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陀罗树下-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种奇特的语言从他口中流淌而出,不同于英语的轻快雀跃,它沉稳,甚至有些生硬,带着历史的厚重感,还有一丝血腥味,在他的胸腔里共鸣——只有这种语言!只有这种语言才适合尼伯龙根的英雄,我激动地倾听着,生怕漏掉一个音节。
老师的嗓音带着悲怆,虽然无法听懂意思,但我能感觉到他朗诵的段落一定出自“西格弗里的哀荣”,因为从他的眼神,他的表情中,我仿佛看见在一片恸哭声中,克琳希德抬起死者的头颅,最后一次亲吻她爱人的嘴唇,明亮的双眼中滴下血来的情景。那种悲愤的心情感染了我,我恨不得能拣起剑狠狠砍向阴险毒辣的哈根。
最后一句结束于一个弱化的小舌颤音,卓越的朗诵嘎然而止,一切完结地那么突然,仿佛在空气中留下一个锐利的断面,如此突兀。托着我的感情起起伏伏的力量消失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失去依托落入了谷底,沮丧不已。如果这一切不要结束多好啊!我多想继续陶醉于老师那夺人魂魄的表现力中!我自己从来不能把一种感情表达得这么生动,这么逼真,生平第一次,我觉得有人比自己强,强到我愿意承认自己的弱,愿意臣服的程度。
“老师!”一下课,我便走到讲台前和他打招呼,“谢谢你帮我留的位子。”
“不用谢,”他一边关机一边对我笑,“今天的课怎么样?”
“天哪,太棒了!”我趴在讲台上看着他收拾东西,“你不知道,当你朗读的时候我有多感动!”
“有多感动啊?别给我灌糖水了。不就是读两段诗嘛。”
“我可没有夸张!”我认真地说道,“当时我好像听到了克琳希德向我哀求,要打开棺材再看西格弗里一眼,我完全进入了诗中的世界,不忍心拒绝她的请求,又担心她看见了死者会更加悲痛——要不是你突然停了下来,我还会一直矛盾下去呢。”
“你会德语?真没想到啊!”他惊讶得看着我。
我摇摇头。
“那你怎么知道——”
“只是感觉。”
“感觉?那也太准了吧!我读的正是西格弗里的葬礼那一段!你是怎么感觉的?真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的是老师你啊!你的表情,语气,不,不止这些,我也说不好,我听到你的声音,眼前就浮现出葬礼的画面,仿佛我不仅仅是听,而是通过你的眼睛在看一样——或许这样说很怪,但是,唉,我也说不好。”我抓了抓头发,好久没有这么词不达意了,我确实无法用语言形容出那种精神交融的感觉,仿佛他想到的场景都能展示在我的脑海里似的。
他低头想了想,表情突然变得很柔和,我不知道他想起了些什么。
“阿泓,今晚没事的话一起吃晚饭怎么样?”
我听到那个古怪的称呼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他又问了一遍,我还没有考虑便点了头。老师似乎很高兴。其实我本来打算晚上早点回家看看书的,这周的空闲时间大部分都用来准备今天的选修课了,其他的课程几乎没怎么看,生理学的内容实在太多,不好好复习考试可是对付不过去的。但看见老师高兴的表情,我是无论如何也开不了口拒绝的。我不想让他失望。
我斜挎着书包问道:“除了食堂,吃哪里我都没意见。”
Chapter 9
我们在离学校不远的“一招轩”吃了些清淡小菜,那里环境不错,但价格有点偏贵,平时我和同学吃饭一般不会去那种地方。买单时老师说他请客,我坚持要AA,争了一会儿他拗不过我只好收下了我那一份钱。其实和同学一起吃饭时都巴不得有人请客,但和老师在一起时心情却不一样,生怕他把我当成晚辈,似乎一定要自己出钱才能和他处于平等的地位上。
“有事没?去我家坐坐?”老师把服务生找来的零钱放在钱包里,顺手抽了根牙签。
“别用牙签,对牙龈不好。”我的职业习惯使我一本正经地阻止道,在家里老妈也喜欢剔牙,我一看见就要苦口婆心地教育,说她身为口腔医生的老妈都不能以身作则拒绝牙签,让我这个口腔医生多没面子,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看见人拿牙签我就要出声。
老师拿牙签的手停在空中,表情变得很奇怪,然后嘴角抽动了一下,最后大笑起来:“你的职业道德真好,将来一定是很负责任的医生。”
我很窘,心里埋怨自己怎么在不熟悉的人面前这么失礼。
老师看我不自在也不再笑了,“我的牙齿不好,吃饭时常被塞,不用牙签怎么办哪?”
“刷牙啊。长时间使用牙签可能导致牙龈萎缩,那时就麻烦了。”我的脸还有点烧,不过说到专业问题可一点都不含糊,“正确的刷牙方法可以预防许多牙病,也可以防止小病发展成大病。其实刷牙有很多讲究,不是那么简单的,比如牙刷牙膏的选择,刷牙的时间,刷牙的方法,我也是进了学校才知道的。”
老师听得很认真,比老妈认真多了,让我有一种成就感,一边走一边说,不知不觉就走到一个住宅区门口。
“噢,阿泓,我到了。”老师指了指那几栋高层公寓楼。
“Wow,环境不错嘛,临河,位置好,绿化也多。”我赞美了几句,其实我不喜欢高层公寓,上上下下都得坐电梯,房价也贵,这几年府南河两岸新修了不少公寓楼,打着“临河观景”的招牌吸引了不少年轻白领。府南河有什么好?又脏又臭。虽让花了不少劳动人民的血汗钱整治来整治去,也不见河水有变清的迹象。不过成都总共就这一条河,没办法只好将就点儿罗,结果在府南河边买房居然成了一种时尚,有人买来自己住,有人买来当投资等着升值。如果府南河的水变清了还好,假如变不清呀,买房的人可亏大了。时尚害人,买件衣服只是几百几千块钱,没什么大的影响,一套房子可是几十上百万哪,有时是一个家庭全部的积蓄,收不回来的话多惨啊!
“要不要上去坐坐?”这是老师第二次提出邀请了,我怎么能拒绝呢?他是我的老师,况且我也很想看看他的家是什么样子。生理学只有明天看了。
高速电梯在二十一楼停了下来,头晕。我真的讨厌坐电梯,启动和停止都让人很难受。我家的房子是老式的条式楼,一共只有六层楼,我家就在六楼上,虽然爬楼挺累的,当成锻炼身体也不错,比坐电梯好。
老师打开一扇可以令所有小偷望而却步的防盗门,“请进,单身汉公寓,太乱了,别挑剔。”
我换了拖鞋走进去,置身于一个时下流行的大客厅中,对着落地管景窗的是一排暗红色的皮沙发,还有一张玻璃茶几,上面散乱地丢着几张报纸。脚下是深褐色的拼花木地板,头顶是不知有多少灯泡的大吊灯,房间很干净,墙上挂着一幅我最反感的野兽派的绘画,地上放着几个懒人沙发,一台背投,一套音响,一架子唱片。没什么摆设,真个房间显得空荡荡的,透出主人的漫不经心。果然是单身汉公寓。
“不错,很舒服。”我违心地说道,我不喜欢这种没有家的感觉的地方。我的房间从来都是乱糟糟的,但到处都放着我喜欢的东西——法拉利赛车模型,仿制的铁十字勋章,《爱乐》杂志,从跳蚤市场淘来的CD;床头上还挂着我自己临摹的格恩兹波罗的《格鲁阿姆夫人像》——对了,忘了说,我学过十一年的素描和油画,一开始是被我妈妈逼着去的,但后来越学越喜欢,简直迷上了油画,这么多年也算是学有所成,高考时我还考虑过要报美院,但老妈跟我讲当艺术家只有死了之后才能出名,就把我吓回去了。现在我干的唯一一件和美术有关的事就是在学院宣传部挂了个副部长的名,干的事却和一个普通干事差不多——最近一年口院的所有宣传画几乎都出自我之手,得了很多奖,有几次甚至盖过了艺术学院。我感到非常骄傲。画画是我喜欢做的事,做喜欢的事我可以不计较费多少时间,花多少钱,投入多少心血,所以我的作品总是很出色。
“你脸上可不是这么写的哦,”老师在我背后说,“瞧你那挑剔的表情。”
“有吗?”我讪笑两声,他怎么这么不给我留面子。
“不用你说,我朋友早把我这个窝批得一无是处了,你也批批吧。”老师把手里的电脑包丢在沙发上,“你喝什么?澄汁?啤酒?咖啡?咖啡只有速溶的。”
“一杯白水就好。”
老师进了厨房,我站在原地继续打量着这间客厅,结论仍然是不喜欢,尤其是墙上那幅画,我评价艺术的目光可谓是古板,莫奈是我可以接受的极限,野兽派,抽象派以及后印象主义都被我称为艺术垃圾,而学院派绘画则是我的最爱,那种极端严谨的素描,饱满而富于装饰性的色彩,线条流畅的构图,透出古典主义的冷漠和隔世的端庄优雅。那才是令人倾倒的艺术嘛。我想有机会一定要劝说老师换幅画。
我蹲在地上浏览老师收藏的唱片,他端着水走了进来。
“怎么样?有你喜欢的吗?”
“你也喜欢古典音乐啊?”我接过水喝了一口。
“是啊,摇滚之类的我欣赏不来,从小受我父亲影响太大。”
“你父亲?”
“他曾经在德国待过很多年,拉得一手好琴,还有一把仿制的瓜奈里琴,音色美极了。”
“噢?”我有点奇怪,“那你今天怎么不知道那个女生说的是歌剧?”
“我喜欢弦乐和一部分交响乐,”他笑了笑,“但挺排斥声乐和交响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加入了人声就破坏了音乐原有的和谐。”
“哎哟,贝多芬听见了肯定会从坟里爬起来找你拼命。”我撇撇嘴。
“只要他老先生愿意我可以提供从德国到成都的往返机票。”我俩都笑了。
“说到音乐,我有点意见想给你提。”老师半躺在懒人沙发上,声音也懒洋洋的。
“你说。”我继续在唱片架上翻找着,果真没有歌剧,一盘也没有,到有不少宗教音乐,我喜欢。
“就是今天上课时,你对那位女同学是不是太刻薄了一点?毕竟是女孩子,多少该给人家留点面子吧?况且她也是不知道才会提问的啊,像你这样,以后有不明白的地方谁还敢问呢?”
我放下手中的海顿,慢慢地看了他一眼。我该怎么回答呢?说我不高兴有人打断她?说看到有人竟敢质疑他的话我很愤怒?我维护他,他居然说我太刻薄。
“难道我说错了吗?”我听见自己冷冷地说,“我一向是这样的,只要是正确的就不会让步。”
老师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他惊讶的望着我,半晌才收回目光,“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谢谢。”
“你在道德上就这么苛刻吗?”他耸耸肩,“希望你的这种不让步不会有用到我身上的一天,我一定受不了的。第一次见面我觉得你像毕巧林,现在才发觉你是个列文。”
我听得很不受用,“我倒情愿是梅诗金。”
我们又勉勉强强地聊了一会儿,双方都觉得话不投机,我便起身告辞了。
Chapter 10
郁闷。这周的生理随堂测验我没及格。
我仰面躺在床上,心里极端的不爽。没事搞什么测验,白痴!本来说这两天看书的,结果还没来得及。还有那个李继轲,真是不知好歹,居然说我“刻薄”,笨蛋哪,笨蛋!
“老四,你这是咋的了?”老大端着两个饭盒走进门,“这么受打击啊?连饭都懒得打。不像你啊,平时吃饭你跑得比谁都快的!我帮你打了番茄鸡丁,下来吃吧。”
“不是叫你打水煮肉片吗?”我不满意地坐起来。
“看你这两天火气大,别吃那么辣的了。赶明儿你气消了,大哥陪你去吃火锅。”
“你请客?”
“要么你请客,要么go Dutch。”
我从床上爬下来,有一口没一口地把饭菜往嘴里刨。
“其他人那儿去啦?怎么就你回来?”
“今天Anna过生,老二请客去吃麦当劳了。本来都要去的,上课时收到你的短信叫我们帮你打饭。我们划拳决定,结果我输了,就只好负责打饭啰。不过他们说帮我带薯条回来。”
“老二太没品味了,女朋友过生就请吃垃圾食品,迟早Anna把他甩了。”
“得,得,就你厉害。吃你的饭吧。下午你去不去上课啊?”
“下午什么课?”
“医学伦理学。”
“不去。”
“我说,老四啊,你到底怎么啦?上学期你一共也没逃两次课,现在光是这周你就有三节课没上了。生理还挂了,全班就你和大象挂了。”大象是我们班一女生,高考时靠关系进来的,每次考试必定断后,因为长得胖,男生寝室都叫她大象,不知她自己是否知道。
“别说了,很烦呢。”
“切,我还不是为你好。”
“知道了。我下午去上还不成?”我想这一切都是选修课造成的,要不是花那么多时间在那上面,区区一个随堂考怎么难得倒我?而且老师还是那种态度。哼!我再也不去上他的课了!
一到星期四我便坐卧不安起来,去不去呢?算来这周应该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作品了,伟大的莎士比亚,还有伊拉斯谟……不去太可惜。不过必须承认,虽然老师令人激动的演讲是吸引我的主要因素,那种活跃的课堂气氛,自由发表意见,毫不拘束的讨论也具有极大的魅力。要是到时候我一激动,与某人争论几句,而那个某人又恰巧是女生,岂不是又要落个“刻薄”的名儿了?另外,我的气还没消,才不想这么巴巴的跑去给他捧场呢!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中午我问老幺该怎么办,他劝我先睡一觉,等大脑清醒了再考虑这种高难度的问题。我想想也是,刷了牙(我们的目标是——没有蛀牙!)洗了脚便钻进了被子。昨晚玩生化危机到凌晨三点过,今天脑袋一沾枕头便呼呼大睡起来,做梦都是那种突然从旁边冒个鬼头出来的恐怖片。
不知老天是帮我还是害我,我一觉醒来已经四点过一刻——不用我自己费心,一切已经决定好了。刚开始我挺高兴,若是要我自己选择的话保不准会向诱惑屈服,不计前嫌地跑去上课,那多没面子。可不久之后我就开始后悔,觉得不该为了这一点小事就不去上课——我怎么错过了莎士比亚呢!错过了英国的青春时代和最高激情,错过了英语最美丽的形式和最旺盛的生命活力!我越想越无法原谅自己的任性——老师他会怎么想呢?我竟然因为赌气而错过了莎士比亚——他一定觉得我心胸狭窄,不可理喻吧?
“你出的好主意!”我愤愤地瞪向老幺。
“怎么了怎么了?好端端的我又没招你惹你!”老幺不明所以。
“都是你叫我睡觉,看吧,上不成课了,怎么办?”
“我说,老四,你这话不对吧?我又没叫你从十二点睡到四点,跟头猪似的!
我想想,自己现在这状态不适合与老幺抬杠,他本来就比我年轻,脑子比较灵光,我又处于患得患失的心情中,吵起架来必输无疑。看着老幺一脸笑我心中就郁闷,终于拿起书包干了一件破天荒的事——出门上自习。
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