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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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查他问题时,开始他也没有惊慌。只是一个人像只困兽被关在屋里,有些烦躁、有些气愤。不过,他并没有失去信心,他在等待,他一直坚信新闻界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虽然这次他一被捕,就引起了“新闻地震”,报道他被捕的消息铺天盖地。但作为一个新闻人物,作为一个比较了解中国新闻现状走势并能驾驭新闻的高手,他并没有太在意。他知道在当今中国一个新闻事件出现后,有一些反应是正常的,何况他这样重量级的新闻人物呢?但是最后总是会有一些新闻“大腕”,从时代、历史的高度来透视这个事件,写出有深度有分量的报道。就像地震,小震闹大震到。也像唱京剧,先出来的都是“跑龙套”打旗的,最后那些左右乾坤的“大将”才能出现。他坚信那些铁肩担道义、妙笔写文章的记者朋友们,会像第一次他“遇难”时一样,“维护正义”站出来救他。然而,伴随着时间的流逝,
令他失望的是围绕他刮起的三次“新闻风暴”,一次比一次猛烈,一次比一次深入,但没有按他的意愿与想法出现,而向相反的方向迅速滑去。一个是他刚被捕时,省内的一些新闻单位都发了消息,这在他看来是正常的;第二次是9月27日~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似乎“墙倒众人推”,在案情不清楚,处于侦查诉讼阶段,一些媒体就给他定性、定罪了。说他如何如何腐败,甚至把他与赖昌新连在一起,什么“南有红楼、北有夏宫”,还说他要买直升飞机等等。尤其是他被判为死刑前后,一些记者为了制造轰动效应,不顾事实,一味猎奇,严重侵犯人格、人权的东西也出现了。比方一个记者说他爸有两个老婆,他是小老婆生的;再比方一家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杂志,制造了一些离奇情节,说他为了传宗接代,与小保姆生了一个小男孩儿,后来小保姆觉醒了,检举揭发了他,这是无中生有。更使他感到悲哀的是当初他困难重重时,那个敢于仗义执言,又没少得他好处的老记者,也不顾事实往他身上泼污水。那些日子他非常悲哀,他觉得他被新闻界、被社会抛弃了。
当然,他怀有最后一点希望,寄托于那些朴实而略感陌生的老工人。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再也找不到当年那些为他“鸣不平”,为他写上访信,为他静坐的老工人了。
当记者来到他的“领地”,眼前已一片萧条。公司的一位老工人说:“咱找谁去呀,现在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家搬了’、‘地卖了’、‘企业变穷了’。”这无疑是他们对夏任凡“主政期间”的愤怒控诉。
几年来,夏任凡以沈阳城市改造为借口,以利用地皮差价为集团赢利当“挡箭牌”,将原来地处市区繁华地段的客运集团的几大公司动迁到了郊区,大片的土地被卖,没有了停车场的公共汽车、电车,像一个个可怜“乞丐”,无论春夏秋冬、酷日寒潮,它们都别无选择地流落街头。而失去了工作场地的工人们更惨,他们似乎成了没娘的“孤儿”,即使是作为生物存在,他们连个“窝”都没有了,只能在露天地里干活,他们岂能不怨声载道?岂能不骂娘?
然而,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夏任凡在批准客运线路上,还执行着这样一条法则:谁送钱,就把客运线路批给谁;在客运集团公司购买车辆上,还玩弄着这样一个“空手道”:哪家客车公司送钱,就购买哪家的车。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某家公司为他承担46万元修车费后,他竟敢斗胆购买该公司的10台旧大客车,用于更换下属南站长途客运分公司沈阳至铁岭长途客运线的报废汽车。
近几年,由于公交车辆苍老陈旧、长途客运车辆无法更换,群雄并起争夺市场,使客运集团公司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而且日渐萎缩、一直亏损,每年市财政补贴就达4000万元。经调查证实:2000年客运集团一年亏损8000多万元人民币,加上政策性补贴亏损,这一数字高达1。2亿元。与这些相比,几万职工感受更深的是切肤之痛。六七年来,整个集团竟然没有涨过工资。一位工龄30多年的老工人流着眼泪,心酸地告诉记者,6年前他的工资257元,现在还是原地没动257元;而另一位工龄稍短些的工人,他的基本工资到今天还是110元;一些工人无法生活,按捺不住去找夏任凡解决问题,然而,却被他的保镖拦在门外,根本无法相见。
一些工人告诉记者:“现在他出事了,大家才敢说,要不,谁敢说,谁说了,就马上让你滚回家。”
工人们为我们画出一个“活阎王”的嘴脸。
一手遮天,独断专行,这几乎是客运集团上上下下对夏任凡的一致评价。有了慕绥新做后台,来自上级的监管几乎是零。正因为如此,企业同级党委对夏任凡的监督,也就无法落到实处,成为一片空白。
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夏任凡成了企业的“土皇帝”,他的一支笔,就可以决定整个集团生死大权。从财政支出、项目审批、一直到人员任免。
沈阳市客运集团的党政、纪检机构健全,但长期无人对夏任凡提出质疑,客运集团的党委副书记于群凤直言:“老夏的问题不是没有一点迹象,我们当时只是想,反正不是我们的事,谁违反纪律谁犯法,谁自己担。换句话说,咱管人家也管不了,不用瞎操心。”
于群凤的话很实在,论理,经理与党委书记,职务和级别是同级。但权力则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现实是如果党委书记不维护经理的权威,别说是想呆长,就是在单位批个钱都困难,可怜到连活动经费也支不出来。
失去制约的夏任凡,成了上级领导不说,同级领导不敢说,下边的职工想说却见不到的特殊公民,也成了无法无天的腐败分子。最后,他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任凡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公款,共计8240682。59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擅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和借他人进行营业性活动,挪用数额共计1837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犯罪数额巨大,应予严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668314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388375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夏任凡具有自首、坦白和可能具有立功情节的意见,无事实依据,故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如下:一、被告人夏任凡犯有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对被告人用贪污、挪用的公款建造的庄园予以追缴,发还给沈阳客运公司……
世上有千药万药,就是没有后悔药。一审判决夏任凡死刑后,尽管他为了保住自己那颗“聪明的脑袋”再次提出申诉,也几乎全部推翻了自己的供词,但法大于天,无数事实证明他很难改变其腐败的命运。这个与笔者年龄相仿的同代人,这个曾在沈阳舞台上名噪一时的人物,很可能从此就离开了人们关注的视线,销声匿迹了。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夏任凡从改革闯将到腐败巨贪,在位的时间并不短,前前后后20多年,也曾有过几度大起大伏,有过深刻的教训,也无数次控制过自己的欲望,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堕落的命运,这无疑值得人们沉思。当然,这种沉思会再一次给我们的体制敲响警钟:监督机制缺失,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管乏力,是夏任凡腐败案的根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变过去那种政企不分的状况。王伟坚定地说,只有确保了这个前提,才能保证我们现有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迫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
“中国烟王”的命运沉浮第三章(1)
〔原载《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03年第9期〕 “中国烟王”的命运沉浮 ⊙一 合
中国有包括已经倒台的云南玉溪卷烟厂前老总褚时健在内的“四大烟王”,在这部作品里,我们会看到排名第二的“中国烟王”是怎样倒台的。他倒得很有特色。他不是一般的那种穷了和尚富了方丈的坏厂长,他是一个颇受职工拥护的好厂长,但是他犯罪了。他的犯罪有着深厚的社会政治背景,并与现行机制有关。对他的犯罪很不好办。罪与罚产生了矛盾,展开了较量。
2001年8月2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国庭经济犯罪案件。昔日“中国烟王”穿着短袖衫,戴着手铐,被法警押上来。他显得很有精神,好像找人似地看了一下旁听席。李国庭坐在被告席上,这时候他才看了看上面的法官和两旁的公诉人、辩护人。那神情说明,他很不在乎这个。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罪,得由上边定。这一切不过是走走形式。所以他连律师也不请,到场的律师是法院给安排的。
公诉人一条一条地列举他的罪行,他不做反驳,全都承认,但偶尔要有一些解释,解释得很微妙,原则肯定,具体否定,但最后还是说,有这码事,我承认。
辩护律师叫张师铭,年轻气盛,慷慨激昂,列举了两条罪状证据不足,一条罪状定性不
准之后,便讲演似地说:“在张家口市,烟厂的税收占其1。3,也就是说每三个拿财政工资的人中就有一个花的是烟厂的钱。从烟厂本身来说,职工人数由1981年的1500人,发展到现在的4500人,增加了两倍,固定资产由1981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1998年的22。25亿元,翻了110倍。面对李国庭曾经铸就的辉煌,辩护人无意为其歌功颂德,树碑立传,也不是以功抵罪,只是想说明,李国庭毕竟不能等同于那些专挖墙脚的蛀虫,毕竟不能等同于那些穷了和尚的富方丈!”
律师接着说:“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了巨大财富的他,面对自己1800元的月薪能不心理失衡吗?社会分配的不公,激励机制的滞后,剧烈地震荡着他头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光环,冲击着他那防御能力不强的灵魂,于是他倒下了,倒在了机制之下,倒在了诱惑之中。我们为他悲哀,为他痛心,为他遗憾。与此同时,我们又怎么能不为我们现有的企业机制悲哀呢?‘红塔’倒了个褚时健,‘迎宾’倒了个李国庭。谁还要倒下去,还要倒下去多少?!”
大家差点给这些被引用的辩护词鼓起掌来。
李国庭没有给自己做什么辩护,只是说了说犯罪的根源。虽然他深知说不赢该输、吃不得该死的道理,但现在已经不是时候了。他那躲藏在很厚的近视镜片后的双眼,闪着求生的光芒。他将面临着惩罚。怎样的惩罚?他应该得到一个怎样的惩罚?这是一个4。6亿元的大案。“中国烟王”李国庭当厂长本事大,一旦出了轨也不好收拾。他原是河北省张家口卷烟厂的厂长,与云南玉溪、湖南长沙和安徽蚌埠三大卷烟厂的老总被称为“中国四大烟王”,排名第二。排名第一的是褚时健。能称“王”的人什么时候也不能小瞧。没犯事儿是大红人自不必说,犯事儿之后,他们仍然很强大,那强大是精神的、物质的、政治的、社会的多项力量的集合。 高龄出逃张家口烟厂连续8年列入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排名第128位,年创利税6亿多元,这在河北省是最高的。
李国庭岁数不小了,现年76岁高龄。智商也很高。懂三门外语,是高级工程师,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经济理论都很有研究,对医学和营养学也很有研究,对人更有研究,对女人连研究也不用研究,瞅两眼就能看透。对如此宝贵的“三高”,国家当然不会让他轻易退出舞台,让他终身当着那个厂长。他是1926年生的,到1986年,整60,不能退。1991年,65了,还不能退。1996年,70了,不好再挽留了,退吧,也是怕年龄太大,再当下去会出问题。据李国庭说,领导曾经许过他“终身制”,只要身体好,效益好,就一直干下去,可为什么又让他退休?他就不服,他就为自己打算,于是4。6亿元没有了。1998年4月3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转来朱基总理办公室批转的署名举报张家口烟厂大量非法生产、销售计划外卷烟以及厂长李国庭、副厂长冯季玲重大经济问题的来信,要求查办。省纪委书记吴野渡说:“这可能是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立即指挥行动。在经过摸底调查后,由副书记兼监察厅长王先治率领大要案室的人员去了张家口烟厂,开会宣布李国庭、冯季玲涉嫌经济犯罪,并展开周密调查。
刚要对李国庭和冯季玲进行“双规”———这是党内的纪律,即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让他们把自己的问题向党交代清楚———他们却事先跑掉了。省纪委的行动被人掌握了。他们是分头逃跑,还是共同逃跑?很快就有了线索,他们是各跑各的。冯季玲以探亲为名跑到美国去了,而李国庭不可能往外国跑。主持这一分析的是河北省纪委常委焦世谦。他是河北衡水人,7岁随父母到天津落户,说话带有浓重的天津口音。他用天津调说:“李国庭往外国跑的可能性不大,一是年纪大了,二是他敢于留在国内,他是一个冒险家。”
焦常委是“具体上案”的专案组负责人,专案组“牵头”人是省纪委副书记王先治。专案组上面还有一个省委专案领导小组,组长是省委副书记赵世居,副组长是省纪委书记吴野渡、省政法委书记冯文海和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既然领导规格很高,那么专案组的组织规模也就很大,由省纪委牵头,有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参加,共四五十号人。焦世谦得拿得起来,指挥得开。没有新的线索,他就下功夫研究李国庭这个人。自己钻在屋子里翻看李国庭的档案和从李国庭办公室搜来的记录本、笔记本,上边都是李国庭亲笔写的东西,除了讲话提纲、会议记录,还有一些诗词和保健秘方等等。李国庭是天津人,焦世谦从小也在天津读书,心理上就觉得跟李国庭很近似的。他想象着李国庭既然出生在一个生活条件很不错的家庭,那么他的童年、少年时代一定过得很愉快,不愁吃不愁穿,一直上到高中毕业。那个年代高中毕业,肯定比现在大学毕业还吃香,于是就在卷烟行业谋了个很不错的职业。但很快全国就解放了,更需要有文化懂技术的人,他就进了张家口卷烟厂。凭着过去的技术底子,再加上敢想敢干,年轻的李国庭发明了烟叶人工发酵法。过去是自然发酵,不好控制,发什么样是什么样,现在人工掌握,烟叶发酵得又快又好,卷烟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