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同一屋檐下-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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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房也有了,名气也更盛前况,此时不开分店更待何时呢!?
我直接更改计划,由原来的两家变更为四家,宁可把全部家当来抵压贷款也要开!这就是“越热要打铁,越火要打劫”了。
不过有一件事扰乱了我的计划,原来开分店也要办很多手续,几乎跟开一家店一样,只不过要多注册一个商标,为此误了十几天,才总算是一切妥当。
今个,我可是大忙人一个,因为我要在二个小时内去四个地方,拿起剪刀剪四次,而第一个要去的是疯那边。
唉……一大早就要人爬起来洗头,“我说疯啊,你们同样是老板,剪彩的事情非要我都参与吗?”
“少罗嗦——”正在熬粥的疯嚷道“你可是风云人物,没你到场得少多少记者啊!赶快把你脑袋洗完得了!”
“记者?”我探头出浴室问“哪来的?我们有请吗?”
刚从厕所刷完牙出来的小敏微笑道“不用请,人家都是不请自来的。”
这令我好纳闷,“奇怪,这帮记者会这么好心?”
小敏唉声叹气道“谁叫某人是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女婿呢,弄出这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不争着来访问才怪呢!?”
呃……想不到记者的消息很灵通嘛,可是……“小敏,这群记者是怎么知道我是夏简书的女婿的?”
忽然明明现出身形,晃着胯骨愧疚地笑道“勾勾呀,不好意思哦,是这么回事儿哈,那天吧,就是某一天啦,我跟老公和maria在逛街,吃饭的时候吧……遇上一个人,这人嘛……我不认识,但是maria认识,她是吧……就是maria以前不是当过记者嘛,那是他的同事……”
“死胖子,说重点!”
“哦,呵呵呵,话太多了哈,就是吧,人家采访我们的时候吧……我不小心说溜嘴了。”明明忽然换上哭腔“勾勾~~我错了,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
可能吗!?我双眉一锁,嘴角一歪,斥道“你现在立刻下楼,把你嘴巴切了给我烤来吃!”
嘿嘿嘿……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我保密的原因是不想因为夏家人的关系而获得一些意外的援助,让我感觉创业太过容易,就会不思进取,就不会居安思危,失去一些本应该得到的经验。说来之前的那些问题,反倒令我觉得生活不是如此无聊,有一番乐趣在。所以若是纸包不住火,事情让人知道的话,那就顺其自然,大不了我多拒绝就好啦。
至于为何还对明明凶,纯属个人偏好,谁叫这个死胖子在高中的时候老骚扰我,我就是不想对她好,哇哈哈哈……逮到机会就要玩弄她!
“嗨唷~~我嘴上肉也不多,塞牙缝都不够,就免了吧。”这哪叫反省过,明明嘻皮笑脸地跟我耍起赖皮,“不就是让人知道你是人家女婿了嘛,像你说的,又不是死人的大事儿,小事儿嘛~~”
“你犯出的事儿是世界末日级的,不同言语,你这一剁脚我都怕楼塌。”
“啊——”明明假哭着扑到沙发上,哭嚷“你啥这样说呢!胖又不是罪——”
好机会!我飞身上去踩着她的屁股冷笑道“胖不是你的错,可是因为偷吃而变胖就是你的错!”哇塞,这屁股可真够松软的,一脚踩下去连块瘦肉的感觉都没有,直接触到骨头上了!看来这死胖子趁这段时间没人管她,又开始放口大嚼,前阵子瘦下去的斤两现在应该加倍反弹了吧!这还叫没罪!?
“勾勾——快去洗头——”突然耳中灌入疯的雷霆般的狮子吼,我直接僵硬的倒在地上,两眼一黑,若不是瞬间变亮我就立刻晕过去!
“你想杀人那!?”
“是——”疯怒斥道“你要是再不去洗去,我就真杀了你!”
真是的,我老婆都没这样管我,这个凶巴巴的女人,真不晓得大饼是如何忍受的。
唉……洗完头后,就被她们按在地上,被她们用吹风机狂吹我的头,还要被喷散上难闻的折离水,用一把像菜刀的梳子把我的发型固定好。然后又在我脸上擦了一层不知名的面霜,味道倒是瞒香的。
与此同时……“小敏!?你拿笔想干嘛!?”
“别乱动,弄歪别怪我!”小敏一只手按着我的右眼皮,另一只手拿着一支铅笔凑了上来,在我的眼皮与睫毛的交接处画了起来!
原来是在画眼线,可是我的眼睛十分敏感,平时眼睛睁到全开时迎着风就会流眼泪的说,更何况是用圆笔头在上面刮划!不光是痛,感觉眼珠子正被挖着一般难受。
“别画了!”我的本能反应推开了小敏,却不想小敏手扬之处,眉笔尖无巧不巧的经过一旁正在刮腿毛的maria的脸蛋上!从嘴角一直画到耳洞,好像这才是她的嘴缝……难不成她是传说中的“裂口女!?”
“哎唷!还挺好看的嘛!”疯笑道“干脆在另一边也补一条吧。”
“你说好看是吧!?”maria抢过眉笔对着疯说“那我也给你画上吧,你看怎么样?”
疯边躲边笑,说“那怎么行啊,这个妆只配你,只有你才配化这个妆,才能显出你的天生丽质。”
唉……真是的,疯手里还攥着我的头发,她动一下就被扯一下,当我脑袋是什么啊!?虽然是抓着一把并不痛,可我真担心哪下疯摔倒,我的头顶壳上就清凉一片。
记得听谁说过一次,好事儿不禁说,坏事儿一说就中。
我心里这么想着,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和两声尖叫,我就感到头顶被一个硬物狠狠的敲了一下!
居然是疯和maria在闹的时候,脚不小心刮到吹风机的电线,两人一齐被拌倒,而就是这个时候疯手中的吹风机砸到了我的头,插头部位也因接触不良而暴出了火花,打出了声响。
我抚摸着伤处,痛倒不是很痛,但是我怎么觉得右脸鬂角的部位热热的,还有点湿湿的呢?伸手一摸……鬂角的毛发呢!?
看着maria手中的脚毛刮刀上的毛发,我明白了,刚才的一摔也令她手中的器物向我招呼……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只是没了鬂角,若是这一削冲向我的鼻子的话……不敢想像。
“啊——”突然小敏尖声叫道“勾勾你流血啦——”
看着小敏惊恐的指着我的脸,我不禁伸手去摸,结果弄得我满手都是血!再一看衣服,半条肩膀已被染红!尽管我不怕流血,我也装作吓晕!为啥?如此完美的可以赖在家中的理由上哪找去呀!?
唉……这群没人性的丫头,我都这样了她们还不让我在家里面“养伤”。她们只是对我的伤口做一番消毒处理,贴上药棉后在上面贴了两个OK绷遮掩,再把我的长发顺过来遮一层,这就不再理会我的伤,继续给我画眼线,画眉毛!打粉底,翻出N年没穿过的西装套在我身上,擦亮了我只穿过几次的皮鞋硬穿在我的脚上,然后就拥着我走出大门,疯拉着我向她管理的分店行去。
唉——这可真叫开门红,大吉大利。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篇 … 借事闹事
经过提前的“剪彩”,本来就不多的时间更显得紧张,而且今天是星期日,从我们这到疯那边的路程的交通很容易堵塞,把疯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隔一会儿就催促司机快点开。
也好在她是用求人的口气拜托司机,司机在多次被催下也没有显出不悦的神色,还很努力的踩油门,多次在红绿灯交接的时刻冲了过去,为我们争取了很多宝贵的时间。
然而在最后5分钟的路程上,车塞到街道外面,已经到了瘫痪的程度!无奈之下,我只好和疯跑向分店——唉,一大早就流失鲜血,还没进食补充体力,这会儿根本没力跑嘛!
可是不拼命跑也不行呀,还有二十分钟就到时间了,急啊。
更好笑的是,疯明知我是个路痴却还叫我在前面跑,结果迷路了,来到疯都没见过的地方,这把疯气得,抓起我的手就咬,真疼!
一路跑一路问,发觉偏移路线并不多,差5钟赶到地方,总算松了口气,到店里面喘口气擦擦汗,准备开业。
不过我倒是发现此时有个人很紧张,那就是疯所带的周凌红。
今天她穿着粉红色的连身裙,头发烫成大波浪卷,上了妆,令看似温柔的她更添几分迷人的气息,举足投足间优雅大方,眉挑睛转之时勾人神魂,今天的她,完全是艳压群芳,完全性的压倒疯,疯只有帮人家端茶倒水的份——嘿嘿,谁叫疯穿的是套装,比起来周凌红更像老板,而疯是主管。
还好,疯对此并不介意,她的任务只是到这儿来带带周凌红,一个月左右就闪人,把老板的职业交给周凌红。所以现在被抢风头,让我的话说就是“无所谓。”
周凌红此刻坐在我身后,低着头使劲揉捏自己的手,我就微笑着对她说“平时几千人的见,今天还不到百号人,怕什么?”
“今天不一样嘛。”周凌红紧张地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被人拍照就会很紧张,就连我爸帮我拍也一样,脸都会僵掉,老板你说一会儿我该怎么办呀!?”
世界真是大呀,无奇不有,要说被陌生人拍照紧张也就算了,被老爸拍也会紧张!这种人是不是没救了?
“那你不看照相机不就好了。”
“那我要看哪里啊?”
“别的人脚,别人的啤酒肚,别人的胳膊,总之别盯着男人的下面,或是女人的上面,我可不想别人说我们的未来店长眼睛色眯眯。”
“讨厌——”周凌红展颜道“老板你真坏!”
我贼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不过你不要爱上我哦,我已经名花有主跟人家订过亲了。”
“是——”周凌红的紧张消失了,整理着双肩的衣服说“老板,你觉得我今天怎么样?”
我仍贼笑道“你不是来参加开业仪式的,你是来相亲的。”
“老板——”周凌红嗲声娇嗔,小动静儿弄得我的心好痒痒,身边美女多感觉真好。
这时门外的音响放出了轻音乐,看来马上到了剪彩时间,我就与周凌红一齐走出店门……不知是周凌红有意还是无意,她的手挽着我的手,虽然发现,我是没太在乎罢了。
然而出了门我反倒要感谢周凌红,当门打开的时候,我只觉得天际间一片亮白!然后我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天地间全是五颜六色的圆球,遮挡着我的视线,令我除了七彩球以外什么也看不到!
唉——都是闪光灯惹的祸,我的眼睛一旦被强光刺激,视线内就会出现七彩的色斑,强光点越多斑也越多,虽然很漂亮的说可阻挠我的视线,叫我看不到东西。尤其是到了晚上,我看路灯的灯光和前方远处的车灯都是十字型外带很长的尾巴,所以夜里的城市对我来说是相当耀眼的也是有点危险的。
好在剪刀是不锈钢的,因为能反光我还不至于看不到它,没出什么糗。
然后……我就被记者们包围,满耳充斥着他们的问题。
“勾先生,据我所知你以前只是个穷学生,如今这般成功是否是因为夏氏的资助呢?”
“当然不是,这完全是我与朋友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哇了个呸地!这是哪家记者,说话这么臭!封杀!
“勾先生,前段日子有人在你们店里投毒的事情牵扯到了秋叶集团的董事长,请问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呢?”
“不好意思,这是由警方侦破的,我也不太清楚。”嘿嘿,果然有人问起,可我就是不说,哇哈哈哈……
“勾先生,您进军餐饮业,是不是夏氏集团的计划呢?”
“我的所作所为与夏家毫无关系,不然我就不开小吃,而是开酒店了。”看来身负黄金,要说不是我的没有任何人会相信。
“勾先生,您是夏简书的女婿,可从来都没有看过您与夏菲儿出席任何活动,是感情上出了问题吗?”
“没有。”这一定是哪家八卦周刊的,封杀!
这会儿我的视线恢复得差不多,色斑只有一个篮球那么大在天上乱飞,对我看东西已无影响。
而就在这时,远方传来摩托车引擎吵杂的响声,我看到两辆摩托车一前一后向我边急驰而来,每辆车上面坐着两个人,头戴安全帽,看身形与穿着都是男人。
这本是没什么奇怪的,怪的是前面的摩托车上,坐在后面的人抱着一只大水桶,时不时甩出一点蓝色的水,而且抱着水桶的人的姿势好像要把它泼出去的样子。
而后面车上两个人的手里,提着一只用绳子拴着的砖头,看他们都不是目视前方,安全帽上的护目镜正对着我们,似乎目标是向我而来!
我顿感不妙,算我神经也好,大条也罢,我赶忙叫大家离我远点。结果没人在乎,就是自顾自的把录音设备伸到我嘴边,问着我不想回答的问题。
眨眼间,两辆摩托车开到我们前面,抱水桶的人猛的一泼,只见一条蓝色的水带向我们扑来,哗的一声!这一桶水全淋在记者身上!——还好我反应快,蹲了下去,没沾到一丁点儿。
这还没完,从人们的大腿缝中我看到提砖头的那两个人猛的一扬手,就听两声十分脆亮的响声,新店的玻璃窗被砸破了!
这我能不火大吗!?飞身就追了上去,可是我又怎么可能追得上摩托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跑掉。
这回记者们精神了,不管身上有多湿,挂了很多彩,就像捡到宝似的把我围了起来。
“勾先生,刚才那伙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砸店!?”
这个问题我是不敢怠慢,我可怕他们乱写,要说这开业第一天就被人砸店,理由不让人同情的话,我这名声不是又臭了嘛!
我诚恳地说“我想是前阵子因为不良分子调戏我的员工,我出手教训他们后,本是被他们寻仇过一次,显然这是他们不甘心,再次来寻仇的吧。”
“您是指前些天您被黑社会聚众围殴的那件事吗?”
“是的,害我缝了好几针,你们看……”我撩起衣服让记者们观看伤疤,“看!这就是他们对我下的毒手,令我休养了很久呢。”
卡卡卡卡……这群记者们的相机的电池怎么这么耐用,闪了这么多次还有电,我又被晃瞎一次,害得我走进了隔壁,唉——
感觉故事讲得差不多,解释的也差不多,我就赶去第二时间开张的小敏那边。
没想到的是,这两个摩托车再次出现!还是在剪彩的时候!那蓝水一泼,不光把记者们淋了个落汤鸡,就连围观的群众也挂了彩。
唉——又要破费了,为保持我这般负责的好形象,安抚无辜受害者是必须要做的。而且还要再磨一次嘴皮子向人解释,并且倒歉。还好人们是通情答理的,这边解决的差不多后,我就能安心赶去第三时间开业的明明那里。
这回我可是提前报了警,不管有没有人来捣乱,先叫警察埋伏再说!
还真没想到,这两个摩托车还真敢来,当场就被按倒,扣上手拷带回局里。
结果还是留下一个烂摊子,制止并不及时,还是有人被泼,店的玻璃被砸,不过却令我纳闷的是,经过这个事件,客人却是一个劲地向店内涌进,一点都不怕再出什么事。
哦!——敢情这与《算死草》中,陈梦吉帮人出鬼点子招揽客人的原理是同出一辙哦!
好奇心,人皆有之,吸引到客人的注意力,财源就自而广进了。
歪理!没准是有谁想被砸,趁机要点医药费的说。
没准!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一篇 … 鸿门宴
早知被人捣乱有“助兴”的效果,我就应该在去maria那里时报警,如今maria这边虽然也有不少客人,但是没有像前面那般火暴,悔呀!
话说这泼彩扔砖头的四位,在警局供认是阿龙的小弟,但是他们说自己不受任何人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