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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们在同一屋檐下-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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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狄飞说“如何解决,等今天的正主来了再说,今天是他请我们的,要动你我也要过了今晚。”

奇怪,居然还有比狄飞更狠的角色!看起来狄飞很给这人面子,会是谁呢?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车子抛锚了——”忽然从门帘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奇怪的是我听着竟然耳熟,貌似是我认识的一个人!

而当这个女子掀帘进来时,着实地把我吃了一惊!这个女人是——蓝水晶!

她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进错门了!?若然如此可真的大事不妙,万一说不通打起来,我可是保护不了她呀。现在唯有希望她发现走错门,快点闪人。

谁想她竟然对我招手,“勾勾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啊?”还跑上来从后面抱起我,竟然还咬我的耳朵!

对面的人全都看傻了眼,我急忙推着她的头,“喂,别闹了,快起来!”

蓝水晶倒识趣,顺势松了口,却坐在我的旁边,竟然对狄飞说“阿飞啊,不好意思来晚了,都怪哪个挨千刀的在我车排气筒里放香蕉,你可得帮我察察谁干的!不能饶了他!”

更想不到的是狄飞笑呵呵地说“蓝姐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赶整蓝姐!哪个小兔崽子活够了!草头!去!现在就办!”说着一个小弟走出方厅,走出英雄楼。

忽然狄飞指着我问蓝水晶“你们两个认识?”

蓝水晶似笑非笑地斜了我一眼,对狄飞说“是呀,今天我请你们来,就要商量一下怎么化解你们的恩怨。”

“这样说来你是知道事情的经过了。”狄飞板起脸孔说“那蓝姐你想怎么算处理?”

“要我说是阿龙他自找的。”蓝水晶摆起大姐大的样子说“当我看过报纸后就赶回来查清此事,都是你小弟调戏人家员工惹的祸,你们也不自量力,非要争一口气,我这位可是三个阿龙都解决不了地人物,栽在他手里你们还不心服口服吗?”

“可是蓝姐……”

“得!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可他跟我的关系非同一般的亲蜜,动他就等于动我!你看着办吧!是动手还是接受我开出的条件。”说着蓝水晶就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我偷瞄了一眼——50万。

没等狄飞回答,我先开口说“晶晶,这钱你拿回去,要拿钱也应该是我拿,怎么能用你的钱呢?”

“哎呀!你就别在意了。”蓝水晶温柔地笑道“就当作我送你这个大媒人的谢礼好了。”

媒人?难道是……看到蓝水晶手指上的戒指,我立刻明白她的话中含意,“臭丫头,结婚也不通知一声!”

蓝水晶又是一乐,“放心,你跑不掉地,我只是刚订婚,喜酒你还吃得上。”

忽然狄飞插嘴说“蓝姐要结婚啦!恭喜恭喜,什么时候办酒席呀?”

“快了,先不说这个,这事儿你怎么决定?”

狄飞笑道“我怎么能不给蓝姐面子呢!这就算了,来!勾老板,咱干一杯!”

至此,事情就如此意外而又完美的解决了。

有惊无险,真是让人过把瘾的“鸿门宴”,HOHO~~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三篇 … 当……当……当当!

毫发无伤的走出英雄楼,照道上的兄弟讲,牛X!如今我好歹算是个英雄人物,总算对得起观众啦。

话说这件事情虽说是由女人摆平的,可是我才不在乎,如果能让我不出手就能把事件解决,又不会让帮我的人受害,管它是谁处理的,重要的是我要轻闲,感觉不到麻烦的存在,那样才是我的最爱。

如今麻烦事是没有了,我也不能说走就走,怎么说我和蓝水晶的交情不是嘴巴上能讲明的,不叙叙旧实在说不过去,少说要找个地方聊几句才行。

“晶晶,你现在去哪里?”

蓝水晶指着远方灯火辉映的地方说“陪我去那边走走吧,听说今晚有花灯。”

我点了点头,蓝水晶就挽起我的胳膊,随着我的步伐慢慢的走着。

蓝水晶今天穿着黑色的纺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她婀娜的身形和她没有患上白血病的时候一样。更重要的是,从前的蓝水晶脸上自信满满的笑容再次出现,我想,不见的这段日子她被爱情滋润得很饱满,身心上得到补充,才会让她看起来很健康。也许,这更证明了她的病已痊愈,不会再复发,没准活到老掉牙也说不定!

命运也许早已注定,我们却无从晓得,即成了所谓的未知之数。所以我们才会对命运抱有希望,希望它是我们希望的样子,尽管可笑,可是天底下就有这么巧合的事儿,虽然会有此许不同,然而它还是我们所希望的命运。

这就是人生,只有到最后才能看清全貌。

蓝水晶告诉我,她与方语松的缘份只不过四个月,他的母亲认为她是个病人,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就拒绝接纳蓝水晶。为此方语松跟家里闹翻,说是非要跟蓝水晶在一起不可,就离开家住在外面。可蓝水晶的感觉并不是这样,自从方语松搬出家后,态度对她冷淡不少,蓝水晶觉得“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这句话对他有一定的影响力。

不久,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蓝水晶抓奸在床,一气之下就跑去欧洲旅行。

说是旅行,其实是在逃避,找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清静一下。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她最失意潦倒之时,亨利出现在她的世界中。

亨利是个英国人,今年37岁,结过一次婚,没有子女,他是一名儿科医生,住在蓝水晶所租的公寓旁边的大楼里。

某一晚,闷在房中睡了三天三夜的蓝水晶终于醒来了,她觉得很饿,可家里面却只有一瓶果汁。无奈下,她只好穿上衣服出门去买吃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她刚走上马路的时候,她居然被打劫了!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小子抢了她的皮包就跑,蓝水晶就是想追也没力气。

这下可好,护照、钱包、银行卡、信用卡、家门钥匙……所有重要的东西全在皮包里!此时的蓝水晶有家不能回,身无分文还饿得要死,这一气急就晕了过去。

无巧不巧的是,正好溜完狗要回家的亨利看到躺在地上的蓝水晶,就把她送到了医院——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邂逅。

第二次邂逅很离奇,据蓝水晶说,若不是亨利对上帝发誓,她绝对相信是亨利故意安排的。当蓝水晶出院后的第二天早上,她出门想去买个早餐,就看到亨利和他的狗杰森正在跑步,谁想他们经过蓝水晶的时候,杰森突然围着蓝水晶绕圈圈,还把蓝水晶绊倒,竟然还扑到她的身上舔她的脸!——这样是不是可以告杰森性骚扰啊?

蓝水晶本是很气愤,可亨利上来的第一句话是“Hi,girl,You were restored to health 。Will ask you later again not to have an empty stomach; will not be good to the body。”

蓝水晶听他这样说,就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聊了几句就更加确定是亨利把她送到医院,不禁对这个帅气的英国人产生了好感。

而第三次邂逅,居然是因为一个小孩子。某一日蓝水晶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公园里玩耍,却看不到大人在什么地方。蓝水晶本是没在意,却在即将远离公园时听到小孩子的哭声!赶去一看是那个小孩子趴在地上,额头划开一条口子,血流不止!

当时蓝水晶就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可没想到里面接手的大夫就是亨利。

结果咧……一个是漂亮的东方美女,一个是帅气的英国绅士,来点电不奇怪吧。谁想进展神速,如今已是订婚了!这次蓝水晶回来,一是要结束这边的生意,二是她想在中国举办婚礼,见一见与她最亲的人。然后……她就远嫁西方了。

“那!说好啦,你要做我的伴郎!”蓝水晶说完她与亨利的故事后,突然蹦出这么一句,并且她紧紧地抓住我,好像明知我会跑似地!

而我确实很想跑,“这么麻烦的事情,我又不够帅,还这么挫,你找别人吧晶晶!”

这种累死人不偿命,还超级麻烦的活我可是有一百二十个心不愿意去做。要踩排不说,还要化妆,还要帮着新郎倒酒,搞不好还要当翻译!说说!说说!这种事情我干得出来嘛!?干得成嘛!?

可蓝水晶很固执,“不行!必须是你,别人我不要!”

看她凝视着我的双眼,我想是推拖不掉了,唯有叹道“好吧——就当你一回伴郎好了,不过我先声明,出了什么状况,我可不负责任,是你非要我当的。”

“扑哧!”忽然蓝水晶笑道“傻瓜,看把你吓得,不用你啦,这回安心了吧!”

不用我了?不会是开我玩笑吧?“你会这么好心?”

“说你是呆瓜,就不是笨瓜!”蓝水晶斥道“结婚伴郎伴娘要未婚的,最好是单身的,你说你合格吗!?”

哇哈哈哈……到底是谁发明这个规律的,改天我要上他坟前去烧纸钱给他!

内心虽然在狂喜,可是我是不敢流露于表面,装地很愧疚地说“既然这样就没办法了,要不要我帮忙找两个?”

“哼!就你!”蓝水晶鄙视着我,“恐怕你认识的人还没我多吧!?”

“那又如何!”我摇头晃脑神气地说“人不在多,够精则矣。”

“哼!真能臭美,哎……听说你开了家铁板烧店,东西还挺好吃?”

“是啊,虽说不是家喻户晓,却也人尽皆知。”

“哎唷!——生意人有你这样自夸的嘛!?”

“谁叫我令类呢。”

“那好啊!现在带我去尝尝。”

“OK。”

不多时,我们进入我的家兼主店——此时已经接近0点,我想疯、明明、小敏、maria已经睡觉,就不想去吵醒她们,就让我与蓝水晶独处。

“没想到你的店的布置不错嘛!”蓝水晶东张西望了一阵,还对我的各种设置评说一番,“你这凳子太硬了,应该加层软垫……你这墙太花了,没个重点……你这拱门太绿了,应该加点花……”

说得我有点不爽,插嘴说“你是来吃东西的还是来买店的?”

蓝水晶贼笑道“我只是提提意见而已嘛,你却怪人家罗嗦。”

“嫌你又怎么样!快说!要什么口味的?”

“那你就……给我一份简单的爱情、浪漫的爱情、刺激的爱情、狂热的爱情好了。”

“这就够了?能吃饱吗?”

“你当我是母猪啊!?”

“当然不是啦,你见过猪长这么漂亮的吗?”

“嘻嘻,讨厌你!”

“那!简单的爱给你。”

蓝水晶接过烤肉,美滋滋的吃起来,像所有人第一次吃一样,发出赞许的声音“嗯!——太美味了!有一手啊你!”

“那当然咧,我可是天才!那……浪漫的爱情给你。”

忽然蓝水晶变得惆怅,幽幽地说“浪漫的爱情……可惜你给我的是亦苦亦甜的爱、辛酸苦辣的爱,一点都不好吃……”

难不成蓝水晶的心里还有我的位置!?那可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我急忙笑道“听说女人出嫁前都会得忧郁症,原来是真的。”

“去死!你才得忧郁症呢!”蓝水晶嗔道“少废话,赶快做你的烤肉,都接不上溜了!”

“是是是!”

这一餐吃掉了半个冰柜!……那是漫画里才有的情节,可她仍没少吃,足有十人份!……新娘子在出嫁前不都是努力减肥吗?怎么这位……

十余天后,在教堂里,我目睹了蓝水晶穿上婚纱的模样,好像漫画中的公主一般美丽动人,倒是有点对不住她,因为我眼中幻现出菲儿穿上婚纱的样子……

这一天我很低调,我不喜欢人多的场面,所以我一直在角落中,倒是我们家的四个女人跟疯子一样,真是后悔带她们来。

尤其是到了新娘丢捧花的时候,除了明明个个张牙舞爪地上前抢位置,却任谁都没想到,捧花落到了在一旁观看的明明手中……

还真逗!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四篇 … 明明的春天

亨利和蓝水晶这对新人可真够过份的,丢完捧花打个KISS,就直接站上直升机吊着的一个花篮飞向机场,坐上飞机直奔拉斯维加斯,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行。

留下仰望蓝天的我们,即使喷了超强力的发胶,头帘也被直升机的风给掀起来,乱飞的草叶蜻蜓点水般地划过某人杯中的红酒,然后在某人的礼服上轻轻勾了一笔,凭添了一道色彩……

如今新娘和新郎离开了,婚宴俨然成为一个聚会,幸福的气息消失了,虚伪的感觉油然而升,人人都戴上了面具。

我想说我该离开了,可是夏简书和夏简信逮住我就是不放人。夏简书是想问问我有没有菲儿的消息,夏简信想跟我探讨经商的手法,还想把我拉去见见各企业的老总,要不是夏中瑜突然出现带走我,我保证这一遭下来头变两个大。

而这个不知哪冒出来的夏中瑜,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两根木棒,就在宴会上与我切磋剑术!挥舞交碰之际,差点没把一位女士的鼻子打掉!

他有这架势我能不输吗!?……还不是因为跟他有了关系,处处要留情面,以至于下不了死手,招招受拘束,不然就算夏中瑜练就了新招式,力量上也有所锻炼,可要真杀起来,就凭他一个人可不行,他缺少了我不怕流血的精神。

非常不容易的把这些人应付完,想要离开之际,却找不着我们家的四个女人!所以我就找啊……找啊……结果在花园的矮树丛后发现疯、小敏和maria,明明却不晓得在哪里。

只见她们把身体藏在树丛下,露着个脑袋尖不晓得在偷看什么,我顺着她们看的方向望去,却只看到一个喷水池,旁边坐着个稍显福态的男子,看起来身边还坐着个女的,只不过在那个角度上,正好被水池中的突出物遮住,看不见是谁。

不过是谁跟她们有任何关系吗!?我心想了“这三个丫头没事偷看人家私会做什么?想丢人到什么程度啊!?好!吓吓她们!”

我悄悄地走上前,屏息蹲了下来,虽然想伸出我的黑手去摸她们的背,可是把她们吓得尖叫起来,岂不是会让水池边的两人发现我们!那可真就是做了丢人的事。所以我在慎重考虑之下,决定对小敏下手——谁叫她的脑袋最拔尖,活该!

我的双手悄无声息的像她靠近,当右手在耳旁,右手在腰际之时,我猛然前探!右手捂住她的嘴,左手揽住她的腰,大力地拖进我怀里!

嘿嘿嘿,吓得小敏全身为之一震,想尖叫却张不开嘴,只能在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声音,她还双手乱抓,可是身边没有凭借物,她只能抓取空气,而她的脸已经吓到扭曲,刷白刷白地,两只眼珠好像要突出来一样,什么叫花容失色,不过如此。

听到声响的疯和maria转过头来,一看是我,反倒扑上来捂起我的嘴巴,神秘地朝我嘘了一声,指了指水池,勾勾手指叫我起来看。

我愣了一下,小敏就掰开我的手,却一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只看了我一眼,就立刻返回树丛旁,趴在上面偷看水池那边。

咦喂!那边到底坐着什么人?竟然有这大的吸引力!让她们不愿放过片刻情景!搞得我也感兴趣了!

所以我也和她们一样,蹲在树丛后露出脑袋尖,窃看水池边的两人。

可是看了半天,我还是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就悄悄问“喂?你们到底看什么那?”

“嘘——”疯低声道“别吵!仔细听!”

听?那两个人不就是在说一些兴趣上的事情吗,有什么好值得注意的?

不过疯说仔细听,那就仔细听听看吧。

这时男子说“不知明小姐平时喜欢上哪里玩呢?”

明小姐?巧合吗?还是说是姓铭?或是茗?要么是鸣?

明小姐回答“唉——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最多只能跟姐妹们一起逛街,玩是玩不上啦。”

“难道不放假吗?”

“呵呵,那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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