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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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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领导呶了一下嘴,刑警队的人卸下了手铐。这一刹那,他还以为自己的话起了作用,领导良心发现了。没想到前头刚卸了,他又被扭过双臂上了背铐。双臂和手腕疼得钻心。刚才公安局领导提到大闹法庭,这话他早听说过。原以为这只是不懂法的人说的,没去理会,没想到公安局领导也这么看。“罪犯父亲仇文庆推打检举人你在场吗?”    
  “我没见仇文庆推打杨国喜,是杨国喜扑仇文庆闪到地垅下的。”“你在场吗?”“在。”    
  “你动手了吗?”    
  “我没动手,仇文庆也没动手!”    
  “公安局侦察还没终结,律师提前介入案件,还到现场察看,伙同罪犯父亲仇文庆,共同殴打检举人。如果说这不是犯罪,你还要犯什么罪。这还不够你私娃吃喝?”    
  这时候他心里完全明白了。他当律师为当事人辩护,惹恼了这些人。昨天的事成了他们打击报复的把柄。啥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啥叫“罗织罪名”。他知道这时候对这些人说什么也没用了。他质问无效,却被反驳说是大闹公安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于是他骂人了,而且破了口,骂人家是“法棍”、“土豪”、“恶霸”;骂人家儿子是流氓,女儿是坏蛋;骂人家“贪赃枉法”,“凌辱百姓”……反正拣最疼处挖,挑最怕处戳。招来的是一阵又一阵的毒打。    
  背铐上了5天5夜,审问次数数不清,谁高兴谁审,啥时高兴啥时审。公安局领导先后去过5次,每次去了他都骂,每次骂了都挨打。这样在监所里待了105天。    
  仇文庆听说抓了赵水龙,连夜就跑了,抓了几次不见人影。两个月后,他跑到公安局自首投案。公安局以自首投案从轻处理,关了几天放了。仇文庆放了,赵水龙还关着,还继续被审问,继续挨打。    
  公安局的人让他写“交代材料”,他不写,说:“我无罪交代什么。”公安局的人让他写“检查”,他仍然不写,说:“我没有错误,没检查头。”    
  公安局的人让他写事情的经过,他写了。临了让他加上一句:“出去后保证不告状。”他不写,说:“告到天边也要告。”连写好的经过也不交了。    
  105天头上,公安局的人说要放他,要他口头做出保证:“出去后不告状。”    
  他没吭气,心里想:“在这里由你们,出去就由我了。”不留字据,不留把柄,出去了就由不得你们。尽管他没吭气,人家认为他已默认,反正“孙猴子栽不出如来佛的手心”。公安局领导最后找他谈话说:“为什么抓你?事出有因。为什么放你,念你年轻无知。再要胡闹,就不客气了,新老账一起算!”他出了监所,来到哥哥家里,见了亲人放声大哭,要倒尽这105天的满腹冤屈。哪知哥哥不仅不同情,反而声色俱厉,严加训斥:“你不要胡说八道,我根本不信你那一套,公安局都是熟人,局领导更同我要好。人家对你那么好,领导对你那么关心,你受恩不报,反而胡诌乱编。你能对得起谁呢?对不起照护你的同志,更对不住关心你的领导。前几天表弟给我报了个信,说你在里边挨打戴背铐,我根本不信那一套,骂他是造谣。他再敢到外边去说,我定要打断他的腿。”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5)
  
  哥哥的话把他惊呆了,他想不出他为啥要这样说,为啥他的话哥哥全不相信,这哪有手足之情,哪像个一母同胞?他不哭了,不诉了,准备马上写材料上告。那知哥哥言犹未了,又给他定了三条规定:第一,要说自己有错误;第二,要说公安局对你好,特别是领导最关照;第三,坚决不告状。哥哥给他定的这三条,明明是颠倒黑白,把恶魔说成佛,把人说成妖,他怎么也想不通,说啥也接受不了。看着哥哥那横眉竖眼,胸有成竹,又带点无可奈何,委屈求全的面色,真把他的肺都要气炸了。亲兄弟,一母同胞,他咋就这么狠,这么铁石心肠。自己的哥哥尚且这样,再去哪里讨个公道?天啊,怎么成了这世道!他心灰了,意冷了,全身瘫软了。他想离开这里,独自到一个地方去,但他使足劲站不起来,连坐的劲都没有了。咽下了眼中的泪水,强压下了燃烧的火苗,满腹的冤屈、满腔的愤怒,藏在心底,他倒下了。    
  第二天一早,哥哥已找好车要拉他回村,面见父母。多病的母亲一见受了灾难的儿子,泪水如注,嘴里唠叨。父亲虽也难过了一阵,还是让接回在临汾读书的三儿子,开了个会,以他的事情为题,说古道今,严加训导,讲做人之理,讲处世之道。说胯下之辱,说韬晦之计,还有陈蔡绝粮、项刘之争。矮檐必低头,君子必忍辱。最后重复了哥哥说过的三条,强调父言必从,父训必遵,父不在必从兄。会后哥哥和弟弟都走了,把他留下来在家呆了一个月。    
  “你今天找我,算不算告状?”听完了他的讲述,我也感到一阵痛楚和压抑,想缓解一下这位年轻人的心理负担。    
  “当然算。”他说着掏出了一份材料,和一篇厚厚的几万字的报告文学《一个律师的遭遇》。“现在不怕了?”“不怕了。”“为啥?”    
  “开始我认为自己受了冤屈,有为自己出口气,讨个公道的思想。现在想这不是个人问题,是关系到法律在汾西县如何实施的问题,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的问题,关系律师行使职务受不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关系到执行机关要不要依法守法的问题。如果说讨公道的话,我要为法律讨个公道。”“你父亲和你哥哥要是知道了呢?”    
  “最近我哥还说不让找你。只要你知道了,他再知道我就不怕了。不过我会给他们做工作的。”    
  这时电来了,灯亮了,一看手表已是凌晨3点。他很不好意思:“刘书记你白天很忙,我把你耽误到这时候,太不应该了。”虽然熬了夜,但总算把悬在心头的一件事了解清楚了,心里反而觉得值。多年的办公室工作,练成了熬夜的功夫,虽不能说是“童子功”,也可说是“青春功”了,对我来说这不算什么问题。一天秘书科长赵黄龙汇报完几件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末了我顺便问了一句:“经委还有你个弟弟,叫赵水龙。”    
  “你怎么知道的?他找你了?”只见他大惊失色,我还从没见过这种表情。    
  “嗯。怎么?他犯了父亲的律条,你这个监督人,可是失职了。”“这死孩……”他骂了一句,面色由吃惊骤然变成恼怒,咬紧下嘴唇,低头不语。    
  “我看倒是反映了个重要情况,你觉得不应该吗?”    
  他没言语,头抬了抬,嘴唇紧咬着,眼泪汪汪,好像他受了莫大的屈辱。    
  “他把你和你父亲的态度都说了。”    
  他咬死的嘴唇终于被冲开,放出来的是“呜呜”的哭声,哭得那样伤心。    
  “我心里啥也知道,惹不起啊!在汾西比他脑硬的多了,哪里轮得着他去太岁头上动土,还不是活活找死!”    
  我没再往深说,只是劝他正确对待这件事:“这件事反映的问题很有普遍性,我不准备热处理,尽量不让它给你们今后再带来什么问题。”他仍忧心忡忡地说:“不仅是我们,还有你……”他最后的话毫无威胁的意思,倒有几分提醒和善意。真有这么厉害吗?    
  这时中央提出开展群众性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这是“以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要坚持几个五年,让干部群众懂得法律常识,以便更好地执法和守法。“一五普法”的重点内容是学习“九法一例”,普法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使我豁然开朗,深感这个教育来得非常及时。汾西县出现的许多问题,这原因那原因,干部不懂法,不会执法;群众不懂法,不知守法,是问题的实质。我忙同地区司法局联系,主动请缨,请他们把普法试点定在我们这里。    
  讨论试点方案时,我强调提出了普法内容要突出学好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普法对象要在领导干部后边加上“特别是执法干部”。老百姓不懂法,有犯法的潜在可能性。执法干部不懂法呢?那就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甚至亵渎法律,贪赃枉法。老百姓犯法,有人管;执法干部犯法谁管?学习中要扭转一个倾向,就是“干部学法,是为了执法,老百姓学法是为了守法”。要“依法治国”,人人是守法者,人人是执法者。这部法律你是执法者,另一部法律你就是守法者。老百姓咋啦,他们懂了法,也会监督执法。    
  在一次讲课时,讲到了律师制度问题。讲了为什么设置律师制度,以及它的作用和职权;批判了对律师制度的糊涂认识,对律师行使职务的不正确看法;提出要培养几个有水平、有能力的律师。讲者当然有意,听者就更有心了。兼职律师赵水龙的事,一下在干部中议论得炸了锅。    
  检察院的领导找我,说律师适用于民事,不适用于刑事,他把公诉人辩住了,堂堂检察    
  院的脸往哪里放?法院的领导找我,说律师只能捣乱法庭,咱说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他有什么办法?公安局的两位领导找我,说律师在法庭上怎么闹我们不管,插手公安局侦察办案绝对不行,我们就惩治了一个律师,让狗日的才知道公安局不吃这一套。    
  话题既然扯开,而且是他们自己扯开的,我便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一追到底。    
  “公安局为啥惩治律师?”    
  “案件侦察尚没终结,他提前介入,伙同罪犯父亲,察看现场,殴打举报人。”    
  “这些都落实了吗?”    
  “他们打的杨国喜,就是人家举报的,这还有错?”“律师本人承认了?”    
  “他当律师懂法律,哪里肯承认。他知道承认了是要判刑的。”“他一点也没承认?”    
  “只承认认识罪犯父亲,路上碰见,求他去的。不承认以律师身份出现。只承认要杨国喜领他们看现场,不承认胁迫哄骗杨国喜。只承认杨国喜头抵罪犯父亲,不承认殴打。只承认杨国喜扑闪下一尺多高的地垅,不承认被推下4米高的土崖。”“就抓了他一个人?”    
  “罪犯父亲叫仇文庆,是人所共知的人精,知道事情不好,连夜潜逃。他狗日的死畜脑,认为他是律师,不敢把他怎么样,当晚就抓了。”    
  “那个仇文庆呢?”    
  “哪里用去抓他?投案自首了,态度还可以,从宽处理了。儿子弄不好得判死刑,至少是死缓,也够他喝一壶的了。”“他说的情况和律师说的不一致?”    
  “这个没有问。杨国喜是个憨子,憨子还会说假话?”“公安局派人到现场调查过?”“    
  没有。”    
  “听你们说这个事情也不复杂。是以熟人身份还是以律师身份去现场,要看是否有聘请手续;是自己闪跌,还是推打,看三人说的细节是否一致;是1尺多高的地垅,还是4米高的土崖,到现场量一下不就清楚啦。”    
  “其实这件事没有立案,同判处仇文庆儿子也无关。扣了狗日100来天,早就放了。”    
  “我说的那几点,还需要查清楚,你们看呢?”    
  “咱一没立案,二没给他做结论。人早放了,没那个必要了。”“最好还是查一下,我要知道这个情况。”“他找你了?他告状啦?”    
  “不是说要告状就再抓起来嘛,用汾西话说他还真成了畜脑。干部群众都有反映,而且两种反映相差很大。你们今天不说,我也准备抽空问问。”    
  “开始有点反映,现在不听说了。多数人还是说该治治这私娃,太狂了。”    
  “不说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事情能让我听到,就说明还有反映。”    
  “他哥哥就是办公室的赵科长。”    
  “他哪里肯说。听说他父亲定了三条,最后一条是死了也不告状,还让他们兄弟三个跪在祖宗牌位前发了誓,监督人就是他哥,他才不肯说呢!”    
  谁也再没了说的,只好就说到这里。    
  过了两天,公安局的两位领导又来了,说那个事儿他们查了。我刚取过本子要记,他们说:“你要的情况还没查,我们当时走了受审手续,是某书记亲笔签的字,他是严打指挥部总指挥,他不签字我们哪里敢抓?”    
  某书记是我的前任。我接替他的县委书记,也接替了他的“严打”总指挥。我还没明白这时候抬出他来是什么用意。但也隐隐约约地感到,我这个后任是否有了推翻前任成果之嫌?“谁的签字并不重要。我每天签那么多字,有的就可能是不对的。问题不是某书记签字还是刘书记签字,情况要弄清楚。事前搞不清,事后也该搞清。”    
  “他签字让抓人,没说立案,也没要结论,所以当时也没查。要按你说的几个问题,当    
  时查清了,哪会有这事?”    
  “正因为当时没查,现在才需要查清,对与错,是经验是教训,我们自己总得清楚。”    
  “我们亲自找他谈谈,安顿安顿。”“谈什么,怎样安顿?”    
  “当时‘严打’就那么个形势,又不是有意弄他。他不告了,你不问了,不就没事了?”    
  “这个安顿,是否有赔情道歉的意思?”    
  “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但不说赔情道歉。赔了情,道了歉,说明咱们错了。”    
  “对也得有个是非,错也得有个是非,有个说法。不能老是糊涂账。抓得对放得也对,简直糊糊一盆。是与非,对与错的依据就是事实。”我顺手翻了翻桌子上的材料,“刑警队的人铐打了他。”    
  “铐是铐了,抓人不铐还行?打是没打他。这人能胡说。”“是否上了背铐?”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6)
  
  “没有吧……没听说呀。”公安局一位领导若有所思。    
  “他骂人,骂得很难听。八辈祖宗都骂了。骂得年轻人火了,可能上了一会儿,我知道后批评了咱的人。”另一位领导说。惊讶之余,仿佛在问你怎么连这也知道?    
  “说是领导叫上的,而且是5天5夜。这都得搞清楚。不然他说上了你说没上,他说5天5夜,你说一会儿。又是糊糊。”大概是从我的话里,他们听出了点什么,至少是从我的态度上看出了点什么,觉得再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只得告退。第二天二位又来了,给我两页稿纸的材料:“刘书记,我们写了个东西你看看。”    
  我接过来一看,是《汾西县公安局关于赵水龙的平反决定》。我有些吃惊,忙往下看。    
  文中叙述了他们说过的材料,还是律师身份,提前介入;仇文庆把杨国喜推到4米崖下,赵水龙在场等。最后却有“经研究决定,予以平反”的结论。看完了,我的惊讶变成了愤怒,但还是压住了火,没有发作。他俩中的一位笑着说:“我们文化水平低,写不了这东西,你该怎么改就怎么改。”这下可咋也压不住了。第一次来是说自己完全正确;昨天来是推卸责任;今天来就决定平反。而且还是原来的事实,压根儿就没有调查的事实。这些人到底在干啥?我有被戏弄的感觉。“该抓不该抓凭的是事实,平反不平反也凭的是事实。事实既然没出入,为什么平反?这平反是写出来的吗?是改出来的吗?”    
  僵住了,谁也不说话了。要是过去任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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