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灯-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代的人到了这种时候,或者到了这个年龄,都会问这个问题,但我可以肯定,只有这个年龄的人才会对此感到如此困惑和迷惘,也许对其他的人来说,比如,大胡子,还有我的父母,它只是一场普通的感冒,很快就会痊愈,而对那些比我们小得多的孩子,它最多只是一篇作文的题目。
我知道,同样的事情,亲身经历过的人,感触是不一样的,更不会只是一场普通的感冒那么简单,它很有可能变成肺结核,即使恢复,也会在肺里留下看不见的阴影。当我们不得不用力呼吸时,它就会显现出来,成为我们心里,或者脑海里的阴影。也许它同样看不见,甚至感觉不到,可它比看得见的东西更可怕,更不让人觉得危险,而我们的悲剧是,这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它已经发生,必将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张张倒下,直至砸到最后一张牌身上,而这最后一张牌,很有可能是我们最珍惜的那一张牌,也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后,用心砌好的第一张牌。
而这张牌,是玻璃做的,像心一样,容易破碎。
我原以为大胡子见到我会很激动,谁知他就像昨天刚见过我一样,打了个招呼后,就继续在柜台里忙碌了起来。我问他要不要帮忙,他摇了摇头,让我等一会,先让他把这些架上的磁带收起来再说。我看他正在把架上的一些磁带收到一个纸箱里,问他怎么回事。
他叹了口气,向我晃了晃麦当娜的磁带,告诉我工商局有个朋友刚来关照过他,说是马上可能又要扫黄,要清除资产阶级自由化带来的污染,像麦当娜这种天天喊着自己像个处女的人的磁带自然得藏起来了。说完,他自己也笑起来了。
“听听,宛若处女,多好,不像我们,我们还真把自己当成处女了,什么狗屁东西,还不如人家麦当娜诚实,别人最多说自己只是像而已,而我们干脆说自己就是。”
大胡子拿着磁带盒在柜台的边上的划了一下,把磁带放进了录音机里,马上,麦当娜那性感的声音就在小店里响了起来。
尽管麦当娜在这首歌里所表达的意思与大胡子所说的完全是两回事,但我还是能理解他的意思。
“也许,”我边听麦当娜唱边说,“真正的问题,不是我们觉得自己是不是处女,而是有人怕我们像麦当娜歌里唱的一样,找到新的爱人后,感觉自己好像又变成了个处女,一高兴,把他们扔到一边。”
“精辟,要是高前听了你的这番高论,肯定会说精辟的。他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大胡子打开一个纸箱,里面都是一些古典戏曲和革命样板戏的磁带,“来,帮我把这些带子都摆到架子上去。”
“昨天一回来就听说了。估计不会有什么大事吧?”
我接过他递过来的磁带,开始一盒一盒地往架上摆。
“你从哪里弄到这些东西的?”看着大胡子的情绪似乎不是很好,我换了个话题。
“这些带子都是我刚开始做时进的,只是没摆到柜台上。”大胡子看了看我说,“那时还不懂行,完全是瞎买,因为没什么人要,我几次都想把它扔了,没想到居然还能派上用场。好了,不说这个了,你看我都忘了问你,到凤凰去见到桃叶没有?”
“没见到。”
“怎么,是不是没找到她?”
“不,找到她了,”我迟疑了一下说,“不过,突然不想见了。”
大胡子转身看了我一眼。他似乎有些不相信我说的话是真的。
“桃叶回凤凰是为了和过去她喜欢的一个人结婚。”我只好加了一句。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什么话也没说,回过头,继续往架上摆他的磁带。
“你没事吧?”
“还好,”在麦当娜那像刀子一样的,似乎可以划破一切事物的尖锐的歌声中,我稍稍犹豫了一下,“你看,我不还是老样子,一根眉毛和头发也没少。”
“那就好,”大胡子转过身,又上下打量打量了我,“我说句老实话,你不要生气,我觉得,你该为桃叶高兴才对。”
“我也这么想。”我对大胡子点点头,“我正在努力这么做。”
晚上,我们一起到黑猫吃饭,因为出发前有个人突然来找大胡子谈点事情,我们耽搁了点时间,大胡子和我都还以为可能找不到座位了。可让人奇怪的是,平常一到这个时候就挤满了人的黑猫饭店,却冷冷清清,不仅屋子外的三张桌子是空的,就是里面也没什么人。
我们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点了几个菜,大胡子又要了两大杯啤酒,想和我好好地喝一下。可吃着吃着,就没了劲。过去要三番五次招呼才肯过来换一下杯盘碗盏的服务员今天表现得特别殷勤,几个人在一旁不停地嘘寒问暖不说,甚至恨不得把菜直接喂到我们嘴里。对她们的这种转变,大胡子开始还能应付裕如,可过了一会后,我就看到他逐渐面露难色,说话和吃东西的动作都也都没那么自然了。
实际上,我也好不了多少,本来,我之所以要和大胡子来黑猫,就是为了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坐下来,同大胡子随便喝点什么,聊点什么,让自己放松一下的。可现在不仅不能休息和放松,还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撑着让人无微不至地对自己进行服务,痛苦可想而知。
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天回到南京后,我突然觉得很疲倦,既不想再去主动想什么,也不想再主动去做什么了,甚至,连方湄也不想再见。可我又不愿意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因为那样子,我只会想得更多,而且,孤独得更厉害。我害怕孤独。我想找个热热闹闹的地方,把这些东西都忘掉,不仅包括孤独,就连我自己也忘掉。我感到自己似乎从来没这么累过,也许,这是由于这一段时间以来,我做我自己做的太长了。
我忽然发现,我原来并不情愿做我自己。我想把自己融化在一种和乐和欢快的气氛之中,要有很多人,什么人都行,但有个条件,那就是一定要很多,他们在一起兴高采烈地喝酒,聊天,还要声音很大,很吵,录音机里放着我听不太清楚的音乐,最好是我听不太懂的外文歌曲,我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就一个人,看着服务员在摆得满满的桌子间来回穿梭,不时和顾客打一下情骂一下俏,并发出嬉笑声,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我要的就是这种氛围,这种东西。如果在平时,我的这个要求也许不算什么,可在今天,它却变成了一种无法实现的奢望。
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它不允许你回避,它逼着你走上前去,去做你自己,去成为自己。
在吃完这一顿有史以来我记忆中最长的也是最难吃的一顿饭之后,我几乎是像逃命一样和大胡子离开了黑猫。而且,我们一出门就分了手,甚至,我们两个彼此都忘了说再见,我们好像都害怕再看见对方,哪怕是一眼也都觉得难为情。我想,大胡子也许和我一样,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气氛中,看到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做自己,或者,自己也想变成别人,至少,也要和大家一样,或者,再至少,最低限度也要在这种地方,这段时间里,变得和大家一样。我们总要把自己这件衣服脱下来,休息片刻。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说过,有时候,世界就是这样不讲道理。不知道,如果高前听到我这么说,他会怎么想?会不会也像过去一样说一声,精辟。
可有时候,世界就连这么短暂的一个时间也不给我们。
第二部分 寻无所爱之旅别亦难
“你怎么说走就走,也不先对我说一下?”
当我告诉方湄,我已经买好了回家的车票的时候,她似乎有些不高兴。
“我也是昨天路过火车票预售厅时,临时决定的。”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解释说。“现在你可千万不要挽留我,你不知道,每次我在家里住不了几天就想回来,可真要离开了,却又很想回去。就像现在一样,虽然马上要走,可心里也很矛盾,你一劝我,我要是一动感情,留下来了。那我可就回不成家了。”
“放心,我不会劝你的,你走好了。要是你真想留下来,是不会这么嗦的。”方湄看了看我说。
我忍不住笑了,方湄的确说中了我的心思,如果我真的想留下来,我就不会去买火车票了。可方湄不知道,我说的自己的那种矛盾的情感,却也一点都不假。
方湄想去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一直不是很喜欢送别的场面,我总觉得,送别的时候人会变得特别的虚假。因为,人在这个时候不得不扮演一种传统的,习惯的悲情角色,尤其是火车将开未开之际,两个人在站台上磨磨蹭蹭,等待开车的笛声鸣响的时候,非常不自然。因为这时,该说的话已经说尽,不该说的话也还是一样不会说,但又不得不找点什么来说说,真是让人痛苦不堪,所以,火车的笛声一响,送别的人和将要乘车离去的人都会如逢大赦,赶紧转身离去。
之所以会是这样,我想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所生活的时代变了,和过去不一样了,在这个多变的时代里,我们固然太容易离别,却也太容易聚首,我们常常说再见,可这个再见就像是一个可怕的魔咒,逼得我们真的时时再见,其实,有时我们说再见时,我们是希望一辈子也不要再见到对方。我们是希望我们就此分手,不再见面。
然而,在火车即将启动的一刹那,当我看到站台上稀稀拉拉的送行的人群在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走动时,却突然很想见到方湄,希望看到她在车窗外向我招手,希望她跟着咯噔咯噔滑行的火车在站台上奔跑,我想,我一定会冲下火车,不顾一切地和她拥抱在一起,我要告诉她,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只想和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个幻想,因为,和方湄回去以后,我还是一样会觉得无聊,会无所事事,所以,我克服了自己这种软弱的可笑的情感,紧紧地闭上了眼睛,靠在座位上打起了盹。
回到故乡焦作那座马路宽阔的北方小城,每天在从南向北逐渐升起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你会感到越来越沉重,也越来越累,可这种感觉让人充实。远处的太行山高耸的山脊和阳光下干燥的空气,蓝色的天空,路边的高大的白杨树,以及在风中哗啦哗啦响个不停的树叶,都让人的心情变得空阔,旷达了许多。
此刻,我已不再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我的身份是宏运公司的职员,每天负责接待前来购买公司产品的客户,并答疑解惑。我们的公司,就在太行山的山脚下,像个农场。每当有客户光临,我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公司后院的一排排由石棉瓦搭起来的养殖场里,去看看我们公司的产品。那些产品个个活蹦乱跳,在太阳下的小池塘中游来游去,身上棕色的毛皮闪着诱人的光芒。我会详细介绍它们的习性,以及常见病的预防措施。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要告诉他们,如果购买我们的产品,他们将发财致富。因为,我们会回收我们的产品,然后再卖给更多的人。
对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的产品的学名,它叫海狸鼠,也称河狸,是一种啮齿类动物。虽然长得不好看,但从理论上说,它的毛皮可以制作大衣,肉可以食用,生殖腺的腺体还可以制成名贵的香料,还是很有价值的。至于我们公司,却并不想把海狸鼠搞成那么多东西,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人来买它,让它生产出更多的产品,然后我们低价回收,再高价卖出,然后让更多的人来买。
这就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父亲早年在军队服役时的亲密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他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城乡,不分贵贱,每个人家里都会养几只由他的公司荣誉出品的海狸鼠。记住,不是毛皮大衣,也不是香料,而是真的活着的海狸鼠,因为,死了就无法回收了。
不过,这个梦想因为工程巨大,显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实现的。对此,史叔叔毫不避讳。
“能不能实现不重要,关键是要去做。”他边说边假装随便地盯了我一眼。
我知道,他这是在现身说法,在教育我。回到家后不久,我就又像过去一样感到百无聊赖,于是,他把我弄到他这里,强迫我勤工俭学。
“我不是不想做事情,是暂时还想不起来做什么事情好。”我想了想说。
“这好办,先找件事干起来再说,说不定,一边干一边就有了。”他往地上弹了弹烟灰。“只有傻瓜才会像盖房子一样,先弄个图纸,再一步步按图纸去施工。”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几乎全身心的扑到了卖海狸鼠的事业中去。而且,因为我们的客户基本上是农民,所以,公司里每天都有人下乡。我常主动和公司里的兽医老赵一起在大热天骑着自行车到乡下的客户那里去给海狸鼠看病,喂药。时间一长,我耳濡目染,久看成医。到后来,我已完全可独当一面,像老赵一样,戴着一顶破草帽,背着一个装有注射用的针筒和药物的帆布挎包,骑着一辆破旧的永久自行车,一个人奔走在乡间的坑坑洼洼的小路上,到客户家里去看我们的产品是否运转正常,情况良好。甚至,有一次,我还帮一只海狸鼠接了生。
晚上回来,冲个澡后,我会和公司里的朋友一起去市里打散装的冰镇生啤酒,一直喝到全身冰凉,然后才摇摇晃晃地抓着咯吱作响的梯子爬到公司的平房顶上躺下来,一边听收音机里播放的流行歌曲,一边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朋友们东南西北地闲扯。
透明的气球一样升上高空,而且,越来越高。偶尔,会有一颗流星急速划过,蓝色的夜幕就像天鹅绒的被子似的一点一点把整个大地都覆盖了起来。我们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深沉的梦乡。
这些日子是如此了无牵挂,又是如此的自然,随意,以至于第二天醒来后,我常记不清楚自己是第一个睡着的,还是最后一个睡着的。
可惜,这样的好日子很快就到头了。一天晚上,当我临睡前按照老习惯,把挂在墙上的日历又撕去一页时,突然发现,8月份的日历只剩下两三页了。
暑假结束了。
还没有从检票口出来,我就看到了方湄站在接客的人群中在向我挥手。在刺眼的阳光下,她穿了一条宽松的米色卡其布短裤和一件黑色的背心,戴了顶白色的棒球帽,把自己弄得像个正在沙滩上晒太阳的时髦女郎。
“高前有消息了。他现在被关押在南京的一个看守所里,公安局允许每个月去给他送点生活用品。前一段时间,高前的母亲来过一趟南京,在学校里住了一个多星期,但也没能见上高前的面。”方湄摘下墨镜,迫不及待地告诉我。
“是吗?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有些惊讶地盯了方湄一眼。
“你回家的时候不是提醒我说,你想过几天清静日子,让我别和你联系吗?”方湄哼了一声,戴上墨镜。“说老实话,要不是你自己说你今天到南京,就是白给我钱,我也不愿在这种大热天来这种鬼地方当迎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