父亲请前村一个老学究起一个好名字,老学究说,那就因地制宜,取“越国英才”的意思吧。越英自己觉得,这名字说起来酸里酸气,喊起来女里女气,很不满意,但不能改,因为父亲已被当地的土匪陈金木杀死,当时越英才十四岁。 
  他父亲那天在逍林南边的小路上挑豆荚,见迎面走来几个白纺绸衫的男人气色不同一般,就让在路边观看。其中一个男人冷笑一声说“看什么”,便拔枪一扬打中了他。这个男人,就是方圆几十里所有夜哭的小孩一听他的名字就会吓得不敢作声的匪首陈金木。 
   
  越英本来就没有娘,这下立即成了孤儿,两个年长本家凑钱叫他外出谋生,其实是送他到吴石岭南麓去拜一位山林武师学艺去了,目的不必明说,为父报仇。 
  没想到几年后共产党当政,快速搜剿乡间土匪,陈金木也被击毙。这消息传出的第二天,越英就回来了。他听村里孩子在唱现编的顺口溜“驳壳对驳壳,打死陈金木”(按我乡方言,“壳”和“木”是同韵)时,竟然没有高兴,这使大人们非常奇怪。只有两个老汉看出了他的心思:仇报了,但不是他报的。 
  他很想用学得的本领去擒杀陈金木的把兄弟,另一支土匪的首领王央央(这个“央”字只是谐音,究竟何字还须查考)。谁料不久又传来儿歌:“小枪对小枪,捉牢王央央。”他一下觉得目标失落,无所事事了。 
  乡间没有什么事情用得着他的那一点武艺,而既然学过了武艺,他对耕田、播种这些农活就看不上了。他没当成英雄却走上了末路。 
   
  十四 
   
  越英只有一项意想不到的本钱能贡献乡里,那就是用他的脚踩出来的腌菜特别鲜美。 
  说起来这事实在有点不洁,似乎是他脚上的某种真菌类型,正适合此间的菜,此间的盐,此间的气温和口味。反正每当腌莱季节,越英就成了,你拉我扯的重要人物。很多家庭腌菜不止一缸,每缸脚踩的时间又不能太短,他也确实有点排不过来。因此故意撒娇搭架子,百般拿捏。 
  “隔壁刚踩过,不用洗了!”这是他每次被一家子抢进门,都要说的话。这家早已端出一脚盆温水候着他,只等他洗完脚,好好踩。 
“跨了泥堆过来,怎么能不洗?”一个没过门的漂亮姑娘已经把他的脚按进脚盆,帮他洗了。 
  他还在叫:“毛巾太旧了,我用不惯!”其实他洗脸都用不上那么新的毛巾。 
  踩菜是有报酬的,不是钱,是粮食。好谷好米给得少,杂粮就多一点。越英就靠这个季节挣点粮食,总是要杂粮,最贱的是山薯干,一袋袋加起来可以糊口几个月。 
  让人惊奇的是,短短的腌菜季节过去,谁也不理越英了,连前几天给他洗过脚的姑娘都不正眼看他。他要在长久的冷遇中憋足气,只等下一个腌菜季节,作姿弄态地狠狠报复。 
  人们日常见到的他,总是在乡间泥路上拖拖沓沓。土匪已经消灭,家仇已经洗雪,腌菜已经封缸,他像无聊的名土,带着夕阳投下的影子,走进黑夜。 
  ——就讲这三个“懒汉”吧,其他小的还不少,都不及他们有名堂。 
   
  十五 
   
   “懒汉”不是坏人,因此整治他们就得客客气气。他们每一个都有逗人之处,使得整治过程一直夹带着笑声。如果说,批判“恶婆婆”是为了解救乡间年轻女子,那么,这次整治“懒汉”是为了解救乡间年轻男子。然而,前者能找到“反封建”的理论名号,充满悲剧性;而后者却找不到理论名号,充满喜剧性。 
  世间女人和男人的事,大多是这样来瓜分悲剧和喜剧的么? 
   
   十六 
   
  整治“懒汉”的主要办法,是开一个个语气温和的“帮助会”。本来自土改之后,乡间开会就多,“懒汉”们历来最喜欢在开会过程中插科打诨、制造笑料,因此这次为整治他们而开会,他们一点也不怕。“看谁治谁呢”,他们心里一乐。 
  但他们很快发现,事情变得有点不妙。会上不是规劝,不是批评,更不是勒令劳动,而是帮助他们算账。一年要吃多少粮食?粗粮多少?细粮多少?这些粮食来自何处?年老的婶婶靠纺纱能贴补他多少?多病的舅舅靠打鱼能救济他多少?一年中饥饿的时间有多长?过冬时能穿的衣服有几件? 
  过几天还有会,讨论他究竟能干哪些农活,或者能做农活之外的哪些事情。更要命的是,终于讨论到了他的成家打算,那么多老婆婆、大婶大嫂一起与他盘算成家费用,而满屋还有那么多未婚的小伙和姑娘在笑眯眯地旁听…… 
  这就是新政府“群众工作”的过人之处。人情人理之间,民众发动起来了,全村参与进去了,快速构成了一个荣辱分明的舆论结构,连再洒脱的人也不能不在乎。算了几回账,“懒汉”这个概念也渐渐成为人们的口头语。如果一开始就说他们是“懒汉”,他们一定抗拒,但是,会议间的用语是那么婉转:“大家要为懒汉找出路”、“懒汉也有可能变好汉”……是啊,懒汉、好汉一字之差,都是堂堂汉子,让他们叫去吧。 
  总之,才几个月,这批平时优哉游哉的活神仙,在精神上已经一败涂地。 
   
  十七 
   
   但是,在为他们找活儿干的时候大家都遇到了苦恼。他们能干什么活?村里能留给他们什么活? 
  就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开始了,使事情出现了整体转机。 
  在这里请允许我暂时停止叙述,加一段议论。现在有一些历史学家彻底否定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期中国农村的合作化运动,我觉得有欠客观。世人皆知,近二十年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一个早期标志,就是农村的“包产到户”,这无疑是一个勇敢的选择,但并不能由此感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前些年我在北非、中东、中亚、南亚考察的时候对此更有感受。看着泥路边大片荒芜的田地和大批闲站着东张西望的贫困男子,同行的年轻伙伴问我:“他们为什么不弯下腰去干点活?”我说:“很难。这就是我小时候在乡下看到的懒汉队伍,没想到在这里也泛滥成灾。”’ 弯下腰去干点活?怎么干?水源呢?种子呢?农具呢?肥料呢?技术呢?资金呢?运输呢?市场呢?近代以来,世事纷杂、人口膨胀,东亚的自耕农经济已经很难由小家小户来自给自足。作为农业命脉的水利灌溉更是如此,这些国家往往还是在靠几十年前英国殖民者留下的灌溉系统。当时中国南方农村还比不上他们,经历过长期的太平天国、军阀混乱、抗日战争,再加上接连不断的水灾、旱灾、风灾、蝗灾和瘟疫,一切都不可收拾。地方那么辽阔,文化那么落后,交通那么闭塞,该怎么寻找出路?不管我以当时小孩的眼光还是以今天成熟的眼光看去,都会觉得合作化运动是一个不错的权宜之计。 
  因彻底无序而低效的土地,就此可以找到一种简单的生产秩序。有了分工,有了调配,有了跨家跨户的渠道建设和农具购置,随之也有了让大家学习和实践每个生产环节的可能,连“懒汉”们也都有了适合他们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各家的孩子不必分头放羊割草了,因此也有了上学的可能——我小学的同班同学就是这样聚集起来的。正是这种可能,使以后的一切社会改革有了可能。 
  也许高层领导者们有太多极端理想化的追求,后来在这件事情上确实也推进得太快、太急、太大、太粗,渐渐脱离了实情和人性,产生了很多不良后果,但在合作化之初,那几乎是雪中送炭,为大地保留了最低的温度。 
  《铁皮鼓》里那个矮小的男孩子能够见证很多连大人也看不清的历史,在我们家乡,这个男孩子就是我。 
   
  第三章 
   
   旧屋与旗袍 
   
  旧屋,是指我出生并生活到十岁离开的屋子,地处浙江慈溪桥头镇车头村一个叫高地地的宅落里。从我出生到离开,桥头镇都属余姚县,好像是一九七九年划人慈溪的。 
  旧屋所在,是地道的农村,唯一的热闹去处是一华里之外的桥头镇,但那只是一截临河的窄街,一座普通的石桥,几家小小的店铺,每天清晨有一点买卖农产品的集市,走几步就完了。 
  越是无处可去,屋子对人就越是重要。 
  我家屋子不是独立的,是一排长楼中的一户。这排长楼不知是余家哪一代祖先建造的,在我出生之时早已破旧。长楼朝南,分七个单元,东边三个,西边三个,中间—‘个是公共活动场所,叫“堂前”,我想最早应该是安置祖宗牌位和祭祀的地方。我家是紧挨“堂前”的西边第一家,进出的门户要通过“堂前”。从格局看,应该是这排楼中最重要的一个单元,估计在建楼之初,我家祖先属于长子、大房。 
  从“堂前”进门便是“前间”,中间摆了一张八仙桌,一看便知,这是我家待客、供香、摆酒、祭祖的礼仪场所,尽管在我记忆中,它是那样的狭窄和简陋。 
   在全村,这间屋子最热闹,夜间经常坐满了人。因此,在西墙前面排着很多长凳,来人多了,就把长凳拉开搁在四周。一条长凳上挤四个人,前前后后又站着很多人。从后面看去,这些坐着、站着的人都黑森森的看不清面目,又都显得十分高大。影子塞满了四边墙壁,有几个头影还映到天花板上去了。 
  光源在八仙桌上,是一个小油碟,上面斜搁着一根灯草,火苗像—粒拉长了的黄豆,一抖一抖。火苗映着一个短发女子的脸,她才二十出头,眸子安静,脸带羞涩,正在埋头书写。她,就是我妈妈。 , 
  妈妈是全村唯一有文化的人,因此无论白天、夜晚,她都要给全村乡亲读信、写信、记账、算账。 
  村民不管隐私不隐私的,全村基本上又都算本家,一家有信全村听,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无上的消遣。我相信,从小习惯了上海思维的妈妈要在那么多人面前诵读一家私信,一开始一定很不习惯。她用眼色询问上门来求她读信的那个妇人,要不要请别人离开一下。 
  那位妇人一定不会理解妈妈的眼色,妈妈这才慌忙看一下四周,开始移过信纸。读信时,妈妈会把声音尽量放轻,但她发现,越轻,凑过来的脑袋就越多,而他们口中吐出的劣质烟气也越是呛人。时间—长,她也就放开了声音。 
  妈妈嫁到这个村子的时候,穿的是旗袍。旗袍是在上海做的,很合身,但对高地地的人来说,却是奇装异服。 
  结婚那天下轿,穿的是织锦缎旗袍,酒红色中盘旋着宝蓝色,让村里人眼前一亮。但更让村里人注意的是新娘子的容貌,他们还来不及把她的衣饰分开来一件件打量。而且,乡下人历来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嫁妆看成又高又远的事,即使从眼前擦过,也只当戏文传奇,不会用寻常目光评判。美丽的婚服穿过一次也就压到箱底去了,没有机会再穿,成了一个缥缈而匆忙的回忆。 
  但是第二天,村里人奇怪了,新娘子还是穿着旗袍,只不过换成阴丹士林的,一色正蓝,与织锦缎那件一样合身。更奇怪的是,她居然穿着这身旗袍拎着篮子到河边淘米、洗菜去了。 
  在妈妈看来,阴丹士林旗袍就是工作服。这身旗袍的颜色比村里其他女人的服装都要单一,而且料子也极普通。 
  妈妈出门很少,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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